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不完的头发

2016-06-16 13:16两色风景
福建文学 2016年7期
关键词:理发师理发店手艺

两色风景,原名黄振寰,80后福州人。专职撰稿人,主要创作童话、幻想小说。已在全国百余家杂志发表各类文章两千余篇,逾四百万字。十余家杂志专栏作者,多次入选年度选本。

曾获信谊图画书文字创作奖、台湾牧笛童话奖、香港青年文学奖、冰心奖大奖、《儿童文学》擂台赛铜奖等十余个奖项。出版《神秘的快递家族》《魔灵猎人》《小魔女麻咪》等五十余本。

因为小时候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他决定长大了要当理发师——

一个女孩子,比他年纪小,几岁呢?两岁?三岁?算了,那不重要,她哭哭啼啼地从他面前经过,尽管素不相识,他还是问女孩:“为什么哭?”

“大家笑我头发太难看!”女孩的眼泪止不住。

他明白了。虽然年纪小,但一样有着男子汉式的正义感。怎么帮她呢?想了想,他突然说:“我帮你理个新的发型吧。”

那是他第一次拿起剪刀。看着规规矩矩坐在眼前的女孩子的后脑勺,他突然惊讶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但最终,还是抖抖嗦嗦地开剪了。

其实并不是多高明的理发技术,不,那甚至不能叫理发。只不过,是把特别难看、特别异军突起的那几撮头发干净利落地咔嚓掉罢了,也没费多少时间。

但是女孩儿笑了,她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整个儿变得不一样,是让她有信心不会再被嘲笑的那种不一样。

“谢谢你!”女孩儿感激地说。

——就是那时起,他决定了,长大要当理发师。

第一百三十八次追忆完自己的梦想起源后,他回到现实。

现实是:他已经长大了,也真的在家乡天马小镇开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但是一个月过去了,顾客人数四舍五入后为零。

能够四舍五入,说明一开始还是有人上门的。这是对自己的信任。他热血沸腾地想着,然后拿起梳子和剪子……

那客人的头发就直接给毁了。镜子里的新发型让人一看就觉得他是要去应聘马戏团的小丑。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和第四个客人——也是目前为止的全部客人。他们顶着长长的头发进去,然后顶着一张哭丧的脸出来。

“从来没见过手艺这么烂的理发师!”那些顾客选择了用四处投诉的方式给他打广告。广告很有说服力,他们只需要指指自己的脑袋,就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其中一个胖子顾客还把一块木板背到了胸前,上面写着:看看我的头发吧!你们还有信心光临那家破理发店吗?

经过努力,这四位顾客成功地把自己的脸丢到了全镇,也成功地让他的理发店门可罗雀,许多人经过门前甚至绕着走。

唉,他好沮丧。他这才明白,光有梦想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技术啊。他技术还没到家,就敢学人开店,可不是只有这个下场吗?

就在他认真地考虑关店的事情时,她出现了。

她是一位漂漂亮亮的女孩儿,有着一头漂漂亮亮的长头发——是那种理发师会舍不得剪的好头发。

“你……有事吗?”他问,声音很不自信,因为他怎么也不相信,人家会是来理发的。

但她说:“我是来找工作的。”

他苦笑了一下:“我们店就我一个人!现在生意烂得连我都吃不饱,更别说再雇一个啦。”

“我知道生意为什么不好。”她说,“你的手艺太烂了。”

他的脸一直红到脚后跟,挣扎着说:“知道……还来找什么工作!”

“手艺烂才需要多练习啊。”她说,“那你就更该雇佣我了!”

她甩动着自己银河般的秀发:“真人的头发,很适合拿来练习吧?我要应征的,是你练习的模特儿!”

他听了呆住了,打死他也不会想到她要做的是这样的工作。是的,用真人练习当然是再好不过啦,可如果在顾客头上做实验,后果必然是……而如今竟然来了一个自告奋勇的!

“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她问,“放心吧,我不是傻子。其实是因为我得了一种病。我的头发会噌噌地长个没完,基本上每天都得理一次。我就想呀,反正都得理,来当你的模特儿,不是还能赚点儿钱?”

他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一切都说得通了。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这天大的好机会!

于是,她就成了这家人丁凋零的理发店的第二名成员。

两个人的每天都非常简单:她往镜子前一坐,他拿着梳子和剪刀站在她的身后。看看教科书,试试下剪子,然后打量会儿,琢磨一下,继续动手……

让他惊喜的是,她的怪病是真的!基本上每天的练习结束后,她的头发就只剩下剃光一条路可走了。然而一到第二天,她却必然会顶着一头恢复原状的秀发重返岗位。就跟完全没理过似的!

每天下班后,她都要在小镇上大街小巷地绕一圈,尽可能多地让人看到。

可想而知,那是多么轰动的场面啊。工作学习了一整天,大家都需要放松一下,她的出现就充分提供了哈哈大笑的机会。

“看啊!那脑袋就跟猪啃过似的!”

“为什么不干脆剃光了呢?秃瓢都比这好看!”

“哎哟不行了扶我一下,我快笑趴了……”

“咩哈哈哈哈噗哈哈哈哈……”

她成为了天马小镇的黄昏一景,人称“会走路的喜剧片”“用头发表演的马戏团”……据说有些旅行社还特地把她列入参观项目中。

这些情报传入他的耳朵后,一度成为他发奋图强的动力。

在她的帮助下,他的手艺突飞猛进。

很快,就猛进到了可以在真正的顾客头上操练一把的水平了。

按说让小镇的居民对这家理发店重拾信心是一件困难的事,但这个难题却轻易被解决了。原因就像上面说的,她每天都坚持顶着不重样儿的发型招摇过市啊,当人们看见她的头发一天比一天不好笑,非但不好笑,甚至还……还有几分欣赏价值的时候,就开始对他改观了。

慢慢的,开始有客人进入理发店,指定要剪某某发型。慢慢的客人就越来越多了。

他成功了!他不再需要她的配合练习——每天排队上门的客人已经多得应付不完了。她于是从原来的岗位上退役,转而成为了他的助手。

不过,每天打烊以后,他还是要单独为她理一次头发。她是一天里固定的最后一个客人——那是当然要的啊,不理的话,第二天她的头发就会长得老长老长……

这天理完发,他突然说:“我给你洗个头吧?”最近他业务越来越熟练了,所以除了理发,还拓展了洗发服务。

她想了想,说:“好吧。”

他就给她洗起头来……当热水流经穿过她的黑发的他的手时,突然——

他觉得她的头发掉了下来,就像一顶帽子。

“帽子”下的她,是一个再标准不过的——光头。

他震惊到声音都变得结结巴巴:“你……头发……怎么会???”

她平静地微笑着:“世界上哪里会有头发疯长的病呢?骗你的。我自从几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后,就一直是光头。”

“那你每天……”

“那当然全都是假发啊。我自己做的假发,质感跟真的一样吧?”

“可我有时……”

“有时用力拉扯过对吧?为了避免真相曝光,我一直在假发和头皮间粘着胶……”

他终于能把一句话完整地问出来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觉得,你如果能实现梦想,一定会是个优秀的理发师。”她的眼睛亮亮的,令他感到熟悉。

“你是……”

“我是你的第一个客人。”

如果你到天马小镇来旅行,如果带你玩的人肚里的八卦够丰富,你或许会听到一个故事,一个“黄昏时的爆笑发型秀”的故事。

如果你到小镇上唯一的那家理发店去理发,你能看到故事的两位主人公。总拿着剪子的老板技艺不凡,总戴着帽子的老板娘美丽善良。那么多精彩的发型,就出自他们的手下。

写作感言:

被很多人问过:为什么写童话?

我的答案是:因为我喜欢童话。

于是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喜欢童话?

这个答案可以很丰富:因为童话简单、浪漫、纯净、让我联想起自己的童年……

但我现在更喜欢回答:因为它是童话啊。

我们常常会形容一样事物“很童话”,无需多做解释,听的人也会心领神会。那或许是美丽得仿佛只能在童话世界里看到的色彩,那或许是温暖得只有在童话故事里才会看到的画面,那或许是悦耳得只有在童话国度里才能听到的声音……所以为什么要去解释童话呢?童话本身就是一个最好的解释。

喜欢童话,因为它是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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