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为房烦恼

2016-08-11 20:16
共产党员·下 2016年7期
关键词:文摘报人分基本工资

古人也会为买房发愁吗?

西周时期,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1300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价值100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东汉时,《后汉书·百官志》记载,等级最低的公务员(佐史)每年能领96斛米,折合9600钱,两三年下来买一小套房大概不成问题。

南北朝时贫富差距极大,《南齐书》记载,“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半数居民收入仅几千钱,房价却要几百万钱。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晚年在开封花9400贯买了一所宅院。按当时朝廷书记员每月3500文俸禄算,相当于3贯多一点,要不吃不喝261年才能买得起苏辙那套房。

明代买房也不是件容易事,小型房产需三四千两银子。以清河县县令为例,从七品,每年薪水350两,想买房,要十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房钱。

清朝“京员例支双俸”,即在“正俸”(基本工资)外发同等数目津贴。一个七品官年薪90两,当时新街口附近的房子仅85两,大概两年即可买套私宅。(文/黄秋山 据《文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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