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举措

2016-07-10 03:24刘已莎王彦方
成长·读写月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商业化保护少数民族

刘已莎 王彦方

【摘 要】云贵高原地区生活着苗、侗、彝、白族等众多的少数民族,随着民俗旅游的开发以及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大等原因,云贵高原少数民族民俗文化也面临着外来文化的冲击,在民俗旅游村,旅游的商业化、舞台化、娱乐化等破坏了民俗文化的健康传承,民俗文化逐渐退化、衰微甚至消亡。

【關键词】商业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发展

一、商业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意义

随着全球商业化的深层次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多方面、新形式的挑战,一个又一个特殊的少数民族文化形态孕育而生,文化资源的流失、文化生态的破坏已经成为少数民族文化开发和保护必须解决的问题,大力的文化开发甚至导致许多少数民族文化正在消亡。自西部大开发的号角吹响以来,具有深厚底蕴的云贵高原苗侗彝族传统文化遭受了震撼和冲击,在商业化的进程中,过度开发、拆古建今、盲目开发等现象层出不穷。

二、商业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城镇化一体化建设与民族文化传承不均衡

当今时代,少数民族地区通过旅游业带动城镇一体化建设的想法已经越来越普遍,但随之而来的,也是不可忽视的两者之间的平衡问题。经济快速发展的势头下,云贵地区的苗侗、彝族人民虽重视保护民族文化,但经济社会的发展仍对当地城镇化建设带来重大影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空间不断受到外力冲击,民族文化的养分在吸取殆尽后无法得到适合生长的条件。

(二)旅游业下的民族文化失去本真

云贵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区域,自然风光宜人,传统文化多元且源远流长。但在人们追求精神、物质享受的力量下,旅游业迅速发展起来,少数民族地区成为热门选择。而对于当地人民来说,无论老幼均能体会到旅游业发展带来的生活变化,封闭的过去突然向外面的世界敞开,商品经济观念逐渐在人们的心中形成,从而导致少数民族青年不再愿意学习传统民族文化,使得有些少数民族的民间传统技艺失传。在过度的商业化影响之下,仅仅将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济开发对象来对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使淳朴的民风、文化的精髓、民族的本真已经慢慢被掩埋,民族文化价值离民族地区越来越远。

(三)传统民族节日逐渐被西方化、商业化

少数民族节日众多,活动内容十分丰富。但也正因为随之而来的商业机遇,很多商人利用节日契机发展商品经济,让当地的节日变得面目全非,找不到最初的民族风情美。同时本土节日受到外来冲击,少数民族人民对自己的节日逐渐忘却,更热衷于西方的情人节、圣诞节等。现在去到发展迅速的村寨,越来越多的人忽视了民族独特的魅力。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开发与保护是相互矛盾的,换言之,开发也是一种破坏,这与文化资源保护背道而驰。文化资源的开发是建立在局部破坏的基础上的,没有开发就没有破坏。云南楚雄彝人古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资金的投入和技术的限制,彝人古镇风景区的建设不仅使得周围的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也使彝族传统节日、彝族歌舞转变成粗放型的文化产业开发模式,为符合大众口味,刻意炒作、扭曲原意。开发和保护也是相互联系的。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开发是保护的必要体现,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开发本身也意味着保护,合理的开发是对文化资源的科学性“整修”,而非使之被同化或是自生自灭。开发应将民族特色的文化和以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产品相结合,成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方向。

四、商业化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思路、举措与制度

(一)以民族文化教育为基础提高认识

少数民族民族民间文化在商业化背景下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成为迫在眉睫的重任,这就需要我们意识到民族传统文化所面临的巨大威胁来源于何处,少数民族更应当意识到民族传统文化存在的价值,并能自觉行动去采取正确措施保护、传承和发展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为此可以让民族文化进课堂,推进民族文化教育实效:1)加强教材的编写,应聘请民族学家、艺术家共同编写原生态民族文化系列教材。2)加强师资力量,可以请当地民间优秀传承人学习实践课程,传承动手的技艺。

(二)相关部门加大民族文化保护力度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不同地区文化间的沟通变得更加便利,少数民族文化逐渐被现代文明融入,慢慢丧失了其原有的特色。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民族文化保护力度,如对苗年、等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空间实行实施整体性保护,对苗族刺绣、苗族织锦等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传统技艺,民俗类非遗项目通过建立文化传承典范,开发生产基地实施生产性保护等,促进商业与文化的和谐发展。

(三)运用法律体系保护商业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从制度本身来看,我国除宪法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有关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都应当成为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法律体系的核心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当根据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在法律实践方面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能否取得实际效果,有赖于立法、执法、监督之间的相互配合,只有三者齐下,才能达到我国法制建设的目的。

作者简介:

刘已莎(1995.7-),女,云南昆明人,本科,江苏大学文法学院,主要研究方面:社会法学;

王彦方(1995.4-),女,贵州凯里人,本科,江苏大学文法学院,主要研究方面:社会法学。

参考文献:

[1] 谷家荣.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状及其前景[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6(3).

[2] 史小杰.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以怒江峡谷诸民族为例[J].榆林学院学报,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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