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酒店建筑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的经济性分析

2016-09-26 19:39蒋华强郭文豪王聪
卷宗 2016年7期

蒋华强 郭文豪 王聪

摘 要:以某酒店建筑为例,在设计工况下,通过计算该建筑负荷情况,对该建筑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后进行经济分析,为重庆地区公共建筑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空调负荷;热回收;经济性分析

1 排风热回收系统

建筑中,为了保持房间温湿度的恒定,利用空气处理设备对空气处理再送入房间循环,以达到吸收房间余热、余湿的目的。房间的热源主要包括围护结构、新风和其他热源(设备、人体散热),其中新风负荷占总负荷的比例较大,为了保持房间的空气质量,同时需要增加新风的能耗。大多数情况下送入新风时,多余的冷空气或热空气都是直接排向室外,导致这部分冷量或热量没有被利用。排风热回收系统利用这部分冷量或热量为新风提供部分能量,以达到节约能耗的目的。

2 设计原则

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设计标准》5.4.13条中要求建筑物内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

①送风量不小于3000m?/h的直流式空气调节系统,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不小于8℃;

②设计新风量不小于4000m?/h的空气调节系统,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不小于8℃;

③设有独立新风和排风的系统。

在《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规范》(GB50019-2003)中6.3.18条中规定没有机械排风时,空气调节系统宜设置热回收装置。

3 排风热回收系统的经济性评价

3.1 排风热回收系统消耗与回收的能量

以重庆市某酒店为例,介绍建筑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的经济实用性。該建筑总空调面积为10390.97㎡。该酒店共7层,利用天正暖通软件计算某酒店建筑设计计算负荷如表1所示。新风量115829 m3/h。

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中规定[1]:

空调系统采用排风热回收装置时,应从设置的房间或区域的计算冷负荷中扣除计算热回收负荷的60%。

本次计算按排风热回收系统的效率60%计算;为了维持房间正压,排风量取新风量的80%。

夏季显热回收量: Q=ερCp(Tw-Tn)V

=1.13Kg/m3×1.005KJ/Kg·℃×(39.8℃-26℃)×115829 m3/h×80%×60%

=871328.9KJ/h =242.0kW

冬季显热回收量:Q=ερCp(Tw-Tn)V

=1.3Kg/m3×1.005KJ/Kg·℃×(20℃-2.2℃)×115829 m3/h×80%×60%

=1123888.0KJ/h =312.2kW

安转排风热回收装置后,新风负荷夏季(冬季)减少242.0 kW(312.2kW),所占百分比为13.71%(24.26%)。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中规定:

在设计说明中应标注计算建筑的空调工程夏季工况设计能效比(DEER),其值应不小于表3中规定的限值。

按照两台528~1163的水冷螺杆机组进行计算后期节约的能耗,根据表中所列,空调工程设计能效比限值为3.03W/W。

空调使用时间冬季按12月至次年3月计算,夏季按6月至9月计算。电费按每摄氏度0.8元计算,则安转排风热回收系统每年节省电量533070.89 kW/h。

夏季:节省电量=使用时间×夏季显热回收量/设计能效比=122×24×242.0/3.03 = 233853.47 kW/h

冬季:节省电量=使用时间×夏季显热回收量/设计能效比=121×24×312.2/3.03 = 299217.43 kW/h

每年节省电量=233853.47 kW/h + 299217.43 kW/h= 533070.89 kW/h

3.2 经济性评价

利用排风热回收装置之后,项目资金投入主要增加排风热回收装置的设备成本,以及增加部分人工成本;通过使用排风热回收装置后,新风机组提供的冷量(热量)减少,所需要的设备负荷也会减少,从而使得可以减少冷热源设备、水泵、风机的成本,同时也可以减少后期运行费用。

(1)空调机组每年节省运行费用 = 0.8×(233853.47 kW/h + 299217.43 kW/h)= 426456.71 元

(2)空调系统各类设备投资费用

通过比较,在使用排风热回收装置后,初投资费用有所增加,但运营成本会大幅下降,在1~2年之后就会收回成本。

4 结论

文章通过对某建筑设计工况下,采用排风热回收装置处理新风的节能性及经济性,未考虑部分末端设备及送水管道的差异,且各类设备费用为估算值,实际情况应以实际价格为准。

通过对该建在设计工况下,使用排风热回收装置后,总冷负荷减少15%左右,总热负荷减少25%左右。由于负荷的减少,使得使用的各类机组、水泵型号减小,从而减少机组及水泵初投资费用。同时由于增加了排风热回收装置,使得新风系统的投资费用增加较多。总投资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但在后期运行运营费用上则可以收回

成本。

参考文献

[1]DBJ50-052-2013,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S]

[2]杨昌单,陈丹.排风热回收系统的经济性分析-[J]湖南大学学报,2009,36(12):1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