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监察中的反窃电工作浅谈

2016-06-22 07:42雷永强王改梅郝世亮贾凌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用电监察解决措施

雷永强+王改梅+郝世亮+贾凌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窃电者也就越来越多,虽然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了一些,但有些违章窃电分子却利用法律漏洞,使自己躲过法律制裁。本文浅谈一些常见的窃电手法和现象,并根据此提出建议。

关键词:用电监察;反窃电工作;解决措施

一、常见窃电的方法

(一)改变电能表的接线

众所周知,如果想最大程度上进行电量窃取,首先就是对电能表实施手段进行控制,在对电量数值加以改变或者操控的同时,进而实现了窃电的违法行为,日常生活中常见通过控制电能表来窃电的方式有:将电表进出线进行对接,导致电能保出现故障;通过互感器端子短接,使得电能表输出电流异常。使用三相四线的电能表时,断开电能表的电线圈中性点和零线或反接三相中的任何一相,调换电能表进线都会导致电能表失灵。在单相电能表中,居民让电压线圈的互感器断裂或松开,让电压线圈失压后,电能表就走不动了。

(二)接线偷电

大多数情况下,窃电者为了简化手段上的繁琐以及技术上的含量,利用其他人家的输电线路,实施搭接,之后将接线处隐藏在较为隐蔽的地方,这样一来既不会被人察觉,同时有解决的用电的烦恼。

(三)内外勾结窃电

有些管理人员知法犯法,与企业,个体合作窃电,以满足自己的利益。

二、用电监察工作现状

(一)用电监察队伍比较落后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些年来,我国大力发展电力事业,在用电能耗上已经排在了世界前列,尤其是在发电量上,已经位于第一的骄人位置。有的地方客户量多了一倍多,但是用电监察队伍人数却没有增加,技术也并没有提升多少,已经跟不上社会的步伐了。

(二)监察工作的程序问题

在平时的检查中,监察人员虽然会定期地对每户的电表进行检查,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认真审核用户的用电量是否合理,事实上,很多监察人员是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出用户有没有窃电的,但在很多情况下监察人员都没有注意执行法律程序的规则以及合法性,这样也就导致了监察人员已经发现用户窃电,反而因为对法律程序的不熟悉而造成在法庭上败诉的现象。

(三)供电企业的身份问题

根据大家对供电企业的认识和了解,供电企业具有两层含义,首先就是作为电力保障以及管理行使国家给予权利的监管机构,对一些由于电力问题引发的相关性时间给予处理和解决,达到维护大家共同权益的效果;另外从表面层意而言,供电企业,是建立在企业的基础上的一个供电场所,因此他就与企业的性质密不可分,它可以行使企业赋予。根据目前形势来看,供电企业很多手段或者措施都是形式化,工作不务实,甚至是漠不关心,这就造成了岗位上的职责欠缺,致使一些窃电行为的滋生。

(四)用电监察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

有些窃电者为了自身利益不管不顾,和供电企业内外勾结的也大有人在,他们无法无天,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这种窃电不法分子,在例行执法时,应该以自身的安全为中心,建立自我保护意识,并在执法时佩戴一些类的防护工具,然事实并非这样,很多工作人员完全没有安全意识,尽管工作态度很认真负责,但是对自身的安全不以为然,这就对自身构成威胁,只是窃电分子较为猖狂,也造成了殴打用电检查人员案件的发生。

三、防窃电的合理化建议

(一)加强监察人员的考核力度

首先,监察人员数量要足够。另外就是要对用电监查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从思想上到行动上都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审核机制,价钱素质培养和道德建设,从自身做起,建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和树立防窃电标杆,经常进行技术培训,采用奖惩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管制和约束,最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工作应实行分线专人管理,责任要具体到个人,不能出了问题摸不着源头,互相推卸责任,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如有必要随时撤换有关人员。当监察人员抄表时,陪同人员应随时监督,不能让窃电分子和其勾结者有任何可乘之机。

(二)监察人员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监察人员在进行用电检查工作时,要秉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审查结果进行记录,在实施的前提下,像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批准后方可执行;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工作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对用户进行检查,并按照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还需派专人对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完成后,需与用户共同签署用单记录表,以免发生争议;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窃电、偷电、盗电的用户,依据违法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并且开局相关处罚证明,对违法的用户给予警告;关于违反用电原则的用户,采取停止供电、警告等措施予以惩处,对其起到警示以及反省的作用。当监察人员确定用户窃电时,只能在民事范畴上进行处理,不能越权,双方都是平等的,如造成用户其他损失,用户也是有权上诉的。

(三)手握法律武器反窃电

现如今,窃电行为为全社会所不齿,不再只是简单的企业违约问题,监察人员必须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使窃电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一般来说共有五种法律手段来惩治犯罪分子:民事违约处理、定罪、用刑、社会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处罚等。从定罪问题上看:最直接的是定为盗窃罪,其他还有销赃罪、侵占罪、贪污罪以及传授犯罪方法罪。从用刑上看:最好是判实刑,接下来依次是判缓刑、拘役和管制。从社会治安管理处罚上看:最好对违法分子治安拘留,还有罚款和警告。从行政处罚上看:电力行政处罚和工商行政管理处罚齐头并进,都要执行,才能以儆效尤。在所有处罚中民事违约处理处罚力度不大,一般只能追回一部分损失、赔偿违约费用,应尽可能的选用行政处罚。

(四)大力宣传窃电危害

要想窃电势态受到最有力的打击,不仅要有数量足技术高的反窃电队伍,要真抓实干,还必须有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的大力宣传,告知人民群众窃电的社会危害性,对这种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事情重视起来。新闻媒体如实报道关于窃电的大案要案,弘扬正气,给部分窃电者敲敲警钟,形成威慑力。这样,一举两得,反窃电工作才能更顺利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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