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童装强制性标准6月实施

2016-06-25 09:26
纺织报告 2016年5期
关键词:婴童强制性童装



我国首个童装强制性标准6月实施

根据质检总局2015年4月发布的《2014年度全国进出口服装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口岸抽样送检的进口服装产品中,不合格率最高的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不合格率高达36%。为持续提高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质量,童装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6月1日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过渡期为2年。在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据悉,新国标按照安全要求将童装的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最佳,b类次之,c类属于基本要求。按照规定,婴幼儿纺织品(适用于<36个月范围)应符合a类要求;可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适用于3-14岁范围)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另据新国标要求,儿童服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品应在标签上加注“婴幼儿用品”字样。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具体体现在3大特色:

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要求。例如,在机械安全方面,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纺织附件,如:纽扣、拉链等方面,要求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在化学安全方面,新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等;另外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二是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作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标准,一旦实施,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

三是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新标准实施前,我国纺织产品主要适用的标准为《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该标准适用于成人、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相比之下,新标准则专门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对象更加具体、界定范围更加清晰。

该标准不仅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设计、安全性能等做了更详尽的规定,还第一次将安全技术要求及童装产品附件列入强制性要求,解决当前婴童和中小学生校服突出质量安全问题,构筑起质量安全防线。 随着首个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提高进口童装质量安全门槛,进一步保护国内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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