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抓改革 为民惠民谋发展

2016-08-16 09:31龙岩市人民政府
福建林业 2016年5期
关键词:龙岩市林权林农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

创新机制抓改革 为民惠民谋发展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龙岩市按照“改革、稳定、规范、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以维护农民财产权利为根本,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两大机制,健全林业服务保障体系,林业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15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82亿元,林业特色产业惠及林农18万多户,重点林区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林业的比重超过了一半。2015年11月龙岩市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国家森林城市”,2016年3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城市)”。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龙岩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将林改列入重点改革领域,坚持高位推动不动摇、典型引路不懈怠,持续深化林改,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一)突出政策引导。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市政府还出台《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4年至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市林业局制定出台《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意见》,重点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森林分类经营两大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两大机制,健全林业服务保障体系。2016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深化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分配、建立奖罚分明的生态公益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等三个方面推进改革创新;市林业局出台生态公益林管理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使林改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突出示范带动。通过树典型,立标杆,以点带面,以典型带动全局,把林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全市推广武平成立林权收储担保中心、长汀成立林业金融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在武平县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后,2016年新罗区也启动商品林赎买试点。建立了武平、连城2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和全省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2013年,武平、长汀、漳平被列为全省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县。全市有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约200家,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12家。同时,加强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家庭林场+农户”或“龙头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培育了漳平木村、武平新洲林化、连城茗匠竹艺等3个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三)突出指导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集体所有性质、不损害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下,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开展合作经营。对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需流转的,严格按照森林资源流转法律法规执行。积极做好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组织申报工作,2013年至2015年,龙岩共争取国家、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3143.68万元,惠及林农6385户。大力宣传扶持发展家庭林场、规范林权流转、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和经验做法。

二、突出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通过不断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和林权流转方式,盘活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林区流动,极大地活跃了林业经济,缓解了长期困扰林业发展的融资难等问题。

(一)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2013年以来,龙岩市积极构建“评估、担保、收储、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均已成立林业金融服务中心,武平县还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林权抵押贷款村级担保合作社。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林业贷款40.28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12.68亿元。2015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0.88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04亿元。一是创新贷款形式。推行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武平县、长汀县的贷款限额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评估值50%提高到不超过60%。长汀县创新推行按揭贷款、发放惠农卡贷款等模式。二是创新担保形式。武平县、长汀县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分别安排资金1500万元和3000万元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资本金。漳平市成立福建省金安林权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与农行漳平市支行、漳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漳平民泰村镇银行开展业务合作。至2015年底,全市已筹集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资本金1.28亿元,可为林农提供林权抵押贷款6.4亿元。三是创新林权抵押物。长汀县将林权抵押范围拓宽到生态公益林内套种花卉、苗木及非木质利用的林权。

(二)创新林权流转平台建设,进一步方便林权流转。今年3月3日,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成立了闽西林权流转运营中心。这是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全省设区市设立的第一个运营中心,是龙岩市通过“互联网+”建立集中、规范、统一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有利于规范和扩大全市森林资源流转,盘活丰富的森林资源,保障林农、林企的权益。至2015年底,全市林权流转面积达323.5万亩,2016年上半年新增林权流转面积12.9万亩。

(三)创新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增强生态功能。2016年3月,龙岩市政府出台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推进改革创新。一是改革护林员选聘模式。由“村聘、村管、村使用”改为“乡聘、站管、村监督”。二是加强网络化护林。建立网络监管指挥平台,护林员配置定位手机,形成联动互助的护林网络。三是实行森林生态效益分类补助。现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中的竹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竹林除外)、经济林,及生态公益林中的荒山营造竹林、经济林的所有者经济补助费按2014年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今后不再提高。生态公益林中的迹地营造竹林、经济林,或者在林分中蚕食掉阔叶树发展成毛竹林的,取消所有者补助费。按以上补助标准,省级财政每年按面积下达的多出部分,全部由县级统筹用于管护费,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管理工作。四是调整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2015年以后新增的补助资金,按所有者补助费占50%、管护费占40%、村监管费占10%进行分配。面积小于1000亩或者每年人均低于10元的村,可由村财统筹,用于公益事业;其他的村原则上必须分配到村民直补卡(折)。五是建立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制度。打破管好管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补偿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补助资金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推动作用。市林业局已出台具体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六是完善生态公益林投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相应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制度。

(四)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在武平县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目前已赎买面积1155亩,准备签合同赎买面积77亩,有意向赎买面积1566亩。武平县被列为2015年全省7个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县之一。2016年,新罗区作为全省赎买试点县之一,计划赎买面积3000亩,重点启动了龙岩中心城区周围一重山商品林赎买,已到位资金305万元。进一步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调整,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逐步调为生态公益林,达到集中连片、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目前全市已建立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储备库21067亩。

三、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林下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探索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类型的林下经营之路,提升单位林地面积的生产能力,实现“绿”“利”双赢、“上”“下”互促效应。2013年至2015年,龙岩林下经济产值连续3年保持高速增长,其中:2013年实现产值49.39亿元,同比增长53.4%;2014年实现产值101.63亿元,同比增长105.8%;2015年实现产值121.2亿元,同比增长19.3%;2016年上半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856.17万亩,实现产值72.91亿元。

(一)围绕政策扶持,抓好资金落实。市级2014、2015年分别安排100万元、500万元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上杭县从2014年起每年培育50户家庭农(林)场,每户补助3万元;长汀县完善“森林人家”建设激励机制,提出2014—2016年全县建设“森林人家”总数20家以上,每家奖励3000元;新罗区出台政策,2014年重点扶持3~5个林下经济家庭林场或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5~10万元资金补助;武平县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对林下经济予以补助。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享受各级补助资金突破5000万元。

(二)围绕规模经营,抓好合作组织建设。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立体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路子。通过政策推动、示范带动,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全市现有林下经济合作社(协会)642个,其中林下种植249个、林下养殖164个、林下产品采集加工167个、森林景观利用62个。

(三)围绕区域特色,抓好品牌打造。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的要求,积极培育特色产品,初步形成“新罗野山薯、永定巴戟天、上杭黄栀子、武平金线莲、长汀姜黄、连城铁皮石斛、漳平金花茶”的林下种植区域特色。不断壮大林下经济企业规模,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林下经济产品品牌。新洲(武平)林化公司2011年在新加坡成功上市,2013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该公司主导产品“帆船”牌松香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长汀劲美生物科技公司和福建丰农食品公司是“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连城冠豸山铁皮石斛、武平金线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长汀河田鸡荣获“2013年中国最具成长力商标”,是福建省唯一入选的地理标志商标。

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促进规模经营

针对林改后林地小而散、林农一家一户单打独斗、无法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实际,积极鼓励广大林农与企业合作造林,引导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股份制林场等多元经营主体,制定出台《龙岩市林业局关于推动家庭林场加快发展的意见》。大力扶持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扶持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实行“三免三补三优先”,即对农民林业合作社免收登记注册费、增值税和印花税,对林木种苗、贷款贴息、森林保险等方面实行补助,并优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优先安排科技推广项目、优先享受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推进林业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效益,降低风险。2013年至2015年,建立市级示范家庭林场33家、示范林业专业合作社38家,其中武平众森等4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目前,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达338个,经营面积60.4万亩;家庭林场达1302家,其中规模经营的家庭林场350家,经营总面积21.7万亩。

五、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大调解”机制,重点抓住前端预防、中端调处、末端处置三个关键环节,把调处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将大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工作靠前,充分发挥乡、村林权纠纷大调解室的作用,就地、便民、公平、公正地调解山林纠纷。2013年至2015年,调处山林纠纷案件774起,调结纠纷面积6.1万亩;2016年来调结纠纷案件102起,面积0.2万亩。连城县、上杭县林业局规定,凡经过“大调解”实现“签订协议书后,案结事了”的案件,给乡村涉林纠纷调解室工作经费补助每起800至1200元。漳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漳平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三级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2014年市林业局被龙岩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被选为第一届龙岩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

(二)不断完善森林综合保险参保投保机制。加强森林综合保险,与人保财险公司建立森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全市森林在保面积2297万亩,实现应保尽保。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的是林权,保护的是生态,受益的是林农。今后,龙岩将继续以“国家得绿、林农得利”为目标,发扬先行先试、敢闯敢干的精神,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巩固经营权承包到户;深化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管严管好生态公益林,维护生态安全;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健全林权收储和流转交易市场,维护林农利益;强化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推进增量扩面;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罗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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