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运行核电厂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性的探讨

2016-06-13 11:52杨浩然王海平
科技视界 2016年13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有效性

杨浩然 王海平

【摘 要】辐射安全是运行核电厂核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对电厂辐射安全有直接的影响。本文介绍和分析了运行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对如何提高运行核电厂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性

Discussion about how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radi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for operating nuclear power plant

YANG Hao-ran WANG Hai-ping

(CNNC Liaoning Nuclear Power Co., Ltd., Xingcheng Liaoning 125100, China)

【Abstract】Radiation safet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nuclear safety of operating nuclear power plant (NPP),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radi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will influences the radiation safety of NPP directly. This paper introduces and analyzes the purpose of radi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supervision mode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about how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radi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NPP are proposed with my own opinions.

【Key words】Radia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Effectiveness

0 引言

辐射安全是核电厂与常规电厂的主要区别之一,而有效的开展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以下简称“辐射安全监督”)是实现确保辐射安全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辐射安全监督目的是确保核电厂与职业照射相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运行期间现场作业人员和公众接受的剂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核电厂管理目标值和合理可行尽力低原则(ALARA)[1]。

随着国内各核电厂在辐射安全管理领域交流工作的开展,目前国内运行核电厂在辐射安全监督的基本原则和方式基本相同,但根据自身的特点又存在一定的区别,取得的效果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在确保现场辐射安全监督有效性方面,不同的核电厂因为管理制度的差异等原因取得了不同的效果。本文结合从事核电厂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的实际及管理经验,就如何提高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的有效性提出自己的见解。

1 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的方式

一般的运行核电厂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的方式包括日常巡检、专项跟踪、设置辐射控制点(包括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现场抽查等方式。其中日常巡检由辐射安全监督人员按照既定的周期、路线对相关房间、设备、辐射热点等辐射水平进行测量,对相关作业现场及人员防护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现场存在的辐射安全相关的异常和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或不良工作习惯;专项跟踪主要对涉及高辐射风险的作业、大修专项作业等,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并明确辐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全程跟踪、监督的方式,以便于及时发现辐射异常,降低辐射风险;设置控制点是为确保对某工作项目中可能改变工作现场辐射安全状况的某些操作而建立的检查点,其目的是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进行到该控制点时必须停止工作通知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待辐射安全监督人员检查并确认满足要求后才可继续工作。除上述辐射安全监督方式外,可能还存在其他的方式,例如多部门联合检查与监督等。

2 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运行核电厂现场辐射安全监督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作业班组或人员不服从辐射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要求

在核电厂从事现场作业的作业班组不乏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由于长期接触放射性,对放射性产生无所谓的心理,对辐射安全监督人员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或拒绝接受。

2.2 重视进度,忽视安全

在核电厂机组大修期间,部分作业班组为赶进度,忽视辐射安全问题,严重的导致人员受照剂量增加。

2.3 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工作方式不当

在实际现场监督过程中,有的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对待工作人员显得高高在上,发现问题后采取只批评不教育纠正的方式,未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导致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形象下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则显得信心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未给予正确指出,同样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此外,还有部分核电厂存在辐射安全监督部门和现场作业部门存在职责分工不清,以及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角色互换等现象。

2.4 辐射安全监督人员执法力度差

部分核电厂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违反辐射安全规定的行为没有强而有效的制约措施,导致违规成本过低,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在面对违规行为处理时显得力不从心。

3 如何提高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的有效性

结合运行核电厂在辐射安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运行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的有效性,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3.1 应建立完善规范的程序体系

为确保辐射安全监督的有效性,应该建立完善的、规范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程序体系,以从制度上明确辐射安全监督的具体要求,规范现场作业班组和人员的行为规范,并作为现场辐射安全监督人员的执行监督职能的依据。这些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辐射防护大纲、辐射防护最优化管理、辐射工作许可管理、辐射控制区管理、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个人剂量的监测和管理、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大修辐射防护管理等程序等。

3.2 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

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公司领导在辐射安全的全面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应明确公司辐射安全分管领导、辐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在辐射安全监督方面的具体职责;应建立辐射安全监督部门,明确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应明确各部门及承包单位安全员在推动和监督本部门落实辐射安全监督要求的作用,建立公司安全监督网络;应明确现场工作负责人本作业现场人员、设备、场地的辐射安全负责的责任,应明确各作业班组成员在执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方面的职责。

3.3 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

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将辐射安全监督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的范畴。对于考核的内容,可包括:各部门执行辐射安全监督要求的情况,对严格执行监督要求并对促进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反、偏离辐射安全监督程序要求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将年度、大修辐射安全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分解到各班组,根据各部门是否满足指标要求给予奖励或考核,这些指标包括:集体剂量、个人剂量、表面污染人次、内照射人次、放射性污染扩散次数等。

3.4 提高现场辐射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能力

为提高现场辐射安全监督的监督管理能力,要求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具备合格的业务技能、严格的执行监督程序和规范、提高监督人员的整体形象。

首先,辐射安全监督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这些技能包括: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法规、标准及管理技术程序,需熟悉核电厂相关放射性系统、厂房及设备布置,具备实际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沟通技能,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等。

其次,作为辐射安全监督人员本身应该严格遵守程序并按照程序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程序是辐射安全监督人员执行监督职能的依据,也是作业班组现场作业的准则;作为辐射安全监督人员应该严格的执行监督程序,不能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多种标准,否则将影响辐射安全监督部门的公信力,直接影响辐射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执法力度。

最后,应该致力于提升辐射安全监督人员的形象。在核电厂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电厂程序要求,注重言行举止,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维护自身形象。

3.5 全员辐射安全意识的建立和提高

应对核电厂全体人员应进行辐射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将现场进行的相关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经验反馈的内容,不断通过培训以及不定期的专项宣传工作向工作人员灌输辐射安全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辐射安全的认识和执行ALARA原则的自觉性。应该注意的是,应该强调公司领导在辐射安全培训或教育中的责任,辐射安全教育的好坏主要决定于领导的负责程度,应该保证适当的经费和足够的训练时间,选择胜任的教学和训练人员,并经常检查辐射安全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应保证工作人员了解辐射危害的性质[2]。

应建立全员参与的卓越的核安全文化[3],提高广大员工对辐射安全的重视,通过采取宣传、培训、先进个人、绩效考核等方式,形成人人关注辐射安全、人人重视辐射安全、人人都是辐射安全监督人员、自觉落实辐射安全监督要求、主动提出辐射防护合理化建议的文化氛围。

4 总结

辐射安全作为核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辐射安全监督对确保核电厂人员安全、公众和环境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部门虽然有别与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但他们身处核电厂辐射工作现场一线,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标准,是否在日常的辐射安全监督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对确保核电厂工作人员安全、公众安全和环境安全有着更直接的意义;因此,应重视和规范核电厂辐射安全监督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程序体系,将辐射安全与核电厂绩效考核挂钩,提升辐射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能力,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以实现对核电厂现场辐射安全的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1]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术语:核安全和辐射防护系列[M].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2007:16.

[2]李德平,潘自强,龙尚翼,龚德荫,等.辐射防护手册(第三分册)[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90:4.

[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十大原则[M].北京: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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