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知识服务链模式研究

2016-10-24 05:14吉鸿荣
物流技术 2016年7期
关键词:生产者生产商责任

吉鸿荣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 300270)



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知识服务链模式研究

吉鸿荣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天津300270)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生产性服务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作为一种环境管理制度,为生产性服务业知识服务链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础平台。试图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为平台,建立以生产商为核心的知识服务链,通过促进知识服务链上的知识资源融合,提升知识服务链内各节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知识链;知识服务链

1 引言

早在1991年Jay Lee等[1]提出了知识供应链(Knowledge Supply Chain)的概念,Spinello[2]于1998年提出了知识链(Knowledge Chain)的概念,认为知识链的两个基本构成是知识的认知和响应,企业应该拥有知识及相应的知识能力;Holsapple和Singh[3]则在价值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知识链模型,Lin[4]将供应链中的知识管理过程分为设计开发、售前、销售、制造、分销、服务和技术支持等7个阶段;邵喜武和杨俊[5]在综合众多学者的观点后,提出知识链具有构成主体多元化、动态的网状结构、建立在知识流动基础上等特征。在稳定的知识链中,每个节点组织与知识链之间可以形成一种基于知识流动的互惠互利关系,在知识的需求与需求满足方面,节点组织与知识链之间,可以实现交互式流动、合作共赢[6]。

随着客户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无论是从国家政策还是从企业自身来看,从生产制造向生产性服务延伸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种战略选择[7]。服务链思想最早由Edward等于1999年提出,后来逐渐发展,从服务研究角度,纯服务企业之间彼此存在“链”的联系,这种“服务链”关系极大地提高了它们的服务效率与质量;从供应链研究角度,将供应链中的单一形式的服务独立出来,发展为贯穿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8]。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现代制造业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三大支柱性产业。其中,节能环保能源产业(归类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归类于新型服务业)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制造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趋势和大方向[9]。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是一种环境管理制度,在该制度框架下,生产者的环保责任贯彻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EPR中的生产者泛指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或OEM供应商)、销售商(包括分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品牌提供商和进口商。

本文试图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为平台,建立以生产商为核心的知识服务链,通过促进知识服务链上的知识资源融合,提升知识服务链内各节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文献回顾

作为继资本和劳动之后的“第三资源”,知识资本在组织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知识服务在当今社会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服务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受到欧美等发达国家政府的重视,并在知识服务需求很强的领域发展迅速,如信息服务、研发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市场服务、工程性服务、管理咨询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10],但是在传统生产和服务行业对于知识服务需求的研究却相对滞后。对于各类组织来说,员工的隐性知识是创新的根本来源,组织的隐性知识转移、知识整合能力越强,其创新能力就越强。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曾公开宣称每年拿出销售收入的10%用于知识创新研发,实际上华为每年的研发投入要高出这个比例很多,比如2014年华为的销售收入高达2 890亿元,实际研发投入是400亿元,占到了销售收入的13.8%,对于知识的重视使得华为发展极为迅猛,曾多次入选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50强。华为[11]通过导师制培养模式将企业的固有知识传递给新进员工,通过上下级主管间的定期述职制度和产品开发团队制(PDT)创新活动组织方式,加强沟通和信任,提高企业员工知识转移的意愿。

程强等[12]研究发现有关知识链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到知识链的概念、构成和模型等内涵界定以及知识流动、知识共享、知识创造等知识链主要知识活动研究和知识链成员之间的冲突管理、风险管理、交互学习、合作、利益分配、知识链绩效评价等知识链运营管理研究。蔡翔等[13]认为,从企业间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知识链是以不同企业主体之间知识的转移与扩散为基础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对知识进行集成、整合和创新的网状链式结构模式。

我国对知识服务的研究以理论研究为主,应用研究较少。理论研究中很多只限于认识层面,应用性偏弱,主要集中在知识服务的概念、特点、服务模式、支撑技术、服务平台、知识服务能力等方面[10,14],知识服务机构提供的知识服务很多只停留在基于信息数量规模的知识型产品上,在知识的深加工方面还有待深入。

有关知识服务链的研究很少,主要集中在图书馆领域,高等教育、知识产权、知识服务产业等领域也有少量相关文献。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现有平台(如图书馆)的知识服务能力上面,对于生产性服务业知识服务的机理、模式、能力建设等方面缺乏系统的研究。

3 知识服务链与EPR

3.1知识服务链的特点

知识作为特殊的产品,与有形产品相比,知识是一种具有活性、不会损坏、可重复使用并能不断进化(或者说更新)的资源,具有主观性强、难以鉴真、难以度量、具有粘滞性、存在转移障碍等特点。

知识服务与传统服务相比,具有创新性、专业化、共享化、高智化等特点。引入服务链概念后,知识服务从纯服务行业拓展至生产性服务领域。

知识服务链除了知识和知识服务本身的特性外,也应该具备服务链的部分特性:如主动性和前瞻性[8],主动性是指知识服务链与传统服务链不同,提供的服务是知识主体的推动式服务(或主动服务),而不是由客户需求引发的拉动式服务(或被动服务),知识服务链的知识主体要主动寻找客户需求,并创造客户需求;前瞻性是指知识服务链的服务应该超前提供给服务链的节点用户。

除了图书馆、教育机构、咨询机构等传统的知识服务领域外,生产性服务需要一个支撑平台,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给出了一个社会关注的切入点,给出了一个搭建生产性服务的制度平台。

3.2EPR的概念与模式

EPR是以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出发点,要求生产者对产品全寿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负责,责任范围涵盖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产品售后直至产品末端(End-of-Life,EOL)的回收再利用、再循环和废弃处理等产品寿命周期全过程[15]。目前EPR制度已在大多数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得以实施。

20世纪80年代末期,EPR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原则被提出后,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并且在28个国家16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经济新常态下,无论是从环境保护还是从经济增长角度来看,EPR制度必将会得到国家越来越多的关注。EPR制度下,环境保护的重点、管制方法、废弃物处理方式、产品或服务的设计理念等[16]均发生了重要改变。环境保护的重点从以限制生产者行为为中心的生产阶段转向以降低整个生产系统环境影响为中心的综合产品政策[17],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转型、产业升级、制造业服务化的需求非常迫切,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创新动力引擎。

传统上,生产者对产品的环境责任仅限于生产环节,即产品链条的上游环节,产品销售后,随着所有权的转移,生产者对产品的环境影响不再负有责任[18],责任主体转移到产品生产系统的外部,由政府部门和消费者承担。EPR则将责任转移到产品的生产者,属于产品生产系统内部成员的生产者在产品开发设计的源头就要考虑绿色、清洁、生态化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清洁生产,在分销阶段应选用绿色物流,在产品末端需研究设计重用,在报废处理阶段需要回收再利用、再循环。

生产者因为制度要求,承担了产品的环保责任,现行的EPR模式主要有3种[19-20]:(1)生产商回收模式(OEMT),由生产商(或OEM供应商)自营回收EOL产品,也可以由销售商回收并转交生产商进行处理,例如海信集团出资成立了国内首家可回收废弃家电和进行二手家电交易的家电服务商;(2)生产商联盟回收模式(PROT),同类商品的生产商联合成立PRO(联合责任组织),由PRO负责这些产品的回收处置工作;(3)第三方回收模式(TPT),生产者委托第三方回收商提供企业所需的逆向物流服务,按照企业要求进行返修、退货、报废物品和周转用品的物流储运、包装、配送、流通加工、维修维护等业务,例如海尔集团在进入日本市场时通过委托的方式回收其电子垃圾。

3.3传统的知识服务与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

传统上的知识服务是以用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要求的则是预见未来和主动推送。

传统的知识服务模式是以用户需求为准绳的需求拉动型,下游用户提出知识需求,生产者根据需求被动式提供知识服务,其知识服务的意愿、动机都不强,除了政府法律法规带来的被动式创新外,知识服务的能力和效果较难保证,尤其是在环保责任方面。比如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以及各地对尾气排放的要求不同,会带来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杜绝企业造假行为,如2015年9月爆出的大众美国柴油车排放造假事件。

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则是以生产商(知识服务链的核心主体)的知识需求为推手,属于需求推动型。生产者责任为生产商带来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创新需求。生产商基于生产者责任,通过知识的转化过程创新知识,并通过知识服务链推送至知识服务链的节点企业,其知识服务的意愿、动机较强。知识服务链上的节点企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知识服务链的成员,又是产品供应链的成员,所以在接受新知识时,有强烈的市场需求动因,这些有助于减少知识转移的粘滞性,提升知识转移的效率。

4 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模式剖析

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中,作为责任主体的生产商(或OEM供应商)既是知识的发送者,同时又是知识的需求方,在法律法规、经济利益、社会责任等因素的驱动下,可以有效地解决知识转移过程中知识发送者的意愿和动力问题,可以有效地提升知识服务效率。

4.1构建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

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是从生产者责任出发,根据生产商(如果是OEM供应商则是接受品牌提供商委托)的知识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从源头抓起,采用产品全生命周期设计(DFX)、清洁生产、绿色物流、绿色回收、绿色处理等技术和方法,从末端产品进行改进,向知识服务链节点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的使用、回收、废弃处理等创新知识服务的链式结构,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模型

图1中的宽箭头是伴随着产品信息流的正向物流,细虚线箭头是产品的逆向物流伴随着市场需求信息以及生产者责任反馈信息,粗黑虚线箭头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带来的环保和创新需求,粗黑实线是基于EPR的知识服务流。节点企业中的销售商包括了分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生产商联合责任组织(PRO)和第三方回收商已经在前文3.2节做了说明。回收处理供应商指的是有资质的产品回收处理供应商(如拆解商)。

在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模型中,生产商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带来的环保和创新需求,对包括原料供应、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分销、消费、回收、循环利用、安全处理等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基于EPR的知识更新和创新,并将形成、获得的新知识分类后通过知识服务链转移给知识服务链内的节点企业和消费者。

4.2将传统的生产运作技术与知识服务内容相结合

通过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生产商与知识服务链的节点企业之间可以将传统的生产运作技术与知识服务内容相结合,并共享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服务:

(1)在原料供应方面,通过并行工程方法,要求原材料供应商供应的原料辅料、零部件、包装材料等具有安全、健康、能源耗费低、资源利用率高、容易回收利用、环境友好等特点,并采取措施尽可能地采用可再生、可翻新、低能值、可循环等原材料和清洁能源。

(2)在产品设计方面,通过全生命周期设计(Design for X,DFX)(或生态设计)、虚拟现实技术(VR)、并行设计等现代设计方法,进行绿色产品设计。DFX即面向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包括产品的概念形成、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维修乃至废弃后的回收、重用及处理过程)对产品进行设计,X可以是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环节,例如DFM(面向制造的设计)、DFA(面向装配的设计)、DFS(面向维护的设计)、DFE(面向环境的设计)等。

(3)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精益生产、敏捷制造、智能制造、网络化制造等先进制造管理方式,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优化,进行清洁生产,例如尽可能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生产工艺、减少生产工艺环节、减少能耗和生产垃圾、采用清洁消耗品等。

(4)在产品分销方面,优化产品分销网络,建立完善的绿色物流配送体系,例如尽量减少包装用量、重复利用包装品、绿色包装、减少物流过程的能耗等。

(5)在产品消费方面,加强引导和培训,进行健康消费,尽量减少产品使用阶段的潜在环境影响,例如降低产品使用阶段的能耗、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相应辅助品或消耗品的使用、采用清洁消耗品或辅助品、减少消耗过程中的废物等。

(6)在产品回收再利用和安全处理方面,优化产品的回收处理系统,通过产品的设计重用,提高产品的重复利用率、进行产品的可拆卸性设计、产品报废后原材料的再循环利用、报废产品的安全焚烧和绿色拆解等。

4.3建立互联网+EPR+知识服务支撑技术的信息化平台

2015年7月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了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提供了政策性指导意见。“互联网+”成为产业升级提速、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生产性服务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融合创新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点发展方向[21]。企业创新的实质是新知识的发展过程,即通过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的更新、积累、转换和提升,进而产生创新的知识。企业创新能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进行有效的知识转移。

将互联网+EPR再加知识服务支撑技术(主要包括知识采集技术、知识表征技术、知识存储技术、知识服务技术等),建立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信息化平台,有助于实现知识服务链上的知识流动和知识创新,有助于实现产业的智能化。

5 结论

为了保障基于EPR的知识服务链有效运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打破行业壁垒,确保知识流动畅通。知识有序、有位流动是确保知识服务链畅通的关键所在[5]。盘活生产性服务系统内的知识资源,打破行业壁垒,基于“互联网+EPR”建立资源共享平台,组织知识联盟,在保证生产者产品环保责任的前提下,有助于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运作绩效,进而提升知识服务链内节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消除“牛鞭效应”,提高知识创新能力。作为基于EPR知识服务链的知识主体,生产商在明确知识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知识获取/共享、知识创造、知识内化、知识外化、知识服务等过程,将与产品和服务密切相关的创新知识分门别类主动推送至知识服务链中,在共同利益和责任的驱动下,节点企业易于接受,有助于企业之间增加信任,合作共赢。知识需求的源头和知识的发送者均是生产商,知识创新针对性强,避免了需求扭曲放大的“牛鞭效应”,提高了知识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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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好搜百科.互联网+[EB/OL].http://baike.haosou.com/doc/ 7869991-8144086.html,2015-11-29.

Study on Knowledge Service Chain Mode Based on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Ji Hongrong
(Binhai College of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270, China)

Under the new economic normal, the productive service industry has become one of the main pillars supporting the economicdevelopment of China. The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 system is an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 and constitutes afundamental platfor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knowledge service chain of the productive service industry. In this paper, we tried toestablish a producer- centered knowledge service chain on the platform of the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ystem which, throughpromoting knowledge integration along the chain, helped improve the core competitivity of the nodal enterprises of the service chain.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ystem; knowledge chain; knowledge service chain

F262.1

A

1005-152X(2016)07-0033-05

10.3969/j.issn.1005-152X.2016.07.008

2016-04-25

吉鸿荣,女,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知识管理、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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