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从“打虎英雄”到“杀人者”

2016-07-05 04:31张宁
大东方 2016年5期
关键词:知恩图报武松

摘 要:武松作为《水浒传》中的重要人物,被人们熟知。长期以来,其形象被定义为作风果断、嫉恶如仇、知恩图报。但近年来,对武松的评价出现了新认识。本文将通过分析《水浒传》中有关武松的主要情节探讨其从“打虎英雄”到“杀人者”的变化,并揭示其中的原因。

关键词:武松;知恩图报;盲目复仇

一、“英雄”变为“杀人者”

在《水浒传》中,武松性格发展的部分,集中在第23回到第32回。主要有: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战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如此看来,武松从一出场到最后,似乎是在打杀之中度过。但在这一过程中,其思想性格发生了转变。

1.原因之变

景阳冈打虎是迫不得已。武松执意通过景阳冈,路遇“大虫”,此刻是不得不打。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是为兄长报仇,潘金莲和西门庆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听从王婆教唆药鸩如父的兄长,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王婆三人,此刻是事出有因,理由正当。醉打蒋门神是为施恩夺回快活林,并无其他正当理由,只是为了报施恩的“施恩”。血溅鸳鸯楼是为报被张团练、张都监欺骗之仇,但一怒杀害十八人,在鸳鸯楼一事中,除二张、蒋的死是有理由复仇之外,其余十五人均是无辜。

由此可见:从“景阳冈武松打虎”到“血溅鸳鸯楼”,武松的思想在从最初“只杀没有道德的人”变为是非不分,只是盲目报恩。

2.方式之变

在武大一事之后,武松第一时间想到求助知县,此刻的他是相信法律的,而到鸳鸯楼一事,杀死十八人之后,武松写下了“杀人者武松”,大有英雄不更名不改姓的豪气,但从另外一个侧面看,这是对法律的公开挑战。

由此可见:从“景阳冈武松打虎”到“血溅鸳鸯楼”,武松经历了一个从相信法律到公开挑战法律的过程。

二、“英雄”为何变为“杀人者”

武松从是非分明到盲目报恩,从相信法律到对法律的公开挑战并不是无端的,而是有明显的事件作为转折。

1.兄长无故去世,知县含糊其辞,怒杀潘金莲西门庆

兄长无故去世,知县含糊其辞,怒杀潘金莲西门庆,这是第一次转变。

武松自幼失去双亲,被兄长抚养大,在他眼里,兄长更多的是父亲,是根,兄长无故去世之后,武松悲痛不已。“武松扑倒身便拜道:‘哥哥阴魂不远!……你若是负屈衔冤,被人害了,托梦与我,兄弟我替你做主报仇把酒浇奠了,烧化民用纸钱,便放声大哭。哭得那两边邻舍,无不凄惶[1]。”,但在如此悲痛的情景之下,武松并没有丧失理智,他对潘金莲的连连发问,缜密清楚。

“嫂嫂,我哥哥端的什么病死了?”“却赎谁的药吃?”“却是谁买的棺材?”“谁来杠抬出去?”[2]可谓是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且之后他并没有冲动的杀掉潘金莲,而是找了何九叔、郓哥来做人证,告到了官府。

此刻的武松,对官府是信任尊重的。他相信法律,愿意依靠法律。其言语是卑微的。“小人亲兄武大,被西门庆与嫂通奸,下毒药谋杀性命。这两个便是见证,要相公做个主罢”[3]

然而,对他有知遇之恩的知县和他所信赖的法度却让他失望了,知县认定拥有人证物证的武松证据不足,不予理会,并叮嘱他不要与西门庆做对头。企图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成的武松,对法律和理性的失去信任。出言“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4]之后便亲手杀了西门庆、潘金莲、王婆且以人头祭兄长。

这次转变的直接结果就是武松不再相信法律、理性,开启了一条盲目报恩的道路,即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这一点,在快活林一事中,得以体现。

武松由于受到施恩的“帮助”,得以免牢狱之苦。这件事上,施恩显然是目的明确——武松帮他夺回快活林。施恩无论从武力和后台上都比不上蒋门神,他必须找一个人来替他夺回快活林。而武松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施恩要他帮忙夺回快活林的时候,武松不问青红皂白,便满口答应。“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5]而这种盲目的报恩心理,在武松得知真相后愈加明显。

关于快活林一事,施恩是这样解释的。

“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拼命囚徒,去那里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家和赌钱兑坊里。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赚钱。”[6]

由此可见,施恩和蒋门神一样,都是地方恶霸。依仗着武力和后台争夺着快活林。但是武松却并不考虑这一点,不论其行为是否有价值。在他眼里,只有施恩对我好,我为他这就是义。孙绍振在《武松的痞性、匪性和人性》中说,“……这就是《水浒传》的英雄概念里面最大的问题只要我先认识你,你成了我的兄弟,你就是义,我为了你,打你的仇人,我就是英雄,你是英雄,还是恶霸,我不管。……实践证明,他的原则就是:我先认识的人,我的兄弟,我为他的利益拼命就是义。”[7]如果从这件事的本质来看,这样的说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清人王望如这样评价“独计林名快活,人人得而夺之。朝梁暮晋,亦可朝晋暮梁。而必以夺之者为义,取武松感恩图报之心耳。若夫施恩之占强霸市,王法有所不贷。义云乎哉!”可见武松此次的恩怨分明几乎没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在本质上,施和蒋一样,都是恶霸。

由此,武松从处理事情有理有据发展到了只看恩怨,盲目报恩的阶段。

2.报恩反被骗,含冤被捕发派,血溅鸳鸯楼

报恩反被骗,含冤被捕发派,血溅鸳鸯楼,这是其第二次转变。

经过武大之事之后,武松失去了對法律的信任,转而开始相信“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的法则。张等人正是利用这点设下圈套。而武松正如他们料到的一样,落网了。在听到有贼进入张府的时候,武松想:“都监相公如此爱我,他后堂内里有贼,我如何不去救护。”[8]他没有想到,也没有料到,这是张设下的骗局。自此,武松再一次迷失,法律理性不可信,而所谓的人,也不可信。这种心理导致了他在鸳鸯楼大开杀戒。

在鸳鸯楼一事中,武松的复仇是扩大化的。他杀死了在场的所有人。而这些人中,除张、蒋等他是有理由进行复仇之外,其余都是无辜。他此刻的心里,已经不再是当初的“我只杀不明道的人”,而变成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9]这显然是一种扭曲的复仇心理。在杀人后,他心里有一种快感,“我方才心满意足,走了罢休。”[10]若这些还不足以为据,那武松挥笔写下的“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一看似大丈夫做不更名站不改姓的做法,则是对法律的公开挑战。

这次转变的结果是武松从只杀不明道德的人进入了一种复仇的状态,从遵守法律进入到了公开挑战法律的状态。

此后的一些事也证明了这一点。张桐林在《明镜照物妍媸毕露——试论武松的性格缺憾》中提到:“由于杀得性起,杀红了眼,武松几乎变成了一个容不得一点不如己意的人和事的狂人了[11]”正是在这种心理之下,在夜走蜈蚣岭的过程中,竟然拿小道童“发市”,这明显违背了他最初的准则——“武松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我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

三、英雄”为何变为“杀人者”

武松从遵守法律到公开挑战法律,从是非分明到盲目报恩,从“只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到“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这一悲剧的过程,是多重因素的综合结果。

首先,武松本身的性格缺陷。

从武松一出场,就可知其性格里是有易怒冲动缺陷的。在这一处,谈到了武松在家乡的事。“因酒后醉了,与本处机密相争,一时间怒气,只一拳,打得那厮昏沉”[12]而在过景阳冈一事中,这种性格也有所表现。在酒家怕其醉酒不肯筛酒的时候,“武松焦躁道:‘我又不白吃你的!休要引老爷性发,……把你这鸟店子到翻转过来!”[13]由此可见,武松的性格里,充斥着易怒,是非不分的缺陷,这一缺陷在后来暴露。

其次,当时的文化观念。

第一,在以血缘为纽带的时代,武松的复仇带上了血缘色彩。这是当时的普遍现象。在“血溅鸳鸯楼”一事中,武松的复仇是狭隘盲目的,支配他的是这样的思想——“不论有无仇怨,只要是仇人府里的,哪怕地位十分低下的丫鬟、奶娘、马夫等,都是他的仇人,都要斩尽杀绝!”[14]这与当时的文化观念的分不开的。在血缘为纽带的时代,斩草除根是一种正常状态。就连李逵打虎也是如此。“一时间杀了子母四虎,还又到虎窝边,将着到复看了一遍,只恐还有大虫,已无有踪迹”[15]即,复仇是家族的复仇,是血缘的复仇。

第二,小农经济下催生的“义”,即使一种“私德”。表现为一种根据个人关系来判断对错。“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团体道德的缺乏,在公私的冲突里更看得清楚。”[16]这种思想,在武松对“快活林”一事的价值选择上,起到了作用。

最后,当时的社会环境。

《水浒传》发生的背景是宋徽宗时期(公元1119~1125年)。宋微宗滥用蔡京为宰相,穷奢极侈,法度破坏,皇室倾颓。这是造成武松改变的根本原因。在当时的社会,法律已经失去效力。这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金钱大于法律,官府欺软怕硬。

武松最开始是相信且依赖官府的。在景岗山打虎之后,知县赐酒,武松如是答道:“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热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非小人之能……”,[17]而在知县要让武松做都头时,武松更是感恩戴德。“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18]。且在武大出事之后,武松首先想到的是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对他有知遇之恩的知县。

但是,也就是这件事让他对法律和官府失去信任。收了贿赂的官僚支吾含糊并且叮嘱武松不要听外人和西门庆作对头。

而这种金钱大于法律的社会,在《水浒传》中,多次折射。在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震平安寨中,武松刚来到单身房里,就有之前的囚徒叮嘱他,“好漢,你新到这里,包裹里若有人情书信,并使用的银两,取在手头,少刻差拨到来,便可送与他。若吃杀威棒时,也打得轻。若没人情送他时,端的狼狈。”[19]而在武松被张设计入狱时,施恩及其父亲首先想到的也是靠着金钱去打点并且收到效果。

第二,人情关系大于法律。官商勾结。

在快活林的争夺中,施恩和蒋门神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地方恶霸,其争夺所靠的就是其关系背景。施恩靠其父孟州牢城管营,蒋门神靠其主张都监。而蒋门神的主子是施恩父亲的上司。所以,在快活林的争夺上,施恩没有拼得过蒋门神。而武松介入快活林一事,靠武力帮施恩夺回了快活林,但是不久便被有权的张设计入狱,而施恩也落得惨状。而官府在处理这一件事的时候,更是屈打成招,草草了事。而这一点,在先前的“平安寨”也体现了出来。武松在“平安寨”过的生活与其他囚徒口中完全不同。而这仅仅是由于施恩早已物色好武松替他夺回快活林。

法律无用,英雄被辱。一步步对法律的失望,对人性的失望。加上武松性格本身冲动易怒等缺憾,从遵守法律到公开挑战法律,从是非分明到盲目报恩,从“只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到“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的变化,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水浒传》第二十六回偷骨殖何九叔送丧供人头武二郎设祭.

[2]《水浒传》第二十六回偷骨殖何九叔送丧供人头武二郎设祭.

[3]《水浒传》第二十六回偷骨殖何九叔送丧供人头武二郎设祭.

[4]《水浒传》第二十六回偷骨殖何九叔送丧供人头武二郎设祭.

[5]《水浒传》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震平安寨施恩义夺快活林.

[6]《水浒传》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震平安寨施恩义夺快活林.

[7]《武松的痞性、匪性和人性》(《名作欣赏》2009年第22期,孙绍振).

[8]《水浒传》第三十回施恩三入死囚牢武松大闹飞云浦.

[9]《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

[10]《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

[11]《明镜照物妍媸毕露——试论武松的性格缺憾》(《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11月第4卷第6期,张桐林).

[12]《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

[13]《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

[14]《明镜照物妍媸毕露——试论武松的性格缺憾》(《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11月第4卷第6期,张桐林).

[15]《水浒传》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领杀四虎.

[16]《乡土中国》(费孝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7]《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

[18]《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

[19]《水浒传》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震平安寨施恩义夺快活林.

作者简介:

张宁(1995—),女,汉族,山西交城人,本科在读。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级本科生。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猜你喜欢
知恩图报武松
武松历史原型卞元亨
十二生肖·狗
笑(外一首)
我家里的武松
动物论反腐
谈谈如何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武松:喝酒好赚钱
知恩图报 赤子情怀
素材积累·词语
武松的醉与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