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的故乡(外一篇)

2016-09-29 04:14东西
长江文艺 2016年10期
关键词:词句沈从文虚构

凡是有故乡的作家,往往都会被贴上故乡的标签,比如绍兴之于鲁迅,凤凰之于沈从文,美国密西西比州拉斐特县之于威廉·福克纳,哥伦比亚北部小镇阿拉卡塔卡之于加西亚·马尔克斯,山东高密大栏乡之于莫言。因为出产著名作家,这些故乡被美丽的词句包围,尽情地享受着世人的赞美。故乡因作家而自豪,作家因故乡而生动。每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都不会否定故乡对自己的贡献。于是乎,故乡变得优点突出,其正面功能被无限放大,而缺点却被忽略。

但我认为,恰恰是故乡的缺点成就了作家。尽管沈从文后来写了那么多关于湘西的美文,可还没成为作家之前,他是那么渴望逃离湘西。在他年少时,湘西还是一块封闭之地,教育不发达,经常打仗,饿殍遍野。他以为当兵或许是一条出路,然而,当他看见杀人如麻,当他大病一场之后,终于明白:好坏总有一天得死去,多见见新天地,在危险中咽气,也比病死好些。1922年,年仅二十的沈从文离开故乡到了北京。因为饥饿和贫穷,他写信向郁达夫倾诉。为此,郁达夫写了一封《给一位文学青年的公开状》。信中,郁达夫劝沈从文回到家乡去挖草根树根:“若说草根树根,也被你们的督军省长师长议员知事掘完,你无论走往何处再也找不出一块一截来的时候,那么你且咽着自家的口水,同唱戏似的把北京的豪富人家的蔬菜,有色有香地说给你的老母亲小妹妹听听,至少在未死前的一刻半刻中间,你们三个昏乱的脑子里,总可以大事铺张地享乐一回。”“但是我听你说,你的故乡连年兵灾,房屋田产都已毁尽,老母弱妹也不知是生是死……”这虽是郁达夫的急愤之语,却或多或少地道出了沈从文故乡的实情。所以,即便在北京忍饥挨饿,沈从文也不愿回去。

那么,鲁迅呢,他跟故乡的关系又怎样?1922年,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十三岁那年,他那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故入狱;十六岁时,他长期患病的父亲病逝,家境迅速败落。家境好的时候,他看到羡慕的眼光,听到亲切的话语。家境一旦败落,周围的态度立刻生变:话语是凉凉的,眼光是冷冷的,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这一变化,使他感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带着对故乡的失望和对新知识的渴望,十八岁那年,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水师学堂学习。二十岁那年,他母亲给他订了一门他并不满意的婚事;二十一岁时,他赴日本求学。1910年9月,二十九岁的他回到绍兴担任中学堂教员兼监学,其状态是:囚发蓝衫,喝酒抽烟,意志消沉,荒落殆尽,其内心的痛苦压抑可想而知。果然,1912年2月,他三十一岁,应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之邀到教育部任职,第二次离开故乡。他对绍兴的感情极为复杂,有一种与家乡漠然隔绝的态度。证明就是他1919年底最后一次离开绍兴后,再也没有回去,直到1936年逝世,十七年不回故乡。

和鲁迅、沈从文比起来,当代作家莫言跟故乡的关系明显更为密切。早在1984年,当他阅读川端康城的《雪国》和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时,就明白“一个作家必须要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因此,他以故乡为圆心,打造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王国。他赞扬过家乡的红高粱,描写过故乡的血性。每年他都会回乡写作,即便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也常常回去。他认为故乡能够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资源。但是,他也曾经说过“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也就是说,他对故乡同样爱恨交加,特别是少年时期,恨多于爱。因为家里孩子多,他曾经被大人们忽略,自认为是最不讨人喜欢的孩子。三岁时,他掉进过粪坑差点淹死。饥饿时,他曾烧老鼠来吃,也曾偷吃过生产队地里的萝卜,甚至吃过煤块。小学五年级,他因为乱喊口号被学校劝退,成为生产队里年龄最小的社员。他想被推荐上大学,到处写信求助,却引来了贫农代表的嘲笑:“你这样的能上得了大学,连圈里的猪也能上。”此路不通,他便报名参军。从十七岁开始,他年年报名年年体检,不是体检出问题,就是政审出问题。有一次,竟在集中报到的前一天,他忽然被人替换下来。直到二十一岁那年,他终于获得当兵的机会。当他坐上运兵的卡车,当一同入伍的伙伴们泪别故乡时,他连头也不回,“我有鸟飞出了笼子的感觉”,希望汽车开得越远越好。他曾经说过故乡耗干了祖先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他的生命。“假如有一天我能离开这块土地,我绝不会再回来。”

所以故乡,并非今天我们坐在咖啡馆里想象得那么单纯。她温暖过作家,也伤害过作家。似乎,她伤害得越深,作家们的成绩就越突出。真应验了海明威的那句:“作家最好的早期训练是什么?一个不愉快的童年。”以此类推,我也可以这么说:故乡对作家最大的帮助是什么?伤害他,用力地伤害他!就像哥伦比亚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伤害那样伤害。1947年,二十岁的马尔克斯进入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但仅仅读了一年,就因哥伦比亚内战而中途辍学。1955年,他因揭露“政府美化海难”而被迫离开祖国,任《观察家报》驻欧洲记者。不久,这家报纸被哥伦比亚政府查封,他被困欧洲,欠下房租,以捡啤酒瓶换钱过日子。在写《百年孤独》的那一年时间里,她的夫人靠借债维持全家生活。《百年孤独》完稿之后,他们连把这份手稿寄往墨西哥出版社的邮资都凑不够,结果只好先寄出半份。这就是作家们热爱的故乡,正如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所说:“我爱南方,也憎恨它。这里有些东西,我根本就不喜欢,但是我生在这里,这是我的家。因此我愿意继续维护它,即使是怀着憎恨。”

不可否认,故乡一直在塑造作家,但请注意,作家也反过来塑造故乡。如果没有加西亚·马尔克斯,我们怎么会留意阿拉卡塔卡小镇;如果没有鲁迅和沈从文,那绍兴和凤凰也没有这么风光。毫不夸张地说,是莫言带火了高密大栏乡。然而,我们必须清楚,作家在塑造故乡时进行了虚构。马尔克斯把阿拉卡塔卡变成了“马孔多”,福克纳把拉斐特县变成了“约克纳帕塔法县”,鲁迅把绍兴变成了“鲁镇”和“未庄”,沈从文把湖南省花垣县的茶峒镇变成了“边城”,莫言把高密大栏乡变成了“高密东北乡”。不知道是幸或是不幸?凡是出产作家的故乡,再也不是现实中的那个故乡,她被作家们添油加醋,撒上食盐和胡椒,成为一个民族乃至人类背景的缩影。故乡因此从真实的变成虚构的,从简单的变成复杂的,从封闭的变成开放的……读者们甚至更愿意接受那个虚构的故乡。常有读者按照小说中的描写寻找作家的故乡,但现实与虚构的落差往往惊破他们的眼镜片。虚构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虚构变得越来越强势,而现实乐见其成,心甘情愿地配合。2008年茶峒镇已更名为“边城镇”,“鲁镇”和“未庄”也已经在绍兴变成了实体建筑群,据说哥伦比亚有关方也正在努力把阿拉卡塔卡更名为“马孔多”。这样一来,作家们的故乡又由虚构变成了“真实”。

那个真实的故乡被商业裹胁。作家们的故乡越来越像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里的背景。在主人公还没有推开天空上的那扇门之前,谁都不知道原来整个天空,包括楚门生活的环境以及人际关系全都是假的。为了利于表达,作家先虚构了一个故乡,然后读者和消费者对作家的虚构进行再虚构。一个有痛感有灵感有感动的“三感”故乡终于离我们远去。故乡的喧嚣代替了孤独,宠爱代替了伤害,虚假代替了真实……我们很难看到一个故乡能够孕育出两名以上的文学大师,原因是故乡被二度虚构了,飘飘然了,她的文学营养已被前一位作家掏空了。

每天都有新词句

近期,中国网民为南海争端焦躁不安。一位女士在微信里说:“我愿用前男友的生命去换南海的和平。”看罢,我“呵呵”(网络语,包含所有的笑以及打哈哈)。她貌似说南海,其实是在表达对前男友的刻骨仇恨。她诅咒前男友去死,但又不想让他白白地断气,也许还可以用他的生命去干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也还有搞笑,也还有调侃严肃问题之嫌疑,典型的“骂人不带脏字”,暧昧又富于联想,是作家们做梦都想抓住的句子。可惜,这种犀利的新句在当今的文学作品中较为稀缺,而网上却频频出现。例如:“女大十八变,越变越随便。”“谁对我的感情能像对人民币那样坚定?”

好作家都有语言过敏症,他们会在写作中创造新词新句,以求与内心的感受达到百分之百的匹配。所谓“词不达意”,就是现有词句无法表达我们的意思和感情,特别是在社会环境和我们的内心变得越来越复杂之后。所以,较真的写作者为表达准确,一定会创造适应环境的新词句。霸道地下个结论:创造新词越多的作家很可能就是越优秀的作家。鲁迅先生便是一例。他的作品中有许多自造的词,像“美艳、媚态、劣根性、孤寂、欣幸、庸鄙、奔避”等等,真是掰着指头都数不过来。《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了许多“鲁迅词汇”,我们今天司空见惯的一些词语,都出自鲁迅先生的造词作坊。比如“纸老虎”一词,大都认为是毛泽东先生最先使用,但鲁迅早在1933年就使用了,他用于《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再比如“妒羡”,也是鲁迅先生的产品,用于1925年所写的《孤独者》:“全山村中,只有连殳是出外游学的学生,所以从村人看来,他确是一个异类;但也很妒羡,说他挣得许多钱。”

“妒羡”一词的使用,表明鲁迅先生敏感地发现了“嫉妒中包含羡慕”。我想这种复杂的感情肯定不是鲁迅先生最早觉察,但他却是找到表达这种感情词语的第一人。在这个词诞生七十九年之后的2004年,北京作家赵赵写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动什么别动感情》。她在这部剧里首次使用“羡慕嫉妒恨”。该剧播出之后,此词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她敏感地发现“羡慕嫉妒中其实还包含了恨”。一词叠加三种情感,足见人心是多么富有。只要作家愿意开挖,就可源源不断地掘出新语。当年,若不是胡适先生最早使用“讲坛”一词,也许今天我们都还不知道“讲坛”是个什么玩意;若不是翻译家傅雷先生初次使用“健美”,也许后来者会把“美健”当作“健美”运用。你知道吗?“家政”一词是作家冰心于1919年在《两个家庭》一文中率先写出。

今天,中国的新词句除了来自作家们的创造,更多的则来自网民。过去网民注册大都不用真姓实名,交流、骂人或者恶搞(恶意地搞笑)都有一块遮羞布挡住,敲起字来无所顾忌,想象力超强,身心放松,蔑视规矩,敢于冒犯,拒绝格式化。他们造字,比如“冏”。这个几乎被忘记了的生僻字于2008年开始在中文地区的网络社群异变为一种表情符号,成为网络聊天、论坛、博客中使用最频繁的字之一。它被赋予“郁闷、悲伤、无奈”之意,并由此衍生出:“冏吧”(交流冏文化的场所、论坛或贴吧等);“冏倒”(表示被震惊以至达到无语的地步);“冏剧”(指带有轻松喜剧色彩、缺乏深度的电视剧)等等。他们造词,比如“脑洞大开”(意为想象天马行空,联想极其丰富、奇特,甚至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脑残”(指大脑残废,蠢到无可救药);“刷脸”(指一个人靠脸面找关系办事);“霸气侧漏”(意为一个人的霸气产生量过多,引起别人反感,进而调侃他的霸气连卫生巾都挡不住)等等。他们造句,比如“求心里阴影面积”(指心理不高兴或郁闷的程度);“吓死宝宝了”(意为吓死我了)等等。他们改变词性,比如“萌”,本来是指“草木初生之芽”,但现在这个字却被用来形容极端喜好的人或物。由于“萌”文化的广泛流行,什么“萌哒哒”(太可爱的意思)、“卖萌”(刻意显示自己的可爱)和“萌神”(指那些长得可爱的男人,也特指NBA运动员斯蒂芬·库里)等等新词应运而生。甚至有网友把“萌”字拆成“十月十日”,提议把每年的“双十”日定为“卖萌日”。

中国网民数量惊人,新词新句一楼一楼地出产。有的词句刚一上传随即溺毙。有的大红大紫,却因“纯属恶搞”,在抽搐痉挛伸缩一段后被无情淘汰。比如曾经创造过网络点击与回复奇迹的“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一句,就经历了从美艳变成黄脸婆的过程,今天再也无人宠幸。网络词句快生快灭,传统作家几乎不屑于使用,生怕这些新词新句拉低作品质量,抑或降低自己身份。然而细思,我们必须明白,躺在词典里的某些贵族级别词语,当年也是出自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之口。鲜活的语言往往生长于民间,而今天的网络平台其实就是过去的民间社会。任何优秀的语词都建立在海量的不优秀之上,也就是说尽管网络上垃圾语言过剩,但总有一些可爱的精辟的词句脱颖而出。任何一个作家都不好意思拒绝使用优秀的民间语言,因而,也就没理由鄙视优秀的网络词句。即便你鄙视,“一言不合”(最近网上流行的句式,意思是一不高兴就干别的去了)它们就会悄悄地发芽、生长,甚至茂盛。比如“屌丝”(是庶民、平头百姓或穷人的自嘲式称谓)一词,多少人恨得咬碎牙齿,但它就是顽强地被屌丝们使用着。就像当年作家王朔发明“知道分子”(是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贬称,意为知识分子应该是从事创造性的精神活动的人,而当代的知识分子没有这种能力,他们充其量只是比常人多知道了一些事情而已),一开始也有人“水土不服”,但久而久之你又不得不服。好的词句,它会自行生长,不管你待不待见。如果你充耳不闻,也许若干年之后你会看不懂年轻人写的文章,甚至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我是网络新词句的拥趸,在去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篡改的命》里使用了如下新词句:“死磕”(和某人或某事作对到底)、“我的小心脏”(用小来强调惊讶程度之大)、“抓狂”(非常愤怒而又无处发泄)、“走两步”(亮出你的本事)、“型男”(新一代魅力男)、“碰瓷”(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雷翻”(因惊讶而吓倒)、“高大上”(高端、大气、上档次,多用于反讽)、“我也是醉了”(表示对人物或事物无法理喻、无法交流和无力吐槽等)、“点了一个赞”(赞同,喜爱)、“装B”(卖弄,做作,掩饰与伪装)、“duang”(加特效,含戏谑性很好玩的意思)、“弱爆”(太弱了,弱得太离谱了)和“拼爹”(比拼老爹的本事,靠老爹过上好生活)……有人提醒这过于冒险,甚至被一些专家当创作缺点指认。但这些词句过于强大,它们在我的写作过程中几乎是自动弹出,而我也无意回避。它们散发今天的鲜活气息,对我们的社会现象和心理状态重新命名,准确生动且陌生。我相信,这些新词句是社会环境、情感生态和思维方式发生改变后的产物,它们沾满了这个时代与这个国家的特殊味道。所以,我不相信不在现场的作家能够写好中国小说。假如他离开了这里的空气、雨水、气温、阳光、风和泥土,又怎能感受到身处其中的况味?更不可能体会因某一点点改变就孕育出来的新词新句。

这也是国外汉语翻译者所面临的翻译难题。

责任编辑 吴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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