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建议办理是对民意的淡薄

2016-07-09 03:25卢鸿福
人大研究 2016年7期
关键词:客观原因鸿福民意

卢鸿福

某市人民政府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措施时提出,终结一批“人大代表年年提、承办单位年年办、年年都未有效解决”的建议。据称之所以这样要求,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办理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此,我不敢苟同。

从现实情况来看,代表建议年年得不到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议涉及面广、涉及时间长、办理难度大的客观原因,也有承办单位搪塞应付、不当回事、怕事畏难等主观原因。对这样的建议当然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地终止,而是要全面审视、理性分析、正确估价。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就当吸取教育,总结经验,改进方式,强化措施,追究责任,积极回应代表关切,给代表和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如果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就得具备跨年办、长期办、持续办的思想准备,制定长期办理的工作方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同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让代表在办理中感受到政府的诚意和态度。当然,在一些重复提的建议中,难免有违背政策法律或者在一段时间内解决不了的建议,对此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代表明白不能办理的理由和道理。退一万步讲,即使“建议合政策、政府办不了”,也不能由政府说了算,“想办就办,想终止就终止”。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建议办理关乎群众感情,关乎政府公信力,关乎人大制度权威性,不可等闲视之,率性而为。承办单位只有心怀谦卑,厚待民意,忠于职守,躬身践行,围绕办理想问题、出主意、谋良策,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抓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才能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才能不负重托、不负时代。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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