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交易制度的抉择研究

2016-07-19 04:27王钰沛
中国市场 2016年29期

王钰沛

[摘要]中国股市长期奉行T+1的交易制度。经历数年的发展股票市场正日益成熟,如今股指期货已经实行了T+0交易,人们对于股票市场T+1制度的废止呼声此消彼长,关于恢复T+0交易制度的争论日益高涨。通过对比研究日内回转交易制度与次日回转交易制度的优势与不足,尝试对交易制度的选择时机做出判断,为我国交易制度的选择提供借鉴。

[关键词]股市;日内回转交易;次日回转交易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9.078

1 引 言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设置合理的交易规则,确保股票市场质量提升,最终达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不仅是市场参与者关注的核心问题,更是学术研究的重点(张艳磊,等,2014)。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成立之初禁止日内回转交易。由于初期市场成交量小,交易不活跃,为增加股票流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对A股和基金实行日内回转交易制度(T+0)。在推出后的三年间的A股市场上,投资者在交易日内频繁地交易,使得股价波动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为抑制市场投机炒作,1995年年初,日内回转交易被禁止,以次日回转交易制度(T+1)代之,并沿用至今。

作为国际证券市场通行的一项交易制度,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证券市场均允许日内回转交易。近年来,市场规模日益扩大,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股票市场不断成熟,中国现有交易制度的存废引发了人们的热议,是否要恢复T+0的交易制度已经成为股票市场参与者争论的焦点。两种交易制度有何优点与不足?目前是否是恢复T+0制度的最佳时机?面对日益高涨的改革呼声,中国股市交易制度该如何抉择?

2 日内回转交易制度

据美国电子交易协会统计,美国约有4000~5000人通过日内交易经纪商全职从事日内回转交易,比重占纳斯达克市场日交易量的1.5%(Tunick,1999;Hechinger & Opdyke,2003)。中国台湾的日内回转交易占台交所总交易量的比重常超过20%(Barber,Lee,Liu等,2004)。日内回转交易制度受到广泛追捧,有其特有的优越性。

第一,增加相对收益,降低投资风险。对投资者而言,日内回转交易提供了更加灵活、便利的投资手段。在允许日内交易时,投资者可在同一天内多次进行交易,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在市场出现不利的变化时,也可及时地退出,从而降低投资风险。Harris和Schultz(1998)、Garvey和Murphy(2001)、Barber(2004)等研究证明了这一点,Jordan和Diltz(2003)也认为部分理性日内交易者确实可通过日内回转交易获利。但 Linnainmaa(2004)研究指出,在考虑交易成本后,日内交易者投资收益远远低于非日内交易者;Bortner(2004)等统计也显示,77%的日内交易者出现亏损。根据这一观点,刘逖和叶武(2008)分析我国日内回转交易的收益情况得出,虽然日内回转交易日均盈利低于非日内回转交易,但其损失也远远小于非回转交易,这说明日内回转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减少投资损失,增加相对收益。

第二,推动市场更加规范。日内回转交易制度能够防止机构隔夜操作,这有效避免了庄家在当日拉抬股价后,投资者追高甚至涨停进入,机构次日开盘打压股价造成的损失。此外,有利于保持与股指期货市场的统一。我国的股指期货市场已经实行了T+0交易,A股市场实行T+0制度能够与期货市场进行对接,更有利于市场的完善,并且发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和规避风险的作用。

第三,增加流动性。推行日内回转交易对活跃交易、提升市场流动性有重大意义(刘逖和叶武,2008)。在T+0交易制度下,投资者可以利用有限的资金进行频繁的交易,增加了股票的流动性,提高了交易效率,活跃了股市,有利于提振市场人气与投资者信心。成微等(2011)也发现T+0制度能够显著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交易量。

第四,提升定价效率。刘逖和叶武(2008)使用Hasbrouck和Schartz(1988)提出的市场效率系数和Amihud、Mendelson和Lauterbach(1997)提出的相对收益率分散度(Relative return dispertsion)来衡量股票定价效率,得出结论,A 股允许日内回转交易后市场定价效率得到提高,禁止日内回转交易后市场定价效率降低。

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交易制度,T+0需要非常成熟、完善的金融市场相适应,从而应对这一交易制度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加剧了A股投机炒作。T+0交易制度下,市场容易出现恶意炒作现象,包括个别账户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成交价格的申报价格进行大笔、连续的交易恶意推高股价,造成涨停,或通过大笔、连续申报买入,又大量撤单的行为来推升股价等。这些行为影响了股价,扰乱了市场,让不明真相的投资者遭受损失。另一方面,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T+0交易制度下,交易越频繁,手续费、佣金越多,这使证券公司成为最大赢家。此外,庄家可以利用有限的资金进行短线炒作,震荡价格,打压或拉伸股价,或在股市与股指之间炒作对冲风险,而这些放大了股指期货对股票现货市场的影响。整个过程中资金匮乏的中小投资者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在剧烈的波动下成为受害者。

3 次日回转交易制度

第一,有利于降低股市波动性。葛勇和叶德磊(2009)在对比沪市 A 股和 B股指数 T+0 和 T+1 时期波动率后,发现相比于 T+0制度,次日回转交易制度确实有助于降低股市波动性。Koski 等(2004)研究显示,日内交易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价格波动,但价格波动对日内交易的反向影响更大。成微等(2011)构造人工股票市场,运用仿真实验对回转交易规则进行研究,结果表明T+0使波动性显著增加,从而支持葛勇和叶德磊(2009)观点。

第二,有利于降低股票市场流动性折价。边江泽和宿铁(2010)利用股票市场和权证市场回转交易规则的差异,证明了T+1会减少股票市场流动性,从而降低股票市场流动性折价。Guo等(2012)等以动态价格操纵模型为基础,研究指出T+1交易规则会降低交易量和价格波动,改善趋势交易者福利,并运用1999年12月到2003年11月中国B股数据对模型进行验证,实证结果与理论模型一致。

4 结 论

通过对比发现,回转交易规则的调整对市场质量同时具有正面和负面作用。具体表现为,回转交易由T+0调整为T+1后,股价波动率和买卖价差显著降低,意味着市场质量的改善。同时交易量显著降低,市场质量受到负面影响。次日回转交易规则虽然降低股价波动率和买卖价差,但限制投资者投资的灵活性和对股票价格变动反应的灵敏度,使投资者不能在短期内进行反向操作修正投资策略,从而影响信息反映到股票价格中的速度。虽然中国股市目前采用T+1交易制度,但投资者换手率仍高于国外市场,中国金融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还较低,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因此,T+0制度的恢复仍需慎重,需全面考量我国市场的实际状况,权衡利弊而行之。

参考文献:

[1]边江泽,宿铁.“T+1”交易制度和中国权证市场溢价[J].金融研究,2010(6):143-161.

[2]张艳磊,秦芳,吴昱,等.股票市场需要恢复T+0交易吗?——基于A+B股的实证研究[J].投资研究,2014(8):139-155.

[3]肖峻.股票周期与基金投资者的选择[J].经济学(季刊),2013,12(4):1299-1320.

[4]刘逖,叶武.日内回转交易的市场效果:基于上海证券市场的实证研究[J].资本市场,2008(3):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