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鲁甸6.5级地震致人死亡情况分析

2016-09-04 02:31李永强李兆隆
中国地震 2016年4期
关键词:鲁甸县鲁甸烈度

李永强 李兆隆

云南省地震局,昆明市北市区北辰大道148号

0 引言

鲁甸6.5级地震造成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永善县及曲靖市会泽县等共70个乡镇617人死亡、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自1900年以来,除1917年7月31日大关级地震造成1850人死亡外(李永强,2007),此次地震是云南6级地震中致人死亡、失踪最多的一次。全面搜集本次地震死亡及失踪人员信息,分析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对于从生命损失的角度认识滇东北区域震灾特征、汲取致人伤亡的深刻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鲁甸地震发生后,笔者认真搜集了人员伤亡信息,得到民政厅救灾处和鲁甸县地震局的大力支持,获得了本次地震死亡和失踪人员的详细资料,这是一份难得的有关鲁甸地震人员死亡与失踪的详细资料。云南省民政厅组织灾区市县民政部门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填写上报“鲁甸“8·03”地震灾害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台账内容包括遇难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灾害种类和安葬方式,共计616人。据记载最小亡者仅出生1个月,最长的亡者93岁。另据省民政厅介绍,昭通市昭阳区上报1人死亡,但无任何具体信息。笔者联系了昭通市地震局、昭阳区地震局、昭阳区政府、昭阳区民政局,确认昭阳区永丰镇青坪村3组村民杨发奎(男,24岁,聋哑精神病人)在震时从家中三楼跳下后重伤死亡。笔者还从鲁甸县地震局获得了当地政府统计的失踪人员信息,包括失踪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可能的失踪地点等。

笔者根据所掌握的资料,用数理统计方法,对616位亡者的死亡成因、分布、年龄、性别、民族等进行了统计,并进一步分析了他们震亡的确认时间及亡者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笔者用设定情景的方法推算了夜间发震对人员伤亡的影响。此外,笔者用类比方法与国内同类地震人员死亡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1 致人死亡的成因分析及失踪人员情况

鲁甸地震共造成616人死亡,112人失踪。在616个确认死亡的人员中,因房屋倒塌致死的占66.07%,因崩塌滑坡致死的占21.75%,因伤抢救无效死亡的占9.74%,此3种情况下致人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97.56%(表1)。

表1 鲁甸地震人员死亡成因表

与国内同级别地震相比,鲁甸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造成大量人员死亡与失踪。国内有学者对地震人员死亡成因类型做过调查研究,例如贾燕(2004)、李永强(2012)分别对1975年2月4日海城7.3级地震和1996年2月3日丽江7.0级地震中人员死亡情况做过调查分析(表2、表3)。对比发现地震人员死亡成因既有共同特点,也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共同点是房屋倒塌造成的死亡人员占多数,丽江地震为82%,海城地震占76%,本次地震占66%。第2个共同点是每次地震均有一定比例的因震伤病抢救无效而致死的人,约占5%~10%。不同点也很明显,由于区域和季节的不同,灾区发生的次生灾害不同,造成人员死亡的具体原因也不同。鲁甸地震灾区因山高谷深、边坡陡立、岩石破碎、植被稀少等因素,形成了严重的崩塌滑坡次生灾害,同时由于人口密度较大,崩滑次生灾害共造成134人死亡,112人失踪。海城地震发生在2月4日19时36分,恰逢严冬与夜晚,震后突降大雪,气温急剧下降,当晚温度达到-20℃以下,因此在防震棚中冻死、烧死和捂死人员高达191人。尽管丽江地震发生的季节、时刻与海城地震相似,由于区域差异的原因,没有发生以冻死为主的次生灾害死亡。丽江地震微观震中附近虽然发生了较严重的次生灾害,但由于极震区处于高寒山区,人口稀少,故未因崩滑造成严重的人员死亡。平缓的丽江盆地内虽为Ⅸ度区,但未造成明显的崩塌滑坡次生地质灾害,也未发生因次生灾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人员死亡主要是建筑物倒塌所致,这也就是海城、丽江和鲁甸3次地震中丽江地震次生灾害致人死亡占比最低的原因。

表2 丽江地震人员死亡原因分类表

表3 海城地震人员死亡成因表

鲁甸地震共造成112人失踪,其中鲁甸县109人(表4),巧家县3人。据媒体报道,8月3日地震发生时,龙头山镇甘家寨社蛇脑壳山半山腰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将甘家寨社的甘家寨子中的32户共计55名村民及20余辆车辆掩埋,其中9具遗体经紧急抢险后被找到,其余46人失踪。据云南省委农办数字乡村网可知甘家寨社共有村民64户,251人,户均4人,按鲁甸灾区外出务工率12.27%计算,地震发生时甘家寨社应有人口数220人(3.4人/户),被滑坡埋压32户。经向当地灾民了解,考虑外出农业生产及学校放假等因素,当天下午4时30分地震发生时,每户应有1~2人外出农业生产,1~2人在室内,由此推算,滑坡发生时,32户人家室内人员总数应为40~50人。

从鲁甸县地震局获得了鲁甸县失踪的109人基本信息。其中男性57人,女性52人。失踪人员分布范围较广,涉及 2县、4镇、9个行政村社。但主要地点相对集中在龙头山镇甘家寨、八宝村、银屏村、火德红镇李家山村4地,失踪人数达 92人,占鲁甸县失踪人数的84%。失踪人员主要由滑坡造成,特别是甘家寨大滑坡和红石岩大滑坡造成众多人员失踪。与房屋倒塌造成的女性人员死亡率较高的特点不同,失踪人员中男性比例高出女性10%左右,这可能和男性人员较高的户外生产活动比率有关。甘家寨实际失踪人数与媒体报道和笔者估算的较为一致。

表4 鲁甸地震失踪人员统计表

2 死亡人员的行政区分布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主要分布在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和曲靖市会泽县中的8个乡镇,涉及27个行政村。其中鲁甸县526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84.03%,巧家县78人,占12.66%、会泽县12人,占3.31%。死亡人数最多的乡镇为鲁甸县龙头山镇,为466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5.65%。死亡人数最多的行政村为鲁甸县龙头山镇的龙泉村,死亡195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1.66%。死亡5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3个,分别是鲁甸县龙头山镇的龙泉村、光明村和银屏村,死亡11~50人的行政村有8个,死亡1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16个。

图1给出了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的鲁甸地震死亡人员空间分布。死亡人员的空间分布呈北西向,南北长约26km,东西宽约24km,分布区域约400km2,最北处村庄为水磨镇的营地村,最南则为纸厂乡的纸厂村,最西为新店乡的新店村(表5)。

为了在更大空间范围上认识鲁甸地震人员伤亡的宏观分布特征,笔者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单元,按照各乡镇死亡人数的数量,绘制死亡人数空间分布图,以颜色深浅表示人员死亡数量。由图1、图2可见,与鲁甸地震微观震中位置相比,死亡人员并未主要围绕震中分布,而是集中分布在震中以西、以南的北西向区域。

图1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的行政村分布

图2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的乡镇分布

表5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在各行政区域内的分布

表6 鲁甸地震不同烈度区内的死亡人数

死亡人员在不同烈度区的分布。在震亡的616人中,Ⅸ度区中有386人,占62.66%,Ⅷ度区有202人,占32.79%,Ⅶ度区有28人,占4.5%,Ⅵ度区内无死亡。为了求出本次地震不同烈度区的死亡人数占震前人口比例,笔者利用ARCMAP软件在1∶5万地图上分别提取各烈度区内的村庄,然后查询云南数字乡村网,得到各烈度区内所有村庄的人口总数,得到了每个烈度区内的烈度震亡比。鲁甸地震Ⅸ度区的震亡比例为167/104,Ⅷ度区为30/104,Ⅶ度区为 0.99/104(表 6)。

表7 云南行政村级级烈度震亡比汇总

对比云南1966年以来6次地震的烈度震亡比资料(李永强,2010a、2010b、2012),鲁甸6.5级地震与1966年的东川6.5级地震造成的人员死亡情况较为接近,但更偏低。1966年2月5日,云南东川6.5级地震造成350人死亡,震中烈度达到Ⅸ度(表7)。

关于国内烈度震亡比的研究,前人主要是根据河北唐山地震和新疆喀什地震震亡资料、烈度资料和人口资料,提出不同地震的烈度震亡比。程家喻等(1993)根据唐山地震震亡和烈度关系,建立唐山地震烈度震亡率。李锰等(2000)根据新疆喀什地震建立新疆喀什地区乡村地震人员震亡率。尹之潜等(1991)建立了全国乡村平均地震人员震亡率(表8)。

表8 国内地震烈度震亡比汇总

通过对比发现,同等烈度下,鲁甸地震烈度震亡比比唐山地震、通海地震低约5%~12.5%。比新疆喀什地区高约8倍左右。与尹之潜的全国乡村平均震亡率相对接近,仍高出2~4倍。

3 死亡人员的年龄、性别与民族分布

以10岁作为一个年龄段,统计得到鲁甸地震人员死亡的年龄分布。按照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得到鲁甸、巧家、会泽3县人口不同年龄段的比例数据,按照此比例推算出灾区各年龄段的人数。用相应年龄段的死亡人数除以该年龄段的总人数,得到该年龄段的死亡比。

由图3可见,地震灾区人口年龄分布呈现单高峰形态,10~19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在随后的年龄段中逐步递减,人数最少的为90~99岁的高龄老年组(262人)。死亡人数的年龄分布呈现双高峰形态,死亡人数最多的是0~9岁,然后逐步减少,30~39岁为37人,60~69岁的死亡人数开始升高,70~79岁达到第2个高峰值,为75人,然后又递减到90~99岁的5人。从不同年龄段死亡率来看,呈现出两头高的现象,特别是老人和少儿的震亡率较高。从0~9岁的较高的死亡率开始,逐步下降,在30~39岁达到所有年龄段死亡人数的最低值,为0.06%,此后逐步增大,90~99岁年龄段达到最高值,为1.91%,约为最低值的24倍(表9、表10)。

图3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在不同年龄段的分布

表9 按年龄统计的鲁甸地震人员死亡比例

表10 丽江地震建筑物倒塌砸死人员年龄分布

鲁甸地震死亡人数的年龄分布特征与丽江地震和海城地震十分相似。主要呈低龄(小于10岁)与高龄(大于60岁)的双高峰分布。形成这一分布的原因有二,一是青年人反应敏捷,老年人与婴幼儿行动缓慢,行动敏捷的年青人可以逃出屋外,因此该年龄段的砸死率较低。二是没有逃出屋外的年轻人即便受伤,其抵抗力与自救能力强,所以震亡较少。而年幼者无知,年长者行动不便,房屋倒塌时被埋压,没有足够的自救能力,只能被动等待救援,即使救出来了,也因抵抗力差而病亡。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在同一年龄段的震亡比与丽江地震具有显著不同,在所有9个年龄段上均高于丽江地震(李永强,2012)1.51~3.45倍(图 4)。

图4 丽江地震建筑物倒塌砸死人员不同年龄段死亡数量及死亡率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中的女性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率均高于男性。本次震亡的616人中,男性303人,女性313人,比例为100∶103,女性高出3个百分点。鲁甸地震灾区的男性人口数量高于女性。据云南数字乡村网统计,鲁甸地震Ⅶ度及以上灾区男女比例为100∶88。男性死亡率占男性总人数的15.48×10-4,女性死亡率为女性总人数的 18.02×10-4,女性死亡率比男性死亡率高出约16.41%。

鲁甸地震人员死亡的性别比率特征与丽江地震相似(李永强,2012)。有性别记录的丽江地震人员死亡数量为278人,其中男性117人,女性161人,死亡男女比例为100∶138。根据200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丽江县男女人口比例为100∶93。丽江女性人口比例低于男性7%,但是死亡比率比男性高38%。

通过上述分析,初步认为云南地震中女性更容易震亡。为了进一步印证上述认识,笔者又收集分析了云南省内1966年以来震亡人数较多的地震进行震亡人数性别占比分析,发现除1966年东川6.5级地震以外,云南女性震亡比例高于男性12%~19%。据云南统计年鉴,云南全省年末人口男女比例 1988年为50.89∶49.11、1974年为49.89∶50.11、1970年为49.79∶50.20、1966年为49.89∶50.11。显然云南较高的女性震亡比这一客观事实是存在的,且不是由于女性自然人口比造成的,可能是由于女性在抵抗突发自然灾害的性别弱势造成的。东川地震男性震亡比例高于女性11.6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东川矿务局各矿山企业较高的男性比例所致(表11)。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中主要是汉族人,汉族的死亡比高于少数民族的死亡比例。本次震亡的616人中,有603人的民族身份得到确认,其中汉族590人,占97.84%,少数民族13人,占2.16%。据2010年云南第6次人口普查资料,鲁甸县、巧家县、会泽县人口分别为390654人、516349人和908292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分别为81691人、25103人和46724人。鲁甸Ⅶ度以上灾区人口数为189251人、巧家县为150001人、会泽县为34213人,由此推算出Ⅶ度以上灾区的汉族人数为324838人,计算得出汉族死亡人数占本民族总人数中占比为18×10-4;少数民族人口为48627人,计算得出少数民族死亡人数占少数民族总人数比为3×10-4(表 12)。

表11 云南地震死亡人员的性别比

表12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民族分类统计表

鲁甸震区死亡的民族人口比例与我省其他地区相反。为了对比云南其他地区人员伤亡的民族特征,统计了1988年澜沧7.6级地震、武定6.5级地震人员震亡的民族比例特征(李永强,2012)(表13)。结果表明,鲁甸震区地震人员死亡的汉族比例高而少数民族比例低,这与该地区人口结构有关,但是汉族的震亡率高于其正常人口占比,是少数民族震亡率的6倍;滇西南的澜沧震区、滇中的武定震区震亡人员中汉族人员少,少数民族人员多,这与当地人口结构有关,但是少数民族震亡率高于其正常人口比例约10%~26%。

4 死亡确认时间

鲁甸地震死亡人数的确认历时4天,目前尚有112人未找到遗体,确定为失踪人员。这与本次地震人员死亡数量多,范围大,次生灾害严重,交通通讯中断,救援难度大有关。

自1988年以来,鲁甸6.5级地震死亡人数是中国大陆继2008年汶川8.0级地震、2011年玉树7.1级地震以来最多的1次。虽然这3次地震的死亡人数之间存在数量级(102,103,104)的差异,但是灾情明朗化的渐进式过程是相似的。客观认识地震灾情由黑箱向灰箱、白箱发展的规律,对于快速判断地震灾情,合理调度救援力量具有现实意义。为此,笔者搜集了鲁甸、玉树、汶川地震之后抗震救灾指挥部每天发布的当天死亡人数和累计死亡人数(李永强,2012)(表14)。鲁甸地震人员死亡的确认时间是震后第4天,玉树地震人员死亡完全确认时间是震后第17天,80%以上人员死亡确认时间是震后第8天;汶川地震人员死亡完全确认时间是震后36天,80%以上人员死亡的确认时间是震后第12天(图5,表15)。

表13 云南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及其震亡占比 (%)

表14 鲁甸地震死亡人员随确认时间变化数据表

5 发震时间对鲁甸地震死亡人数的影响

如果本次地震发生在冬季、上学期间、夜间,死亡人数可能还会增大。根据灾区社会经济数据,笔者通过合理假定来推算发生地震的时刻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数量的关系。

图5 鲁甸地震确定人员死亡人数与时间关系图

表15 鲁甸、玉树、汶川地震确认人员死亡数与震后时间关系表

鲁甸地震灾区属于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耕地区,夏季白天需进行长时间的室外农业生产,人员应多数处于室外;夜晚基本没有户外娱乐活动,多数人处于室内休息。鲁甸地震灾区种植了大量花椒,主要分布在江底、火德红、小寨、龙头山、乐红、梭山6个乡镇,其中火德红、小寨、龙头山、乐红4个乡镇位于本次地震的重灾区。据了解鲁甸县2010年花椒干椒产量1.5万吨(鲜花椒采摘量约为4.9万吨),熟练工每天可以采摘鲜花椒25~30kg,若鲁甸县鲜花椒在采摘期内完成采摘,仅采摘一项工作每天需要劳动力约6.6万人,由此推算地震发生时,地震灾区处在户外从事农业劳动及其他工作的人员总数约18~20万人。

鲁甸地震发生于8月3日(星期日)16时30分,正值鲜花椒收获采摘季节的农忙时段,加之农村儿童在闲暇时均会参与农业生产,所以地震发生时位于户外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除主要的青壮年劳动力外,还应有大量周末休息的具有劳动能力的学龄期儿童及青少年。

综合上述因素,以地震发生时因房屋倒塌死亡人数与位于室内总人数之比作为室内人员死亡比例、以地震发生时因崩塌滑坡死亡人数与位于室外总人数之比作为室外人员死亡比例,根据不同时间段位于室内、室外的人数估算不同发震时间对鲁甸地震震亡人数影响(表 16)。

表16 鲁甸地震发生时室内外人口比例及死亡占比推算表

估算晚上发震(假定为 20:00~24:00)可能造成的人员死亡情况。太阳落山后的20:00~24:00时段,无自然光照,户外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绝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人员均会回到屋内吃饭、休息、睡觉,除少数青、少年会有娱乐活动外,基本无人外出。则由以上条件推测20:00~24:00时段内,室内、室外人员比例及死亡人数数据见表17。

推算如地震发生于20:00~24:00时间段,则会造成总计约1400人死亡,其中在室内因房屋倒塌致死者约1380人,在室外因崩塌滑坡导致死亡者约10人。考虑到推算的死亡占比考虑了白天人员精力旺盛、体力充沛、逃生条件较好等因素,在入夜后,人员的精力下降,经过白天劳作体力不足,且逃生条件下降等因素,故应对推算出的室内人员死亡数据加成5%。综上,如地震发生于20:00~24:00时间段,则此次地震死亡人数应在1500人左右。

表17 晚上20:00~24:00时段地震死亡人数推算表

估算夜间发震(假定为 24:00~6:00)可能造成的人员死亡情况。午夜 24:00~6:00时间段,此时段正值深夜,外出人员较少,此时段绝大多数人应处于睡眠之中。由以上条件推测24:00~6:00时间段内,室内、室外人员及死亡人员数据见表18。

表18 夜间24∶00~06∶00时段地震死亡人数推算表

推算如地震发生于24:00~06:00时间段,则会造成总计约1500人死亡。因在推算死亡占比时考虑了白天人员精力旺盛、体力充沛、逃生条件较好等因素,而进入深夜后,正常人员在熟睡状态下,无法应对突发事件,故应对室内人员死亡数推算数据附加深夜死亡加成15%。综上,如地震发生于24:00~06:00时间段,则此次地震死亡人数可能达到1700人左右(表 18)。

6 对鲁甸地震致人死亡情况的基本认识

通过上述分析与讨论,对鲁甸地震致人死亡问题形成了一下基本认识。

(1)鲁甸地震是同等强度地震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鲁甸地震是自1900年以来,除1917年7月31日大关级地震造成1850人死亡外,云南6.0~6.9级地震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全国1966年以来造成人员死亡最多的一次6级地震。

(2)鲁甸地震是同级别地震中因崩塌滑坡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最严重的一次地震。因崩塌滑坡造成134人死亡,112人失踪,失踪人数与死亡人数之比达1∶18,接近汶川8.0级地震的 1∶26。

(3)鲁甸地震死亡人员分布范围大,主要集中在高烈度区。涉及3个县中的8个乡镇的27个行政村,总体呈NW向分布。主要分布在Ⅸ度区和Ⅷ度区,Ⅶ度区有少量分布,Ⅵ度区仅1人因惊吓跳楼而死亡。

(4)鲁甸地震死亡人员在年龄段上呈现低龄和高龄双峰分布。其中10岁以下和70岁以上人员死亡合计29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47.40%,而次年龄段的人口数为81871人,7度以上区域总人口数为373465人,仅占21.92%。

(5)鲁甸地震女性死亡率高于男性。男性死亡率占男性总人数的15.48/104,女性死亡率为女性总人数的18.02/104,女性死亡率比男性死亡率高出约16.41%。

(6)人员死亡确认时间为4天,与玉树、汶川地震相比,这可能是云南该级别地震灾情灰箱期的长度。

(7)如果鲁甸地震发生在晚上或夜间,死亡人数可能更多,估计可能达到 1400~1700人。

建筑物倒塌,尤其是不设防的农居和乡镇老旧房屋是鲁甸地震人员死亡的第一重要因素,对云南特别贫困且人口稠密的地区人员伤亡快速评估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崩塌滑坡是造成鲁甸地震人员死亡的第二重要因素,在云南山高坡陡、人口稠密的地区,人员伤亡快速评估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因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人员比例高于海城地震和丽江地震。鲁甸地震中老、幼、妇人群死亡比例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口比例,在医护人员部署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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