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做记者

2016-06-17 13:36费米生生
北京纪事 2016年2期
关键词:女星酒吧文章

费米+生生

过去的一年里,媒体的日子过得异常艰难——从最早弄得沸沸扬扬的姚贝娜事件,很多不明就里的人上来就破口大骂,以再次证明自己的道德优越感;新旧交替之夜发生在外滩的踩踏事件,以及哈尔滨那场葬送了五条鲜活生命的大火,本地媒体都发布了令人恶心的报道。再早,21世纪报系因涉嫌敲诈和有偿新闻,主编和记者数人被拘押。更早,央视著名财经主持人芮成钢被纪委请去“喝茶”,揭开了这个中国第一传媒腐败窝案的盖子。由此,“无耻媒体”和“无良记者”这些词语频频进入人们视线。

采访酒吧不是件好差事

有人分析说,世界进入了传媒时代,借助于媒体以操纵文化,也因之而成为一大时髦。为此,我们不得不被迫生活在一个“炒作”“策划”“主持”“包装”的文化氛围之中。美丽动人、八面玲珑的主持人,纵横天下、颐指气使的制作人,文韬武略、高深莫测的策划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撰稿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娱乐记者……仿佛一夜之间纷纷从潘多拉魔盒中争相而出,粉墨登场。

这其中,记者仍然是媒体的主力军,他们头上没有主持人的光环,却时不时要背上狗仔队的恶名;道德下滑并不始于记者,漫天的流言也难止于记者。记者这个职业以前多被神圣化,如今常被人污名化,唯独没有恰如其分地被人化。说白了,记者乃是文字工匠,四下里奔走以采集事实,凭良心写下他认为当写的东西,换几个稿费以糊口。一个好记者的培养殊为不易,但并非不可能,只要设定一条底线,把握住几个关键,多跑、多问、多读、多写,假以时日,一个好记者没准就诞生了。

老师

初入记者这一行,老师非常重要。这个老师可能是你的上司,或者是报社、杂志社和网媒的资深记者。一个好的老师,他的言传身教,要远胜于之前你所读过的媒体从业人员守则、新闻采访与写作等专业学习对你的影响。

我接触新闻专业始于那年报考社科院新闻所,后来供职于一家影视戏剧周报;数年后,又转到了一家月刊。所幸的是,我在这两家媒体都遇上了好的或比较好的上司。

周报的主编很有才华,除了新闻业务娴熟之外,影视、戏剧圈子里人脉很广,他自己已有多部剧作投入制作。因此,一篇稿子交上去,他一眼就能看出毛病来。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著名的导演不用加“著名”这个前缀,不“著名”的演员你加了也是白加,还闹笑话;写一个明星不要写她三岁学钢琴、四岁练美声、五岁登台表演、六岁拿遍了各种奖。这样的东西,有意思吗?

记忆较深的,是他在一次评报会上的讲话。周报有一版专门登些不怎么有名气的新人专访,篇幅都不大,配张照片就发了。有的记者因此比较马虎,采访不细,写得比较程式化,可读性差。那天,主编指着一篇这样的文章说:“这些人里边,或许出个把明星,但大多数人这辈子可能就上这样一篇文章。你认真地采访,挖出他身上闪光的东西;然后你再用心写,写出彩来,没准他就会感激你一辈子。这个朋友你就算交上了!这样的好事,你为什么不去做呢?”

几年后,我转到了一家月刊做记者。这次我还是很幸运,遇到了一位主管编辑的副主编,他的言传身教让我受益匪浅,而且以后我们还成了很好的朋友。

到杂志社不久,有一期的特别企划准备做酒吧文化,副主编背起摄影包,带我直奔酒吧扎堆儿的三里屯。

酒吧一般都在晚上9点后营业,我们到那里才6点,于是他拿着相机拍华灯初上的酒吧街,我去找酒吧里的酒保聊天,就这样挨过了几个小时。后来酒吧里开始上客,我们就更忙活了,为了不让我跟客人聊天时显得不自然,领导说:“老费啊,今天特批你可以喝两杯酒,但只许喝两杯,多了你就犯迷糊了。”我记得,第一杯是在一家日式酒吧里喝的,要了一杯日本清酒。第二杯换了个酒吧喝的,要了个莫黑多,其实就是威士忌加薄荷叶。

一直快到半夜12点了,我感觉内容足够写上几千字了,于是问领导是不是可以撤了。他说,差是差不多了,不过总觉得缺点重头的东西,要不再走两家,再看看。这时,见前面不远处有家叫“藏吧”的酒吧,我们就进去了。

在内地,带些藏族元素的东西就价格不菲,我俩没敢多点,就要了壶最便宜的青稞酒,边小口喝着,边踅摸着文章所要的内容。不一会儿,“锅庄舞”跳起来了,哈达也敬献起来了。我们知道这些只是表面的热闹,不是我们最想要的;我们不动声色,继续小口喝着青稞酒。一轮酒敬过后,场面归于平静,领导突然捅了我一下,他要我慢慢转过头去。我照他说的做了,发现后面一张有些熟悉的脸,以及那颗同样著名的略微谢顶的头。

那时候房地产开始预热,地产大鳄们也频频在电视上露脸,潘石屹因建外SOHO楼盘而日渐走红。我们知道,守候了半夜,“大鱼”终于出场了。领导站起身,借拍酒吧风情,不时往潘石屹所在的位置拍着。我竖起耳朵,仔细辨别着那口熟悉的“甘普”(甘肃人的普通话,我大学是在兰州上的,对这种口音很熟)。后来,我索性坐到潘石屹身边,跟他周围几个女白领似的一脸仰慕表情,听他滔滔不绝谈地产生意经。领导的镜头也紧跟了过来,噼里啪啦一通拍着。

我们一起采写的酒吧文化的文章图文并茂,既有小资情调的旖旎,又有异族风情的展现,间或有酒保的牢骚,客人对酒的品评;加上歌手的调调,不期而遇的暧昧,地产大鳄的休闲生活,发表后因内容丰富被多家报刊转载。这篇文章的采写让我学到了一点:做一篇文章就像一次做爱,你强努了半天,最后若没有高潮,文章基本就算失败的;而高潮,需要你不断地调情、等待、再调情,最后有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

如今,很多记者的专稿看似洋洋洒洒五彩斑斓,该关注的都关注到了,但总是感觉平平,高潮处怎么也起不来,少了最后的激情迸发、喷薄,读者、看客自然很难给你打赏了。

记者生活悠闲不再

底线:扒扒拉.COM.CN

这个词,是我上面提到的那位杂志社副主编的独创。

那年杂志社招人,进了个广播学院、即现今传媒大学刚毕业的女孩子。该女生聪明伶俐,脑子快,笔头子也快,论长相也是蛮不错的。来后不久,她报了几个选题,写后给主编一看,还行,陆续就用了。之后的一期特别企划,我报了个采访女子监狱的选题,她一看这样的选题能做得很漂亮,提出要跟我一起去采访。我那时是编辑部主任,提携新人也是我的责任,于是就带她去了。到了女子监狱,我们按监狱管理局提供的采访对象做了分工,回来后各自写成文章合成一篇。杂志一经登出,也被很多报刊转载了。

大凡聪明人爱走捷径,聪明而又勤奋者少之又少。刚开始那女生身上有些小毛病,比如爱搞些小资情调,爱转些时尚的词句,不下功夫深挖素材,靠弄些主观臆测来弥补。那次去团河女子监狱采访,就已经发现了这个毛病,受她采访的对象到后来甚至欲跟她对簿公堂。那时我们也没太在意,很多新手多少也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应该算是常见病、多发病吧。不过,此事过后不久,更大的问题出来了。

有一次,该女生一篇稿子被副主编审出了问题,他把她叫来:“这篇文章都是你自己写的?”

她有些支吾:“参、参考了一些网络上的背景资料。”

副主编有些不满意:“只是一些?我怎么觉着很多东西都是网上的呢?”

最后,她不得不承认:该文章基本是从网上扒拉下来拼贴而成的。

之后的那次评刊会上,副主编很严肃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新闻采访和写作,不能弄虚作假,把人家的东西扒拉下来算自己的,这性质跟抄袭、剽窃有什么两样呢?这样的话,我看以后署名可以署“扒扒拉.COM.CN”好了。

那女生羞得脸跟块红布似的。

话虽尖锐,但却是一剂猛药,一记重击,给人以警醒。新老记者都应该以此为戒。

网络发达后,资讯呈大爆炸态势,就算你24小时用电脑或手机浏览,未必能看多少信息。这就给了投机取巧者以机会。但他们忘记了一点:网络上的文章独家的东西很少,基本上是我抄你、你抄我的;这家网站上有的内容,很多家网站都能看到。尽管受网络的挤压,平面媒体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但多数严肃的传统媒体都知道,要想求得生存,唯有独家、原创和真实,才是自己的生命力。因此,报刊对自己的记者要求更高、把关更严,一旦发现有抄袭、剽窃现象,处理起来毫不手软。

那么,有没有侥幸得手的呢?有。上世纪90年代中期活跃于京城的一批所谓“自由撰稿人”里,有些就是以前的记者和在职的记者。以前的记者因为抄袭和一稿多投太严重被媒体除了名,干脆就东拼西凑攒通稿发传真。在职的记者羡慕前者有大把的碎银子挣,不管不顾就朝坑里跳。现在,这些人在哪里呢?消失了。我当时所在的报社主编就立下一条规矩:“自由撰稿人”的稿子一概不用!

操守

上世纪末,娱乐业和媒体结合,掀起一股社会乱流:娱乐致死。这股空洞无物、以消费为诉求的逆流,在本世纪头十年里形成滔天之势。那些主持人、制作人、策划人、撰稿人、娱乐记者肆无忌惮地随意越位,甚至时时以人类文化的代言人自居,上演了一出出文化娱乐界的闹剧。互联网的加入,使闹剧的受众呈几何级数般增长。

这时候,一个有点追求的记者,想力挽狂澜固然做不到,但独善其身还是可以的。这种追求来自一种清醒的认识,以及不欲同流合污的坚守。

我在影视周报当记者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件事。

我当时负责影视评论版面,有一天收到一篇评论某部影片的文章,一看之下感觉逻辑混乱,就不打算采用。数周后,该文作者打来电话,询问文章发表事宜。听了我的意见后,他表示想请我出去喝个茶,就文章修改一事听听我的具体建议。

见面后,才发现事情满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是外地来京做电影的,家产颇丰,初到京城心气儿也高,一气投资了3部影片。结果是血本无归,家财荡尽,能否在京里立足都成了问题。他把症结都归之于影片的女主演身上,认为她的表演不力,才导致作品无人问津。

我对他的叙述产生了些疑虑:既然问题出在女主演身上,为什么还接连投资后两部电影呢?

他最终道出了原委:一到北京就跟那个女星住到了一起,两人又逛巴黎购物又去戛纳晒日光浴,还以貂皮大衣和LV包作定情信物。最后,架不住她的软磨硬泡,一咬牙为她量身定做了3部电影。不料3部片子都赔个精光,到最后两手空空。女星一看对方被榨干了,于是人去屋空,电话都联系不上了。

我心想:花钱捧戏子,人财两空,活该!太老套的故事了。

他紧接着道出的后续故事,却令我为他不平。

女星在花他的、用他的同时,还向他借过钱,在他手里攥着的借条约有100多万。他自是不甘心,每天数个电话催讨要债,而电话那头总是沉默。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就回了电话,说要还他的钱,还定好了还钱的时间和地点。这让他感觉突然,不免多长了个心眼儿,去之前跟一个能量很大的朋友说了这件事,说他若24小时后还联系不上的话,烦请朋友想想办法找到他。

还得说他有第六感,等到了约定的地点,没见着女星,却有两三个便衣出来把他摁倒在地,然后又以敲诈勒索的罪名把他带走了。事后他知道,那女子把他的电话录了下来,经过一番剪辑加工,交给公安口的一个朋友,治了他一个敲诈勒索的罪名,一通拳脚相向后,又在局子里关了一夜。幸好他事先已有安排,那个朋友也委实了得,居然知道他被关在哪里,真就把他弄出来了。

我开始同情起他来。听过演艺圈里种种黑幕,但如此跟公安勾结整治人的,我还是头次遇上。我问他有没有胆量,若是有,就给我所有证据,我可以好好写一篇文章。

他没这个胆量。他说写这样的东西是要出事情的。要不可以写写他正起诉这个女星,前两天他已经把索要这100多万的起诉书送达了法庭。

我告诉他: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不会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什么好说的;但是,那篇影评修改后可以发表,毕竟,文章里的一些说法也不无道理。

不料,这篇几百字的影评倒惹出事情来了。文章发表后没几天,一个中年男子找到我,亮出了他的证件,是某省安全厅的。我有些忐忑,心想自己没有做间谍或出卖情报的勾当啊。不过,他一开口,我倒踏实了。

他问:“你跟某某某是什么关系?”

我说:“作者和编辑的关系啊。”

“他的影评为什么在你们报纸发表啊?”

“大概他认为我们比较专业吧。”

见问了一阵子没问出什么来,这个人悻悻地走了。

放有的人手里,用点春秋笔法,能洋洋洒洒演绎出一个整版的故事来:有女星傍大款,大款捧戏子;有大款人财两空,女星弃暗投明。最后,两人对簿公堂,引来狗仔队捕风捉影……

好看吗?好看。有意思吗?没意思!真有意思的东西不能写。那就放弃。

(编辑·宋国强)

feimi200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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