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愤怒等待“辱国议员”重新宣誓

2016-10-19 13:23凌德
环球时报 2016-10-19
关键词:基本法特区政府资格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本报记者 郭孝伟

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18日裁定梁颂恒、游蕙祯、姚松炎、黄定光及刘小丽等5名在立法会宣誓时“辱国”的立法会议员宣誓无效,但准许五人重新宣誓。这些候任议员12日在宣誓时公然打出“HongKongisnotChina(香港不是中国)”标语,并在宣誓时爆粗口辱骂国家,引起全城公愤。一周来,多个香港团体和个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宣布取消游、梁等人议员资格。对梁君彦这一裁定,香港特区政府和多数市民十分不满。特首和港府律政司18日晚紧急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禁止梁、游等人再宣誓。昨晚约11时50分,法院决定不批准禁制令。有香港网友称,有30万人联署要求取消梁、游议员资格,包括港人在内的全球华人激愤怒吼,都惩罚不了这几个公然侮辱中国人的“港独”政棍,还要继续给机会让他们做议员,“香港病得好严重”。香港媒体称,特区近年乱象频生,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对正确的不敢坚持、对错误的不敢反对,以致是非颠倒、善恶不分,才会使“民族自决”“香港独立”这种谬论抬头。

香港高法连夜审理

高等法院晚上9时开庭审理香港特首梁振英与港府律政司联合提出的司法复核请求。律政司的司法复核申请称,梁颂恒、游蕙祯已失去当议员的资格,要求终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容许两人再宣誓的决定,并申请禁制令禁止两人再宣誓。高院法官区庆祥在听罢各方陈词后受理案件,但最后决定不批准禁制令。

在当晚高等法院法庭上,各方争论激烈。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表示,梁、游两人明显违反《基本法》第104条以及《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若容许二人再宣誓,会向公众和世界发出讯息,即使不拥护基本法亦可担任立法会议员”。梁、游两人当晚出庭称,“特区政府破坏三权分立,滥用司法程序,在他们再次宣誓前实施突袭,是为了不惜一切要褫夺他们的议员资格”。代表立法会主席的律师则称,虽然有议员宣誓失败,但不代表他们拒绝宣誓。

18日上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五名候任议员上星期三的宣誓无效,包括“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及游蕙祯、姚松炎、刘小丽及黄定光,他们需要重新宣誓。梁君彦在书面裁决中特别指出,梁、游两人在宣誓时,曾经改变誓言内容,并展示印有“香港不是中国”字句的标语,以及使用贬词表达中国,故裁定他们不可能严肃看待誓词、不愿受誓词约束。但梁君彦称,准许五人19日重新宣誓。在立法会当天召开的记者会上,梁君彦称,倘若议员19日再次宣誓时在誓词中“加料”,将判决他们“拒绝宣誓”,并交由政府及执法部门处理。当被问到如果有议员重新宣誓无效,会否再次给予机会,梁君彦说,“机会不大”。

裁决公布约5小时后,梁颂恒、游蕙祯、刘小丽正式向梁君彦提出书面申请或去信,要求再次宣誓。姚松炎则称,上星期宣誓时已两次清晰表达个人政治要求,认为无必要表达第3次,不过他称仍会积极考虑19日以简单清晰作出宣誓。《星岛日报》18日称,这些人只是想以退为进,保住议席。报道称,对于社会多个声音要求他们道歉,梁颂恒及游蕙祯均表示“自己没做错,不会道歉”。当被记者问及会否考虑照读出誓言,符合要求以保住议席,梁颂恒表示会维持当初参加选举的原则,但他同时称自己只能“见步行步”,令自己阵营于最有利位置,因为“我的终极目标远比宣誓伟大”。

对于立法会主席的裁定,香港特区政府立即表示异议。香港商台18日晚称,当天傍晚,特区政府律政司已经紧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立即复核立法会授予游蕙祯和梁颂恒等人重新宣誓的权利,同时要求禁止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及游蕙祯明天于立法会大会上再宣誓。香港大律师汤家骅在接受港媒采访时表示,在现有的法律下,所有的宣誓应由执法者来决定是否有效,议员未完成宣誓已可视为丧失议员资格。立法会主席只是监誓人,并不是执法者,故无权决定给予二人再宣誓的机会。

对于律政司提出司法复核紧急申请,梁君彦当晚回应称,反对政府司法复核申请。他称,除非法院颁令,否则明日的宣誓安排会照常进行。立法会内部各党派展开激烈的争论。香港头条日报称,另外,非建制派27名议员18日傍晚约见梁君彦,强调绝不能接受行政干预立法机关运作,批评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严重破坏三权分立。

对特区政府终于出手,众多香港市民和组织表示支持,并指责立法会主席偏袒“辱国”议员。“帮帮香港,出声行动”在脸谱网站的账号中留言称,“天有眼!特区政府终于做了一件好事!”目前该账号得到近14万赞同。香港著名导演高志森也呼吁称,“特首先生,请考虑适当时候解散立法会”,他称,“哀莫大于心死。权力来自中国人,却不能维护中国人的尊严;薪津来自纳税人,却对纳税人的民生议题置若罔闻,这样的机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不依法宣誓已丧失就任资格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行事。否则香港特区存在的基础何在?”在香港网络媒体上,许多市民都认为,此前,参加非法“占中”甚至打砸和袭警者鲜有受到法律制裁的,现在“港独横行”就是因为有法不依。实际上,这几名在宣誓中“辱国”的候任议员不依法宣誓,依据香港法律条例已经丧失了就任资格。

香港立法会选举当选人必须依照基本法第104条,以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方可就任议员。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如任何人......拒绝或忽略作出其须作出的誓言,则该人必须离任;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在2004年有关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的诉讼案的判决中,高等法院判决称,依据基本法第104条进行宣誓就职,是立法会全体议员必须履行的一项宪制性责任,在法定誓词之外增加或减少字句将不被视为依法完成宣誓。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此前的案例都很清楚,梁游等人都均未依法完成宣誓,已经自动丧失就任议员的资格。此外,他们在参选时,已经签署包含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提名表格。这些人的“辱国”宣誓已经触犯了《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所规定的“虚假声明”罪。

香港法律界人士称,这几名“辱国”议员宣誓时的言行毫无疑问构成“拒绝或忽略作出该誓言”,而且立法会秘书长当时已经给他们一次重新宣誓的机会,但仍然没有通过,并被当场裁定未依法完成宣誓。此情况下,此3人当时已依法丧失了议员的就任资格。既然不是候任议员,还有什么理由和法律为此3人重新安排宣誓呢?

香港《文汇报》18日称,宣布这些人丧失议员资格,不仅是立法会内部事务,而且是特区政府是否坚定执行基本法、忠诚维护香港法治的大是大非问题,特区政府尤其是律政司必须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处理相关问题;否则中央政府不会坐视不理,定会出手拨乱反正。

香港时事评论员朱家健1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几名“辱国”议员欲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议员却不尊重国家,贬低中国人身份,不配做中国人,更不配做中国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议员。他们的言行明显违犯香港《基本法》和法律条例,必须被取消就任资格。他还呼吁,梁君彦作为新一届的立法会主席,应及时制止及惩处议会闹剧,否则部分存心日后滋事的议员将继续胡闹,将令辱国行动升级及恒常化,庄严的议事厅将成为打斗场,立法会失去其应有的功能,拖累香港福祉。

立法会未来“不敢想象”

香港新一届立法会甫开局就混乱不堪,首日宣誓出现“辱国”行为,许多香港媒体和分析人士都担忧,这届立法会将斗争冲突不断,一些人“政治骚(即作秀)”会变本加厉,将令立法会蒙羞。立法会势成为“空转、作无谓争论的地方”,拖垮政府推展民生议题,施政管治将困难重重。

香港《文汇报》18日发表评论指出,反对派议员的盘算是,即使在立法会议席占不了多数,也可大肆拉布,以少数绑架多数,实现他们搞乱香港的盘算。少数凌驾多数说成是“公民抗命”,这种强盗逻辑,实际上是“输打赢要”,完全不把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放在眼内。反对派瘫痪议会、狙击施政,最后的结果是要港人住不上公屋,年轻人购不到楼,民生经济继续恶化。现在反对派“全面开战”,抢攻立法会各委员会要职,遗祸无穷。

香港《东方日报》18日的社评称,香港新一届立法会刚开锣已是群魔乱舞,未来四年将乱到什么程度,会爆出什么大祸,简直不敢想象。该报还呼吁,中央政府不能再“听任什么和事佬、什么蚕虫师爷的献计”,要直接明白地打击这样公然侮辱国家民族的人。中央政府应公开通知特区政府按香港法例去处理。即使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软弱不堪,甚至纵容这些“港独”分子,中央政府亦应公告天下将尽各种方法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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