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蒙特,岁岁长相见

2016-08-15 02:12尘鱼之语
花火A 2016年8期

尘鱼之语

作者有话说:

最近,许多高中同学结婚,我去参加了几场婚礼。几年没见过的高中同学都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当年的校花已经嫁作他人妇,学霸成了公务“猿”,就连最爱出头的臭小子也变成了规规矩矩的银行职员。于是,我便又想起了高中那几年的时光。因为我是从镇上考进一中的,所以我自卑得不得了。我没有什么朋友,做任何事都束手束脚,不敢对喜欢的男孩有所表露,好不容易才慢慢熬过来开解了自己。还好,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其实,这些年的默默努力没有白费,别人拥有了的,我最终都拥有了。

【岁岁长相见】

久瑾是在佛蒙特州遇见勒一昂的,彼时距她上一次分手已经六个月有余。

勒一昂明晃晃地站在她面前,他穿着一件白色休闲卫衣,挂着咖啡色的围裙,微笑着伸了伸手:“Welcome to Vermont!”

这是一座枫叶之都,缤纷的枫叶如同蝴蝶在空中飞舞。农场景色很美,久瑾站在那里看着这样的景色和眼前的男人,突然就头痛欲裂,感觉难以醒来。

久瑾这次来美国就是单纯地想来佛蒙特度个假,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她过得很辛苦,如今总算走出来了。

“久瑾?”勒一昂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中。

“你认识我?”久瑾小心地将额前的发拢起来,见他不动又说道,“实在不好意思,我前段时间生了一场大病,很多东西都忘记了。我们认识?”

“不,不认识,我看过你的登记卡片。”勒一昂说着将她请进去。久瑾注意到他水桶里的水洒了许多在鞋子上,习惯性地拿出手纸递给他。

那是一座很古朴的小农场,勒一昂在农场四周种满了糖枫树,几十头奶牛闲适地吃着牧草。他也算是个文艺男青年,所以才会将几间屋子随意放在网络上售卖,入住者可以自主选择入住时间,甚至价格。

勒一昂给小农场起名叫作“明天还有Tomorrow”。

久瑾是因为这个名字才选择入住的,一是因为从名字上看店主貌似是中国人,二是因为那些悲伤的过去让她无比奢望自己还会有明天。

第二天,久瑾起得很早,勒一昂喂完奶牛回来,发现她正愁眉苦脸地坐在门口。

“需要帮助吗?”他将手里的草放回袋子里,问道。

久瑾犹豫了一下,点点头,然后翻出手机里的图片问他:“这片湖在哪里?我想去看看。”

“正好今天我有空,我载你去吧。”他说道。

九瑾点点头。这些年,她早已学会了不再拒绝,而是顺从地接受别人的安排。

Ricker Pond State Park(雷克池塘州立公园)确实很美,这儿湖水如镜,被红叶簇拥着,来到这儿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久瑾坐在船头一个劲儿地拍照片,想把这一切都储藏在手机里,可是,拍着拍着,她自己就蹲在那里泣不成声。

“为什么来这里?”勒一昂蹲在他身边,将围裙借给她。

“因为我前男友。”久瑾抬头看着他,双眼死死地盯住他的双眸,“因为以前他答应陪我一起来,后来,他抛弃了我。”

久瑾的言语里溢满了恨意。

人们常说,爱会生恨,此长彼消,确实如此。

那个男人在她生命里存在了六年,然后凭空消失,且带给她无数伤痛,这让她永远无法释怀。

她现在叫他前男友,也叫他“梁上燕”或者“阿梁”,因为那场事故让她忘记了他的名字。

因为,这些年她学了许多诗词,却唯独喜欢冯延巳的那首《长命女·春日宴》:“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而他们却再也不见。

【你的出现,乱了流年】

六年前,久瑾还只有十七岁,转学到花城中学读高三。

那个时候的久瑾,是从一个村子里转到舅舅所在的这座城市的。她穿了一身用鲸鲸的话来说就是“土爆炸了”的碎花连衣裙,然后就是以这样的形象遇见阿梁的。

到现在她还记得那个夏天,树上的知了叫个没完没了,她站在讲台上弱弱地介绍道:“我叫夏久瑾,来自山东最东端的小渔村。我喜欢钢琴和拍照,以后想去佛蒙特州定居。”

教室里的同学突然哄堂大笑。

大概是因为久瑾这段话里包含的内容太多了,他们觉得,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夸张地说自己喜欢钢琴,还想去佛蒙特定居,不是一般地虚荣。

“嘁!你知道佛蒙特是在哪个半球吗?”不知道是谁夸张地跟了一句。

久瑾站在讲台上无比尴尬,她不想辩解什么,只匆匆地坐到最前面的位子上。

她低着头收拾书包的时候,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是因为《阿甘正传》吗?”他顿了一下,然后又像是自言自语道,“我也很喜欢那个红叶小镇。”

他就是从那时起成为她的同桌,

九月的光影斑驳了她的脸,也乱了她的整个流年。久瑾盯着眼前少年认真的眸子,忽然就心跳加快了。

刚转学的那段时间,久瑾过得很不适应。她的衣服都是很老旧又保守的款式,不像其他女孩子的那样好看,头发也总是低低地扎起来,她在班级的存在感几乎为零。

那个时候,除了自卑,她还感觉到学习很吃力。

第一次月考,久瑾考了班级倒数第十七名。

原本,她也可以说自己考了第二十四名,可是,因为她从前在镇子上的高中读书,成绩总是班级前几名,所以她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拿到试卷的那个傍晚,久瑾慢腾腾地收拾书包。她收拾了很久,等到教室里终于没有人了,她才忍不住地趴在桌子上小声地哭了起来。

“我做笔记做得很认真,要不要看?”他的声音忽然响起来。

久瑾抬头,看到他站在紫丁香色的夕阳里,温柔得要命。

好像是感觉到有些丢人,她赶紧擦干泪,说:“不用了。”

“没什么的。我从小就转过很多次学,刚开始的时候总是很孤独。习惯了孤独你就会发现,其实孤独也是你最好的朋友。”他笑着把笔记本递到了她的手里,顺便将桌子上的奶茶推过去,“喏,刚买的。我可没有喝,别嫌弃。”

久瑾愣在那里,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样拒绝。

门口忽然出现一张白白净净的女孩子的脸:“哥哥,走啦。”随后,她看到脸上还挂着泪痕的久瑾,问道,“这就是你新转来的同桌?要去佛蒙特州的那个?”

男孩沉默着拿起书包和女孩子一同走出去。

“哈哈,我听说啦,真是好笑……”

他们的声音如同风声一般匆匆地出现又消失,只留下久瑾呆呆地愣在原地。

久瑾拿出自己的手机,那是一部很老旧的诺基亚。天恒的短信一条条地冒出来,全都是问她“过得怎么样”“同学好不好”“学习跟得上吗”一类的话。

久瑾一个字一个字地回复道:挺好的。

【阿梁,谢谢你】

转来的第二个月久瑾就闹了一个大笑话,因为她那天没有带午餐费。

花城高中的特例是,每个月的第一天都要带三百块钱的午餐费。早晨,舅舅将钱塞给她的时候并没有多说,她以为舅舅给的是零花钱,就随手将钱塞进了口袋里。

在路上,久瑾遇到了乞讨的老太太,她看着跪在地上的老人便想起自己家中的奶奶,鼻子酸死了,于是递给了她两百块钱。

原本久瑾以为自己用一百块钱的零花钱就足够了,没料到一进教室就被班主任追问要午餐费。

“我还有这些。”她将口袋里还剩下的一百块钱交出来。

“哈哈!穷鬼,这样也敢来花中上学?”班级里最末排的叫作萧景亭的同学叫嚣道,“长得怪漂亮的,不如找点别的路子?”

久瑾从小没有受到过这样的侮辱,竟然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地哭了起来。

班主任面对萧景亭这样乖戾的孩子也是没办法,萧景亭家中有势力,不能打他骂他也不能开除他,只能好言相劝。班主任一边劝着一边对阿梁说道:“班长,快去安慰一下久瑾同学。”

于是,那个上午,他就这样陪着她在花坛边坐着。

后来的日日夜夜里,久瑾总会想起他沉默的脸庞。他们好的时候、坏的时候,就算是最后无路可走的时候,他也总是这样沉默着,好像把所有的话都写在空气里。

那个下午,过了很久,他才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所有的钱开始数着。

五块,十五,二十,七十,一百二十,一百四十……

最后,他凑够了两百块钱放在她的手心里。

久瑾死死地握住那些零钱,用沾满泪水的眼睛盯着他。

“你也觉得我很穷?”她慢慢地说。

他依旧沉默。

“其实,我们村子很富裕,我从读书起就没有交过学费和生活费。我们那儿有自己的学校、医院和港口,我们上学不用花钱,生病不用花钱。我不知道钱在你们眼里这么重要,”她觉得可笑,“因为钱就可以践踏别人的自尊心。”

“那是他们!”他终于说话了,“我不是。”

久瑾看着他有些焦急想辩解的眼神,忽然平静下来。

从那时起,她就明白这个男孩不一般,而这个不一般的男孩也会给她带来不一般的人生。

久瑾是在几天后和沈溪有第一次正面接触的。因为那几天阿梁没有来上学,久瑾从同学那里打听到了他的地址,找了过去。

她没想到阿梁的家竟然是那么破旧——一个小小的城中村,被蓝色大铁皮围起来的小瓦房,唯一阳光一点的就是门口一小撮蔷薇花。

沈溪蹲在门口洗衣服,用沾满泡沫的手擦了擦脸颊,然后问她:“你是来找哥哥的吗?”

久瑾点点头。

“哥哥生病了。”她说完,复又低下头继续洗衣服。

久瑾感觉有些尴尬,随后想起来将手里的钱递过去:“你能帮我交给他吗?”

沈溪刚要接过去,却听铁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于是,久瑾看到了阿梁那张清秀的脸,可是脸上清晰地印着两条红印子,触目惊心。她愣在那里。

阿梁接过那两张钱,摸摸沈溪的脑袋,说:“你先回去吧,小溪。记得帮我告诉阿姨今天中午我爸妈在家,不用麻烦你们送饭了。”

他的言语里包含了太多的意思。

久瑾站在原地看着他憔悴的样子,一瞬间眼睛里竟然有泪光涌动。他越是努力地挤出一点笑容,她就越是难过。

那种从内心深处溢出来的心疼和怜惜快要将她淹没。

许久后,他才讲:“好啦,谢谢你哦!我下周就会去上学的,你快回去吧。”

久瑾一步一回头,走了几米远想起来什么,又跑回去从书包里掏出他的笔记本递到他手里:“这是你的本子,我记了双份的知识点,你看一看。”

夕阳下,穿着蓝色校服的女孩子缓缓地离开,阿梁站在原地,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那一刻,他的心里竟然涌动着异样的情感。

【听几首歌,爱一个人,很快就老了】

等到高三下半学期,久瑾的学习成绩已经渐渐好了起来,但她依然和阿梁做同桌。

全班调换了许多次座位,唯独他们没有被调开。阿梁觉得奇怪,但久瑾总是笑嘻嘻地打趣道:“因为我们有缘分呗。”

而其实,只有久瑾自己知道,一切全靠她那位当教育局长的舅舅。

2008年的夏天格外地热,当久瑾听到汶川地震的消息时,她还在上地理课。老师走进来打开电视机,久瑾看到那一片废墟出现在自己面前,一下子就哭了。

于是,大家轰轰烈烈地捐款、喊口号——

“汶川不哭!中国加油!”

那天班级组织捐钱时,久瑾将自己全部的零花钱都捐了出来,一共两千四百二十九块钱,所有同学都震惊了。

原来,看起来是穷光蛋的夏久瑾竟然是个富二代。

从那以后,久瑾的朋友莫名其妙地变多了,有女同学开始喊她一起去卫生间,她没带本子的时候很多同学会伸出援手,甚至就连萧景亭也开始叫上她一起踢毽子。

他们围成一个圈,彩色的毽子在大家的脚尖上飞舞,人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没有人再笑话她是穷光蛋,也没有人再提起钢琴和佛蒙特州的事情。

但,每次当久瑾带着一身的汗水回到教室看到坐在位子上默默做题的阿梁时,她总会感觉一阵内疚。

她的生活越来越好,而他一如既往地沉寂。

只是,当她上课偷偷写字条时,当她放学后早早地和大家相伴去喝奶茶时,他总会把笔记本端端正正地放在她的桌子上。

一切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直到那次换座位事件的发生。

那天,班主任竟然莫名其妙地将她和阿梁换开,而取代阿梁成为她新同桌的就是萧景亭。

久瑾永远记得那一天,阿梁就那样静默地搬离了她的世界。而因为阿梁的离开,她的心情变得很低落,就算是萧景亭搬了过来,她也没有搭理他。

于是,他三番五次地拨弄她的头发,说:“嗨,美女,很高兴做你的同桌哦!听过《同桌的你》这首歌吗?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阿梁就是在这时跳起来的,他暴跳如雷,将桌上的书砸在他的头上。

久瑾从来没见过这样暴躁的阿梁,在她的记忆里,他总是像一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而此刻,她仿佛能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深渊。

那一日,他被班主任罚站了一整天。

可是,久瑾的心情莫名其妙地变好了一点点。直到她第九次从他面前走过,她才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呢?”

“我不想让你受欺负。”他这样说。

久瑾愣在那里,像是周围都刮起了风暴,而处在风暴中心的她却变得无比安宁。

“阿梁,那我们大学里见。”她说完便偷偷跑开,脸上已经开出了一朵烟霞。

久瑾的高考成绩还算是不错,但是自然没有阿梁的好。作为班级的优等生,阿梁发挥得很正常,分数足够考进北大。

那是他的梦想,久瑾在他的本子上见过。他将“北大”两个字写得很用力,几乎要将纸张划破。

那一晚,她接到了父母打来的电话:“天恒已经在上海给你安排好了,你过去就可以了。”

复旦大学,确实是非常好。

那一晚,久瑾想了很久很久。她想:就和天恒一起去吧,他们青梅竹马,知根知底,跟着他会过得很安心。可是,这一切在她第二天见到阿梁时全部都支离破碎。

“想去哪里?”阿梁站在教室门口,像往常一样平静地问她。

“北京啊!你呢?”久瑾说。

“真巧,我也是。”

于是,日光倾城的走廊因为这一对男孩女孩的存在变得更加生动起来。

其实,青春也不过是如此吧,听几首歌,爱一个人,很快就老了,不如抓紧时间多做点不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比如说:喜欢一个喜欢的人。

【能被人喜欢,亦是一种幸福】

高三的那个暑假,久瑾和阿梁变得热络起来。对了,还有阿梁的那个小跟屁虫沈溪,他们三个相约一起去做暑假工。

工作其实很无聊,无非是剪剪线头、叠叠衣服,但他们觉得很快乐。也是那十几天的时间,久瑾和阿梁聊了太多太多的话题。

久瑾发现,他思量的永远比表面看起来的要多得多,所以,对于后来他的不告而别,久瑾也完全能理解。

那天,当久瑾接到妈妈的电话时,她正在小心翼翼地剪一个商标,她听到妈妈的呵斥声,手里的剪刀瞬间就刺破了她的手。

“怎么了?”他竟比她还要激动地递过纸巾来。

她因为颤抖不小心按了免提,爸妈愤怒的声音从那头传来:“夏夏,你怎么能做这种事?你答应爸妈要去上海的,为什么私自报考了北京?你出去上学竟然学坏了……”

阿梁听着训斥的话,再看着久瑾委屈的脸,忽然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我陪你回家,我会和他们说清楚的。”阿梁忽然将她的手握得紧紧的。

久瑾想,他们总是要面对的,或早或晚,都要面对。

于是,阿梁就真的陪她回了家乡。只是,当他站在久瑾家屋前,看着那栋二层小别墅、门口停放的凯迪拉克,还有久瑾爸妈富态的脸时,他依旧犹豫了。

“进来坐吧,欢迎你。”久瑾的母亲先开口道。

阿梁知道,他们并不是真的欢迎他。这样的客套持续到天恒出现。久瑾的母亲好像变得格外热情,拉着天恒的手对二人介绍道:“这位是夏夏的同学,这位是她的未婚夫……”

“妈,你说什么呢……”

“怎么了?我们两家父母不是早就商量好了吗?我们村子的闺女是不会嫁给外人的,这个习俗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这都是老古板!”

“老古板怎么了?我告诉你,别以为你出去读书回来就厉害了!要么你嫁给天恒,要么你就离开这个村子,这是规矩!”

久瑾站在原地,看着阿梁的脸无比平静,陷入了无比冗长的沉默里。沉默了许久,他才抬头,缓缓地说:“阿姨,我看这个小伙子挺好的,和夏夏很合适。”

久瑾看着他笑意满满的脸,忽然就呆愣在原地泪流满面。

那一夜,阿梁消失了。

等到久瑾早晨醒来去敲打他的窗户时,他已经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没有了踪影。

久瑾妈妈一边烧着饭,一边轻描淡写地说道:“他早就走啦,你别找了。”

久瑾跑出去找遍了所有的汽车站和火车站也找不见他的影子,打他电话也没人接,等最后坐了七个小时的车来到他的家时,就只有沈溪在门口晾衣服,一切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阿梁回来了吗?

沈溪沉默。

“沈溪,你见到阿梁了吗?

沈溪依旧沉默。

“阿梁去哪儿了?你告诉我呀!”

沈溪撇撇嘴,眼睛里有泪光:“哥哥搬走了!”

久瑾手里提着的包包忽然就掉在地上:“他去哪儿了?你怎么不去?”

“我?我为什么要跟着去?”沈溪竟然笑了出来,“我又不是他真的妹妹!我只是他的邻居,是一个喜欢他的人,我有什么资格跟着他去?我有你那么幸运吗?你知道能被哥哥喜欢有多么幸运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久瑾站在原地被她一连串的逼问问得说不出话来。她一直以为沈溪是阿梁的妹妹,直到这一刻看见沈溪的眼泪,她才明白这一切。

能被人喜欢也是一种幸福,只是她没有珍惜。

她把阿梁弄丢了。

【记忆盘旋】

久瑾在佛蒙特住的这几日越来越顺心,她想去的景点勒一昂一有时间就都带她去过了。她甚至越来越喜欢这种闲适的生活,有时候,她感觉陪着勒一昂去挤牛奶也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

勒一昂挤奶的技术特别高超,可是久瑾怎么也下不去手,有时候,她鼓起勇气靠近了大奶牛,又会瞬间被吓跑。

那个女孩就是在她第一次尝试着挤出一小桶牛奶的时候出现的。

她穿了一条米白色的连衣裙,披散着头发,一股小家碧玉的味道便立即显现出来。相比而言,提着牛奶、系着围裙的久瑾就土爆炸了。

“你来了?”她对久瑾说道。

“啊?我?”久瑾指着自己。

勒一昂急忙赶过来,把久瑾支开:“那头奶牛想你了,快去。”

久瑾看着女孩子脸上无奈的神情一点点加重,这种表情似曾相识,可是她怎么也想不起来。

女孩就这样一直冷着脸,直到他们三个人一言不发地吃完晚饭。

那一夜,佛蒙特下了很大的雪,久瑾躲在走廊里听见他们的谈话。

“我就知道你们还有联系!你怎么答应我的?你把我当作什么?备胎吗?”女孩儿的声音很尖锐。

“不是这样的,是她自己找来的。”

“我要被抛弃了是吗?”女孩儿的声音带了哭腔。

“没有。她一直都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她失忆了。”勒一昂的声音里充满了低沉的哀伤,久瑾仿佛听见大提琴的声音响了起来。他又重复一遍:“她失忆了。”

女孩沉默了许久,然后问:“哥哥,你喜欢过我吗?”

久瑾的心一紧,这个称呼她仿佛听过了许多遍。

“沈溪,你不要这样,我和她已经不可能了。”

久瑾站在走廊上,这个名字忽然像暴风雪一样将她的记忆洗劫了一遍,那么冷,那么冷,冷得她要把自己死死地抱住才能暖和一点。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久瑾十八岁那年只身一人来到北京,身上一共带了一千三百块钱的生活费。

她知道,她的大学生活会很苦,从她歇斯底里地喊着要从这个家走出去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很明白。

入学一周,她就很快在一个烧烤摊子找到了兼职工作。

久瑾的大学生活特别充实,她白天去上课,晚上就去烧烤摊兼职,然后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给阿梁写信。

她写的信很长很长,一封一封地被叠成心的形状塞在盒子里。后来,这似乎成为她每天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阿梁,我今天又学习了《诗经》里的一首诗: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阿梁,我今天去烧烤店,店里的老板跟我说最近生意不好,恐怕我做不了很长时间了。我每天好累啊!可我还是随时可能会被炒鱿鱼哎!”

“阿梁,我真的好想你!我最近在人人网上搜索你的名字,结果有五百三十九个阿梁,你是哪一个呢?”

……

后来许多年,她和阿梁在一起又分开,她依旧每天写信。也是直到后来她才明白,原来,这些信件才是阿梁在她生命里存在过的最真实的痕迹。

可是,她那么努力地工作,还是要被老板辞退,店里因为入不敷出。

为了不被辞退,她只好想办法增加烧烤店的客源,发传单,做促销,可这些都无济于事。终于有一天,她拿起了自己学过的鼓,开始了边打鼓边卖串的日子。

久瑾没想到她的新点子让烧烤店一夜之间火了起来,一起火的还有她自己。

不知道是谁将她打鼓卖串的视频传到了网上,被许多微博大号纷纷转载。视频里的久瑾穿着素白长衫,一袭黑发美极了,被众人封为“烤串女神”。

紧接着,久瑾就受到了几个视频网站的采访。久瑾至今清晰地记着那一天,十月十号,十全十美,有位主持人终于问她:“夏小姐这么漂亮,我代表广大男同学问一句,您有男朋友吗?”

久瑾微笑了许久,像是又想起了阿梁的脸,终于缓慢地说道:“有,他在北大,我在等他。”

阿梁,你能听见吗?我在等你。

阿梁就是在采访被播出的第二天找到她的。

他原以为,他离开以后,她会听从家里的意见去上海,开始新生活,却没想到她过得这么清苦,却依旧在等他。

但,彼时,阿梁并没有在北大上学,他做起了生意,并且成为一个小小的老板。

那时候,他们都太糊涂,为了爱情抛弃了太多,最后反而却得不到爱情。

就像是阿梁,他以为自己不去上大学,赚了很多很多的钱以后就能名正言顺地去找久瑾,却没料到这一切让他们越走越远。

也就像久瑾,她以为她不顾一切地去爱他,为他放弃优越的生活就能等回他,而她却不知道,其实这对他来说又是多大的压力。

但,那时候的阿梁和久瑾都不明白。

他们只清楚地记得他们拥抱在一起的那点温暖。阿梁抱着她在法国梧桐下面转了一个大大的圈,然后问她:“夏久瑾,你愿意跟着我吗?”

久瑾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样。

【关于,那一次刻骨铭心的告别】

久瑾觉得她和阿梁真正在一起的日子其实很短暂。

而她也不明白,为何这段日子里,他们越走越远。

最开始的时候,阿梁跟着一位老板,生意做得还算不错,所以,他在校外租了一个小小的房子,她睡卧室,他睡客厅。

每天晚上,久瑾从烧烤摊下班就回家去做饭,然后坐在客厅边看书边等他回来。阿梁总是很快地结束应酬,然后回家陪她。

偶尔阿梁没事也会做饭,却总是难吃得让她皱眉。

等到了大三,久瑾便开始准备考研。她依旧想读书,所以准备报考本校的研究生。

那个时候,阿梁的生意却突然出了问题。因为老板跑路,他欠了一屁股债,只好将公司抵了出去,赔了个底朝天。

那天晚上,阿梁喝了很多的酒,久瑾就坐在旁边默默地陪着他喝。

到最后,阿梁说:“久久,我恐怕给不了你幸福了。”

久瑾坐在那里,忽然就把手里的酒瓶摔了个稀碎。那是久瑾第一次发怒,她指着阿梁的脑袋叫道:“为什么一遇到事情你就只会逃避?那一年你丢下我自己跑了,现在又要丢下我?你总是自以为是地为我好,可你不知道,我离开你,怎么都不好!”

久瑾吼完了,看着阿梁的眼泪默默地流了出来。

后来,久瑾不再读研究生,而是自己开了一个烧烤店。

她开始自己给自己打鼓卖串。为了能够扩大名声,她甚至接受了一个三线明星的炒作。她每天特别努力地宣传,为了店里的事操碎了心,她甚至想三个月之内在另一片大学城里开一个分店。

而彼时的阿梁却彻底关了公司,每天把自己闷在家里。

久瑾越来越努力,回去得越来越晚,和三线小明星的绯闻越来越多,同时和阿梁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再后来,久瑾很早就出门,很晚才回来。她变得光鲜亮丽,甚至在娱乐圈也小有名气。

终于,那个雨夜,她的第一家分店开了起来。她的庆功会开到很晚,但她依旧带了一小瓶红酒急匆匆地赶回家。

阿梁就那样冷冰冰地站在梧桐树下看着她被那个三线小明星送回来。

直到那一刻,阿梁才发现,原来,几年的时间过去,她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自卑的女孩子,她早已踩上了高跟鞋,走得越来越远。

“分开吧。”他说。

久瑾站在原地忽然就愣了:“你说什么?”

“我说分手,我不爱你了。”

久瑾很迅速地给了他一巴掌。他们终于被现实打败了。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久瑾将包里买好的去佛蒙特的机票撕得粉碎,然后一个人在大雨里走了很远的路。

她不知道要走去哪里,只是,那个地方她再也不会回去了。

后来,久瑾是被人发现晕倒在街道上的,被送去医院检查出了她患了脑膜炎,住了好几个月的院。

这一场大病,让她和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做了一次告别。

【再见,勒一昂】

久瑾离开佛蒙特的那天,天气特别晴朗。她对着勒一昂挥手告别,他笑得如同阳光一样灿烂。

然后,她自己一个人去了Ricker Pond State Park,随后将自己带来的大背包打开,将所有被叠成心形的信件一一撕碎。

那是五年来,她写过的所有的信件。

最后一封写的是:

“阿梁,我依旧很爱你,也从未忘记你。在网上看到你农场的信息和你的头像后,我就决定做最后一次尝试,可是没想到,我依旧失败了,因为你如同五年前一样理智而沉默。

阿梁,我装失忆的招数很烂,可是,我只有用这一个办法才能正常地站在你身边。如果我装作认识你,我甚至不知道如何同你打招呼。我以为我这样就可以和你重新开始,却发现,你早已把我拒之门外。

阿梁,你说我们最开始就不合适,我是落难的凤凰,而你是水底的蛤蟆,你不配我。你错了,不是错在不配,而是错在自以为是的不配。

我们终究被打败了,不是因为现实,而是因为你从自卑里生发出的所谓自尊。

再见,阿梁。

再见,勒一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