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车行业现状分析和管理办法建议

2016-09-22 12:46周士贺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5期
关键词:专车行政管理出租车

周士贺

摘要:随着互联网大潮席卷全球,各种互联网产品层出不穷,互联网“专车”行业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专车”的产生一方面源于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交通运载质量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与出租车市场低效、无序的现状有很大关系。本文对“专车”这一客运行业的合法性进行了讨论,建议政府尽早出台相关法规,适当降低对专车行业的行政打击,代以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客运市场,以最大程度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关键词:专车;出租车;客运市场;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F724.6;F57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5-000-02

专车,是由打车平台、政府共同认证,用于运送乘客的,主要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完成订单预约及支付的具有合法运营牌照的营运车辆。2014年12月25日,上海市交通委宣称,只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没有客运经营资质,都属非法客运行为。2015年1月8日,交通运输部表态直接使用“专车”一词,承认专车的积极意义。但这次表态却让部分交通从业人士有些摸不着头脑,也让已经宣布专车违规的地方政府措手不及。地方与中央意见相左,让专车之争日趋白热化。 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部长表态:私家车永远不许当专车。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许可。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将“专车”这种出租车运营形式分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并允许其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在中国境内合法运营。

专车俨然成为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其互联网身份和近期多发的专车、出租车司机冲突事件时刻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作为政府应尽早行动,面对互联网大潮的冲击。

一、专车的法律定位和社会定位

专车服务作为新兴互联网商品之一,具有盈利性质,同时因其与出租车所提供的服务类型相似度极高,在出现伊始便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专车这一行业。

(一)专车的法律及社会定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基于营运车辆的使用强度远远高于非营运车辆,而且营运车辆涉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远远高于非营运车辆这两个原因。而专车因其具有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非自用汽车的性质,应属营运车辆。目前来看,政府对专车的管理比较薄弱,亟待加强。

在社会上,专车服务以其低廉的价格,相对优质的服务,较高的透明度以及互联网平台的便利性,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专车在很多方面弥补了出租车行业长期以来的服务缺失,一时风光无两,大有取传统出租车而代之的势头。

(二)专车服务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差异

专车与出租车同属营运车辆,但二者在此范围内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尤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很大一部分专车服务严格意义上属于非法营运,各级地方交通部门不断采取行政手段对这部分专车服务进行打击,手段以对专车司机进行罚款为主,视其程度不同,罚款金额也从数百至数万元不等,地方性法规不尽完善。出租车行业虽然存在监管不力,效率低下,供给弹性小,难以满足人们日常的交通需求等问题,但其合法地位毋庸置疑。作为一个传统的服务行业,出租车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2.从竞争力来看,二者互有优劣。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第一、互联网平台的约车方式大大降低了打车难度。目前,国内主要的几款约车软件如:滴滴打车、Uber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消费渠道,人们往往只需在约车应用中进行简单的操作,便可以静待司机的到来。而传统的打车方式相对比较低效,在郊区或者用车高峰期往往会遇到“一车难求”的状况,尤其在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出租车司机拒载的可能性极高。第二、从安全性的角度来看,具有由相关部门颁布并审核通过的从业资格的出租车司机所驾驶的经过车辆监管部门管控下的车辆进行营运活动无疑是具有高安全性的。与此同时,专车因其缺乏监管,从业人员多为兼职等一系列因素,导致其安全性堪忧。低安全性不仅体现在乘客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也体现在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投诉和维权的渠道不尽通畅。第三、从价格的角度来看,专车的价格普遍低于出租车,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专车受到的法律及行政监管程度很低,从业成本与营运成本几乎为零,而且不存在出租车的“份子钱”(即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专车所挂靠的专车公司大多为新兴互联网企业,经过多轮融资,采取“烧钱”策略,大打价格战,纷纷抢占市场份额,虽然难以持久,但是已经对出租成行业产生巨大打击。

3.从目标客户群体的角度来看,专车的运行模式决定了其主要目标客户应为中高端商务群体,这个群体的主要特征是对服务与可靠性敏感,对价格敏感度较低,应该通过提升品质和口碑来提高用户忠诚度,而不是大打价格战;出租车服务主要的客户群体为城区内中低端客户群体,对价格的公平性、透明性要求很高。二者服务群体不尽相同,目前的混战局面将是暂时性的。

(三)专车服务的发展前景

出租车与专车提供的社会服务终将分道扬镳。二者生态链虽有重合但大体分开。现今专车之所以在出租车市场上大行其道其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和技术上的先发优势,专车服务进入我国经过几年的野蛮生长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这将倒逼政府及早促进相关法规逐渐健全,监管机制介入,对客运市场,尤其是中低端客运市场进行整顿,在此形势下,专车服务的运行成本必然提高,竞争优势逐渐降低,最终大部分退出中低端客运市场,回归中高端客户群体,由价格战转为服务战。未来的竞争,将必定发生在服务、运能甚至政策等方面的竞争上。

二、在行政方面对客运市场进行整顿的几点建议

(一)专车、出租车市场存在的问题的归纳

出租车与专车在客运市场上旷日持久的混战凸显出我国目前的客运市场存在很多积累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在这个市场上,政府、专车司机和所挂靠的专车公司、出租车司机和所属出租车公司以及消费者多个主体在经济规律作用下相互影响。

1.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第一、行业规范履行不力,维权渠道不畅通。长期以来,出租车行业与乘客之间的摩擦屡见不鲜,经常发生因天气状况或以目的地偏远为由的司机拒载现象,拒绝使用计价器的现象,绕路行驶时拒绝向乘客解释原因的现象,此外,司机常常在未得到乘客允许的情况下强行拼车,严重违反了出租车行业的营运规范;在乘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时,人们大多选择向出租车公司或交通部门进行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但结果往往是石沉大海,严重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第二、约车方式低效混乱。人们在选择乘坐出租车出行时,往往需要在路边拦车,但效果却很不稳定,尤其是偏远郊区,等车时间的长度完全依赖运气;如果有多辆车等候,则有可能出现司机争抢乘客的情况发生。第三、出租车运载量缺乏弹性,非高峰期供给过剩,高峰期却会出现运力不足的现象,全国各地“打车难”呼声不绝于耳,供需匹配严重不平衡。

2.专车行业存在的问题:第一、专车司机大部分为兼职司机,法律规定经营出租汽车必须具有符合条件的车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等,由相关部门批准作出《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后方可经营,无疑,目前市场上的专车司机绝大部分都不完全满足以上条件,这不仅说明专车司机驾驶能力未经认可,车辆的安全性也难以得到保障,给消费者的安全埋下了很大隐患。第二、专车的低营运成本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专车司机仅需在约车软件客户端上进行简单的注册操作,即获得了挂靠公司的授权,准入门槛和退出壁垒极低;因脱离了交通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监管,加上专车公司价格大战背景下的资金支持,其成本大幅低于市场所能接受的最低限度。基于以上的原因,专车对出租车市场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出租车在中低端市场的恶性竞争愈发不可收拾。

3.政府行政管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这种状况下,亟待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引导和规范,但目前尚未摸索出一套既符合经济规律又行之有效的方法,中央地方态度相左,政策方向尚不明朗。

(二)为引导专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政府提出的建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是在市场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的情况下,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综合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引导市场有序运行和发展。以下对政府的调控手段提出一些建议。

1.在经济手段的层面,鼓励创新,提高传统出租车行业竞争力。交通管理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共同应对专车问题,联手加大互联网平台的覆盖面,使互联网平台不是专车仅有的“独门绝技”,而是普罗大众的日常手段。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减免采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管理的出租车公司的税负,引导互联网覆盖每一辆出租车。

2.在行政立法层面,规范专车服务,提高出租车服务水平,形成专车、出租车竞争与合作共存的格局。第一、尽早给予专车合法地位,肯定其在弥补高峰期和偏远郊区运力不足情况下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服务中高端消费者群体的能力,引导专车走上规范化道路,并逐渐回归专车本来的目标客户市场;第二、交通部门、车辆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部门多方监管尽早介入专车市场。对专车司机从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营运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性测评,将专车服务纳入到政府的监督体制下;第三、对专车营运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依法对所挂靠的专车公司和涉事司机进行追究。

3.在行政管制层面,对专车停止盲目扼杀和抵制,用行政手段加以规范和引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出租车拒载、加价、拼车行为,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责成出租车公司对涉事司机进行处理,对社会舆论差、举报事件多的出租车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直至依法取缔。对出租车信息进行透明化,包括司机信息,行驶路线信息,计费标准等,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以提高出租车服务的竞争力。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监管,对出租车公司进行考核和测评,并系以经济利益,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增强出租车市场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结语

毫不夸张地说,互联网影响的不仅仅是客运市场,它重新塑造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经济发展的模式。在这个人们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时代,我们不能固步自封,对新事物一味打击,而应充分认识到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抢占先机,最大程度上满足和保护消费者的需求和权益。专车不仅可以弥补出租车和商务自有车之间的空白,又可以有效地缓解交通高峰期的乘车压力,目前所面临的问题逼迫着传统出租车行业自我革新,用互联网方式武装自己,多方面提高竞争力,也倒逼政府综合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手段,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引导专车市场走向规范化、合法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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