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实践

2016-06-30 05:32孔祥君
法制博览 2016年18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树木绿化

孔祥君 陆 昱

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上海 201112

关于电力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实践

孔祥君陆昱

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上海201112

摘要:落实国网公司建设“三全五依”法治企业的总体部署,A公司着力推动实现法律工作模式由救济型向预防型、由参与型向参谋把关型、由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转变,提升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抓好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重点环节。

关键词: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内涵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指运用科学的工具和方法,全面客观地梳理、识别和分析公司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统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根据措施要求建立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对外,面对日趋复杂、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监管环境,构筑稳定、系统、全面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日益重要。对内,依法治企呼声高涨,通过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运营监控等协同监督作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依法治企与从严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提升企业法治素质和治理能力。

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架

(一)风险识别

(二)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的等级水平情况,风险等级越高,关注人的级别也越高,基本上5级风险为公司领导层关注的风险类别,为公司领导层作出决策提供信息支撑。4级及以下风险属于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关注解决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

通过对风险采取回避、控制或分担的应对策略,分别从以下多个方面实施管控。

第一,关注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是否满足法律风险应对需要;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和准确;人、财、物的保障是否到位。第二,关注公司及国内外是否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以用于应对法律风险;如果没有,是否存在参考或引进的内容。第三,关注公司是否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举措;目前的管理措施是否存在改进空间以及如何提升。第四,关注是否建立监控体系,自我加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考核机制以及与奖惩机制挂钩;一旦法律风险发生酿成危机后公司是否具备必要的应急机制。第五,关注是否根据需要开展了对相关方(客户、员工、政府部门、供应商的)的宣传;以及是否对员工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和宣贯,以便使其具备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及掌握必要的技能。

三、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应用

A公司是国网公司下属二级公司,近年来经过不断的“PDCA”的过程,建立了一套长效的、滚动的、持续更新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第一,理清公司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事项库,梳理每一个法律风险事项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第二,列明每一项法律风险事项相对应的日常工作,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排摸,排查每一项风险事项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对存在风险点进行治理和评估;第三,根据评估结果对体系进行滚动更新,循环往复,建立一个动态、闭环的管理体系,形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以2015年为例,A公司对电网规划、电网建设、调度运行、运维检修、营销服务、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科技信息、对外联络、经济法律、后勤保障十二大业务领域157项法律风险事项进行排查,共排查风险点19项,共532个。

(一)法律风险排查情况

表一 各部门排查情况统计

(二)法律风险整治情况

对已存在风险点的19项法律风险事项通过“可能性、影响程度、可控性模型分析”、“分布统计分析”和“德尔菲专家法”等方法进行科学评估,5级风险(高风险)4项,4级风险(较高风险)8项,3级风险(中风险)3项,2级风险(低风险)4项。

表二 各部门整治情况统计

(三)法律风险整治成效

以SY-02为例:未能与绿化环保部门工作协调一致所导致的法律风险(树线关系)。

风险现状:“线树矛盾”在电力企业与绿化环保部门工作之中普遍存在。这主要是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在电力施工及维护作业中,经常遇到需要修剪或砍伐树木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林木砍伐必须事先办理有关手续。如果树木栽植在先,而又影响施工作业或危及电网安全需要砍伐的,还要与林木所有权人进行协商后对其补偿。对于在树木修剪过程中存在的绿化归属权、修剪费用支付等问题公司尚未形成完善的机制。

风险应对: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在先原则,即指如果树木种植在先、电力设施后建,优先保证树木所有者的利益,按照相关部门法律规定办理;如果电力设施建设在先,树木种植在后,优先保护电力设施。公司应注意在线树矛盾高发区,拍照或者录像保存证据。首先要注重手续和程序的办理,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其次,应确实履行协商和告知义务,做好告知的有效送达,实现对危及安全的树木合法砍伐,保证电力安全生产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工作成效:A公司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正式签署《树木与电力线路安全管理合作协议》,就今后树木绿化维护管理与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达成战略合作共识,标志着在共同推动绿化维护与电力安全运行和谐发展问题上政企的进一步联动合作。

[参考文献]

[1]朱松.浅谈招标代理合同的规范化[J].大观周刊,2011(36):108.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8-0175-03

作者简介:孔祥君(1985-),女,硕士,经济师,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研究方向:电力企业管理;陆昱(1982-),男,汉族,高级工程师,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研究方向:电网技术管理。

猜你喜欢
电力设施树木绿化
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分析
辨认树木
绿化用女贞树上的果实,可以采来入药吗?
树木也睡觉
城市绿地绿化种植与养护
建国以来我国历次大规模绿化历程及成效
树木之最
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策略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