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情色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016-09-28 12:11王露露
世界博览 2016年17期
关键词:娼妓合法化安娜

王露露

嫖娼合法化使政府能够及时解决娼妓业出现的新问题,使娼妓和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一样,受到法律保护,过着相对来说有人格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

朋友们一听说我侨居荷兰,他们十有八九就会问我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是怎么回事。现在我统一回答,省时省力。

多数人忠诚婚姻伴侣

第一次见到娼妓是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市里。那里有几条街道深夜灯火通明,每座房子窗里都坐着一位只穿内衣的女郎。彩虹有什么颜色,她们的外表就有什么颜色。黑人,白人,棕色人,黄种人,蓝眼睛,绿眼睛,红头发,黄头发,黑头发,无奇不有,玲珑满目。她们手带戒指,用戒指敲打窗户玻璃,发出尖锐刺耳的响声,以吸引嫖客。

当地时间2015年4月9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妓女们戴面具与民众上街参加游行抗议政府清理红灯区的计划,政府打算关闭红灯区性工作者摆姿势招揽生意的橱窗

荷兰是个港口国家,来自世界各地的海员曾是娼妓的主要服务对象。现在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众所周知,嫖娼不是在每个国家都合法,所以有些其他国家的旅客专程来此尝鲜,或称尝腥。当然也有荷兰本土人光顾妓院。

我有一位荷兰朋友,他是一个国际性人道主义机构的部门经理,硕士文凭,业余爱好作诗,发表过好几本诗集。我跟他以文会友,就这么认识了。他四十出头,恋爱经历坎坷,尚未成家。有一次我按捺不住好奇心,直截了当地问他,你怎样满足那方面的要求?他说通常自力更生,偶尔也寻花问柳。

他所光顾的是中档色情俱乐部,一次消费几百欧元。他和妓女洗鸳鸯浴外加聊天,给她讲自己的故事,听她说国际笑话,所以常常还没进入主题,花钱买来的时辰就到了。为他服务的中档妓女多为荷兰本土人——说笑话得让荷兰嫖客听懂呀,鲜有外国人。

我还有一位朋友,他三十岁出头,法学硕士,曾从事律师职业,后因患抑郁症失业,现在靠救济金过小康日子。他住在海牙,每每坐公交进城都要经过此城的红灯区。橱窗里“衣不遮体”的妓女频频朝他招手,他每隔两三个月就响应一次招唤。

不过他不如上述部门经理那样富裕,洗不了鸳鸯浴。只能按照规定清洗自己,然后预付五十欧元,没到半小时就得草草了事,被扫地出门。为他服务的娼妓大多来自第三世界国家, 因为提供这种价格服务的娼妓无需与嫖客交流思想,所以她们不用精通荷兰文,懂点眼前的英文就够了。她们盼望攒足欧元以后回到故乡,过上体面的日子。

不过,这两位朋友没什么代表意义。因为纵观我各行各业各阶层的荷兰朋友,上至国省市级领导,下至修自行车卖冰棍的,他们中间到底有多少人嫖过娼?极少。即便他们想换换口味,也是跟朋友、熟人或萍水相逢的人缠绵一番了事,不太光顾妓院或招妓。多数荷兰人忠诚于自己的婚姻伴侣,这在一些其他国家人们的眼里,恍如隔世,假不胜假,但荷兰确是如此,我没必要言过其实。

保护娼妓权益

数年前我在荷兰电视一台看到一个采访。受访人是荷兰娼妓协会“红线”的会长。她对记者说,政府各部门应进一步支持“红线”的工作,更好保护娼妓的合法权益。

荷兰将嫖娼合法化,旨在让暗娼浮出水面。这样国家政警税卫等部门就能有效管理和保护此行业的工作人员。但合法不等于无法无天。荷兰法律对娼妓做如下的管理:

娼妓要定时体检,否则吊销其营业执照;

娼妓受到剥削虐待恐吓时,报案后受到法律保护;

近年来,东欧犯罪集团拐骗良家妇女并转手卖给荷兰妓院,受害者中有的年纪很轻,难以自我保护,因此荷兰通过了新法案,将娼妓的合法年龄从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

三陪女全国性接客,不受任何地方政府的直接管辖,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开设了国家娼妓登记处,使三陪女也进入了管理和保护机构的视野;

数年前,娼妓代表要求保护隐私。在左翼绿党的支持和倡议下,荷兰通过了新法令,娼妓不用像过去那样,在市政登记表里填写自己的职业。这样,要是娼妓想从良了,改行干别的,新的雇主在市政登记表上就看不出来她们旧的工种是什么,不会因此而拒绝聘用她们,有效地避免了职业歧视。

荷兰人嫖娼代价大

一般荷兰人不但很少嫖娼,而且也很少养二奶三奶四奶以致更多奶。其原因很多,下面我拣五个我认为主要的说一下。

第一,荷兰人婚前更换性伙伴频繁,但婚后对配偶相对忠诚。

刚到荷兰时,我结识了一位在荷兰马城大学医学院读书的学生安娜。她面容姣好,但只能看脸,不能往下瞧,因为她肚皮如鼓,腰肢如桶。好在她住在荷兰,这里的男生更被内涵所吸引。安娜聪明睿智,诙谐幽默,追求她的男生排起队来比火车都长。安娜应接不暇,不亦乐乎。幸亏她记忆非凡,过目不忘。虽然她只用交朋友剩下的边角料时间读书,仍在班里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毕业后,她被择优录取,到阿姆斯特丹大学当助教。

没过几年,安娜结婚生子,现在她丈夫拥有一家建筑公司,她也当上了医学伦理学教授, 桃李满天下。我跟安娜打一认识起就无话不谈,所以即便在数十年后,我还是啥都敢问。

有一次我问她,安娜呀,想当年你夜夜笙歌,每夜笙歌的合奏者都不一样。如今你只跟你丈夫笙歌,鉴于你的性格特点,不觉得单调了点?她回答道,上大学时该干的都干了,无怨无悔,现在玩够了,想消停下来了。

这使我想起中国的旧社会。那时年轻男女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彼此没见过几面就被定下终生大事。丈夫发达发财以后,终于能绕开父母,自作主张了,所以只要有银子而且舍得花,嫖娼买春或者娶二奶三奶乃致更多奶,均不在话下。过去男尊女卑,女人在经济上依附于男人,所以她们再不满意自己的夫君,也买不了春,也娶不了二爷三爷以致更多爷。

在当代中国,少数私下嫖娼和包二奶三奶乃至更多奶的中老年男人又像过去又不像过去。他们年轻时不再受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了,但择偶时工于心计,小算盘打得山响。 他们看到女方父母有钱有势,有助于日后乘坐直升飞机,青云直上,一步登天,便与女方结合。他们如愿以偿、飞黄腾达以后,不再需要岳父岳母提供的天梯了,故鸟死弓藏,兔死狗烹。他们私下泡年轻的淘金女,有时还嫖娼,反正只要有钞票,就不怕没有女人上钩。可谓先结婚,后恋爱兼乱爱,只是结婚和恋爱的对象不是同一个女人。

俗话说,缺什么要什么。安娜是先恋爱兼乱爱,后结婚,从一而终。 相反,在中国,有些旧社会的男人和少数现代社会的男人是先结婚后恋爱兼乱爱,与各式各样的女人浴汗奋战。安娜与他们的行动次序不同,但所体现的人性(或称野性)雷同。

第二,在荷兰等欧洲国家, 嫖娼或婚外恋的代价相对大一些。

记得我问安娜,她还像上大学时那样,经常更换一起笙歌的伙伴吗?她还回答道,有时想是想,但代价太大,不值。一来丈夫饶不了她,会提出离婚。二来孩子将不是缺爹就是缺娘,在离异父母之间受夹板气,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这又使我想起旧中国来。那时,男人嫖娼或娶二奶三奶乃至更多奶,其代价只是钱包瘪了点。因为在旧社会,妻子是丈夫的附庸品,很难自力更生,所以即便丈夫寻花问柳,甚至把野花给移植到家里来,妻子也只能忍气吞声、泪水洗面。但如果妻子稍对丈夫不忠,轻则被他冷落或抛弃,重则被弄死或饿死街头。

在当代中国,少数腰缠万贯的男人私下嫖娼或娶二奶三奶乃至更多奶,其代价也只是银行账目上少几个零。这经常并不因为他们的妻子难以自力更生, 而因为她们瞻前顾后,为了孩子,或者因为怕被街坊邻居笑话或背后戳戳点点。俗话说,舌头底下埋死人。

可见安娜说的不无道理,对配偶忠诚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其代价有多大。

第三,在荷兰,离婚对未成年孩子的伤害相对小一些,所以夫妻之间如果感情不和,他们更倾向于离婚,而不是一边妻子委曲求全,一边丈夫私下嫖娼或蓄养二奶三奶以至更多奶。荷兰有四分之一的婚姻以离婚而告终。如此大的基数意味着,再婚的夫妻不得不抚养各自带来的、上次婚姻中孩子, 即有些人使用的贬义词,“拖油瓶”。在如今,荷兰家庭经过了几代人离婚浪潮的洗礼,学会了理智且人性化地对待异姓孩子。夫妻视彼此的孩子为己出,减少了离婚给子女带来的不良影响,减少了夫妻做出离婚决定的顾虑。

第四,离婚不会影响仕途,所以没必要为了保住婚姻而通过嫖娼或婚外情来“堤内损失堤外补”。

记得安娜还对我说, 一旦她觉得这日子和丈夫过不下去了,她不会暗地里沾花惹草,而会光明正大地离婚,搞停当以后,她将再找自己喜欢的男人做她的第二任丈夫。

我一听,倒也是。翻开荷兰报纸和杂志,常能看到名人政要打离婚的新闻报道,但当事人的地位照样稳固,他们照样备受尊重,最多要警惕狗仔队的围追堵截,和花边新闻的添油加醋。

这跟现代中国不太一样。少数有头有脸的男人,譬如社会名流和公司老总,他们一打离婚,就要承受社会压力,事业也蒙灰。所以,尽管婚姻走到了尽头,他们也尽量保持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不倾向于离婚。与此同时,他们私下嫖娼或养二奶三奶乃至更多奶。由于他们的妻子为了保护孩子或者因为视离婚为自己人生的滑铁卢,同样不倾向于离婚,在客观上纵容了丈夫为所欲为。

第五,荷兰夫妻之间思想交流相对多一些,双方心理负担相对小一些,不太需要靠嫖娼和婚外恋来减压。

我有一位跳尊巴舞的女友,她到土耳其度假时,和当地帅哥一夜情。回家后她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丈夫。丈夫义愤填膺,但最终还是平静了下来,还问道,你们俩玩得尽兴吗?否则真对不住我。她当然只能不置可否。

后来她又红杏出墙了,这回她丈夫发话了,你倒是坦白后心里舒坦了,可我知道后老在琢磨那点子事。以后就别告诉我了,我眼不见心不烦算了。

据这位女友报道,他们夫妻俩平时相亲相爱,无话不说。出轨一方不拽着揣着,对方深思熟虑以后,认为损失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说白了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我观察,每周做桑拿以后,不管这位女友洗澡蒸桑拿换衣服多么磨磨蹭蹭,她一出体育中心,一准看到丈夫坐在车里等她,好接她回家。可见他们俩的婚姻还算美满。我们体育中心都是女的,可以排除他丈夫监视她怕她偷情的可能。

综上所述,虽然嫖娼在荷兰不违法,但只有少数独身且性饥渴的人趟这潭水,多数荷兰人或者婚后忠诚,或者离婚重组家庭,不太凑合也不太暗箱操作。另外,嫖娼合法化使政府能够及时解决娼妓业出现的新问题,使娼妓和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一样,受到法律保护,过着相对来说有人格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

嫖娼合法化与国情

不过,荷兰嫖娼合法化跟荷兰的国情有关。

首先,这个国家土地面积极小,自然资源不大丰富,不宜错失旅游业带来的收入,而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是荷兰旅游皇冠上的 一颗“红宝石”。

次之,海运陆运是荷兰的强项。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货轮要从鹿特丹港向欧洲大陆以致更远的地方送货,而娼妓与港口犹如孪生姊妹,紧密相连,共生共荣。

最后,荷兰小国寡民,不用像大国那样要在意识形态上给其他国家做出榜样。所以,荷兰嫖娼合法化也好,吸毒合法化也罢,粉色同性恋大游行也好,施行安乐死也罢,他干他的,其他国家不跟风就全齐了,反正各国也不会唯马首是瞻,视荷兰道路为全球大趋向。

相反,假如英法德等大国的议会提出将嫖娼、吸毒、安乐死合法化的议案,他们举国上下还不得炸开锅了?议案一旦通过,其影响就会像水圈一样向四周扩散,许多别的国家不也得炸开锅了?

由此可见,各国国情不同,法律也就不同。每个国家都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娼妓是否合法;各国人民的婚姻和家庭状况不同,对私下嫖娼和婚外情的看法也就不同。在这些问题上,国与国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但没必要东施效颦,否则贻笑大方,后患无穷。

(本文作者为荷兰华裔女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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