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日本政府的海外移民政策

2016-10-13 11:05路阳
党政干部学刊 2016年6期

路阳

[摘 要]虽然日本近代向海外移民的历史较短,数量上也远不能与中国和印度相比,但在海外移民方面具有自身特点:一是政府鼓励、支持和大力推动海外移民,移民活动有组织性;二是移居地相对集中,主要是面向美洲地区;三是曾发生过伴随着军国主义扩张的武装移民。二战后,主要是以日本跨国公司海外派驻员工为主体,加上结婚、留学和经商等原因,大量日本人移居国外,形成了新的日本移民群体。通过海外日本移民加强与住在国的联系合作,日本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重视对海外日本人学校的扶持,以传播日本传统文化;加强海外日本人的联谊和整合,构建全球日本人网络;帮助和扶持在日日系人群体。

[关键词]海外日本人;海外移民;有组织移民;侨务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6-0058-05

日本虽然号称是单一民族国家,但作为经济大国和亚洲的发达国家,日本已逐渐成为国际移民的输入国,吸引着世界各地特别是中国、韩国等亚洲国家的移民。然而,历史上,特别是近代,日本也曾是人口输出国。与中国、印度两个移民输出大国相比,虽然日本向海外移民的历史较短,数量上也远不能与中国和印度相比,但在海外移民方面具有自身特点。当前,国内学术界对日本海外移民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概述近代日本海外移民的动因、流向与政府移民政策之演变,考察二战至今日本的海外移民与移民管理机构概况,并对当前日本政府的移民政策进行评析。

一、有组织地移民是近代日本向海外移民的重要特点

日本近代向海外移民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以劳动就业为目的的海外移民和向殖民地的移民活动。日本有组织的海外移民开始于明治维新以后,主要经历了向夏威夷、北美和南美地区移民三个阶段。

1.日本有组织的海外移民开始于明治维新以后。早在15、16世纪,日本商船已满载货物在中国和东南亚进行贸易,已有日本人移居东南亚等地。17世纪,德川幕府的锁国令遏制了这一趋势,日本政府开始禁止海外贸易。日本有组织的海外移民从明治元年(1868年)移民夏威夷算起,迄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主要是向夏威夷、美国大陆、南美、东南亚和大洋洲的劳工移民。日本移民主要从事农业及与农业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

2.“官约移民”开启了向海外移民的进程,夏威夷为主要移居地。1884年,日本和夏威夷签订了《日本人民夏威夷渡航议定书》。从1885年到1894年,经由日本政府向夏威夷移民26批3万人,主要是在甘蔗种植园劳作的日本劳工。夏威夷的日本移民主要为“官约移民”(政府契约移民),绝大多数来自日本的广岛、山口两县。1893年,日本成立了第一家民间移民公司——吉佐移民会社,标志着私约移民出现。“私约移民”(私人契约移民)是指由日本民间的移民会社经办和组织的对外移民。[1]民间移民公司也日益增多,从1899年的10家增至1906年的29家。[2]日本移民海外的目的地开始向美国、加拿大、南太平洋诸岛和菲律宾等地扩散。

3.北美、南美成为日本海外移民新的目的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日本人开始移居美国本土和加拿大西部,主要从事矿业、种植业、铁路公路铺设等劳动。1882年的《排华法案》使得在美华人人数逐渐减少,日本移民慢慢发展成外来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从1903年起,日本移民开始遭到白人农场主的抵制。1907年美日签订“君子协定”,逐步限制劳工进入美国本土。1924年,美国通过移民法,完全禁止包括日本人在内的所有亚洲人进入美国。秘鲁和墨西哥是最早接收日本移民的拉美国家。1899年,第一批有组织的日本劳工有790人抵达秘鲁。1902年,日本与墨西哥签订了《契约移民协议》,众多日本劳工来此从事矿业、铁路和甘蔗种植园等工作。[3]1908年6月18日,第一批781名日本移民飘洋过海到达巴西。1910-1914年,日本人移民巴西的数量为1.42万人。巴西逐渐成为日本移民的主要目的地。截至1941年,日本移民巴西的人数总计达186 272人,相当数量移民来自冲绳县。此后10年,因为二战爆发日本暂停向巴西移民。

4.二战期间,伴随着日本的军事扩张,日本推行海外殖民政策,有计划地向东北亚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武装移民。到20世纪30年代,日本已向它占领下的朝鲜、中国东北、台湾及库页岛等地移民1 753 322人。20世纪30年代开始,日本陆军省、拓务省和关东军提出了一系列移民方案,很快掀起了向中国东北移民的高潮。1932年10月,第一批日本武装移民团侵入东北,第二年在黑龙江省桦川县永丰镇建立第一个开拓团。到其战败,日本共向东北移民10万户32万人。[4]除了上述明确以移民为目标的人口迁移外,随着日本军国主义的扩张,大量的日本平民和军人或移居或驻扎在中国大陆、朝鲜半岛、萨哈林岛及南太平洋各岛屿等地。随着日本的战败,在亚洲或太平洋地区的日本移民多被遣返回国,约有600万人(平民和军人各占一半)从亚洲各地返回日本。[5]因各种复杂的原因,仍有极小部分的日本人留在当地,如南太平洋岛国和东南亚一些地区,这也构成了日本侨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应该指出的是,日本近代向殖民地的移民活动与通常意义上的海外移民性质有着本质区别。

5.日本近代有组织移民的目的、做法和效果。近代以来,许多日本人在政府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下被送至他国,或在与政府有合作关系的移民公司操作下踏上行程。无论是向夏威夷移民,还是从北美转向南美的移民,以及向中国东北、朝鲜殖民,都是在日本政府的调查研究、牵线搭桥和宣传鼓励下开展的。早期日本海外移民主要是由日本移民公司来组织,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多集中于广岛、福冈、新泻等人口压力大、经济较困难的地区进行招聘,移民过程中的亲属、同乡链条关系,加强了日裔群体内部的互助性和凝聚力。[6]据数据统计,1868年-1941年日本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海外移民总人数为774 867人,具体的国别人数和比例是:夏威夷为231 359人(37.45%)、巴西188 901人(30.54%)、美国107 253人(16.86%)、加拿大35?熏522人(5.74%)、秘鲁32 917人(5.32%)、墨西哥145 05人(2.35%)和阿根廷5415人(0.09%)。[7]endprint

近代日本政府积极进行有组织移民活动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解决国内人口过剩及农村的贫困问题;二是通过移民确保日本国内的资源供应充足;三是为日本进行海外殖民和领土扩张建立日裔人口基础。日本向海外移民的一个特点就是有组织性,无论是移民招募、合同订立、移民前服务和移民后管理都具有较为系统的程序和机制来加以操作。具体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做法: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海外移民事务。随着海外殖民事业的发展,日本首先于1891年7月在外务省内设立移民课,自1927年开始,内务省社会局负担起有关日本向外移民、殖民的事务。1929年5月,日本政府设置了拓务省,专门负责推进海外开拓和殖民事业的发展。在管理海外移民方面,拓务省通过外务省驻外领事进行。主要职能包括对海外拓殖事业的保护、奖励和指导,具体来说包括调查海外资源情况,辅助海外侨民的产业和公益事业,保护和奖励海外侨民,指导海外产业发展等。

二是整合日本国内向外移民企业,各地相继成立移民协会。1917年,南美殖民株式会社、日本移民株式会社、东洋移民株式会社和日东殖民株式会社合并为海外兴业株式会社,从政府等处获得金融支持,垄断了日本的海外移民事业。20世纪初,日本的社会移民组织向地域性组织发展,在各个府县成立了海外协会从事移民的征募和协商事务。1914年,日本移民协会成立;1925年日本各地从事海外移民和殖民活动的组织达18家。1927年,日本制定了《海外移住协会法》,相应企业通过当地法人巴西垦殖协会在巴西直接购置土地提供给日本移民,从而在民间企业层面形成了从日本国内募集民众、补助船费到移民巴西耕种农业的完整机制。1929年3月,在圣保罗成立了巴西殖民公司,它的职责是在巴西购买土地,组织建设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资助相关商业活动,并以特许公司的身份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是制定多项法律规章,加强海外移民的管理与权益保护。1894年,日本政府颁布了《移民保护规则》及《实施细则》,1896年又颁布了《移民保护法》和《实施细则》。1907年,颁布了《外务省令第三号》,对原有的移民保护法进行修订,加强对移民的保护和对移民公司的监管,同时规定了奖励移民办法。日本政府重视对移民的补助和为移民提供出国前的培训和服务工作。1928年在神户、1932年在长崎分别成立了移民收容所(招待所),并且由国家财政提供移民前所有的培训和生活费用。日本拓殖省成立后,将这一移民计划作为“农山渔村经济更正计划”的一环,向移民提供移民准备金,使原先连旅费都难以负担的贫困人口也有机会移民。

总体来看,日本政府将海外移民问题视为对外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注意利用国际条件保护海外移民,并通过海外移民和武装殖民扩张日本国家实力。移民也成为日本政府获得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每年由移民汇回日本的钱款数额巨大,成为近代日本发展资本主义不可忽视的重要资金来源。仅在1933年,日裔移民寄回国内的资金高达9860万日元,相当于当年日本贸易盈余的十分之一。此外,日本政府认为日本移民在国外的聚居区也是外国了解日本的窗口,可以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二、二战后至今日本的海外移民概况

1.南美特别是巴西仍是20世纪70年代之前日本移民的主要目的地。日本政府于1952年重新开始推动日本人海外移民。日本将原先设立于神户的培训所改为协调所,并于1956年在横滨也设立协调所。同时,在各县成立海外协会,并在1954年设立日本海外协会联合会作为总会。另外,在巴西、巴拉圭、阿根廷、玻利维亚等国设立支部,不仅负责募集移民,同时提供旅费,协助日本人前往移民国等援助。1955年,日本海外移住振兴株式会社成立,并在巴西成为当地法人,为移民提供必要的贷款,帮助获得垦殖土地等。为应对国内严重的人口压力,日本外务省宣布了一系列移民计划,如1958年制定的规划预定5年内向海外移民10万人。从1959年开始,日本恢复向巴西移民,但规模远小于二战之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这类移民在20世纪60年代达致高峰后开始急剧减少。直至1973年,最后一批日本移民送往南美,移民计划至此正式结束。日本外务省的统计显示,截至1972年,约有135万左右的日本人和日裔居住在日本以外的世界各国,其中南美洲约79万人,占总数的60%。[8]

2.二战后,主要是以日本跨国公司海外派驻员工为主体,加上结婚、留学和经商等原因,大量日本人移居国外,形成了新的日本移民群体。20世纪6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起飞,日本开始大规模工业产品出口和海外投资。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日资企业人员及其家属,成为战后日本人口流散的重要部分、现在海外许多日本社区主要由日企人员及家属组成,还有一些日本人为这一群体提供服务或受雇于这些企业。此外,还有以战争新娘、跨国婚姻等形式移居海外的日本人。由于经济不景气,许多日本妇女与在日本的盟军尤其是美军士兵结婚。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日本妇女开始嫁给外国人,大多数跨国婚姻的日本女性移往海外居住。这一群体主要是自发和零星的,规模较小。

3.当前海外日系人与日本侨民的数量与分布。日语里称海外日本人为“日系人”,并且分为“海外日系人”和“在日日系人”。“海外日系人”是指从日本向海外迁徙,并且以永住为目的在当地生活的日本人及其子孙后代(不论国籍如何、混血与否)。由于日本国内经济社会的高度发达,很多原先移居海外的日本人及其后代回流日本,这一群体被称为“在日日系人”,约有35万人之多。根据海外日系人协会2014年的推算,海外日系人总数已达350万人以上,主要分布在南北美洲以及夏威夷等太平洋岛屿和东南亚国家。具体分布为巴西160万人、美国130万人、夏威夷24万人、加拿大9.89万人、秘鲁10万人、阿根廷2.3万人、墨西哥2万人、澳大利亚3.6万人、菲律宾3.3万人。[9]

与日系人相关联又有区别的群体是日本侨民(“在留邦人”),主要是指因商贸、留学等原因长期居留海外,但仍保留日本国籍的日本人。根据日本外务省的定义,分为长期滞在者(旅居移民)和永住者(永住移民)两类。前者是指在国外居留3个月以上但非永久居留的本国国民,后者指原则上已取得居留国永久居留权,但同时仍保留日本国国籍的国民。[10]日本外务省每年根据各国使领馆的统计及问卷调查制作《海外在留邦人数调查统计》,内容包括海外侨民的在留时间、地区分布、性别和职业等信息。报告显示,2014年10月在外日本侨民为1?熏290 175人,其中长期滞在者853 687人,约占66%;永住者436 488人,约占34%。日本侨民主要居住在美国、中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和巴西等国家和地区。endprint

4.日本政府重视海外侨民保护工作,构建起海外侨民权益的保护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了海外侨民保护体系。当突发事件发生或日本侨民需要救助时,政府和民间组织相互配合,多管齐下积极救助,确保领事保护制度实施。日本的非政府护侨组织有:政府主导下的非政府组织,如日本和平风组织、日本纷争预防中心等;具有半官方性质的非政府组织,如日本红十字会、难民救助会、日本国际义务中心等;纯民间组织,如日本特定非赢利活动法人和日本救援协会等。2004年,日本颁布了《国民保护法》,规定日本政府有保护侨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当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时,政府要全方位保证日本侨民生活,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发生武力攻击事态时,政府要全方位保护日本侨民权益。[11]根据《国民保护法》,日本政府内阁会议于2005年通过了《有关国民保护的基本方针》,对如何保护在海外日本侨民的权益等问题作出规定。日本外务省还据此制定了《外务省国民保护计划》。以上构成了日本政府保护海外侨民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日本政府处理海外移民事务的措施和经验

1.通过海外日本移民加强与住在国的联系合作,日本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支援与合作是日本政府海外日本人工作的核心,并以此促进日本移民在当地的生存发展,推动日本与移民住在国双边关系的发展。以巴西为例,在该国1.4亿人口中,经过多代繁衍日裔人口已达150万,成为在海外影响最大的日本移民群体。40%的日裔巴西人仍然从事农业生产,许多人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农场主。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多次向巴西提供巨额农业开发与科研项目的贷款和赠款。许多日裔巴西人从日本学会了先进的农业技术后用于生产,使巴西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农产品输出国。在美国,不少日裔精英当选美国国会议员、军官、法官和各级政府机构官员。通过政治社会地位的提高,日裔在当地社会的影响力逐渐提升,并对促进日本和住在国之间的官方关系和民间交流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重视对海外日本人学校的扶持,以传播日本传统文化。日本非常重视海外日语教育,将此作为推进日本在海外事业的重要一环。负责海外日语教育的机构有外务省和文部科学省。日本过去是由国际协力事业团援助海外日语教育,现由国际交流基金会负责,通过帮助编写适合当地需要的教材,重点培养当地日裔教师。日本外务省提供部分建校资金与教师补贴。[12]海外日本人学校多由当地的日本协会设立,接受日本政府的资助,主要面向旅居海外的日本人子女。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截至2012年4月,在全球50个国家和地区共有88所日本人开设的中小学,学生人数共计约2万人。日本政府向海外日本人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承担了国内外派教师的经费开支。2013年底,日本外务省及文部科学省决定加大对海外日本人学校的财政支持力度,商议制定将财政支持政策纳入在内的新法案。[13]日本政府还通过驻外使领馆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援助海外日裔社区的文化事业,在海外日本人社会传播日本传统文化。

3.加强海外日本人的联谊和整合,构建全球日本人网络。日本政府重视海外日本人的力量及整合工作。除政府相关部门外,日本还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社团与海外日本人社会的三结合,构建全球性的日本人网络,更好地为日本对外政策服务。日本政府注意与海外日系人协会(公益财团法人)、国际交流基金(独立行政法人)、国际协力事业团等相关机构合作。如海外日系人协会每年都召开大会,为海外日裔提供了交流沟通的平台,为日裔商业界人士提供商业交流机会,有助于加强海外日本人之间的联系。[14]海外日系人大会从1957年第一届开始,目前已举办54届。2004年,在香港居住的日本企业界人士成立了一个以“相补扶助”为理念的联谊会,后来对外称“和侨会”。[15]目前,除日本本土外,在新加坡、泰国及柬埔寨金边、缅甸仰光、越南胡志明市,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深圳、大连等地都有“和侨会”,在商贸上互相交流信息和提供帮助。

4.帮助和扶持在日日系人群体。由于日本经济社会的高度发达,很多原先移居海外的日本人及后代回流日本。1990年前后,日本政府修改了《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简称“入国管理法”),为海外日系人返回日本开了绿灯。从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开始,以国籍为巴西和秘鲁为主的在日日系人显著增加,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并未获得日本国籍。由于语言不通、自身文化水平不高等原因,这一群体在日本就业能力较为低下,处于社会的边缘。对此,不仅日本中央政府制定整体性政策,各地方自治体也制定相应特殊政策,另外积极发挥民间团体和日裔社团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为在日日系人提供咨询、医疗、教育,保险和就业等各方面的帮助,解决其生活、子女教育和文化适应等问题,帮助他们逐步融入日本社会。2010年8月31日,日本政府通过日系定住外国人施策推进会议出台了《日系定居外国人施策推进基本方针》。[16]2011年3月31日,该推进会议基于前述基本方针制定了《日系定居外国人施策推进行动计划》推动具体实施。[17]当前,日本对于在日日系人基本上形成了从入国签证、居留权、定居、工作、教育、福利和社会适应等完整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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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桂祝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