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项目合同索赔对风险的控制管理

2016-07-23 11:04焦红王少泉
2016年23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

焦红 王少泉

摘 要:在工程建设市场上,我国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研究还处在起步相对较晚的阶段。施工单位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对工程索赔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重视,对合同的法律地位还存在认识上的缺陷和漏洞。

关键词:风险控制管理;工程索赔;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社会化的生产过程,有着其自身独特的规律和特点。从项目的特点看,工程风险始终贯穿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存在于建设过程的每个环节里面。因此,有效合理地控制风险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一、控制风险的现实意义

风险具有客观性,它不依赖于施工单位的主观意志,存在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随时会发生不同的结果。风险具有阶段性,对于不同阶段的风险,预估能力和防范措施都是不同的,但风险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经过合理的判断和对工程进程的准确把握,可以减少风险发生时的利益损失。

因此,合理的风险控制管理能获得非常出色的经济效果,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利润。风险和利润是并存而且成正比关系的,即企业遇到的风险越大,获得潜在的利润也就越多[1]。许多的施工企业更愿意承担风险较多的项目,在其自身的管理水平高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优势下,可以利用风险控制手段将部分风险转化为利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风险的主要来源和防范措施

为了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风险的主要来源,并对风险的来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风险的主要来源。风险的来源划分并没有统一的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风险的性质划分为如表1所示[2];从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划分为建设阶段的风险、试生产阶段的风险和生产经营阶段的风险等。这些风险之间存在复杂的内在联系。

(二)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应对风险的发生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承包商需要对工程风险进行相关的防范。通过对项目的识别、分析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风险导致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风险规划、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1、对风险自身的防范策略。这种策略是基于风险的预测性,从而改变风险的损失。包括:(1)风险回避,中断风险源,遏制发展。这是稳妥的方法但也是消极的防范手段。(2)损失控制,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包括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的内容。(3)风险自留,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将风险转化成利润,使企业盈利。(4)风险分散,通过增加风险单位减轻自身承受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风险的目的。(5)风险转移,通过工程担保、工程保险或工程承包中的分包、转让等手段转移风险以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3]。

2、加强工程索赔的管理。用索赔来弥补自身的损失,这是被广泛采用的应对风险发生的对策。承包商通过工程索赔的方式减少因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增加工程收益。许多有经验的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会考虑其中可能的索赔机会,在谈判过程中留下伏笔,为日后索赔提供证据[4]。

工程项目要实现经济效益,承包商必须要重视工程索赔的重要性。首先要有良好的索赔心态,树立索赔观念,其次是培养索赔意识,把握正确的索赔时机,学习索赔的理论和方法,逐步提升索赔管理的能力。

三、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和理解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的要求。索赔是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正常的、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不能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惩罚行为,不能够认为是施工方对业主方的打击报复。只有正确理解索赔的真正含义之后才能友好地进行工程索赔行为。

同时,社会对工程索赔的重要性还得不到重视。随着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承包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少。有些承包商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为了能够得到项目的承办,不能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导致其承担过多的风险,当出现问题时,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会因为碍于情面而不愿向业主提出索赔,致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损失。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首次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成为大型土建工程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建设管理体系改革的试点。这是我国面对的第一个土建施工国际承包合同的管理,也首次认识到了工程索赔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工程中标单位日本大成公司在报价低于标底43%的情况下运用索赔管理成功实现工程盈利。鲁布革引水工程中索赔款项涉及7大类别,共发生21起单项费用索赔和1起工期索赔,索赔总额为229.10万元人民币,占合同全额的2.83%。具体的索赔细节如表2所示,报价如图1所示。

四、工程索赔对风险的控制管理

由于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工程索赔来适当地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这也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反索赔案数的原因。常见的对风险的控制所引起的索赔有以下几种。

(一)工程变更引起风险的索赔。在施工阶段,难免会出现施工图与实际现场在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或是设计的图纸存在有关表达不严密,材料型号尺寸存在遗漏等情况,也会因此导致建设费用和工期等方面发生变化,或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有时由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等要求,也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和工期的延长。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风险和损失。

(二)业主违约引起风险的索赔。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业主违约或推定某一事件的发生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引起承包商受到了损失。此时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具体表现在诸如因自然灾害或业主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承包商没能在约定时间内获得合格的施工场地,当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答复等,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工期索赔和窝工费用索赔,以应对造成自身延误的风险[5]。

(三)合同变更引起风险的索赔。合同的变更形式很多,包括业主突然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修改合同相关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有误,对设计图进行相关的修改;施工现场条件与勘察时存在较大出入,需要增加工程量;采用新技术,对原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而变更合同;政府部门对工程有新要求等。合同变更可能会给工程带来困难,引起承包商额外的损失,但合同变更并非一定引起索赔发生。

(四)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风险的索赔。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在施工中出现流沙、天然溶洞、地下文物等情况,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和工期拖延等风险。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以弥补相应工期的减少。合同中规定的特殊风险,承包商应得到相关已完工程的付款、利润以及中断施工的损失,通过索赔等方式来减轻不可预见因素对工程造成的风险和损害。

五、合同的存在也会对索赔管理提供辅助作用

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的施行,都离不开工程合同的有效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对工程索赔管理提供了法规层面的保障,增强了双方依合同要求进行索赔的履行执行力,为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提供辅助作用[6]。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发包双方要严格审查合同中规定的对于索赔的相关条件,减少日后发生索赔时出现纠纷的概率,避免双方因索赔问题出现不同的解释。

熟知合同条件,做好合同管理,这是索赔成功的必要条件。通晓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从索赔角度理解条款,不失去任何索赔的机会。在编写索赔报告和索赔谈判时,会运用合同知识解释论证自己的索赔权,实施高效成功的索赔计划,才能有效降低工程风险的损失。

六、结语

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完善,工程项目各单位对于风险的控制管理和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不够明确。为了应对工程风险潜在的危害,承包单位要注重对工程的全方位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培养索赔意识,增强合同的法律地位,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更加完善的发展,社会的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作者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参考文献:

[1] 高国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索赔和风险管理[J].中华名居,2012,12:204~205.

[2] 张水波,何伯森.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风险分担问题的探讨[J].天津大学学报,2003,5(3):257~261.

[3] 郑一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索赔和风险管理[J].管理施工,2010,5:144~146.

[4] 戎震东.浅析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建设监理,2009,5:51~54.

[5] 泛华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指南[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229~250,305~312.

[6] 梁文国.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4,5:19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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