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管理现状及失衡治理探讨

2016-10-20 07:40潘敏
商情 2016年6期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治理

潘敏

【摘要】农民工群体无疑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劳动关系治理现实中,往往是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弱势群体。本文探讨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关系管理现状,基于治理失衡的特点分析,提出改善农民工劳动关系的治理的对策,以期对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政策指导。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劳动关系 治理

农民工群体无疑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现实中的他们在劳动关系治理中,往往是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弱势群体。在最近十几年这样的“向下竞争”形式开始逐步影响到浙江省各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且对劳工的技术要求相对较低,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促使浙江省很多产业企业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加大劳动强度来提高产能,通过无报酬加班、克扣工资福利、弹性用工制度来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换得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劳动力对资本的依赖性,浙江省各行业一方面加剧了“用工荒”的局面形成,另一方面,更强化资本对劳工的控制弱化了劳工权益的保护,因而造成近几年省内各产业农民工的外逃和“回流”的局面日趋严重。因此,劳动关系治理问题日渐突出。

经过近10年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壮大已然成为中国劳动力供给的主流,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的一支绝对“生力军”,也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本文基于浙江省的调查,探讨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关系管理现状,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治理失衡的特点,提出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的治理对策,以期对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政策指导。

一、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特征分析

本文的数据调查主要由课题组组织培训高年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在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的暑寒假,对浙江各个地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100份,回收有效问卷865份,有效率78.62%。调查对象的特征分布如表1所示。

从调查情况的分析来看,浙江省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以下群体特征:

一是受教育程度普遍在初中文化以上。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6.2%,高中占 31.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 15.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90%以上。

二是其所在岗位主要以普通工人为主,所占比例为91%,其中大多数居于操作工与低技术工岗位,仅有9.0%的农民工为管理人员。

三是普遍缺乏专业技能训练。接受过专业技能教育(职中、技校和中专)的比重只有12.88%(21人),即新生代农民工大约7成仍只受过基本文化知识的教育,缺乏专业技能知识的训练。

综上所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具有受教育程度不低,但是技能培训缺乏,从事工作大多为低技术性的基层工作等特征。这些群体特征与人保部2014年的大样本调查核对一致性较强,数据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信度。

二、浙江省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的管理现状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的探讨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劳动权利的管理。由于劳动权利的内容在学界说法不一,还未有完整的说明,本文主要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知,将劳动权利概括界定为劳动者通过劳动为雇主或用人单位创造收益或是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所具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力与利益,包括取得劳动保护与就业保障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民主权益等。

(一)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报酬与劳动休息权益现状

劳动报酬和劳动休息权益得到维护是农民工维持基本生存的基础,是劳动管理管理中基本内容之一。工资体现了劳动者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获得收入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的一种重要经济权利,这一维度,主要考察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工资福利增长等。劳动休息权益则主要考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情况等几个方面。通过调查发现:

(1)从工资收入的结构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集中在每月2000-3500元为主,基本能按时发放,但过半不能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调查发现,在2000-3500元的比例占到了49.2%;34.2%的达到3500元以上;16.94%的在2000元及以下,甚至1.4%的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对于工资发放,只有5.4%的企业不能及时发放。在工资福利增长方面,50.3%的企业的工资福利不能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步增长。

(2)从劳动休息的权益方面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时间长,经常加班成为常态,劳动休息权益很难得到完全有效保障。6.2%的农民工每周是没有休息时间的,另外有46.4%的农民工每周能腾出半天的时间来休息,能有一天以上休息时间的农民工仅有15.8%。农民工的休息时间少,但是工作时间却很长,将近78%的人每天工作时间是8~12小时,甚至还有10.7%的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是在12小时以上。

(二)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安全的权益保障现状

劳动安全权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之一, 它是指劳动者享有在劳动过程中要求改善劳动条件, 以使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的权利。劳动安全权益可以通过劳动者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防护措施两个方面来考察。

通过调查发现:

(1)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被調查对象中,38.8%的人指出工作场所有刺耳的噪音,36.9%的人指出工作场所有严重的粉尘,23.0%的人指出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存在,18. 9% 的人指出工作场所易燃易爆,7.9% 的人指出工作场所温度过高或过低。

(2)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却严重不足。生产场所存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情况,但是只有59.3% 的人指出生产场所有温控设施,只有18.9% 的人指出生产场所有防尘防毒措施,仅有12.2%的人接受过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虽然消防和通风是工厂通过审批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但仍有28%的企业不具备消防设施,19.7%的企业不具备工作场地的通风设施,可见企业的安全意识非常薄弱。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保障与保险权益现状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在我国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就业基本权益之一。劳动合同作为雇佣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契约,是保障劳工权益的法律武器,是就业保障情况的基本体现。社会保险的内容比较丰富,基本的社会保险由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险所组成,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在劳动合同的就业保障方面,制造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约呈对半分布。调查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仅达到47.0%。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来看,期限普遍较短,签订一年及以下的占34.2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只占到0.6%。

与此同时,劳动合同的公平性还有待改进。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群体中,27.3% 的被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指出,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企业未如实告诉其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况;20.9%的被调查农民工指出,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自己并没有一份劳动合同。

从就业保险权益看,总体上参保情况不容乐观。被调查的农民工中,51.6%的农民工没有基本社保,42.3%的农民工有选择性的投基本社保,而五中基本保险全部都参与投保的,仅只有6%。在参与的基本保险中,工伤保险的参保率最高,为40.7%,其余依次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生育保险参保率最低,只有4.4%。通过比对参保的数据发现,在所有险种之中,农民工拥有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相对要高而其他三项保险在购買时则有一定选择性,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保费较低,且与就业单位的利益结合较紧。

(四)新生代农工的民主参与权益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的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也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之一。民主参与权益的考察,主要通过工会以及劳动争议协调会的组建、员工意见建议征集与采纳、劳动规则纪律的明确等内容来体现。

表6 农民工参与管理的民主权益保障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明确知道工会存在的占28.5%,可见工会的作用未被足够充分的认识和采纳。而企业的决策是领导说了算的形式居多,占了67.2%,由工会做决策占4.9%。同时明确的规则与纪律的企业只占32.8%,企业是否成立调解委员会,不成立的,不清楚的分别占24%,40.7%。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极少直接或者通过工会间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三、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治理失衡的特点分析

(一)劳资双方力量对比失衡

由于资本的强势入侵,加之资本的稀有性使之具有了劳动要素所不具有的优势,增强了资本的竞争力,而削弱了劳动要素的竞争力,物质资本占有失衡是核心因素,它决定了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失衡。在我国劳资市场上已经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所谓强资本,是指资本的权利大过劳动者;所谓弱劳动,就是农民工群体能够参与利益分配的权利相对资本而言比较弱小。劳资双方力量对比失衡是构成劳资冲突的核心要素。

(二)劳资双方权益及保障失衡

新生代农民工在经济地位和利益分配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这是劳资主体利益博弈的结果。在劳动力过剩的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的主体地位产生危机感。劳动力市场的分层使得大批低素质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就业弱势群体,市场经济的风险增加了该群体的压力和无助,致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劳资博弈中的地位全面弱化。由此可见,劳资双方所获权益失衡的格局已经形成。根据我们上面的调查数据显示,浙江省劳资关系领域内劳资双方所获权益失衡,劳动者利益受损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新生代农民工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权益保障这三个方面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利益侵害。

(三)劳资双方利益表达失衡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进程的推进,资本作为一种新兴力量在我国经济社会中迅速崛起,它依靠自身强大的经济和组织资源在劳资对话中掌控绝对的话语权,凭借自身优势更多的影响政策输出更大限度的向自身利益倾斜。劳动者在维护和利益实现过程中表达权缺失,在企业中其话语权和参与权都被不同程度的弱化,尤其在劳动者报酬的决定中,工资基本由资方单方面确定,使劳动者在工资制定中处于弱势地位,从而使劳动报酬处于低水平状态。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利益代表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也被虚置,最后堵塞了劳动者的表达途径。

总而言之,在目前条件下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依然在劳资关系中既没有经济资源又没有组织资源,无法与既有经济资源又有组织资源的企业主抗衡,在双方的博弈过程中总是处于极不对称的弱势地位。

四、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有效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工会在维护劳动关系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作为个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在面对强大的资本方时,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与之抗衡,因此,他们需要有能够代表劳动者整体利益的群体组织建立并发挥作用。建立工会即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团结权。

工会组织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变量,如果工会组织不能代表劳动者的权利,势必会失去应有的价值,最终被人们所遗弃。作为劳动者利益群体的代表,工会的基本职责只能而且必须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抓住《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契机,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自身也要积极加入工会组织,以促进强化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特定地位,以充分发挥其对维护职工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企业人本化管理,构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劳动关系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它集中体现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及其实践活动中。例如企业在追求自身效益的同时,按照 SA8000的要求,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构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切实履行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权益。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地有效履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所倡导的“以人为本”,“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同等重要”等全新的管理理念有效运用,强调运用科学“心理契约”的建立,从而建立起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许多企业采取了有力措施,如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际公认的准则和国内法律法规,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在某些重点项目的某个方面主动尽社会责任,比如防止和禁止一些会引起大量农民工失业项目的建设等。

(三)加快劳动关系行政调整机制的完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从目前我国现实的情况来看,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劳动行政调控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并明确其责任边界。一是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从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与行政的管理者、宏观的调控者中分离出来,应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通过市场杠杆和中介间接地体现社会偏好,为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有效合作提供保证并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政府从应原先的通过行政控制的手段来处理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管理者角色,转向主要依靠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来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行为的调控者角色,以有利于政府作为独立的、公正公平的第三方參与劳动争议的处置与协调。三是合理确定政府的责任边界。政府责任边界的确定首先要以保证市场经济秩序良性运行和各种经济主体利益得到基本保障为前提,通过制度再造来规范雇主与雇员双方的行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要求。

(四)建立劳动关系的公众参与体系,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非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这些“公民社会”力量介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具有交易费用较小的优势,是一种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民间协会、行业协会和宗教团体等,在取得合法身份地位并规范其行为的前提下,都可以介入到基层劳动关系的调解工作中。由于这些组织的调解行为具有社会公众所认同的心理倾向和价值取向,在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上就具有比正规法律程序更简单、更稳定的力量,因此作为一种有益的补充,无疑是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失衡的有效机制。从近些年来某些地方如上海、大连、广东中山等的具体实践上看,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民间机构,在劳动关系调解方面都发挥了其他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类似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加强舆论宣传,参与行业自律行动,使其成为政府与公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共同打造和谐社会,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姜胜洪,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J]. 天津社会科学院,2011,(3).

[2]李海金.改革以来单位社会的变化、问题与治理走向——立足于民主治理与社会和谐的分析[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3]段成荣等.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状况[J].人口与经济,2011,(5).

[4]傅红,段万春.我国新生代员工的特点及动因-从新生代各种热门事件引发的思考.社会科学家[J]. 2013,(1).

[5]李海金,贺青梅.我国现阶段劳资矛盾的应对机制——基于企业民主治理视角的分析与思考[J].中州学刊,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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