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间接产业链融资模式研究

2016-06-23 18:17金竹欣
活力 2016年5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供应链金融

金竹欣

[关键词]家庭农场;农业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间接产业链融资

引言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由此在松江、郎溪、西平等地兴起。国外农业发展经验表明,作为一种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新形式,家庭农场能最大程度的开发利用农村现有土地,其兴起与发展顺应了我国转变农村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时代要求。

传统的农业融资模式以小额信贷为基本特征,信贷产品多是借鉴孟加拉格莱明模式的核心要素,即利用农村社会广泛存在的社会资本来降低交易成本,并监督贷款合约的有效实施。换言之,小额信贷主要解决的是单个小农户由于抵押担保物缺乏和交易成本较高等约束条件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触及农业固有的高风险、低收益本质。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家庭农场等农业组织的资金需求开始向额度大、期限长转变,额度小、期限短的农户小额信贷这种微型金融技术无法适应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各地区农业金融创新的实践表明,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业产业链融资行之有效。

一、河南省西平县家庭农场筹资现状

西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耕地面积118万亩,盛产小麦、玉米、芝麻叶等农作物,是全国优质小麦出口基地,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粮食和肉类产品百强县和全国绿色农业生态县。由于家庭农场本身缺乏清晰的概念界定,申请门槛较低,截至2015年三月底,该县登记在册的家庭农场达300个之多。据笔者实地调研所知,除了依靠政府大力支持而处于发展前列的仁和志发家庭农场之外,该县的大多数农场并没有进行实际种植。内部资金供给不足,外部筹资渠道单一,加之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存在明显滞后或缺位,使得该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甚至土地流转状况的改善面临阻碍。

(1)政府成为家庭农场资金供给的主要来源

2015年西平县政府根据国家出台的包括农民综合直补和农民种粮补贴等多项补贴在内的粮食直补政策中指出,对西平县家庭农场进行110元/亩的专项补助。补助资金用于:第一,设立担保基金;第二,进行财政贴息。第三,购置大型农机具。第四,提供种子、农药和技术服务等。此外,为保证粮食安全,河南省政府提供一亿三千万的资金对种植小麦和玉米的家庭农场另外给予20元/亩的补贴。政府的财政资金成为促进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来源。

(2)农业发展银行金融产品缺乏,贷款条件苛刻

目前西平县农业发展银行仅设有农村土地流转贷款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贷款两大金融产品。前者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融资需求,包括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土地整理与复垦费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中心)建设等;后者则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利用农村土地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或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的融资需求,包括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支付人工费用、购置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金需求。但该行明确规定“省市级龙头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经营期在三年以上,资产达到五千万以上的企事业法人才能进行信用贷款”。这一条件将大多数家庭农场拒之门外。

(3)驻马店市粮食部门出资成立监管公司,使筹资便利化

在监管公司成立之前,西平县家庭农场向农发行申请贷款时依赖于商业性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年费视贷款额度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无疑增加了家庭农场贷款的交易成本。驻马店市粮食部门为保障资金安全,出资成立了第三方监管公司,专门监督家庭农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家庭农场获得贷款资金后,监管公司派人常驻家庭农场,对粮食从生产到收购的资金流实行全程监控。监管费用由家庭农场和粮食部门共同负担,不仅降低了贷款成本,也提升了家庭农场的信用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家庭农场筹资。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得知,西平县家庭农场现有的筹资模式还停留在以政府为主导的传统农业发展体系下,缺乏相应的金融创新。笔者想将近年来相关学者研究较多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引入家庭农场,为促进西平县乃至其他地区家庭农场的融资提供借鉴。

二、农业产业链融资概述

农业产业链是指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过程中的一系列价值活动和环节,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业生产过程、农产品的销售、储运、加工等流程。参与主体包括生产资料供应者、农业生产者、农产品收购者、储运者和加工者等。而金融服务机构通过综合分析考证农业产业链的一体化程度、龙头企业的资信状况以及上下游企业的生产情况后,从该产业链的整体视角对位于其上的各企业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即为农业产业链融资。农业产业链融资伴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起步,为促进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金融思维。

有学者通过对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的实证研究指出,以往商业性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愿介入农业领域,根本原因是农业固有的高风险和低收益难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偿还度。随着农业向大规模、高集约的产业化方向发展,加之政府部门介入承担部分风险,农业盈利水平的逐渐提升成为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出现的基本前提。因此,将产业链融资模式引入家庭农场存在现实支撑。

笔者根据美国经济学家梅耶所提出的“啄食顺序”决定了论文从间接产业链融资视角研究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模式。所谓啄食顺序(The Pecking Order Theory):①内源融资;②外源融资;③间接融资;④直接融资;⑤债券融资;⑥股票融资,即在融资渠道的内源和外源中首选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的直接和间接中首选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的债券和股票中首选债券融资。农业产业链的内源融资主要有产业链上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风格所决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因此本文仅引入外源融资模式中的间接融资方式,尝试对家庭农场的筹资困境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三、间接产业链融资的三种基本产品

间接融资作为农业产业链外源融资的基本方式之一,是指将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融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供给方,以产业链上发生的真实贸易为基础放贷,既有利于筛选出生产性借贷农户,有效防范逆向选择行为,又保证了贷款资金的用途,降低了贷款资金被挪用的道德风险。间接产业链融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产品。

1.仓单融资

仓单融资作为农业产业链间接融资的基本方式之一,能够明显降低银行放贷成本,对于处在高风险农业领域的家庭农场来说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在仓单融资方式中,家庭农场可将农产品(包括小麦、大豆等)作为抵押物,来实现整个融资过程的循环。

2.反向保理

反向保理多见于贸易融资业务中,将其应用于农业产业链,能够达成多方共赢。在银行与购货商达成协议的前提下,银行同意将资金贷给家庭农场。这样既能使家庭农场获得生产所需资金,保证购货商收到购买的农产品,又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3.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的实质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家庭农场将该部分农产品先售出后购回,以获得周转资金。在不具备仓单融资外部配套环境的地区尤为适用。银行首先与家庭农场签订收购农产品的协议,规定家庭农场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高于银行在该笔交易中所承担成本的特定价格购回农产品。

将这三种间接产业链融资模式引入家庭农场,能够使得家庭农场在缺乏抵押物和交易成本较高所导致得无法从商业性金融机构直接获取贷款的情况下,通过另一种视角,即从以农产品为出发点进行产业链融资,为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

结论及建议

较之于以往需要依靠政府大量资金的直接投入而获得发展动力的家庭农场筹资模式而言,间接产业链融资发挥了家庭农场、购货商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主性,政府仅承担引导和鼓励职责。从市场化的角度出发,让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整个产业链的运转过程,将产业链上各主体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其相互制约。间接产业链融资模式的有效性,有赖于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购货商以及家庭农场的共同努力。

对政府而言,一方面要引导和鼓励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其中,为家庭农场和购货商的生产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要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并完善配套体系的建设,比如说仓储物物流体系的构建、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以及担保体系的建设等。

对银行而言,一方面要根据仓单融资、反向保理、回购协议等产品的可行性,进行金融创新,开发适合间接产业链融资模式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以交易的真实性为基础,对购货商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与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尽可能的降低风险。

对购货商而言,一方面要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提升企业的资信状况,保证偿债的及时性,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信心;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家庭农场参与入股、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和农资供应等形式,将购货商与家庭农场的利益进行捆绑,形成相互监督以降低双方违约风险。

对家庭农场而言,一方面要提升自身生产实力,保证农产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切实履行购货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保证产业链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政府、购货商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各方的联系,确保自身掌握信息的完善度,尽可能的促进自身发展。

(编辑/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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