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邦本对周和康来信的回音

2016-06-15 10:58陈邦本
世纪 2016年1期
关键词:财务科同志

编读往来

陈邦本对周和康来信的回音

尊敬的《世纪》杂志编辑同志:您好!

正当举国上下大力宣传、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际,见贵刊2014年第6期刊登的《周和康关于陈邦本文章的来信》,颇感惊异。

周和康“来信”开头给拙作《金仲华托我办理宋宅杂费报销》(2014年第4期)扣上“不真实”的帽子。

我的文章记述1967年8月,宋宅管理员周和康因宋宅杂费报销的审批人市人委副秘书长张甦平靠边,无法报销了,向孙夫人最信任又最可靠的金仲华同志求助。金仲华同志知道我在市革会办公室工作,打电话找我商量,我赶到金家中听他讲完话,回答说3月7日我和陈华同志吸收为市革会外滩办公室核心成员,我现在分管行政工作,这件事由我去同有关方面沟通,当按原来的办法处理。第二天,周和康遂照金仲华同志指示,带着1967年1-8月宋宅杂费单据找我,我同他一起到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财务科同会计董萍商议,按“文革”前办法悉数报销。我给财务科写了便条:“凡宋庆龄同志住宅购买清洁卫生用品等方面杂费开支,均按文化大革命前的办法,凭账单悉数报销。立此存照。”董萍同志看了文章后批注“这是历史事实,叙述清晰,记忆犹新。陈邦本写便条时,周和康在场,那张便条存在档案中”。周和康“来信”中矢口否认曾受金仲华指示找我办理宋宅杂费报销一事。他写道“不认识陈邦本”,也“没有向金仲华汇报过”。他描绘了一个经办宋宅杂费报销的运行图:“1967年8月张甦平靠边站,不能签批账单后,我清晰记得是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组王佐群同志签批账单,然后到财务科去报销。”周和康大约见我的文章中提到财务科会计董萍经办,他在信上写道:“董萍只是一般的财务人员,能否报销的决定权是财务科的领导申敏科长。”言下之意,董萍是可忽略不计的人。

其实,周和康搞错了,历史事实是:第一,张甦平是1967年1月靠边的,党史为证。《中国共产党在上海80年》一书记载,在张春桥、姚文元策划下,1967年“1月6日,30多个造反组织在人民广场联合召开30万人参加的打倒上海市委大会……,揪斗了陈丕显、曹荻秋、魏文伯(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等华东局、上海市委主要领导人……这次大会后,上海市委和市人委所有工作瘫痪”(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版,651页)。第二,原市人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财务会计董萍和我(原在市人委办公厅秘书)共同回忆,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没有“后勤组”这个机构的。第三,2015年1月5日我访问董萍同志,她说:“从1967年8月到1968年11月,我(董萍)去五七干校劳动离开机关止,这段时间里,周和康多次到财务科找我报销宋宅杂费。我凭你写的(1967年8月)便条做账报销的,根本没有王佐群签批的事。”她在《世纪》杂志上周和康“来信”旁空隙处写道:“当时宋宅经费有预算管理和控制,因审批领导靠边,我按陈邦本写的便条作报销依据,在我经办宋宅经费期间,没有和王佐群有任何关系……董萍2015.1.5。”

再说董萍同志经历中,服务宋庆龄副委员长的时间也并不浅。1953年董萍在市府交际处工作时,组织上指定她担任宋庆龄同志日常生活接待工作。1956年她调到市人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财务科当会计,上级规定市人委副秘书长张甦平负责宋宅经费审批,指定她为宋宅经费专管,负责预算编制和报销做账事宜。董萍说,财务科长申敏对此不插手的,谈何“报销决定权”;何况“文革”开始,申敏因丈夫的历史问题株连而靠边,不能工作了。周和康不了解实际情况,想当然。她在“来信”旁写道:“宋宅的报销一直由我经办,当时申敏科长已靠边,周和康的信不符事实。”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周和康把宋宅1967年1月至1968年11月两年的杂费报销过程,隐去金仲华同志支持托办,避开宋宅经费开支专管董萍同志,杜撰他办理杂费报销运行图:“1967年8月张甦平靠边站,不能签批账单后,我清晰记得……”弄巧成拙。

事实证明周和康的“清晰记得”靠不住。我记忆中当年的周和康是个朴实厚道的人,耄耋之年竟然背离“诚信”为人之道,令人费解。若是记忆出了毛病,当可谅解,不过“来信”开头那顶“不真实的”帽子,还是自己戴上比较合适。

现将董萍同志在刊登《世纪》的拙作和周和康“来信”旁边的批注,一并附上,以正视听。

敬颂

编祺

陈邦本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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