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量化到户助力精准扶贫

2016-08-24 03:49王顺才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8期
关键词:清流县经营方式特产品

□ 王顺才

财政资金量化到户助力精准扶贫

□ 王顺才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逐渐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特色产业成规模壮大,农村经济取得显著发展。但受益的大部分是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产业经营者,个体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受益较少,财政支农资金普惠群众的作用难以发挥;同时,支农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由于产权不明晰,主体责任不清,缺少监管,不利于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益。为破解这一难题,福建省清流县根据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的要求,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确定在林畲乡、嵩溪镇、赖坊乡开展扶贫资金量化折股。扶贫资金量化折股指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到当地发展前景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形成的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量化给当地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确保贫困户分红底线、按股分红,增加股权收益,确保贫困村有稳定的村财收益。

一、新建花生生产基地模式

(一)村、合作社基本情况。1.南山村是省级扶贫重点村,全村现有330户,1367人,耕地面积2869亩,2015年底在册贫困户22户61人,其中低保10户34人。2.清流县金土地花生专业合作社,现有固定资产450万元,年产值2278万元,年利润388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203人,种植面积4000亩,年收益2666万元)。

(二)经营方式。1.经营项目。新建花生生产基地项目:赖坊花生是清流县地理标志农产品,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宣传推广,远销省内外大中型城市和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目前市场需求强劲,原材料还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急需拓展种植区域、扩大种植面积。

2.合作规模。出资方式:合作社出资40万元,项目扶贫资金80万元(其中南山村和村贫困户各占40万元股金)入股合作社,共计120万元,用于扩大花生生产产量。所得年盈余预计18.3万元(具体见表一)。

(三)脱贫计划(表二)

(四)盈余分配方法

表一:500亩花生基地扩大生产成本收益明细

表二:     南山村贫困户脱贫计划(部分农户省略)

1. 分配方式:合作社自负盈亏,且须于每年5月1日前将固定分红额8万元受益利润提供给南山村。

2. 贫困户脱贫后,可以延续两年的受益分配,以巩固脱贫。之后所得盈利的分配作为村财收入,用于公益事业、教育事业等。

3. 贫困户受益部分的支配方法为次年5月31日前由村委会统一支付结领。

4. 合作社在生产销售中,相关财务费用(办公经费)由合作社负责。

(五)监管机制、理事会

1. 成立专项理财监督机构。

2. 建立监管机制。产前:由监管机构监督产前的各生产材料成本及预算等。产中:监管机构不定期对合作社管理及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产后:最后产出的结算与收益分配全程由监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3. 成立理事会。

二、农特产品销售模式

(一)村、企(合作社)基本情况

1. 石下村是省级扶贫重点村,全村现有 136 户 618 人,耕地面积 1316亩,主导产业烤烟600亩,2015年底在册贫困户 7 户 30 人。

2. 龙泉鱼庄企业(合作社)现有固定资产800万元,年产值216 万元,年利润 50 万元(合作社现有社员40人,种植面积305 亩,年收益50 万元)。

(二)经营方式

1. 经营项目:农特产品销售

2. 合作规模:企业(合作社)出资160万元,村出资80万元。

3. 合作方式:股份制或参与经营方式。

4. 带动贫困户方式:量化折股合作经营,采用“公司+农户+困难户”经营方式。

(三)盈余分配方法

1. 企业(合作社)与村、贫困户之间的分配方式。保息(年村出资的10%)加项目盈利(纯利)的股份分红等。

2. 分配方式:保底分红(每年8万元给石下村委会)+利润分配(利润达24万元以上按双方股份比例分红)。

3. 村所得盈利的再分配方式方法: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部分占60%,贫困户占40%。贫困户脱贫后,所得盈利的分配作村财收入、公益事业、教育事业等。

4. 贫困户所得部分当年结领。

(四)监管机制

1. 成立专项理财监督机构。由乡纪委、乡财政所、村两委、企业负责人组成专项理财监督机构。

2. 建立监管机制。对农特产品销售,企业采取单独核算,并由专项理财监督机构监督。

3. 分配交付监管。由乡纪委、乡财政所对农特产品销售财务进行审核。

三、村扶贫基金会模式

县扶贫办将80万元扶贫资金入股“清流县嵩溪镇元山村创业基金合作社”,其中48万元用于未脱贫的16户困难户62人受益,实行量化折股动态管理,人均7742元、占股约0.5955%,每脱贫一户,村集体收回此户受益权。32万元用于创业基金合作社,占股24.615%,提高了村财收入。通过与银行金融部门的合作,让利20%预计可增收12万元。其中60%用于对贫困户的困难补助、慰问,40%用于村财增收。

(作者单位:福建省清流县农业局)

猜你喜欢
清流县经营方式特产品
吕梁创业致富带头人农特产品 走进山西扶贫产品“五进”对接承销展会
赛加城址先民的生产经营方式
山西面向机关、医院等 推介“扶贫”农特产品
清流县户用沼气发展利用现状及对策措施探讨
清流县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探讨
新闻传媒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创新研究
全国革命老区首届特色手工艺品和家特产品展览会隆重举行
创新是生存与发展的原动力
“互联网+”农业时代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构建研究
清流县“高地贡米”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