曾令巍
摘要:在经学史上,关于“禘”的理解历来就存有分歧,尤自郑玄、王肃以降。至唐代《五经正义》颁之国胄,世人治经唯郑之从。然而,民间也出现了以赵匡为代表的新的学术动向且开宋学先风。以程朱为代表的宋儒虽采赵匡之说,但因朱子不满程子解“禘”而程朱之判已明;虽然学宗朱子,但是以吴澄、陈澔为代表的门人后学对“禘”的理解也有区别。因此通过对“禘”的研究,可以一窥朱子学在经学领域,尤其是礼学研究方面的精微化趋势。
关键词:禘;四时祭;程朱;义理解经;朱子学
中图分类号:B24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5-0111-05
“禘”者,王者祭祀宗庙之礼。考诸经学史,关于“禘”的文献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与西周金文,均做宗庙祭礼名。其后虽又见于《春秋》《左传》《公羊传》《国语》与《礼记》等文献,但解义不一。尤以郑玄郊天祭礼与王肃宗庙祭礼为著,亦因之引发诸多异代学者非郑即王的“禘”争,至唐《五经正义》唯郑注为是而趋于一。自以程朱为代表的宋儒义理解经伊始,以宗庙祭礼名“禘”复现,也不乏新义。然朱子学一脉因立于学官而鲜有他说可撼,遂领经学数百年,却以清学主郑而告终。以上所述,盖谓经学史上关于“禘”解之演绎史,其间焦点问题如下阐释。
一、传统经学视域中的“禘”义
“禘”是指王者祭祀之礼,故《礼记》曰:“礼不王不禘。”①最早关于禘的文献记载应为殷商甲骨文与西周金文。如殷商甲骨文:《甲骨文合集》22088:“癸未卜,禘下乙”,《甲骨文合集》10001正:“勿禘。十二月”。西周金文:《小盂鼎》:“唯八月……王各周庙,祝……□□用牲,禘周王、□王、成王”,《大簋》:“唯六月初吉丁巳,王在郑,蔑大历。赐……曰‘用禘于乃考。大拜稽首,对扬王休,用作朕皇考大仲尊簋”②,等等。其后又有不少文献记录了禘的情况,如《春秋》:“吉禘于庄公”,“禘于太庙,用致于夫人”。《左传》:“春,将禘于武公……二月癸酉,禘。”汉儒刘向《五经通义》:“王者诸侯所以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禘者取已迁庙主合食于大庙中。”③许慎《五经异义》:“谨案:叔孙通云:宗庙有月祭之礼,自古而然也。三岁一祫,此周礼也;五岁一禘,疑先王之礼也。”④以上文献均将“禘”解释为宗庙祭祀之义。⑤
然至郑玄时,他注《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为:“凡大祭曰禘。自,由也。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祀天也。”⑥据此可知,郑玄以大祭释“禘”,并明训为郊天之祭。虽然他解“禘”为郊天祭祀,但是又分“正岁之正月郊祭天以后稷配祭”(又称“夏正南郊祭天以后稷配祭”)与“冬至圜丘祭昊天以喾配祭”。⑦因不满郑注,王肃于《圣证论》中释“禘”为“宗庙五年祭之名”:“以此禘黄帝,是宗庙五年祭之名,故《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谓虞氏之祖出自黄帝,以祖颛顼配黄帝而祭,故云以其祖配之。”⑧又以虞氏之世系传承证明此“禘”为宗庙祭礼名:“依《五帝本纪》,黄帝虞氏九世祖,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虞氏七世祖。以颛顼配黄帝而祭,是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也。”⑨而且,他还以“郊丘是一”来反对郑玄祭天之禘的二分说:“案《圣证论》以天体无二,郊即圜丘,圜丘即郊。”⑩借此遂引发经学史上郑玄、王肃关于“禘”的争论问题,后来又牵扯诸多异代经学家。可是唐王朝将“《正义》、《定本》颁之国胄,用以取士,天下奉为圭臬”而莫敢异议。B11于经学而言,自唐至宋初数百年间被皮锡瑞称之为经学“统一最久时代”B12。
虽然唐中期在官方层面仍以《五经正义》为依归,但是民间却出现了以啖助、赵匡和陆淳师徒为代表的新的学术动向:他们治《春秋》越汉唐“疏不破注”之藩篱,“舍传求经”,可谓是开宋学先风。尤其是赵匡驳斥郑注,而肯定王肃解“禘”为“宗庙五年祭之名”,又通过疏解《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申明其思想:
不王不禘,明诸侯不得有也。所自出,谓所系之帝。禘者,帝王既立始祖之庙,犹谓未尽其追远尊先之意,故又推寻始祖所自出之帝而追祀之,以其祖配之者,谓于始祖庙祭之,以始祖配祭也。此祭不兼群庙之主,为其疏远而不敢亵狎故也。B13
赵匡认为,“禘”是王者专祭,帝王唯恐立始祖庙后还不能尽其追远尊先之意,故而,推寻始祖所自出之帝而追祀,但是这种禘祭却不兼祭群庙之主。关于赵匡之说,有学者推断,这是自王肃后,赵匡反对郑玄“禘为圜丘祭天说”的理论深化,并在士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B14因此,清代学者雷学淇曾言:“禘祫为古人所聚颂,至赵匡据《大传》《曾子问》等篇谓禘是祭其祖之所自出,祫是合祭,而说始定。”B15
二、朱子解“禘”以赵匡说驳程子祭“群庙之主”,又不乏新意
尽管宋儒解“禘”采摭以赵匡为代表的汉唐儒生的疏义,可是反观《二程集》发现:程子吸收前儒将“禘”解为宗庙祭祀之名的基础上,又因其以义理解经而异于前儒旧说:“禘,王者之大祭;祫,诸侯之大祭。”B16并详加解释:“禘是天子之祭,五年一禘,祭其祖之所自出也。”B17“禘者,鲁僭天子之大祭也。”B18从而由别“禘”与“祫”以明君臣之分。这种区分也为朱子所认同:“王者有禘有祫,诸侯有祫而无禘,此鲁所以为失礼也。”B19虽然禘与祫因天子、诸侯的政治等级而有区别,但是程子指出,从义理的角度而言却都是合祭之义:
天子曰禘,诸侯曰祫,其理皆是合祭之义。禘从帝,禘其祖之所自出之帝,以所出之帝为东向之尊,其余合食于其前,是为禘也……四时之祭,有禘之名,只是礼文交错。B20
以“禘从帝”来解释“禘”,这是程子在古文字学视角下的理解。对于经学史上四时祭有“禘”礼的问题,他因受宋学疑经思潮的影响,又曾言“《礼记》杂出于汉儒”B21,故此,他认为这是“礼文交错”所致。而这种宋学辨疑思潮的深化阶段正是伊洛之学传至朱熹之时,但朱子却未因学宗程子就固守其说。《朱子语类》(下文简称《语类》)之《禘自既灌而往者章》有言:“程先生说:‘禘,是禘其始祖之所自出,并群庙之主皆祭之。祫,则止自始祖而下,合群庙之主祭之。所谓禘之说,恐不然。故《论语集解》中止取赵伯循之说。”B22由节引可知,朱子不赞同程子解“禘”之义,故而采赵匡之说。至于赵匡是如何诠释“禘”的,《语类》别处又给出了说明:“禘,只祭始祖及所自出之帝。祫,乃合群庙皆在。当以赵匡之说为正。”B23更为祥实的解释乃是《四书章句集注》中朱子引赵伯循语以诠释“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endprint
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勋劳,赐鲁重祭。故得禘于周公之庙,以文王为所出之帝,而周公配之,然非礼矣。B24
朱子认为,“禘”是王者大祭,这种“禘”祭是王者已立始祖庙后,又在始祖庙内祭祀其“始祖所自出之帝”。这里以成王赐鲁禘祭为例,成王因周公之大勋劳,赐鲁禘祭;又以文王为周公所出之帝而祭于周公之庙,但以周公作为配祭对象。尽管成王赐鲁禘祭为一历史事实,然因其不合礼制,所以后世儒者对此多有非议。
比较程子与朱子解“禘”后发现,他们都认为,“禘”祭是一种祭祀其“始祖之所自出”、并以始祖作为配祭对象的祭祀活动。可是他们的理解又有区别:程子认为,“禘”在祭“始祖之所自出”时兼祭群庙之主;而朱子却提出了相反的看法——“禘”是不包含“群庙之主”的祭祀,是“只祭始祖及所自出之帝”B25。但就朱子所给出的这种解释,诚如其在《语类》中所表明的观点:主张采用赵匡的说法。
虽然宋儒因推崇义理解经而非议汉唐注疏经学,但是朱子治学并未如宋儒“鄙薄汉儒”,“对汉儒的经学成就或视而不见,或加以否定”,而是主张兼采汉宋之长,但尤重义理B26,从而运用诸如理、尽心、诚敬、诚意与仁孝等理学范式下的道德命题对“禘”不仅做了伦理维度的诠释,而且还将其上升至国家治理的层面。
禘之意最深长。如祖考与自家身心未相辽绝,祭祀之理,亦自易理会。至如郊天祀地,犹有天地之显然者,不敢不尽其心。至祭其始祖,已自大段阔远,难尽其感格之道。今又推其始祖之所自出而祀之,苟非察理之精微,诚意之极至,安能与于此哉!故如此,则于治天下不难也。B27
问:“‘知禘之说,则理无不明,诚无不格,治天下不为难矣。先王报本反始之意,虽莫深于禘,如何才知其说,便能于理无所不明?”曰:“此是理之至大者。盖人推至始祖,则已极矣。今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而祀焉,则其理可谓穷深极远矣。非仁孝诚敬之至,何以及此!能知此,则自然理无不明,诚无不格,于治天下真不为难矣。”B28
这种以仁孝诚敬为伦理内核、从道德维度诠释“禘”义的方式,正是以朱子为代表的理学家为复求圣人意旨而强调阐发能体之于身的“性命道德”学的经学新形态之具体展现。B29虽然这种新经学形态对义理的体认不必局限于文字、章句的训诂活动,但是却在学术、思想层面充满了创造性,而这种创造性又是宋儒疑经的产物。所以,这可以作为朱子在《语类》中对“禘”做出另一种解释的可能性原因:
“‘礼,不王不禘。王,如‘来王之‘王。四夷(黄録作‘要荒)之君,世见中国。一世王者立,则彼一番来朝,故王者行禘礼以接之。彼本国之君一世继立,则亦一番来朝,故归国则亦行禘礼。”此说亦有道理。所谓“吉禘于莊公”者,亦此类,非五年之禘也。(淳。义刚同。)B30
关于朱子对“禘”做出的第二种解释是否成立,我们就需要考证其治学之方:“熹窃谓生于今世而读古人之书,所以能别其真伪者,一则以其义理之所当否而知之,二则以其左验之异同而质之。未有舍此两途,而能直以臆度悬断之者也。”B31在经典诠释活动中,朱子因对思想、学术创新的重视,以圣人之义与思想学术创新的统一为理想追求而倾向于“义理之所当否”。B32因此,考证于朱子所说的关于辨古人书真伪的原则,此“禘”义亦可通。此外,新安王氏解“禘”亦同朱子此说。B33自朱子而后,凡朱子门人及其后学解“禘”大体不出这两种释义。杨复解“禘”为:“禘其祖之所自出,不兼群庙之主,而惟以其祖配之。”B34即是明证。
三、吴澄、陈澔解“禘”虽宗朱说,但吴又以“时祭之名”立异
朱子学发展至元代,以吴澄、陈澔为代表的朱子后学解“禘”不仅承袭朱子,而且又处理了四时祭中是否含“禘”的问题。因为朱子对四时祭中是否有“禘”的问题未作解说:“禘是祭之甚远甚大者。若其他四时之祭及祫祭,祭止于太祖。若禘,又祭其祖之所自出,如祭后稷,又推后稷上一代祭之,周人禘喾是也。”B35从朱子将禘与四时祭、祫比较着来谈而言,他应该没有将禘归入四时祭中;甚至认为这是礼家的臆断,且又自相抵牾:“《王制》‘犆礿,祫禘,祫尝,祫烝之说,此没理会,不知汉儒何处得此说来。礼家之说,大抵自相矛盾。如禘之义,恐只赵伯循之说为是。”B36杨复也曾有类似的言论:“禘比祫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疏曰:禘尝不卜者。”B37
然而,在阐述吴澄、陈澔二者思想以前,首先有必要说明经学史上关于四时祭的问题——经学家对《礼记》所载之具体名目存在分歧,大致分为两说。
其一,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
其二,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尝,冬祭曰烝。
第一种说法见于《王制》《祭统》,郑注曰:“此盖夏殷之祭名。”B38第二种说法见于郑注《王制》:“春曰祠,夏曰礿,以禘为殷祭。《诗·小雅》曰:‘礿祠烝尝,于公先王。此周四时祭宗庙之名。”B39另有《明堂位》:“是故,夏礿、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蜡,天子之祭也。”B40除少“春祠”外,所记之常祀与周代四时常祀相同。B41自郑以降,后世学者多采此说。
关于《礼记》经文“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吴澄既采用赵匡以王者宗庙专祭之说,又吸取朱子以“报本追远”解“禘”的伦理诠释。B42可是,他却又以“时祭之名”训“禘”:汉儒根据《春秋》两度书禘之“一春一夏”文献而有春禘、夏禘之谓,“诸侯礿则不禘”。因此,他断定:“按此春夏祭名是记者之误。章内礿禘二字虽未改易,礿皆当读为祠,禘皆当读为礿。犆谓分祭于各庙,祫谓合祭于祖庙。记者以天子惟春时分祭,夏秋冬三时并合祭。诸侯四时之祭,每年必缺其一。一年止有三祭,春祭亦如天子之犆,秋祭冬祭亦如天子之祫。惟夏祭或犆或祫不同,今既无从考据,疑古制未必然。盖记者妄传轻信而云也。”B43又言:“禘者,时祭之名,非五年大禘之禘。盖周之春祭名祠,周之前春祭名禘。见《王制》、《郊特牲》或云:‘禘即祠字之误。”B44基于此,四库馆臣多怪其臆为点窜:“澄复改并旧文,俨然删述,恐亦不免僭圣之讥。”B45endprint
较之吴澄大胆疑经、改经作风,陈澔则是一方面表达了因循郑注的观点:“郑疑为夏殷祭名者,以其与周不同,其夏殷之祭又无文,故称盖以疑之。”B46另一方面也对四时祭中有禘以及周时更禘为王者专祭等问题表示怀疑:
先儒以为夏殷之制。然禘,王者之大祭也。今以为四时常祭之名何欤?岂周更时祭之名,而后禘专为大祭欤?又《周官制度》云:“先王制礼,必象天道,故月祭象月,时享象时。三年之祫,五年之禘象闰。”又云:“《王制》之言祫,非三年之制也。”B47
此处有一个细节必须注意:陈澔虽然认可郑、孔对于四时祭的解释,但是关于“禘”义的问题,却是通过援引赵匡说表明其尊朱的立场。B48他又指出,即使它有不同称谓,却也都通名之为“禘”:“此禘也,以其非四时之常祀,故谓之间祀。以其及祖之所自出,故谓之追享。以其比常祭为特大,故谓之大祭。以其犹事生之有享焉,故谓之肆献裸。名虽不同,通谓之禘也。”B49更重要者,“禘”已不止于“追远”“报本”的祭祀意义,而有其政治内涵:“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B50“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如视诸掌而已乎!”B51
关联陈澔所处的时代环境,虽然元代统治者以少数民族身份入主中原,但是他们意识到其王权统治的合法性必须依赖儒家做出理论论证,尤其是儒家的伦理道德。事实上,元代统治者自太宗始取中原,辄用中书令耶律楚材谏言,以儒术选士。B52又因得赵复而遂使程朱之学传于北,后有许衡、郝经、刘因皆得其学并推广B53,此乃程朱理学在北方传播之概况。南方诸儒则以吴澄为代表,因程钜夫强起至京师,后为元廷所用。然其无意入仕,辞官后讲学授徒毕其一生。比于吴澄,同为江西籍的朱子后学陈澔,却以另一种风格诠释着朱子学的发展路向。B54
陈澔其人未见于《元史》,仅在《宋元学案》与地方志等文献中略存数语。可是他却因《礼记集说》立于学官而为世人所知,也因其《礼记集说》终使以学术身份出现的朱子学完全实现其政治层面的意义。B55而这些却未发生在元代,尽管元仁宗延祐间定科举法:《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用朱子章句集注,《诗》以朱子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朱为主,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传》及胡氏《传》。但是,《礼记》唯用古注疏。B56除增补张洽《春秋集传》,明初科举考试定式大体如元。至“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澔《集说》”B57。是以,陈澔《礼记集说》始立学官。
总之,所谓“禘”乃王者宗庙祭祀礼名。经学史上虽因郑玄、王肃牵扯诸多异代经学家参与“禘”争,然至朱子首肯赵匡“禘”说,其后又有朱子门人及其后学大行其说。即使解说稍异,也是对朱子“禘”义的补充、完善。尤其后学陈澔《礼记集说》标志着朱学经学体系的完成,亦因其立于学官而遂使此“禘”义获取王权政治肯定,后世儒生解经皆遵其说。至清乾隆“复钦定《礼记义疏》,博采汉唐遗文,以考证先王制作之旨,并退澔说于诸家之中”B58,又遭清儒以“兔园册子”B59诟病,实有失公允。
注释
①⑧B38B39B40B50B51〔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506、1587、1335、1335、1489、1606、1613页。
②董莲池通过比较殷商甲骨文与西周金文关于禘的史料以辨二者异同。参见董莲池:《殷周禘祭探真》,《人文杂志》1994年第5期。刘雨也认为“禘”是宗庙祭祖礼。参见刘雨:《西周金文中的祭祖礼》,《考古学报》1989年第4期。但是,刘源却认为,殷商甲骨文与西周金文中所记载的“禘”并非与“不王不禘”作同义解,只是作为献祭的方法,而非祭祀仪式的名称。参见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70—72页。
③〔汉〕刘向撰,何仪凤校:《五经通义》,汉魏遗书钞。
④〔汉〕许慎撰,喻葆素校:《五经异义》卷上,汉魏遗书钞。
⑤关于《春秋》《左传》等文献中均明确说明“禘”是宗庙祭祀,学者对此没有异议。参见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63页。
⑥孔疏又详加解释:“此‘禘谓郊祭天也,然郊天之祭,唯王者得行,故云‘不王不禘也。”〔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506页。
⑦郑玄注“王者之先祖”因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故用“正岁之正月郊祭”。对于“正岁之正月郊祭”,孔颖达引《易纬·乾凿度》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所以,此处又可称为“夏正郊祭天”。郑注:“祭上帝于南郊,曰郊。”郑玄注“禘”谓“祭昊天与圜丘也”。参见〔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349、1783、1783页。皮锡瑞《经学通论》载:“郑说圜丘是禘喾配天,圜丘本《周官》,周人禘喾本《国语》、《祭法》。”故而“冬至圜丘祭昊天以喾配祭”。〔清〕皮锡瑞:《经学通论》卷三,中华书局,1954年,第33页。又见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63页。
⑨⑩〔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784、1023—1024页。
B11B12〔清〕皮锡瑞:《经学历史》,台湾文艺印书馆,1974年,第222—223、223页。
B13〔宋〕卫湜:《礼记集说》,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18册,第750页。以下仅注册数及页码。又见〔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902页。
B14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64页。
B15〔清〕雷学淇:《介菴经说》卷八,《〈介庵经说〉附补》,中华书局,1985年,第255页。又见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64页。endprint
B16B17B18B20〔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第23、300、245、167页。
B19B22B23B25B27B28B30B35B36〔宋〕黎敬德:《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第616、615、615、615、617—618、617、2248、616、2236—2237页。
B21〔宋〕卫湜:《礼记集说》,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册,第6页。
B24〔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64页。
B26杨世文:《走出汉学——宋代经典辨疑思潮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23页。
B29朱汉民等:《宋儒的义理解经与书院讲义》,《中国哲学史》2014年第4期。
B31〔宋〕朱熹:《朱子全书》第21册,《朱文公文集》卷第38,《答袁机仲》,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664页。
B32朱汉民:《玄学与理学的学术思想理路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141页。
B33〔宋〕卫湜:《礼记集说》,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册,第756页。
B34〔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宗庙十》卷一百,中华书局,1986年,第908页。
B37〔宋〕杨复:《仪礼经传通解》续卷二十二,《天神·祭礼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2册,第368页。
B41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55页。
B42〔元〕吴澄:《礼记纂言》卷十二,《丧服小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册,第329页。
B43〔元〕吴澄:《礼记纂言》卷七,《王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册,第220页。
B44〔元〕吴澄:《礼记纂言》卷三十五,《学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册,第643页。
B45《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卷二十一,第267页。又见方旭东:《尊德性与道问学——吴澄哲学思想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61页。
B46B47B48B49陈澔注:《礼记集说》,世界书局,1936年,第72、72、182、89页。
B52〔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选举一》,中华书局,1976年,第2015页。
B53〔明〕宋濂:《元史》卷一百八十九,《列传第七十六·儒学一》,中华书局,1976年,第2015页。
B54吴澄入仕讲学,即使无意于仕进,也多交于士大夫。《宋元学案·草庐学案》所列三十余人,尤以元明善、虞集、危素等人为著;而陈澔却是隐于民间,教授乡里。虽然“郡守董公守□□以书币迎先生为白鹿洞经师”,可是仅居两年后辞归。这就是所谓“另一种风格”。参见〔元〕危素:《危太朴集·元故都昌陈先生墓志铭》,刘氏嘉业堂刊本,“元人文集珍本丛刊”(七),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第546页。
B55元仁宗延祐年定科举法时所用之官方教材为:《易》用朱子《本义》,《书》用蔡沈《集传》,《诗》用朱子《集传》,《春秋》用胡安国《传》,唯《礼记》用古注疏。本文并非否定陈澔《集说》立于官学之前的朱子学成就,而是重在指出陈澔《礼记集说》取代郑注后的朱子学发展情况,尤其是自明永乐年间始,程朱理学才完全意义上扮演其官方治统的角色。这点也是文中所说的“使以学术身份出现的朱子学完全实现其政治层面的意义”的意思。参见〔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选举一》,中华书局,1976年,第2019页。
B56〔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选举一》,中华书局,1976年,第2019页。
B57〔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志第四十六·选举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1694页。
B58B59〔清〕纪昀总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庄礼记集说十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61页。
责任编辑:涵含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