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六百元承包山场四十年”

2016-08-02 14:22郭元鹏
杂文选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承包人集体权力

郭元鹏

2007年,丽水庆元县百山祖镇三堆村一千一百六十四亩集体山场涉嫌被贱卖,承包人仅用七千六百元便获得了四十年的承包经营权,而村民一直被蒙在鼓里长达五年。事发后,三堆村村民认为承包手续不合法,遂将承包人告上法庭,要求判定承包合同无效。但该案历经三轮六次诉讼、近两年的时间仍未审结。

一千一百六十四亩集体山场,被以七千六百元的价格租赁了出去,而且租赁期限长达四十年。这样的价格显然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而这样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承包价格,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却一审就是好多年,这让当地村民难以接受。有人说,法律为何不能维系正义?对于这一点我们其实不应该担心。案件之所以久拖不决,是因为这起案件还是比较复杂的。法律审判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托举。我们不妨给法律一个宽容的时间。

法律的事情我们需要交给法律解决,可是“七千六百元承包山场四十年”却又不仅是合同合不合法的问题。即使这个合同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仍需要继续追问真相。为何山场被承包出去了,当地的村民长达五年还被蒙在鼓里?难道这么大的事情不需要让村民知道吗?

表面上看,合同的签订也是走了程序的。比如,有当时的村委会会议纪要,还有几位村民签署了同意书。问题是,这处占地一千一百六十四亩的山场是属于集体的,是属于全体村民的,仅仅几个村民同意,能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而且,村民就居住在村子里,这么大的事情,应该让全体村民参与其中,是不是需要承包,承包的价格是多少,都应该由村民说了算,而不是让个别干部说了算,也不是让个别村民去代表。

我们更该关注的不是这张不公平的合同,而是这张合同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也就是说在这张问题合同的背后,到底是谁在“靠山吃山”?在民间有句话,叫“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句话的意思原本是正面的,是说人们依靠自然资源成就致富之路。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变成了一个中性词,既有好的积极的意义,也有其他意思。放在权力嚣张上来说,就是腐败的意思,是说某些官员把权力利益化演变到了极端的地步,借助手中的权力在玩“靠山吃山”。

【选自红网】

插图 / “玩转” / 佚 名

猜你喜欢
承包人集体权力
律师解疑
警犬集体过生日
省级政府金融权力榜
民营金融权力榜
动物集体卖萌搞笑秀
领导权力的特性与影响
持刀人
集体逃学
泛滥的集体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