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

2016-06-17 16:06王旗
亚太教育 2016年18期
关键词:法制教育依法治国大学生

王旗

摘 要:2014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系统而全面的部署,也给大学生法制教育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意义重大。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制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6-0230-02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教育是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决定》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1]。高等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已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研究大学生法制教育,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大学生法制教育内涵

研究大学生法制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只有首先正确地理解和界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才能正确分析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对策。

1.法治和法制

关于“法治”,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2]“法治”实质就是依法而治,是一种治国理念和治国方略,即在特定社会和国家,在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过程中,法律是最高的权威,法律至上。一个法治国家,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而且要树立法律的极大权威,切实依照法律治理国家,从而真正实现从“人治”走向了“法治”。

关于“法制”一词,学术界对其含义的界定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法制”的基本含义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和。学术界对“法制”含义的界定,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两种主要观点:第一,静态意义上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制度,把法制看成法律和制度的简称;第二,动态意义上的法律秩序和法律活动,即由立法、执法、司法、 守法等各环节构成。因此,从广义上来讲,“法制”内涵包括以上两种主要观点,即“法制”既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即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又包括动态意义上的法律秩序和法律活动。

2.法学教育和法制教育

法学教育和法制教育,从字面上看只是一字之差;从内涵来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都有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的意思,故而有人常常混淆两者概念,所以在此有必要清晰阐明法学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涵。

在我国,法学教育是一门专业性教育。张文显教授在《法理学》一书中指出“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归结起来,可以说有两项,一是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优秀公民,二是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工作者。”[3]法学教育一般指社会或者学校,对法律专业人员或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教育。

关于法制教育的概念有很多,可谓是众说纷纭,但是基本都围绕“法制教育是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个主题。其中韩世强认为“法制教育是指国家对公民实施一定的民主与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传授,使公民具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和依法管理各项工作的素质的教育。”[4]因此,法制教育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公民传授法律知识,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们的法律信仰,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具备符合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社会所要求的法律素质,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

3.大学生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制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其法律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决定着我国公民整体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当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属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将“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2005年3月9日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就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其基本内容和任务为:“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5]

综上所述,所谓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高等学校在对大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其他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大学生进行以传授社会主义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增强其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的素质教育。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单一

有效的法制教育不仅要求受教育者内化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受教育者将法律知识用于指导其行为,法律理论学习与法律实践体验缺一不可。然而长期以来,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所运用的教育方法主要是脱离教育对象现实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境的“打包式”的教育模式或方法,教育者主要借助语言、板书和教材等在课堂上对教育对象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灌输,缺乏实践活动教学法和情景模拟教学法等方法的运用,教育对象接收的只是现成的法律理论知识,导致其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缺少对现实生活案例的分析和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法制教育效果评价机制不合理

大学生法制教育属于素质教育范畴,其目标就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素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主要标准是学生考试成绩的高低,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的评价没有从法制教育的显性效果与隐形效果、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思想表现与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多层次进行。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不少学生把法制教育课当作纯理论知识来学习,根本谈不上学习热情和积极参与,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获得考试成绩和学分,并未真正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致使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三)法制教育课程缺乏独立地位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法制教育课程尚未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正式列入教学大纲。200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规定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成为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主要课程,而法制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章节内容,没有自己独立的课程体系、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因此在对大学生在进行法制教育时,由于课时和课程内容的限制,不能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只能是“蜻蜓点水”式一掠而过,这就不能全面提高其法律素养,极大地削弱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四)高校依法治校整体水平不高

高校依法治校的推进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高校依法治校整体水平不高,在依法治校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精神,有的规章制度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如有的学校规定禁止学生谈恋爱,若发现就点名通报批评。这样的“校规”无法律依据,无疑是对学生人身权益的一种侵害;二是部分高校管理者习惯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实施管理,致使学校的一些管理行为与法律相抵触。同时,在对学生的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识,多采用“家长式”的管理模式,具有强制性和命令性,要求学生服从,而很少给学生行使自己应有权利的机会。这样学生生活在并没有真正法治化的校园环境中,体会不到法治的存在,对法律的认识也不深刻,影响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

1.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针对大多数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单一的问题,首先,教师讲解法律原理和概念时,应结合比较典型的实际案例,让大学生更直观地接受法律知识。其次,学校可以邀请长期从事司法事务的法官和律师来高校开展法制教育主题讲座,以叙述故事的形式,向大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更生动的让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再次,高校还应以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方式,组织同学参与到司法实践活动中,打破理论学习与实践笃行相脱离现象,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和践行的统一。比如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判等。最后在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既可以宣传法律知识,也可以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学习法律的活动中。通过以上教育形式和方法最终达到法制育人效果,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和用法。

2.完善法制教育评价机制

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不能只有教,而没有反馈,而反馈的前提就是要评价。良好的法制教育评价机制有利于了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和掌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真实情况,从而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的评价,不能仅仅简单凭借学生的分数高低来评价法制教育效果的好坏,要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状况进行专门的、独立的评价,评价应从高校法制教育的硬件设施、教师教学情况、校园法治氛围等方面进行,要坚持显性效果与隐形效果、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思想表现与行为表现相结合的原则,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通过合理的评价来促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完善,即以评促教。

3.调动各方有利因素,整合法制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特别是在当今时代,仅仅依靠学校的力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已显得势单力薄,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要在全社会中形成共识,不能是高校孤军奋战,高校也不能认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仅仅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老师和辅导员的工作,做好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在三方的合力下,构筑起一个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整合、利用多方法制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对大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4.加强依法治校,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针对当前高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存在的问题,高校要大力实行依法治校,综合治理校园法制教育环境,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首先,应依法重新审视已制定的校规,对于一些不合理和不合法的校规,如对于师生基本权利的不合理限制甚至剥夺的校规,应该予以废除;其次,高校在制定校规时,应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学校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制度,真正做到高校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最后,学校在制定、修改校规时,应让广大师生参与校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这样制定的校规既能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的心声,又能使校规得到很好的贯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只有保证高校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更加科学和规范,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才能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6.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202.

[3]张文显.《法理学》[M],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5.

[4]韩世强.法制教育机制及其实现形态的理论框架[J].中国司法,2006(10):15.

[5]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文献选编(1978—2014)[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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