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信社”对农村的影响

2016-06-13 14:54张新福
大众理财顾问 2016年3期
关键词:联络员农信社便利店

张新福

互联网为农信社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开设金融便利店,与国家“电商下乡”政策对接,服务农村产业融合,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可能是个巨大的“蓝海”。

未来五年,是中国扶贫攻坚的关键期。扶持贫弱、电商下乡、农村产业融合,意味着农村发展必须有新的思路。笔者近期在多地农信社调研,收获颇多,尝试提出一种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的思路,以就正于方家。

1 农村金融便利店大有可为

农村信用社的优势是熟悉农村和农民。在村一级,农信社代办员大多由村会计兼任。随着互联网深入农村,一些地方农信社在村庄开设金融便利店,打造微型金融基础设施,加强农户和农信社的连接。

1.1 金融便利店缩短了农村金融的服务半径

借助互联网,社区金融便利店只需一个联络员、一台助农终端、一台电脑、一两个监控摄像头,就可在村庄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大大提高服务效率。

这些金融便利店的功能包括以下三方面(图1):

(1)提供便捷金融服务。通过“助农终端”为农民提供7×24小时的常规金融服务,包括代缴手机或电话费、小额现金取款、转账业务等。目前,地理距离已不再是金融机构服务农民的障碍。

(2)控制金融服务质量。有了摄像头,便利店工作人员不再是游离的孤岛,其作为农信社的代理人,代办存款、贷款受理行为都可受到监控,大大减少了此前的存款纠纷,也方便农民和农信社的沟通。

(3)互联网代购、代销。为了吸引农民,农信社在金融便利店内增加一台可上网的电脑,农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互联网商品代购,也可提供特色农产品的网上代销等服务。

通过金融便利店,农信社可放心地请联络员办理存款代办业务,也可有效搜集农民的借款需求和受理借款申请。这些联络员可充分发挥“熟人社会”优势,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这为农民享受金融服务奠定了基础。

1.2 农村金融便利店是多方共赢的选择

对农信社而言,村庄联络员可承担存款业务销售和代理、农户贷款的销售和受理、不良资产催清收、农户信用评级、金融便利店值守、便利店服务辅导、农信社产品推介、营销活动配合、银行卡开户、电子银行开户、手机银行开户等服务,农村信用社只需为其相关业绩支付奖励费用即可。这些奖励可能只有正规员工费用的一半或更少。

这种农民身边的金融便利店是一个低成本的银行。村庄联络员不需农信社缴纳社保费用,与农户沟通没有障碍,营销有效性显而易见。此外,金融便利店也有望成为农民的聚集点,激发其潜在的金融需求,提升金融产品销售,提高客户黏性。

对于联络员来说,收益更是直接。作为农信社的代理人,他销售的每一笔存款、贷款及银行卡等金融产品,农信社都有奖励;正常情况下,联络员每年可获得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的收入。这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显然,联络员和农信社通过某种共赢机制被绑定在一起。即使没有其他方面的收益,这种共赢关系也具有市场价值。更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便利店还具有正的“外部性”,它对农村发展的意义远不止上述内容(图2)。

2 主动拥抱“电商下乡”战略

目前,中国政府制定了“电商下乡”政策,投入不菲资金,在农村建设电商平台,为农民提供电商服务。但是,很多农民家里没有电脑、没智能手机,缺乏互联网购物经验,缺乏互联网意识,其推行难度显而易见。

但是,金融便利店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在金融便利店,通过农信社的电脑屏幕,在联络员帮助下,农民可学习在网上搜索和购买物美价廉的产品。在这里,即使没有电脑、没上过网,也不再是障碍。

鉴于“电商下乡”会有政策扶持,各地农信社可主动与商务局等部门联系,寻求资金支持和合作,金融便利店的所有设施可作为“电商下乡”的终端,电商的业绩可计入主管部门政绩。这对农信社来说,边际成本为零,结果则是双赢的。

对于主管“电商下乡”的商务局而言,如果其已成功开发了电商服务平台,剩下的就是对农民的金融知识和互联网教育,与农信社的合作必然会加快“电商下乡”的推进速度,大大降低建设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支付给农信社的合作费用只要低于单独建设网点的成本,其就有“收益”,况且还能与农信社共享“电商销售业绩”。如果真的这样,农信社建立金融便利店的成本也会下降,并刺激农信社增设更多金融便利店,提高“电商下乡”的执行效果,形成真实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借助互联网,农信社可以为用户提供电商平台支持服务。这些平台包括商务局主导的电商平台(如建)、省农村信用联社的电商平台(如建)或在淘宝上帮助农民和小微企业客户开设网店。

对于经营消费品的小微企业,农信社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利用金融便利店和社区银行推销小微企业的商品,帮助小微企业发展。为此,农信社可能要求其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和更加低廉的价格。

对于农民而言,一方面,农信社可帮助其在互联网上购物,特别是对那些与农信社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农信社可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另一方面,农信社可帮农民在电商平台上展示当地土特产,帮助其代销产品,让这些产品走出农村,走出本地,甚至走向全国,提高产品的价格和销售量。

对于农信社,其作为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与农户、农村企业、商务部门的合作,增加了对小微企业、农户或社区居民的客户黏性,可向客户销售更多的产品,并可要求小微企业把其基本账户和结算放在农信社。

这是显然一个对各方都有极大好处的局面(图3)。

3 招募大学生服务农村

互联网对于农民来说是全新的事物,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意识去主动学习和利用互联网,更不会利用互联网进行创新。为解决这个问题,农信社可考虑和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县市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

对大学生而言,这是深入了解农村,实践普惠金融的机会。大学生可在农信社指导下,帮农户免费开淘宝网店、经营淘宝网店或微店,也可通过该基地开展各类支农、扶贫活动或创新大赛,为农村发展献计献策。那些在扶贫、支农中发现商机的大学生,还可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创业。

对于农民而言,仅仅是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食宿条件,基本可以说是零付出。在农信社和大学生帮助下,农民可通过网上购买物美价廉的商品,同时通过淘宝店等平台销售农产品,甚至有一定的销量。

对农信社来说,通过招募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只需要投入一定的费用和组织管理,就可免费帮农民开设网店,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深化农民对互联网的认识,让农民熟悉互联网,使用互联网。

显然,上述策略对于大学生、农户、农信社来说,也是三赢的结果。对政府而言,农信社基于自身发展,主动对接农村、对接农民和大学生,对接农村和互联网,有助于政府实现扶贫目标,更有利国利民之效(图4)。

4 总结与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互联网+农信社”是一件多方共赢的事情。应该看到,金融便利店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提供“三农”贷款的桥头堡,而各级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和乡政府,则肩负精准扶贫、发展农村的责任,两者有天然的合作基础。

对于农信社,通过与县乡政府合作,可在农村信用评级、网点开设等方面争取政府支持,比如由乡村组织提供免费的便利店场地等。同时,一旦农信社金融便利店发展起来,有了成效,对县乡政府而言,也是“政绩”,也是互惠互利的事情。

笔者建议,面对农村金融服务这个“蓝海”,面对激烈的农村金融竞争,各地农信社应通过普惠金融服务、支持电商下乡、支持农产品网销等,积极主动地寻求与宏观政策的对接,争取与县乡政府合作,争取可能的政策支持。这不仅是可行的,也是互联网时代农信社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收稿日期:20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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