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09-01 11:10
中国民政 2016年13期
关键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里程碑慈善事业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慈善法的顺利出台,是我国慈善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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