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与研究综述

2016-08-01 03:24叶成马张铭鲁孟昊曹明莉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社会责任建筑企业评价体系

叶成++马张铭++鲁孟昊++曹明莉

摘 要:建筑企业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建筑企业的社会责任正被越来越多地关注。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概念诞生、研究发展出发,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阐明了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进一步,本文分析了国内外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梳理了企业社会责任衡量体系和研究前沿,提出了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建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步骤,以期推动建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的制定,以及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建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综述

现代社会,大量企业作为不可或缺的角色,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诸如污染环境、侵犯员工权益、产品质量低下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被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政府和公众所认知和关注。

建筑业作为我国第二大产业,劳动力密集、利益相关者多,社会责任问题报道屡见不鲜。为了建筑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以及在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时代成功“走出去”,针对建筑企业社会责任,迫切需要加大研究力度,加快法律、政策制定进程。从而引导建筑企业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与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理论有很多[1],目前较为流行的定义结合了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CSR是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承担的对环境、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

英国学者Sheldon(1924)在美国考察企业时第一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1953年,美国学者Bowen则在其著作《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明确了现代公司的社会责任概念。正当CSR概念逐渐普及,Friedman(1970)从“股东至上”的原则出发,认为为了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生存、发展,企业的唯一目的应该是获取利润。他在纽约时报发文《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其利润》[2]。争论开始,反对者们认为CSR只会增加企业成本,且会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悖于企业经营自由的原则[3]。不同于反对者以企业的唯一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理论基础,支持者们苦于一直找不到理论依托。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很好地回答了反对者的质问,为支持派提供了理论依托。在CSR概念被普遍接受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之间关系(著名的CSR-CFP问题)的争论拉开了帷幕[4]。

二、建筑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一)概述

不同理论下,CSR的概念不一样,其内容和涉及的维度也不同。同样地,建筑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也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界定[5]。目前的主流是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相关的国际和国家标准、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建筑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

(二)标准、文件、法律法规

199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发布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是国际上第一份社会责任规范性文件。SA8000从《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文件及人权基本原则出发,在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八个方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原则性规定[6]。

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是社会责任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指导性意见[7]。为了确定社会责任的范围,识别相关议题和确定重点所在,它认为一个组织应该处理组织管理、人权、劳工实践等七个核心议题,细分为36个子议题。

这两个标准面向所有行业,没有考虑建筑业的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

我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CSR工作:2006年发布首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8],2008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9年,中国社科院开始发布《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在我国,建筑企业社会责任涉及的法律包括《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

(三)内容

建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投资者、企业员工、客户、社区、合作伙伴、政府、环境等。

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主要是保障其收益和资产安全;对员工的责任主要是提供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按时按量支付报酬、不使用童工等;对消费者的责任主要是提供质量可靠的建筑产品;对社区的责任包括文明施工、及时处理投诉等;对合作伙伴的责任主要是诚信经营、遵守合同;对政府的责任主要是遵守规范、缴纳税款;对环境的责任包括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资源能源等。

三、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一)社会责任实践情况

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在众多领域做出了突出的社会贡献。例如:按照盈利、税收、工资、慈善等指标,中国中铁仅2008年就拥有545亿元人民币的社会贡献值。中交股份在2008年汶川地震时积极捐款捐物并组织施工队积极参与救灾工作,在关键时刻做出了一个大企业的表率。

另一方面,拖欠工人工资、施工安全事故、建筑产品质量不可靠、污染环境、施工影响周围居民等问题的报道屡见不鲜。

(二)社会责任认知水平

相较国际,我国建筑企业对CSR内容、内涵的认知水平比较落后:认为社会责任就只是慈善、作秀;认为履行CSR只会浪费企业资源。国际知名建筑公司并不将它孤立看待,而是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并将其纳入到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甚至核心竞争力的规划中来:日本大成建筑将履行环境责任与强化绿色设计、绿色建筑能力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绿色产业”新型业务;法国布依格集团将履行对员工的职责与稳定企业资金状况和人力资源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员工互助基金和股权激励计划[9]。

(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放眼国际,大量知名建筑企业都建立起完善的CSR管理系统。德国豪赫蒂夫集团设立CSR委员会指导集团的社会责任活动并要求子公司成立相应机构,完成集团的CSR目标;法国万喜集团建立早在2000年就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西班牙ACS公司则设立了专门的社会责任基金,用于协调、管理集团在文艺、环境、人道主义等方面的慈善工作。

反观国内,大多数企业只注重局部影响、采取应急、短期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四、建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一) CSR衡量体系发展

1.经典CSR衡量方法

经典的CSR衡量方法有声誉指数法(70年代中期)、内容分析法(70年代)、财富公司声誉评价法(80年代初)、TRI法(80年代后期)、公司慈善法(80年代后期)以及KLD指数法(90年代以后)。

声誉指数法是由专家学者(甚至于MBA学生)对企业各类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评价后得出企业声誉的排序办法。它内部一致性、专业性良好,但主观色彩较强,不适合大样本研究。

内容分析法利用企业披露的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对事先选取好的特定项目进行打分,以量化CSR。

TRI法和公司慈善法比较片面:分别通过对企业排放的有毒废弃物量,慈善捐赠总额及占税前利润百分比衡量CSR。

KLD指数是由美国KLD公司提出,结合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一种CSR评价体系。

2. CSR评价体系研究前沿

近年来国际上发展出的指标体系包括RepuTex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2003年),welford提出的CSR评价指标体系。

国内学术界结合中国实际,也提出了一些CSR评价体系。2005年,李立清等结合中国企业的发展情况,建立了一套覆盖13个因素、拥有38个三级指标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

(二)内容分析法评价建筑企业社会责任

1.确定评价指标

根据建筑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内容,结合相关标准、法律,从企业年度报告等出发,可确立各个分项指标。

2. CSR指标赋权—--经典方法与前沿研究

确定了评价指标后,需要给指标赋予权重。传统上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法)。它将待研究问题分成相互联系的有序层次,邀请专业人士利用其知识、经验对同一层次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逻辑分析和判断,给出定量表达,再构造判断矩阵、依靠客观的数学计算和推演得出指标之间相对重要性的大小。

粗糙集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初被提出,是研究不完整、不确定知识和数据的学习、归纳的方法。与AHP法需要专家的主观判断不同,基于粗糙集理论的属性定权方法不需要先验知识,而是挖掘数据本身的潜在依赖模型。它将指标权重问题转化为属性重要度问题,包括数据收集、处理、决策表形成、属性约简、计算属性重要度、转化为指标权重等过程。

3. CSR综合得分计算----经典方法与前沿研究

最后,需要计算综合得分,以形成CSR评价结果。目前常用线性加权评分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FCE法)。

由于评价指标不能严格独立,在其数量较多时交互作用更加明显,而应用线性加权法和FCE法的基本假定就是指标间是相互独立的。考虑到这种局限性,有学者将基于模糊测度的模糊积分方法应用到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中,结合前文提到的粗糙集理论,建立了理论模型,但实证研究尚有欠缺。

4.其他方法前沿研究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法)也正被引入到该领域研究中。DEA法将被评价单位作为决策单元,由各个投入和产出指标的权重为变量进行评价运算。

DEA在评价建筑企业社会责任时可以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将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等考虑进来,作为投入要素。由于企业的CSR履行能力与其生命周期相关,这个做法较为合理。

五、结语

(一)与国际知名建筑企业相比,我国建筑企业在社会责任认知水平、社会责任实践状况、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很多不足。我国建筑企业应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对社会责任的认知水平,参照SA8000和ISO26000等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二)政府应加大对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支持,加快国家层面上建筑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建筑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规范的制定,以鼓励建筑企业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引导建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内容的界定众说纷纭。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很多,且前沿研究更新较快。许多新方法、新理论被引入到这一领域的严重中,对建筑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实证研究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张涑贤,雷超.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研究[J].企业经济,2013,3:62-68.

[2]Milton Friedma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J].News York: The New York Times,1970.9.

[3]沈洪涛.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研究—基于相关利益者理论的分析[D].厦门大学,2005.

[4]倪中新,王大中,武凯文.企业社会责任、所有权属性与企业经营效率—基于《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09-2013)的经验证据》[J].

[5]冯楠.建筑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分析[J].企业战略,2015,9:92-93.

[6]张连营,秦沛.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看我国建筑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构建[J].天津大学学报,2007,9(5):416-419.

[7]孙继荣.ISO26000—社会责任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一)ISO26000产生的背景及特点[J].WTO经济导刊,2010,10:60-63.

[8]魏巍.企业社会责任----建筑企业难以割舍的痛[J].东方企业文化,2012,3(12):10-13.

[9]李秀梅,刘福广.以社会责任促进大型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J].铁道工程报,2009,7: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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