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毁容案:被烧掉的人生

2016-07-29 06:29王思婧
蓝盾 2016年7期
关键词:案件

王思婧

4月1日晚上10点半,送走所有的记者和朋友,李聪回到女儿周岩的病房,打开手机,代理律师李智贤的短信弹出来:“打款了。”

这是一笔将近180万元的赔偿款,母亲李聪和周岩等了5年。“我没什么感觉。”周岩说。

4月2日一早,李聪走向附近的银行,亲眼看到卡上的余额她才放心。5分钟的路上,她有些恍惚,往事在她脑海中一幕幕闪过。5年来,她听到女儿无数次喊疼、喊痒,见到女儿不断被推进手术室……对她来说,下跪求助已经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

看着账户上多出的1798993.7元,李聪还是高兴不起来,“这是女儿应得的赔偿,但太少了,我们也等得太久了。”李聪说,“我宁愿倾家荡产、放弃一切,只要能换回我女儿的健康。”她不知道这笔钱能用多久。如果重启治疗,埋一个扩展器就要10万元,植皮手术的价格以平方厘米计算,对烧伤面积达到30%的周岩来说,180万元“可能连一张脸都做不完”。

漫长的诉讼

周岩再也无法恢复到2011年9月17日以前的样貌了。那天傍晚,陶汝坤把装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油泼向16岁的周岩,并用打火机点燃。火焰从周岩的头部、肩膀,向胸口和四肢蔓延,她本能地捂住脸蹲下。陶汝坤是周岩的初中同学,因周岩拒绝与他交往而纵火发泄。

周岩的小姨李云听到惨叫后,从厨房赶来,她用被褥将火扑灭,叫来救护车。周岩被送进安徽医科大学附院第一医院的重症病房,7天7夜的抢救中,家人多次收到病危通知书。9天后,陶汝坤被正式逮捕。陶汝坤的父母陶文、许丛笑曾承诺李聪,会积极帮助周岩治疗,直到李聪拒绝在取保候审的情况说明上签字。事件就此转折,陶汝坤的父母不再去医院探望,也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再次相见时,两家人站在了法庭上。

周岩的律师李智贤建议,将案件拆分成刑事和民事两起诉讼,以争取更合理的赔偿。2012年4月23日,案件的刑事部分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法庭一审开庭。背着背部扩张器的周岩坚持要求到场,8小时不间断的庭审,让她两次因身体原因退庭。“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感觉到来自社会的恶意。”周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不到一个月,一审宣判。5月10日,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陶汝坤没有上诉,案件的刑事部分就此结束。

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漫长诉讼才刚刚开始。2012年7月27日,周岩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要求陶汝坤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16万元。但周岩没想到,她将用3年时间等待开庭。

“做鉴定花费了很长时间。”李智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周岩一共做了5次伤残鉴定,其中3次用于民事诉讼。

李聪委托的北京中衡司法鉴定的结果显示,周岩面部、颈部等5个部位达到两个5级伤残、一个8级伤残和两个9级伤残。

周岩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直到2014年手术后,她才重新有了表情;她的左耳被烧掉了至少一半;颈部瘢痕的增生和挛缩,让周岩丧失了超过50%的活动功能。“脖子左右转动大约到45度,嘴就歪了。”她的双手手指粘连在一起,让她无法握住水杯、拧开瓶盖。她全身的烧伤面积达到30%。

但被告认为这次鉴定属于单方委托,不认可鉴定结果,于是由法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每次鉴定周岩都要脱掉衣服,一位年轻的男子拿比例尺在她身上量来量去。“那种精神上的痛苦比身体还要难熬。”李聪和周岩商量后,决定放弃臀部的烧伤鉴定。

李智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鉴定结果最少要等6个月,后来的两次鉴定因为增加了鉴定项目,等待的时间变得更长。”

这两次鉴定新增了三期(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并评估了后续治疗费用。 2011年,北京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在江苏卫视的节目中承诺,将从2012年3月5日开始为周岩免费治疗。

李智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免费治疗的机会,不代表被告不需要赔偿。但由于是在私立医院治疗,被告则质疑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是否存在过度治疗。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成了案件的争议之一。

于是,鉴定机构要求医院提供用药清单、医嘱单、护士的日常记录等材料,再次鉴定。每次补充材料,都要经过医院、法院、鉴定机构的层层程序,这让等待变得更加漫长。

当所有鉴定准备完毕,这起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一审开庭已经到了2015年2月4日。

被瘢痕绑住的人生

在等待开庭的3年里,周岩曾陷入难以估量的抑郁与恐惧中。

被点燃后的记忆格外清晰,但她至今也没有做好回忆的准备。在重症监护病房里,企图自杀的周岩甚至没有力气结束生命。出院前一天,李聪告诉周岩,左耳“烧掉了一些”,她担心周岩自己发现,更加难以接受。烧伤科没有镜子,甚至没有任何可以反光的东西。回家后,只有卫生间有一面镜子,每次李聪都会侧身挡住。那时,周岩害怕看到刀、充电电源,更恐惧做饭时点燃炉灶的声音。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周岩曾无数次想到自杀,“大家都鼓励我,但忽然有一天,你死里逃生,发现那些原本轻而易举的事,现在做不到的时候,别人说什么都是空的。”

2012年除夕,她左手的食指和拇指,终于碰在了一起。李聪为她做了一下午按摩,她自己也用胸口用力压住两个手指,那是一种“十指连心的疼”。

两个手指碰到一起时,周岩大叫。“那是一种久违的感觉,既熟悉又陌生,不经历死亡的人不会知道。”现在,周岩接过妈妈递来的水杯,用手掌托着杯子喝了一口,但她无法将杯子放到桌上,她的手指没有力量。

2012年6月,父亲周峰抱着周岩第一次照了镜子。“一看就哭了。”她的脸通红,耳朵烧焦……周峰和李聪为她准备了很多谎言,“耳朵克隆一个就能长出来。”“脸上的红褪掉就和以前一样。”那时,脆弱的周岩什么都愿意相信。但瘢痕渐渐疯狂地长了出来。

2012年2月22日,担心无法获得公平审判的李云,在天涯论坛上发帖,一篇《“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毁容少女》的文章,将案件推向舆论的漩涡。

事实上,行凶者的父亲陶文是合肥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母亲许丛笑只是合肥市规划局财务处处长,在舆论压力下,陶文发布了一条道歉微博,并承诺:“我会竭尽全力为周岩治疗。”

随后的两周里,周岩合肥的家中挤满记者。由于陶汝坤的作案动机是情感纠纷,于是两人是否早恋成为当时记者追问的焦点。虽然周岩和家人不断向媒体、网民否认,但过去的5年里,即便刑事案件早已尘埃落定,仍有网民将周岩与陶汝坤的合影贴到网上,“早恋”“女孩劈腿”“活该被烧”等留言不断出现在周岩的微博评论中。

李聪常去看周岩的微博,她还发现百度有了一个周岩贴吧。“我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不认识我们的人在骂我们。”周岩屏蔽他们,对方会换一个账号继续骂。“当时差点想自杀。”周岩说。她开始拒绝采访,不再相信媒体,不与外界交流。时间一长,她的微博只剩下几千人关注,“每次看到掉粉,就开心一些。”

当庭追加赔偿

直到王嫣芸给她发来私信,周岩的心情才有了好转。那时周岩还不知道她是曾备受争议的人体模特苏紫紫。后来她发现,两人的命运有些相似。“我跟她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做错事,却被责怪的人。”

第一次见面时,王嫣芸送给周岩一本《房间》,这是一个受害人对抗孤独、重建生活的故事。此后,几乎每个周六下午,王嫣芸都来陪周岩看书,她也开始教周岩学画,希望改善她的手腕和手指功能。王嫣芸还为周岩联系了一个画室。

2014年8月15日,周岩第一次离开医院,她要坐地铁去学画。周岩穿了长袖长裤,围上围巾,带着帽子和长手套,走在夏季的高温中。李聪也陪她穿了一身长袖,扣子扣到脖子,“小孩那么痛苦,我要陪她一起受罪。”但这些遮掩,没能阻止地铁上人们的目光,周岩往哪里躲,他们就往哪里看。也有人给她让座,但邻座的女孩突然弹开,周岩哭了。

2015年2月4日,周岩在一审开庭时,当庭将赔偿追加到467万,把精神损失费从50万提高到150万。“母女俩这些年的治疗和生活,实在太痛苦了。”李智贤说。

在伊美尔治疗时,周岩接受了9次全麻手术。最后一次手术是2014年7月,为了这次手术,原本只需要埋5个月的扩张器,在周岩的身体中停留了8个月。此后,再也没有下一次手术的音信。

这个二十多平米的病房里,冬天不开暖气,夏天冷气开到最大,周岩讨厌夏天,高温让她觉得自己就要“烧起来”,瘢痕发痒让她难以忍受,她自己却没有力气抓痒。为了帮她,李聪的指甲从来都是秃的。周岩知道李聪的辛苦,她是为了父母活下来,却不知道母亲为什么不放弃她。李聪说不清,她也有脆弱的时候,有时,她在深夜看到睡在身边长满瘢痕的孩子,需要去卫生间一个人静一静。

李聪信了佛,她开始相信“人的命运是老天管的”。她给周岩算命,师傅告诉她:“孩子命里缺水,岩字不好,才有了一场火。”于是,周岩有了“瑾毓”这个新名字。

有了水一样柔软的名字,周岩的个性却越来越坚硬。以前做错一道数学题就哭的女孩被“烧死了”。她不再害怕别人的注视,甚至会故意靠近那些躲着她的人。

她的自信来自于2015年底,她开始微商创业。那时,她去一家中医医院做了手术,她要用一支300元、只能涂2周的药膏。由于一直拿不到赔偿,当年的善款也所剩不多,周岩不得不想办法赚钱。她面试了一份图书馆工作,当她看到对方的眼神时,就知道自己被拒绝了。

自从微商创业,周岩开始在微博和朋友圈晒自拍,依然有人骂她丑。“我觉得自己很漂亮啊。”周岩笑着说,她依然有20岁女孩的俏皮。

自食其力终于让周岩发现自我的价值,她用第一桶金给自己买了一枚银戒指,上面刻着一句英文:“我不害怕荆棘。”但现在她的手指还戴不上,她还需要手术。

难以计算的精神损失

一审开庭后,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周岩不应要求精神赔偿。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单独要求精神赔偿,法院是不受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海燕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项规定适用于一些未造成物质损失的强奸案件中。

“立法者考虑得很多,譬如人格不能用金钱衡量,但这个观点过时了。”王海燕说,“还有观点认为,罪犯已经被处罚,已经是一种精神抚慰。但我认为,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同日而语。坐牢是犯罪行为的代价,精神伤痛并不能因此平息。”

但按照相应的民事法律中,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所以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冲突。”王海燕说,“很多法律学者,包括我本人,都认为因为犯罪行为受到侵害,不仅要赔偿物质损失,也要赔偿精神损失,因为很多案件中,精神损害比物质损害要大得多。在下次修法、立法时,应该做进一步考量。”

除了精神损失费,周岩还提出了治疗费等其他赔偿要求,法院受理了本案。2015年5月,一审宣判,陶汝坤赔偿周岩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等172万,其中精神治疗费8万元。

“当时没想到会只有8万。”李智贤说。虽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万元。

但这个已经出台10年的《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也就是说,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突破8万元的上限。

2016年3月2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二审宣判。上诉人陶汝坤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已经支付10000元)。李智贤介绍,二审中最大的调整是床位费、护理费、补课费和伤残抚慰金。但精神损失费依然是8万元。

事实上,一些赔偿款项的上限数额较低,是根据当初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计算的。“一旦确定,则多年不变。也就是说,现在安徽省死掉一个人,可能精神损失费最多也只有8万元了。”李智贤说。

“一般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新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认为,如果现行法律已经不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人们有权利要求立法机关及时颁行新法、修改修订现行法、废止旧法。

但是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至今仍属空白,“给人的生命、尊严定价,没有实际可操作性。所以无法在法律上给精神损害制定统一的标准,只能给出一些参考因素,供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酌情处理。”

李智贤介绍,目前180万的赔偿中,用于后续治疗的费用也仅有50万元。“因为医院开具证明时比较慎重,但如果未来出院去公立医院治疗,价格恐怕远远不够。”李聪又去公立医院打听价格,埋一个扩张器就要10万,周岩已经埋过十几个了。

“180万可能还不够做一张脸。”周岩说,由于真皮层被烧伤,每天周岩起床额头上的皮肤就会皱在一起。她的脸颊和下巴还有明显的疤痕,一直延续到脖子。

王海燕说:“无论再怎么植皮、美容都不可能完全恢复到从前,所以在这个案件很难界定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而且烧伤的痛苦是持续终身的。”而这些后续即将发生的治疗费用只有通过再次起诉才有可能获得赔偿。而按照现行的规定,恢复基本功能后,其他治疗属于美容、整容项目,只能酌情获得部分赔偿。

现在,周岩要努力赚钱,她不想自己的名字未来还和陶汝坤绑在一起。一周前,有记者采访了陶汝坤的狱友,这是周岩最近一次听到他的消息。那天晚上,她吓得失眠,全身发抖。

已经成年的陶汝坤,仍被关押在少管所。根据规定,未成年犯成年后,如果剩余刑期在两年以上,则必须转到监狱服刑。因为担心陶汝坤会很快出狱,李聪想带周岩去山区,“云南、贵州,哪里都好,我们什么人也不见,谁也找不到我们。”

“凭什么我要躲起来?”周岩大声说,“我想明白了,在他们的价值观里,如果我们穷,他们想怎么捏死我们都行,我要努力挣钱。”曾经害怕媒体的周岩,开始不断接受媒体采访,“把自己曝光得更多,反而会更安全。”

2015年8月15日,合肥另一个女孩被男孩用酒精烧伤,动机同样是“求爱未遂”,女孩也被送进安徽医科大学附院第一医院的重症病房,她的主治医生和周岩一样。周岩找到她,帮她联系媒体。

周岩又向女孩推荐了李智贤律师。李智贤代理了案件,但有些无奈,“当被告人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时,判决很可能是一纸空文。”在周岩案中,陶汝坤名下有房产,他的家人很快凑齐了180万的赔偿金。但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年满18岁,没有工作和财产。

当义务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时,法院只能中止案件的执行,待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但在这个过程中,受害人很可能错过最佳治疗期。

“一个成熟、健康、发达的社会,通常可以依靠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解决。”黄新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政府可以通过财政安排,为需要帮助的人建立基金;通过社会慈善机构提供帮助;通过临时性的慈善募捐解决个案问题;完善社保机制,也可以解决一部分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

在李智贤看来,“现行体制中,仍有一些矛盾。”如果申请先行赔付,则需要医院的发票作为凭证,而一旦没钱治疗,便无法获得发票。即便成功申请先行赔付,一般金额较少,受害人很可能因此延误病情,甚至无法继续治疗。

“先予执行制度的设立,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适用条件仍然是将来可能成为义务人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黄新华说。也就是说,赔偿先予执行也仍然解决不了受害人所面临的无钱医治的困境。

这天医院停电,病房被暮色包裹着。此刻,周岩躺在李聪怀里,她想起那个可能无法继续治疗的女孩,喃喃地说:“我是幸运的,但这种幸运谁想要呢?”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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