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电企业收入核算管理现状和存在风险的思考

2016-06-06 16:26高丽英
大众理财顾问 2016年2期
关键词:风险核算供电

高丽英

摘 要:收入管理是供电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由于电费收入存在着计价上的复杂性和收费上的广泛性,目前在电费收入监督和管理上,仍未完全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具体电费管理现状和存在风险如下。

关键词:供电;企业;核算;风险

一、电费收入核算管理的现状

(一)财务、营销对账脱节。过去,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存在对账上相互脱节的现象。财务不直接掌握电费的应收和欠费情况,营销部门不了解财务部门的管理要求。在旧的对账模式中,财务部只与客服中心进行应收余额核对,由于人员变动和培训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应收余额一直存在偏差而未查找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营销部的监管职能也未发挥出来,这就造成每月应收账款余额不能及时核对,预收账款和业扩费用收入核对存在偏差,收入的真实性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财务部门无法核实营销部门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电费收入会计信息失真。电力企业目前对各地市供电公司的电费考核有三项指标:一是资产经营考核指标,即对年末资产负债表应收电费余额的考核;二是对电费回收上缴的考核;三是对线损率指标的考核。由于三项考核指标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部分供电局在指标无法完成的情况下,采取人为调整应收账款、从经费户垫付资金、调整售电量来完成以上三项考核指标。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使得公司总部无法了解真实的销售收入及电费回收率,增加了财务风险,并给电费核算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二、电费收入管理机制不健全所带来的风险

目前而言,由于长期以来存在营销与财务部门脱节的问题,因此电费核算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财务、营销预收电费余额不一致。目前,造成财务部门反映的预收电费余额与营销MIS系统反映的实际预收余额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主要有:1、没有及时对预收账款进行核销。财务部门当月可能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数据对未确认实收的电费将其作为预收电费进行账务处理,但可能由于未及时对账的原因,下月并未将上月作为预收电费的转为实收,营销部门可能已经核销而财务部门未进行处理故造成双方差异。2、人为调整预收电费数额。在过去出账的时候由于银行数和营销报来的实收数不一致造成账务处理借贷不平,财务人员人为地把差额放到预收账进行处理,而原始凭证并无相关地支撑依据,而事后也并未与营销及时核对,故至今不清楚造成银行数和营销实收报表不一致的具体原因。

(二)营销MIS系统操作不熟悉,没有形成有效地闭环管理。。由于客服中心操作人员权限地限制,在使用营销MIS系统时有一些操作权限没有开通,加之在部门进行人员变动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和培训工作,造成一些查询功能客服人员不会使用,给对账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在过去的工作中,往往就只是由客户服务中心提供当月应收、实收和各项业扩报表交到财务部,而往往忽略了对应收、预收、各项业扩费用当月收入和余额地对账工作,没有相应规范地表单进行跟进反馈,而营销部门又未对这些情况进行监督,这就给电费核算监管造成相当大的风险。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从电费核算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加强电费核算管理的力度,如必须保证每月财务、营销按时进行对账工作;另一方面更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来改变过去电费核算相对滞后的管理模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完善用电营销MIS软件,实现原始数据一次录入,财务与营销分权限数据共享,具体做法是:营销部门在抄、核、收的过程中,把用户核销电费的原始信息录入MIS。财务部门可从营销MIS中直接查询应收、实收电费数进行账务处理,而无须重复录入。采用这种做法后可解决以下问题:

(一)解决营销、财务脱节的问题。财务部门在本工作站就可直接、较全面地了解到营销部门的电费流程及管理工作。对营销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数据,也可及时掌握。直接掌握完整、准确、真实的电费管理信息,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电费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解决营销、财务应收电费不符的问题。实现财务与用电MIS数据共享后,财务部门在本工作站上就可及时掌握电费的有关情况,任何时间都可对用户的欠费、交费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具体包括用户的应收、实收及欠费余额,各期间的交费情况等。财务根据在用电MIS中查询的时点数作为做账的依据,这样应收和实收的数据来源同营销部门完全一致,从而解决了财务和用户应收电费余额不一致的问题。

(三)解决电费坏账管理的问题。为保持财务和营销应收账款余额一致,对于已核销的坏账,财务部门在将其冲减为应收账款的同时,用电营销部门也应相对核减对用户的欠费。按照公司“坏账核销应本着‘账销债不烂的原则,对用户的债权不能核销,实行账销案存,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对已核销坏账及坏账回收要通过备查簿反映”这一规定,可在用电MIS中建立一个“电费坏账管理”模块,对已做坏账核销的用户欠费加一个标识,而不是将已核销的坏账从用户的欠费明细中一笔勾销。这样既能够生成已核销坏账回收的明细表,严格区分当期、陈欠及已核销坏账电费的回收;又保留了对用户的追索权;同时又可直接从工作台上查阅、打印全部坏账明细表,从而实现电费坏账的全面管理。

(四)解决重复劳动及工作效率问题。目前电力公司系统内的电费操作流程,基本上都是营销部门根据电费单据核销用户欠费,在用电MIS中产生相应的记录,财务部门拿到电费单据后又重复录入一遍进行对账,而且有些单位还是手工对账,大大增加了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又达不到管理的目的。实现MIS数据共享和自动对账功能后,财务部门只需将银行对账单录入MIS,即可实现自动对账,省去了电费单据的重复录入。

收入核算管理是一个跨部门的综合性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部门和人员之间的支持、理解与配合,相信通过管理模式及管理手段的不断深化与完善,一定能够为电力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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