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中国谁护理:养老机构护工“非职业化”问题的实证研究

2016-10-08 18:39陈彦蓉王玮
博览群书·教育 2016年6期
关键词:养老机构护工

陈彦蓉 王玮

摘 要:我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 “养老难”是近几年两会的热点问题。养老院护工是一个新兴行业,其规范化,职业化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该调查从职业社会学,传播学角度出发,通过访谈,口述记录等质性研究以及问卷调查等量化分析法,将武汉青山区作为典型样本进行研究。

关键词:养老机构;护工;非职业化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养老问题一直也是两会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截至2010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26%。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总数的三分之一。

“护工”是影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越来越多在家庭无法养老的老人选择进入养老机构,特别是失能老人,高龄老人。养老院护工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老人生活的满意度。

与不断加大的养老需求矛盾的是护工短缺,也就是近年来在养老院出现的“护工荒”现象,据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人员潜在需求为1000万人左右,但取得这一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护工短缺已成为我国养老机构和养老业发展之痛。目前,我国的公办养老院数量较少,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偏低,护工工资低待遇差,“苦累脏”,既操心又担责。各种不利因素纠结在一起,使得护工这一群体长期徘徊在非专业化的水平上。个别极端事件的发生更是暴露出,一些民办养老院在护工个人素质上令人堪忧,不少养老院存在虐待老人现象,“冷血护工”频现,护工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职业化”,是指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护工”没有职业化,身份模糊,在工作内容、性质,核心技能上和保姆,家政人员界定不清,行业失序,相关部门对其资质审核和技能培训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护工群体,无法按照公众的期待完成这样的职责。而且客观地说,他们本身也并不该承担这样的责任。毕竟,是生活和现实将一群不懂护理的人赶上了这个岗位。这是他们不能承受之重。

为此,我们团队实地走访武汉市青山区17家养老机构,通过社会学社会调查的方法,如访谈法,问卷调查法,spss数据分析法,结合传播学知识,深入认识,了解这一重要的民生问题。

二、研究方案与设计

1.调查对象

本选题的调查对象大体分为四类主体:

(1)政府相关组织和部门,含民政局,劳动局,统计局,社保局等与养老院护工密切相关的政府组织。在民政局和劳动局我们主要获得相关政策和数据的资料和信息,包括《武汉市社会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养老院代养协议》等,从统计局获得了《武汉市青山区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汇编》等资料,了解青山区老龄化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等。

(2)青山区全部养老院。包括武钢集团旗下的武钢阳光养老院,南山养老院,公办的青山区社会福利院,君安福利院,民办的奥山怡江苑养老院等17家养老院。

(3)养老院老人。主要通过访谈的方式和老人进行聊天,每家养老院大概访谈3—5位老人,主要了解护工对他们的日常护理情况,养老院基础设施状况,养老院收费情况等。

(4)养老院护工。对养老院护工采取半结构式访谈,了解他们在养老院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养老院有是否对其进行培训,是否有资质审核,工资水平,休息假期,有无社会保障等情况。

2.调查方法

(1)访谈法:对养老院老人及护工采取深度访谈,半结构式访谈,了解护工工作内容,工作情况,老人对护工工作的评价。访谈的时候,我们及时地做访谈笔记,辅之以图片、录音等形式,尽量完整准确地记录访谈内容。夜晚,我们便及时地整理白天访谈时的资料,做好了录音的整理工作。

(2)参与式观察:我们以志愿者的身份体验护工工作,做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护工日常护理的工作,从情感认知层面更好地理解这一工作。

(3)问卷调查法:我们设计了针对普通市民的《武汉市养老机构护工工作情况及满意度调查》问卷,整个问卷分为两大部分,总共12个问题。一部分是关于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的问题,一部分是关于民众对养老院的建设以及护工工作满意度的问题。我们保质保量完成的问卷,为我们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文献搜集法:我们在预调查前后搜集了大量有关政府对养老院及护工的政策法规,与养老院,护工有关的文献资料,包括在中国知网上下载了大量关于护工及养老服务业的论文,阅读关于职业社会学,医疗护理学的相关著作。了解相关案例,厘清各种概念,熟悉掌握了各种理论。

3.调研地的选择

青山区作为研究样本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青山区是武汉的老城区,有大量武钢退休职工,老龄化程度达到18.8%,远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12.73%和全国平均水平12.50%,因此成为武汉市老龄化最严重的区。

青山区共有17家养老机构,包括1家公办养老院,16家民办养老院,共有老人1250人,然而护工人数却不足百人。经过我们的预调查,发现养老院护工人数严重不足,95%的护工都没有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经过相关培训。护工工资在1400—2500的范围浮动,与养老院的关系是雇佣制,只有少数养老院给予护工五险一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

因此,将青山区作为研究护工“非职业化”问题及解决路径有着极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问卷分析与护工现状

1.问卷分析

为了解民众对于护工行业的认知情况和对其工作的满意度,我们设计了问卷,在问卷星上对此进行调查,发放300份问卷,得到有效问卷286份。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得到一些结论。

首先,在选择公办还是民办上,通过spss分析可知,有一半的人会选择公办,一半的人选择公办或企业办。对于公办或民办没有特别的偏好。在选择入住养老院上,没有太多考虑政府补贴。

在对“护工是否满意”的问题上,有超过一半的人对护工工作不满意,很不满意的占到近20%,没有很满意的。可以得出,公众对护工工作的满意度比较低。

对于“护工荒”的原因,“工资低”“脏,被人歧视”,“工作强度大”被公众认为是最主要的原因,其中“脏”列首位,由此可以看出,护工易受到社会歧视,公众普遍对这一职业存有偏见,尤其是护工的工作性质,另外护工工作时间过长,照顾老人数比较多,也是人们抗拒的重要因素,护工工资普遍较低,低于武汉市平均工资,劳动与报酬不成正比。

对于“如何解决护工荒”,公众希望政府和养老院能够发挥自己的功能和角色,“养老院要提高护工工资”列首位,“相关院校进行人才输出”,希望能够建立人才与养老院的对接制度,提高护工劳动报酬,强化上升渠道是关键。

我们走访了青山区民政局和统计局得到一些数据,青山区位于武汉市东北部,处于长江中游南岸。面积80.5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5.84万,60岁以上老人达8.7万人。青山区是武汉的老城区,有大量武钢退休职工。 60岁以上老人占 17.5% 65岁以上老人占 11.99%,老龄化程度远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12.73%和全国平均水平12.50%,因此成为武汉市老龄化最严重的区。

2.护工现状

青山区共有养老院总共17家,分为政府办,企业办,私人办三种,企业办主要是武钢集团创办。

通过调研,我们可以发现,青山区因为是国有企业——武钢驻地,老人比较多,属于武汉市的老城区,但是养老院的数量却不是很多,满足不了庞大的老人群体的需求,而且出了几家较大的公办或国有养老院之外,民办养老院入住人数少,设施不齐全,护工人数也少,老人的满意度,服务质量都比较差,这说明,在政府补贴这块还存在一定问题,民办养老院没有得到很好的支持,公办养老院又一床难求,床位紧缺,护工多是流向公办养老院而不是民办。而且护工这一行业一直被人们忽视,也一直被人们以怜悯的姿态俯视。护工年龄大、流动快、难招进、难培训,成了养老院的软件硬伤。

(1) 护工人数短缺。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越来越多在家庭中无法养老的老人选择进入养老机构,特别是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与不断加大的养老需求矛盾的是护工短缺,也就是近年来在养老院出现的“护工荒”现象,据政府工作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人员潜在需求为1000万人左右,但取得这一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护工短缺已成为我国养老机构和养老业发展之痛。经过我们的调查,得知青山区共有17家养老机构,包括1家公办养老院,16家民办养老院,共有老人1250人,然而护工人数却不足百人,按照《武汉市社会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收养对象的比例最高为 1∶6, 与生活不能自理收养对象的比例最高为 1∶3,然而在个案青山区,通过我们调查的17家养老机构,发现自理老年人所享有的服务人员比例最低的为1∶8, 最高的达 1∶15,这个数据只是日间的比例,很多养老机构在夜间会减少工作人员数量,所以,相对日间,夜间的工作人员所要服务的老人比例会明显升高。在实际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护工与其服务的老人数量严重超过政府所规定的标准,几乎所有的养老院都存在护工短缺的现象。除养老机构现有护工人数短缺在,养老机构在人才市场招的聘中也存在无人应聘的现象。护工荒是现今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一大难题。

(2)工作强度较大。护工的工作内容一般是要协助老人整理仪容仪表,维护其个人卫生,协助老人进食,保证老人安全,在维护老人个人身体健康的同时,还要注意老人的情绪。这些内容表面上看起来并不会有多难,但当你真正来干才知道其中的辛苦。但就维护老人的个人卫生这一天,对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做到。养老院的老人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和无法自理三种,对于能够完全自理的老人来说个人卫生的维护不在话下,但对于半自理甚至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而言,其个人卫生的维护全部要依赖于护工。除工作内容较多在,护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也很大——按照《武汉市社会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收养对象的比例最高为 1∶6, 与生活不能自理收养对象的比例最高为 1∶3,然而在个案青山区,从我们调查17家养老机构中可以发现,自理老年人所享有的服务员比例最低的为1∶8, 最高的达 1∶15,同时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多数护工每月休息四天,部分护工每月只休两天,这严重影响的护工的正常休息时间,足以看出护工的工作负担有多重。

(3) 工作待遇较低。我国的公办养老院数量较少,对民办养老院的支持严重不足,导致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偏低,护工工资低待遇较差。通过我们对青山区17家养老机构护工工资的调查统计,发现养老机构护工工资在1400-2500的范围内浮动,其平均水平在2000左右,作为公办的青山区社会福利院,其护工的工资平均水平在2300左右,同时武钢企业所办的养老机构中护工的工资水平也较平均水平高出一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据我们的实地走访,养老院所谓的三倍工资只按照基本工资的三倍来算,而养老机构护工这一特殊工作的工资本就是根据其护理人数、护理工作程度及工龄来算的,这明显是薪不敷劳。再者,2014年武汉市的最低工资为1300元人民币,而部分养老机构护工的基本工资为700元人民币,这足以说明养老机构护工的工资待遇极低。

(4)文化水平较低。通过对青山区17家养老机构的实地走访,我们对护工自身的基本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目前,这17家养老院的护工总数近百人,她们的年龄集中在45-55这个年龄段,多数来自周边的农村,个别来自周围的郊区,如黄陂。在这些护工中,大多数没有文化,无法从事其他职业,经人介绍转而成为护工。

(5) 社会地位低下。在本次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在我们提及要对护工进行访谈的时候,部分养老机构的行政人员会说他们这里的护工是农村的,不会说话也不懂怎么说,也有的行政人员会直接告诉我们护工不愿意与我们交谈,这不禁让我们疑问,为什么行政人员会如此说呢?在我们的坚持下,有幸和护工们有了交流。在交流中我们发现有部分的护工从事这一工作,其家人和周围的朋友都不喜欢,问及原因,才知道他们都认为护工这一工作说出去会很没面子,会让人看不起。通过我们对护工,对养老机构行政人员,对周围群众的访谈,我们得到了普遍的回答:护工这一工作很丢面子,一般人都看不起。同时,在交谈中我们也发现,很多养老院的老人,甚至老人的家属都看不起为他们服务的护工。的确,老人在养老机构生活,或多或少会有情绪上的不满,暴躁,生气都在所难免,但有的老人会将这种莫名的情绪发泄在护工身上,表现出来的则是无理的辱骂护工,这直接导致老人与护工之间的矛盾。而与此同时,部分家属也会不分青红皂白的羞辱护工,完全将护工的尊严踏在脚下,这使得护工的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护工这一职业相较于其他职业来说,在世人严重是地位低下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无人愿意从事这一职业的后果。

(6) 职业化程度低。在目前的护工群体中,有95%的护工都没有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经过相关职业培训。在我们走访的养老机构中,有资格证的护工每个院也就个别,好一点的养老机构多一点有5、6个,差不多的有的养老机构有1、2个,但也有的养老机构中没有拿到资格证的护工,这不禁让人为这些护工的专业能力感到担忧。同时,除了护工的上岗缺少从业资格证这一问题在,在对其在工作期间的专业培训也不严格。根据调查,青山区民政局每年会分批组织养老机构护工进行培训,而这些培训地点则是在好一些的养老院,而授课者则是工龄较长,能力将强的护工,由此可见这种培训在一定程度上专业性较低,而培训的时间较短,大量的理论课与实践课安排在一起,这使得很多接受培训的护工无法消化。再者,部分养老机构由于护工人手不够,如果再抽调人手去参加培训,是必导致护工人手短缺,从而出现行政人员顶替护工参加培训的现象,是培训失去其本身的价值。而同时,这样的培训分配名额到各个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每次都会排出其能力较强的护工进行学习,这就使得部分能力较低的护工失去学习锻炼的机会。

除此之外,我们发现,大多数护工在进入养老机构工作时并未与养老院签订用工合同,这就直接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而作为弱势一方的护工群体,其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无法提供合理而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只有少数养老院给予护工五险一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

四、原因

通过对问卷进行分析以及实地的调查,我们总结出了护工工作,生活的现状,为此我们做出了一些列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五点:

1.劳动与报酬不成正比

青山区护工工资大概为为2000元/月,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的1280元,以及各类加班、津贴、奖励等补助;专职照料老人的住家保姆,按照护理级别不同,收入一般也仅在2000~4000元,难以企及钟点工收入水平。与护工待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护工工作的强度,我们调研走访的养老院多是较少的护工护理着几十位老人,比例一度达到1∶10,日均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管理规范要求》规定,养老院内需要一级护理(生活依赖他人护理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以上的老人对应的护理人员比例应达到4∶1,健康老人对应的护理人员比例为7∶1。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1∶3比例较合适。

2.流动性强,专业护工难求

护工这一行流动性非常大,因为很多养老院都存在护工缺口,于是护工在一家养老院因为偷东西被辞退后,立即又能找到另一家养老院,招到的护工很难干满一年。我们通过调研发现,从业者大多来自农村,年龄在40岁以上,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有责任心和爱心的护工就非常难找。

3.人才缺乏,专业素质低

我们调研的几家养老院几乎都存在结构不合理、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的现象。实际上,我国2002年就出台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明确规定了护工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及专业技能,却并没有启动这一市场。现在,民政部和卫生部门还未建立好养老服务培训和储备专业化水平的护理人员队伍,在中专、职业学校增设老人护理专业,培养中、高、低档的护理人才。所以我们建议要大力开发本地医护学校人才资源,通过选送培训、定向委培等形式,培养紧缺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和养老机构管理人才。

4.传统观念背后的歧视

人们一提到护工就是“脏,累,杂”,端茶倒水,擦屎倒尿,源于等级观念作祟,护工和清洁工一样,成了社会低下人群的代名词和身份符号。年轻人之所以不愿从事护工这份职业,是因为护工在社会中容易受到别人的歧视。而这些工作会被认为是脏,很多年轻人认为给老人端屎端尿,“说出去很难听”,“没面子”。这一份职业缺乏身份认同,也缺乏社会应有的尊重。

5.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规范

一份民政部的报告表示,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人员潜在需求为1000万人左右,但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目前护工行业之所以存在乱象,很大程度上因为政府没有出台合理的行业规范,“持证上岗”这一基本准则很多养老院都没有落实。部分“冷血”虐待老人的护工并不能代表护工行业整体水平和护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对策及解决方法

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现状,以及“护工荒”等现实困境,我们通过此次调研和数据分析,结合现有政策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合理的报酬机制

政府要重视养老院护工这一职业,建立一套合理的报酬机制,能够起到激励护工的作用,政府和养老院可以根据护工工作年限以及护理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福利奖励,要适当上涨护工工资,增加休息天数等。对于优秀护工可以进行适当的生活补贴和物质奖励,可以每年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护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加强对护工的资格审查,完善培训体系

民政部门要提高护工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护工资格的审查,使得护工能够“持证上岗”,并且完善对护工的培训体系,增强护工的技能,比如每年定期对养老院护工进行集中培训,通过优秀护工讲座辅导的形式来增强护工的技能和知识,使得这一行业能够更加专业。使得一些专业知识欠缺的门外汉,防止道德败坏的人鱼目混珠进入养老护工队伍,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减弱了护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使“虐老”事件频发,也影响了养老护理行业的整体发展。

3.培养职业化人才队伍

政府应在招生方面,对养老相关专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如增加在校生人均补贴,仿照“免费师范生”模式,给予降分录取、学费减免、奖学金(助学金)优先评定、推荐就业等,吸引更多生源。鼓励引导高校设置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本科专业。

4.逐步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很多人不愿从事护工这一行业是因为其风险较大,怕担责,因疾病等原因,很多老人脾气古怪,稍有不顺便会发脾气,很多护工在这一过程受了很多委屈,却又没有相应的保障护工合作权益的法规进行保障,使很多人不愿进入。政府可以效仿德国,日本等国家建立完备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老年护理保险即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在德国、日本,护理保险由政府财政补贴托底,用于补偿护理服务,保证护理员的收入。在德国,护理员的收入与公司白领差不多。

5.转变职业观念,改善社会对护工的歧视

护工的社会地位的提高有赖于社会大众对其重视程度地提高,政府要努力转变人们的职业观念,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重视护工,提高护工的社会地位,消除人们内心对护工的偏见。作为普通民众,要对护工多一份尊重。要从心理上消除对这份职业的偏见,要对养老服务业多一份认同。要鼓励周边的人投身这一行业,更要理解从事这份行业的家人朋友,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老尊重护工的良好氛围。

6.建立相关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的建立,能够使得护工更加规范化,也是保障其权益的一个有效途径。政府应该成立“护工行业协会”,帮助护工疏导心理障碍、缓解心理压力、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技能,同时也为护工提供被侵犯权益时的保障,维护护工合理的权益和诉求,从而提升护工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2]《武汉市统计年鉴》.

[3]《武汉市2010年“十一五”老龄人口信息分析报告》.

[4]《武汉市养老服务业情况报表》.

[5]《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基本规范》.

[6]《武汉市社会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7]王霞:《中国人口结构变动与老龄化问题研究》.《济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25卷第2期.

[8]杨莉:《武汉市民办养老院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建议》.《社会保障研究》2011第3期.

[9]单馨慧:《养老机构人力资源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社会福利(理论版)》2014年第3期.

[10]易大方:《武汉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调查》.《观察与思考》.2014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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