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康德审美判断内涵

2016-10-20 13:57黄诗博
学理论·下 2016年8期
关键词:康德

黄诗博

摘 要:康德于《判断力批判》一书对审美判断进行批判。将康德对审美判断四个契机重新进行整理,从审美判断的无利害关系,主观性以及共通感三个方面来分析康德对审美判断内涵的理解,发掘审美判断力的内在属性。

关键词:康德;判断力批判;审美判断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8-0081-02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其美学思想是建立在唯理论美学和经验论美学基础之上。康德认为判断力是连接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桥梁,将知性与理性两部分连接在一起形成完整哲学。康德没有对美的对象是什么进行批判,而是对主体的审美能力进行批判。康德在美的分析中提出了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这四个契机是按照知性的四个先验范畴质、量、关系、模态来划分。这种划分方式是康德依照自己的先验哲学体系进行的,并不符合美的本质,甚至有牵强附会之嫌。而且这四个契机之中存在内在联系,如第一、二、四契机之间有共通性,可以进行二次归类。因此本文放弃按照四个契机的方式论证,将从审美判断的无利害关系、主观性、共通感三方面来论述审美判断。

在康德看来,美只是纯粹的愉快,不涉及任何利害关系。对于“美”的判断,其标准只是主体是否愉快,不具有目的性。康德说:“鉴赏是凭借完全无利害感观念的快感和不快感对某一对象或其表现方法的一种判断力。”[1]42康德区分了审美、快适、善这三种不同特性的愉快。快适是纯感性的,也是有目的的,此外快适的“愉快”是感觉上的满足,其目的是满足感觉上的需要。而审美则是纯粹的、无利害关系的,这种无利害关系体现在主体不因客体对主体是否有利,而产生愉快感,只是因为对象是美的而产生愉快感。康德认为快适是一切动物都具有的,善是一切有理性灵魂的生物(假设除人之外还存在其他具有理性灵魂的生物)都具有的,只有审美才是人类独有的。

快适在与美在诸多地方有其相似性,二者都是直观的、无概念的。在日常生活中易将快适与美混淆,纯粹的美与生理上的快适在目的性上有区别,但其根本区别在于“快乐的情感”与“判断”出现的先后。康德认为在审美判断之中,对对象的判断是先于快乐情感出现的。而快适则是快感先于判断。这就使得快适带有目的性,受生理感官制约。判断一朵花是否是令人愉悦的,生理上的快适认为花香令嗅觉舒适,因此是快适的。审美判断是静观的,先判断出花的形式是符合自身的,而后得到了花是美的这个结论,最后令精神愉悦。在康德以前英国经验论学者将美感视为心理的快感。康德认为审美的愉悦也是基于感官之上的,但审美的快感只是一种主观的快感,只与对象的形式有关而与对象的内容无关。一般生理的快感是与主体的欲求相连的,康德将美从普通的快适中剥离出来,把审美置于感官之上,这是康德对经验论美学的一大超越。

善是受理性驱使的,是有目的性的。在善的范围内,说一客体的“好”是因为其有用,是因为其工具的属性,而在美的范围内,说一客体的好是因为其本身令主体满足,是其本身好。善的利害感是与欲望连接的,而审美是无利害感的,因此不包含欲望,只是一种静观。善的判断来自于理性,其标准就是對自身有利。在这种意义上讲,善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它受外在的行为利益制约,只有美是绝对的自由。康德反对鲍姆嘉通的目的论美学,以理性的尺度分析美,把美的地位放得很低。他认为美是由主体情感来判断的,只与自身愉悦有关。并非存在于理性之下,受目的影响。

总之,善的快适是实践的愉快,生理上的快适是受感性制约的,只有美是自由的想象和愉快,是完全的无利害的,只与主体自身相连。美才是真正自由的。在康德之前对审美利害感问题的论述不够系统,而且存在争议。康德的阐述解决了这一争论。审美判断的无利害感成了美学不争的原则,为审美划定了界限。至于审美的无利害感的先验理论基础则体现在“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以及“共通感”之上。

在康德看来审美判断具有主观性,这种主观性体现在多个方面。第一,主观性体现在审美判断力与知性有本质区别。康德说:为了判断某一对象是美或不美,我们不是把表象凭借悟性联系于客体以求得知识,而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悟性和想象力相结合)将表象联系于主体和他的快感和不快感[1]33。虽然在审美判断中要借助认识,但这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认识活动是以客体为依据,而审美活动的依据是主体。无论是认识活动还是审美活动,判断的诸表象来源都是经验。如果这个判断联系于客体则是认识活动,如果这个判断联系于主体则是审美活动。审美判断一定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因此康德在审美判断的第二个契机中说,美是那不凭概念而令人普遍愉快的[1]53。

既然审美与认识不同且不是客观的,那么其一定是不涉及概念的。因为概念是不能过渡到快感与不快感的。知性统觉将表象经验归于概念范畴之下,不能与主体的快感与不快感相连。只有利用想象力将经验联系于主体的情感,才可能成为审美判断,所以概念不能在审美判断中发挥作用。康德也因此反对审美是逻辑判断,反对美是客体的一种属性这种观点,因为没有哪一种属性是可以令人感到愉悦或不愉悦的,令人感到愉悦的是对象的形式。量是概念的范畴,美是主观的、不可言说的,是不能用客观的概念言说的。因此在审美判断的主观性之中美一定不能被量化。衡量美不能用具体的量,而美只能是一种感受。这就是艺术与科学的不同,美不能靠因果联系推断出来,审美只是主体对对象表象形式的直观。

第二,审美判断的主观性,体现在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上。审美判断的无目的性是审美判断的非理性特点,实践理性不能主导审美判断。审美判断自身没有地盘,但也不是被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主导的。审美的合目的性不是自然的客观法则,也不是决定行为的道德律令,而是一种只联系于主体的“普遍法则”。审美的合目的性既不涉及概念,也不涉及道德,只是主观形式上的“合目的”,这个“目的”既不是外在的“目的”(现实的利害关系),也不是内在的“目的”(自身完满性的追求),这个目的只是顺应情感的快乐。这是一种不刻意为之的行为,只是静观。康德认为进行审美判断的既不是理性也不是知性,而是一种“心意状态”。审美判断的对象是表象的纯形式,通过情感主体将各表象归于一个整体,但并不以知性认识,而是以心意状态去体悟。作为一种主观的情感体验,审美无法形成客观的知识,只能产生愉悦的情感。另外,这种合目的性不脱离表象,因为只有通过表象才能将对象联系于主体。但主体并不以概念为依据将表象归类,而是寻找表象之中合目的的纯形式。这些形式的好坏没有客观评定标准,而是看其是否符合主观的心意状态。因此对鉴赏判断而言,美则是主体“必然”对对象产生快感,且这种快感不是生理上的快感而是精神上的愉悦。审美判断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中两个目的的含义是不同的,前者是有用的道德行为目的以及知性概念之下追求客观规律的完满性。后者是主观上的想象力与心意状态的感情形式。审美的合目的性是对象形式符合主题心意状态的情感愉悦。因此这两者是不存在矛盾的。以上两点可看出审美是主观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康德美学的核心思想。美不是属性,是对象的纯形式。这种美学观将美代入了自由之中,是美学思想的进步。

康德在论述审美问题时,将必然性与普遍性归并在一起,审美判断的普遍性与必然性与逻辑判断有很大不同。审美判断是主观的普遍,其判断不是对对象的普遍有效而是主体判断能力的普遍有效。审美判断的共通感体现在普遍性与必然性上。康德在审美判断的第二个契机中提到审美判断是无概念的普遍性。这不仅体现在审美判断的非认识意义上,也体现在普遍性上。但由于审美判断不借助于概念,其普遍性不能是客观的普遍而只能是主观的普遍。既人们是假定审美判断的知情意能力他人也应当具有,而不是一定具有。这种主观的普遍有效性是审美判断得以可能的保障。没有了普遍性审美也就成了一个人的自娱自乐,那么批判审美判断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审美判断不是道德判断,是无目的的。这点与生理上的快适一样。但康德认为这种生理上的快适是个体独有的,没有普遍性可言。生理上的满足产生的快适只对自己有效,如事物对味觉的刺激所产生的感官满足只是个体层面上的,并不能要求他人也具有对这种感官刺激的享受能力。而美则不一样,当一个人要说一物是美的时候,不必说此物对于我是美的,只说此物是美的即可。因为在进行审美判断的时候,他已经要求了他人也承认这一事物是美的。生理上的快适与审美都是直观的,但前者是感官的鉴赏是个体的判断,而审美则是一种反省判断,“被要求”具有普遍有效性。这种“要求”提出的时候,审美判断已经成了基于审美判断的逻辑判断,因为只有这样其客观有效性才得以可能。主体的审美判断只是“期待”别人的同意,因为它是无理由的,并不能说服他人。康德在审美判断的第四个契机中论证了这一问题。审美判断的普遍性与必然性需要结合在一起进行讨论。否则审美的普遍性无法得到解决。审美判断不依赖概念,因此无客观标准,因此没有客观必然性,只有主观必然性。

康德提出“共通感”这个假说来给普遍性与必然性一个合理的解释。共通感先天存在于主体之中,这就使得审美判断具有主观普遍性。共通感具有一个主观性的原理,这一原理只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概念,但仍然普遍有效地规定着何物令人愉快,何物令人不愉快[1]71。只有在假设共通感存在的基础之上,对审美判断的讨论才具有意义。这种共通感的普遍存在使得审美判断的普遍性得以可能。共通感要求着人相信别人“应该”具有审美判断的能力。但共通感是否真实存在却不能通过理性来確定,也超出了人类认知范围,因此只能对其存在进行假设。康德的这种假说,对共通感的现象和能力进行阐述,认为其不涉及概念的反省判断,其思想十分精辟,但先天共通感的不可知论使得在其基础之上的推论正确性无法得到保证。这种“应该存在”但并不“真实存在”的普遍性其本质只是对审美判断力存在的一种信仰。黑格尔认为这样的说法只是具有主观的确实性,但没有真实性,没有具有符合那个理念的客观性[2]150。这种假设的普遍性使得后人不能沿着康德的道路继续前进,只能汲取康德之长并另辟蹊径才能在美学的研究中更进一步。先天共通感理论是康德理论的杰出之处,也是不可回避的缺陷。

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填补了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在超感觉界的空白,康德的美学思想继承了经验论美学和唯理论美学,对美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其审美的无利害关系思想至今影响着现代美学。但其美学思想是建立在他的先验哲学体系之下,这也使得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他没有认识到人的活动在审美中可以起到作用。只有在审美的对象化活动中美才得以显现,若没有这种审美活动的能力,美无法被觉察。由于康德自身哲学体系的局限,使得他不能对自己进行超越,但康德对美学开拓性的功绩也足以令其在美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康德.判断力批判[M].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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