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舞弊方法及对策研究

2016-10-21 18:38丁倩
大经贸 2016年5期
关键词:舞弊

丁倩

【摘 要】 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收入一直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重点。关联交易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企业运用关联方交易有利于充分使用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由此降低交易的成本。但是,另一方面,交易双方为了隐瞒一些账务的真实性,还会利用复杂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试图混淆人们的视线。而且由于价格是由双方协商以确定,它又为规避税务、转移利润提供了便利。本文分析了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的方法,并尝试提出建议对策。

【关键词】 关联方交易 交易方法 舞弊

一、关联方交易概述

关联方的认定是识别关联方交易的前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关联方的定义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者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皆为关联方。而关联方交易则为上述企业之间进行的资源或义务的转移的交易或事项。由于关联方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加大了审计师审计时的难度,其潜在的舞弊风险不断增加。企业之间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制造虚假信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对市场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关联方交易舞弊方法

一般来说,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关联交易不公允

关联交易不公允是指企业在进行披露时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但是对于交易的内容及金额可能都是不公允的。例如有些企业利用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在缺乏市价的情况下,人为抬高商品的价格,以此操纵利润。他们还可以将不良资产打包高价相互转让,使得上市公司不仅可以避免不良资产导致的经营问题,还能获取不菲的转让收益。在这些日常购销、资产转让等业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中的有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而且外人很难确认这些信息是否是真实的,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可能会很大。而上市公司通过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在报表上披露的收入很可能是很难回收或者是虚假的,对投资者来说,很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隐瞒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

隐瞒关联方关系主要是在财务报表中不披露相关关联方信息,以此错误引导投资者对企业的判断。隐瞒关联方交易则是针对已经披露的关联方,故意隐藏他们之间的交易,典型的方法即为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此类交易的主要手法有两种,一种是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公司利用第三方(非关联方)的关系来进行交易。主要是第三方用高价买到资产,再由公司的关联企业在恰当的时机以同样的价格从第三方赎回资产, 或者通过其他的途径来弥补非关联方的相关损失。另一种是关联方通过一些方式转让股份, 从而使其掌握对方的股份的比例降低至20 % 以下。这种做法,外人从表面看来,会认为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关联的关系,达到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目的。

三、关联方交易舞弊对策

(一)审计师在审查时需审查关联交易会计处理正确性

对于已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在审查时应当对每一笔交易进行核查,判断有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除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对于交易的数量金额也应当做调查,通过比较市场价格或同类公司已知的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特别是截止日的大额交易。另外,还应当询问被审单位关联方的审计师,双方进行核对,确认交易的公允性及披露事项的充分完整性。

(二)审计师应特别关注企业近期股权变动情况及异常交易

对于大多上市公司来说,由于进行的连续审计,公司若有隐瞒的关联方应当为近期新建立的关系,审计师应当关注企业近期股权变动情况,通过询问调查的方式查找公司潜在的关联方。另外,还应当查询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进行充分了解,特别是对他们及公司的大客户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查,对异常的交易也要保持充分的关注。特别是公司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可能,除了在財务部获取的相关凭证外,还应当注意此项交易之外的其他事项,可能是一系列交易中的一部分,此时应观察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完善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是有关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前提,会计准则中将控制、共同控制以及重大影响作为认定为关联方的基本标准。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当仍需进一步扩大关联方的范围。特别是应对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应当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个期限的规定,即使在解除关联方关系的一段时间内,还应当继续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在两者不存在重大的厉害关系后再进行一般化的处理,这样可以防范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对于在报表中刻意不披露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政策等重要信息的情况,需要在准则中规定统一的标准,并强制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说明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或是交易金额比重较大的主要原因。若是没有按照要求执行此项原则,应当采取惩处措施,以此强化会计报告中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标准。虽然关联方交易所涉及的范围广,很难量化交易的定价金额,但如果不强加规定,会使得大多企业仍会利用此项漏洞进行会计舞弊,令投资者难以察觉。

(四)加大处罚力度

虽然目前对会计舞弊有相应的惩罚制度,但可行性差,没有具体的实施准则,也没有做到真正的贯彻执行。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证明,制约这种失真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健全会计相关法规,为监督提供法律依据,细化有关处罚的方法,让企业在会计信息的处理方面能够重视,披露出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除了要对涉事的公司进行处罚,还要处罚单位负责人唯有明确各个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让他们知晓他们才是公司财务主管,应当对本单位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公允性负责,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让他们重视会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会计治理。以此提高违法成本,才能从根本上抑制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舞弊的可能。

【参考文献】

[1] 胡淑娟.关联方交易舞弊审计三要点[J].财会月刊,2015,(4).

[2] 冯惠琴.基于关联方交易的会计舞弊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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