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临时仲裁庭令“同行”不齿

2016-07-15 13:49
环球时报 2016-07-15
关键词:国际法院仲裁员海洋法

●本报赴海牙特派记者 任彦 ●本报驻外特约记者 青木 辛斌 ●谭福榕

继联合国13日澄清和常设仲裁法院“没有任何关系”之后,国际法院也发表声明,称自己自始至终未曾参与南海仲裁案。在这之前,不少西方媒体正用“联合国仲裁庭”“国际法院裁决”等说法报道临时仲裁庭的所谓裁决,以显示其权威性。“用常设仲裁法院的公函纸打印仲裁结果”“在仲裁裁决文本后加上有关常设仲裁法庭的介绍”,临时仲裁庭显然有意在制造这种误会。仲裁团队由日本右翼鹰派代表人物组建,不顾对仲裁诉求无管辖权强行成立,炮制出一份漏洞百出的仲裁结果。在很多法学专家看来,非法成立的临时仲裁庭的所谓裁决不能体现公平正义,已成为国际法律机制的“蛀虫”,令国际法律仲裁的信誉受辱。

国际机构不愿“背黑锅”

国际法院的声明刊登在其官网首页最显著的位置上,以中英文同时发布。声明说,国际法院在此希望媒体和公众注意,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由常设仲裁法院(PCA)提供秘书服务下的一个特别仲裁庭做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

这条声明14日被联合国在新浪微博认证的官微转发。此前一天,联合国发布否认与常设仲裁法院之间关系的微博说,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和常设仲裁法院没有任何关系。二者只是同为海牙和平宫的“租客”。

“国际机构澄清关系”,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声明引起英国广播公司、德国全球新闻网等西方媒体关注。《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也援引中国媒体的消息做了报道。

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对应的强制仲裁法庭是现行的主要4种国际法管辖机制,裁决南海仲裁案的临时仲裁庭就是最后一个。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六大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常设仲裁法院则是根据1899年的《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和1907该公约修正案成立的国际机构。

不但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关系,事实上,常设仲裁法院和临时仲裁庭也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机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楠来是常设仲裁法院的4名中国籍仲裁员之一。他14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二者的审理和诉讼程序等完全独立。唯一联系就是常设仲裁法院为临时仲裁庭提供一些“秘书服务”,比如进行案件管理,安排开庭需要用的房间,提供需要的法律支持人员等。

与一同租住在和平宫的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不同,国际海洋法法庭总部位于德国汉堡。它于199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是一个国际性法律组织,主要负责审理海洋法案件,旨在裁决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此次设立的临时仲裁庭与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隶属于它。根据《公约》附件七的规定,当强制仲裁程序当事一方放弃指定仲裁员时,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庭长在备选名单里指派,协助完成仲裁庭的成立。除此之外就没什么直接关系了。

为什么其他国际机构急于撇清与此次临时设立的仲裁庭的关系?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广梅14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子已跟法律没有多大关系,渗透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和战略博弈。原为海洋权益争端设置的解决机制沦为个别国家谋取私利的操控机器,是国际法界的不幸,这不仅损害中国的利益,也损害国际法律秩序和地区和平稳定。为了防止人们对整个国际法律争端解决机制丧失信心,维护国际法律组织的整体声誉,上述国际机构有必要澄清关系,免得为这个临时仲裁庭“背黑锅”。

在14日的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说,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声明再次说明,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根本不是“国际法庭”,它的组成和运作根本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它作出的所谓裁决也根本不具权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无效和没有拘束力的。希望媒体也好,个别国家的有关人士也好,以后不会再疏忽地将其称作“联合国仲裁庭”或“受到联合国支持的仲裁庭”了。

影响力靠蹭常设仲裁法院

国际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人选由各国推荐,需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方能当选。如果要到国际法院打官司,都要当事国明文表示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常设仲裁法院则有一份仲裁员名单,由每个缔约国指定的4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案件也需得到当事国双方同意,才能拿去仲裁。

刘楠来14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临时仲裁庭所依据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通过,直至1994年才生效,历史比较短,接手的案子也相对少。与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相比,临时仲裁庭资历浅,权威性低,国际影响力小。

不过,临时仲裁庭自有其扩大影响力的“门道”。常设仲裁法院一名工作人员14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为使自己显得特别高大上,临时仲裁庭租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场地开庭,并使用常设仲裁法院的公函用纸打印其仲裁结果,还在仲裁裁决文本后一本正经地介绍了一番常设仲裁法院,让人觉得这个结果出自常设仲裁法院。“我一点都看不上这个临时仲裁庭,它的组成人员根本就没有职业道德,眼里只有钱。”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临时仲裁庭的仲裁员们按小时收费,仲裁费具体数额是保密的。按照规定,仲裁费用由争端双方共同承担,但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一意孤行单方面推动的仲裁程序,中国不参与,因此它付了全部的钱。2014年,荷兰对俄罗斯提起强制仲裁,俄方拒绝参与。加上俄罗斯的那份钱,单方面提起诉讼的荷兰一共支付了30万欧元诉讼费。

此次南海临时仲裁庭的5人团队中,除了菲律宾方指派的一名仲裁员,其余4人均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派。他被公认为日本右翼鹰派代表人物,对华态度可想而知。在他的安排下,此次临时仲裁庭没有一位仲裁员的背景显示其对中国的法律体系、相关区域复杂的历史与现实问题具备必要和充分的了解。

表演了一场政治官司

波恩大学国际法学教授塔尔蒙14日对“德国之声”说,他本以为裁决会不偏不倚。这个结果显然让很多和塔尔蒙一样的法学专家大跌眼镜。他说,裁决无助于解决南海冲突,而国际法本身也将因这次仲裁案阶段性受损。“作为中立观察者,人们的印象是,此事被菲律宾和临时仲裁庭搞成了一场政治官司。”

联合国前国际法委员会主席拉奥·佩马拉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调解的范围,划界问题也被中国政府声明排除强制仲裁程序,此案临时仲裁庭对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都没有管辖权。

“中国对这样的所谓仲裁绝对不能接受”,塞尔维亚知名智库贝尔格莱德平等世界论坛主席日瓦丁·约万诺维奇14日对记者说,这个仲裁结果迎合菲律宾的片面诉求,枉顾国际法理和历史事实,实在令人心寒。这个对争议双方都没有好处的结果,对谁有利?那就是挑起事端唯恐南海不乱的域外好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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