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 “痛并快乐着”

2016-07-15 02:12唐潇霖王景武
综艺报 2016年13期
关键词:创作

唐潇霖++王景武

随着近两年影视行业投资热兴起、IP作品不断被改编、网络自制剧给行业带来新活力等因素作用,编剧行业也日益受到重视。2016上海电视节举办多场编剧论坛,探讨了编剧行业的生存现状,以及如何深度开发、遴选优质版权IP。十余位著名编剧、投资方代表、影视策划人参与讨论,对编剧行业和IP作品改编提出了各自看法。

聚焦一:

影视创作,改编好还是原创好

对于这一话题,众多编剧看法不一。美国好莱坞高产编剧、派乐传媒签约编剧Steven(代表作《重击者》《邮购新娘》《小鬼上路》)介绍,美国编剧更倾向原创作品,这样拥有更多主动权。IP改编自由度小,必须严格按照原著中设定的角色与故事发展。“IP改编成功的关键在于制片人以及出品公司清楚地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改编最让编剧抓狂的是,公司和出品方不清楚他们想要什么,买了一个IP后就像钓鱼,改编完全碰运气,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然后让编剧不停地重新创作。”

编剧潘朴(代表作《武媚娘传奇》《彼岸1945》)认为,创作者最大的乐趣仍然来自原创,构建了全新人物、故事后,会获得巨大满足感;编剧彭三源(《半路夫妻》《你是我兄弟》)也一直做原创,但她表示不拒绝改编,“编剧行业目前走到了史无前例的美好时代。不仅入行容易,而且行业有了空前的容量和宽容度。现在好像掀起了全民文化热,微短片、网剧、大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等,创作空间特别大,而且编剧的稿酬也提升了很多。现在对编剧的考量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段位问题。”

编剧陈彤(代表作《离婚律师》《一仆二主》)把原创和改编比喻成生产和代孕,认为二者难度是一样的;编剧陈文贵(代表作《铁齿铜牙纪晓岚》《小李飞刀》《赵氏孤儿案》)从自己的改编经验得出结论,改编的创作难度不亚于原创;编剧李潇(代表作《搭错车 》《大丈夫》《小丈夫》)认为,能够做好改编的编剧,需要拥有强大的自我喜好,要对作品有明确判断。

聚集二:编剧如何看待反复修改剧本

李潇认为,关键在于审稿意见是由谁提出,对于制片方、导演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剧一般愿意接受。但对于大牌演员自带“门客编剧”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剧会非常抵触。她奉劝年轻编剧不要去做这种工作,“影视剧是一个集体创作过程,无论如何不该本末倒置,把它变成为一个人量体裁衣,这种做法既害编剧又害演员。中国现在最缺的不是编剧和导演,而是好演员。在美国,某个角色想找名气相近的演员,可能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但中国好演员却太少。我们的造星制度,全民追星的基础,让明星永远只想演自己,其实是害了这个产业。”Steven补充说,美国确实也有“门客编剧”存在,但非常少见。

反复修改剧本更深层牵涉编剧话语权问题。彭三源认为,作为编剧,修改剧本是基本职业操守,一旦做到一流编剧,就会拥有更大话语权,会较少被要求修改剧本。有过制片人经历的彭三源,对目前一些素质不高的编剧感触颇深。她曾经遇到过拿出作品水平很差,又对修改意见无动于衷,并且不愿退还预付款的无良编剧。“编剧行业应该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向这个方向靠拢后,整体水平才能上升一个台阶。”她表示。

聚焦三:为保持作品完整性,

编剧是否转行制作人

陈文贵表示,虽然编剧创作过程很痛苦,但也会快乐,比如突然想通一场戏后,那种兴奋无可比拟。而制片人要做很多管理工作,所以不打算涉足。“编剧要从中寻找快乐,而不是为应付差事,这样修改剧本才不会有抵触心理。”

潘朴则希望尝试制片人角色,他认为这是保护作品的最好方式。“在国内当制片人很辛苦,仅选演员就是件很可怕的事。我的性格也不是很适合做制片人,但我还是会尝试往这个方向走。因为对画面质感、色调等细节的追求,与其告诉别人如何修改,还不如亲自动手。”没有任何拍摄经验的陈彤,谈及自己入行时曾经闹过笑话,她以为电视剧都是顺拍,不知道是要打乱顺序集中拍摄的。所以对于不懂的领域,她不会考虑涉足。

聚焦四:影视创作如何兼顾网台联动

随着网剧快速发展,也给编剧行业带来了诸多变化和冲击。编剧、制片人白一骢(代表作《暗黑者 》《盗墓笔记》)认为,网剧让编剧的创作生命延长了。“常规电视剧创作完成后,排档需要等待很长时间。而网剧缩短了这种周期,使得等待时间缩短一半以上,这对于编剧创作非常利好。”

潘朴也认为,互联网对创作带来了良性促进,极大拓宽了影视作品类型,比如科幻剧、涉案剧等,让编剧有更大的创作空间。而且年轻观众理解能力更强,对于多线索、交错时空的情节很容易理解,这样编剧在创作时更容易创新。

乐视网副总裁何凤云表示,网剧使得电视剧产业开始去中心化,从而让更多好作品得以露出,这也比较符合市场化的经济规律。

克顿传媒副总裁刘智表示,站在投资方角度看,项目投资首先考虑的是规避风险,IP作品是经历过一次市场检验的,所以风险较低。“对于我们,80%以上的投资项目,会选择IP作品为起点。”

聚焦五:影视作品是否需要强调网感

白一骢认为,“网感”其实是伪概念,它就是一些碎片化的点,精炼而触动人心,能促使观众产生表达欲望。这在互联网诞生之初,发帖、回评论时就存在了,十几年来没有改变过。“未来,当影视剧形成B2C模式后,作品直接面向受众,那时的网感,会变得更加琐碎、细致化。作品由受众做出选择,而不是由平台来选择。”

编剧饶俊(代表作《花千骨》《重生之巨星名流》)也表示反感“网感”一词。“网感不是刻意添加的,其实就是寻找大众的共鸣点。”潘朴称,“网感一词很虚幻,似乎存在但又很难抓住。我听到网感,最容易联想到的一个词就是极致,另外就是互动性的用户体验。我觉得网感客观存在,但尽量不要用这样的思路指导创作,那样会因为刻意迎合而失去用户和作品灵魂。”

刘智认为,作品是否需要体现网感,取决于项目定位。“有些面向年轻观众的项目需要体现网感,但大多数时候投资方对项目的选择还是看题材。首先考虑题材在政策上是否过关,不涉及民族问题、宗教信仰、色情、暴力等,这是公司负责人必须考虑的。其次看故事好不好,人物是否有突出特色。第三会考虑它的IP价值,能否做出爆品。什么能称之为爆品?就是IP是否足够大,引发的粉丝规模、热议程度如何等,有一系列考察指标。所有对项目的选择,都是在这三个维度指导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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