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公民参与研究

2016-10-29 11:08穆嫣红
2016年29期
关键词:公民参与绩效评估政府

穆嫣红

摘要: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公民参与能够充分表达公民的意愿,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效途径。然而在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中,仍存在公民参与环节少、参与意识低、信息公开不完全等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环节,发挥公众主导作用;加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公开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关注后续问题的改进而不是比分排名,才能真正达到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形成“公民本位”“顾客至上”的公民参与模式,促进政府绩效的持续提升。

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公民参与

一、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意义重大

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新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评估政府绩效,改善政府管理,提高政府责任意识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公众表达利益和参与政府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正是对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回应,在政府的绩效评估过程充分吸纳公民的意见,可以使政府在以后的管理中形成“公众导向”,提升政府的回应性,是当前政府绩效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发展趋势和方向。

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评估主体是具有主动性的重要执行者,而并非被动接受政府信息的“观察员”。在我国,随着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公众作为社会评议主体中的重要组成,正逐渐地由之前政府绩效评估中的“零参与”转变为了“有限参与”,这是鉴行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理念,是政治民主化、行政民主化的本质要求,对于实现政府与公民的和谐共治、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效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工作绩效评估的项目。此次绩效评估项目引入利益相关者(过往旅客和驻区单位)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估,顺应新公共管理的形势,深度对接公众需求,从公民自身的角度对北京西站管委会全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将公民这一政府最为核心的服务对象的监督权进行落实,并试图将其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中最值得关注且最重要的评估主体。

二、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在北京西站管委会绩效评估项目中,将公民满意度纳入绩效评估指标的范围内,大大提升了绩效评估的可信度,在向不断完善公民参与政策评估制度的道路上不断迈进。但同公民参与的价值和基本理论相比,此次项目评估也反映出当下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民参与环节少、发挥作用小

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最重要的是要让公民积极有效地进行参与,发挥核心作用。而在北京西站管委会绩效评估中,涉及到公民参与的部分仅仅是在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设计出调查问卷后对其进行填写打分,除此之外公众基本上就没有参与到绩效评估的其他环节中。这种现象并不是此次评估中独有的,在我国现如今的政府绩效评估中,经常出现类似的情况,公众面对着一张政府或者评估机构设计的问卷,凭借着模糊的认识和印象给出了一个大概的评价,经过一段时间后,政府把问卷所得的总体情况公布一下便宣告圆满结束。这种公众临时性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很显然不能从根本上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更不可能让广大公民增强主动参与政府治理的能力与决心,这也是当前影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有效参与的因素之一。

(二)公民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在北京西站管委会绩效评估项目调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有人拒绝填写调查问卷的现象,而那些填写问卷的很少有真正了解该项目真正目的的,由此反映出公民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而参与式民主理论认为,只有在普遍的参与氛围中,公民的参与意识义能快速提高。然而当前我国不少公民对待政府事务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政府绩效评估漠不关心,甚至有些公民认为参与到绩效评估中需要花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总是希望别人参加而自己享受成果,这种“搭便车”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我国公民参与意识的提升。

(三)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公开程度低

对于政府绩效评估来说,信息公开程度对于其真实性、有效度和可信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的高度公开化更是为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提供了有力支持。而在北京西站管委会绩效评估中不难发现,其官网上虽然有“宣传栏”“公告栏”,但是大部分内容都是日常的事务性工作以及有关财政信息,而与西客站旅客相关的信息则很少,而且此次评估的进展、预算、效果都只有内部人员才知道。信息公开程度低严重削弱了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同时也打击了公民的积极性。

三、提高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的措施

(一)扩大公民参与环节,发挥公众主导作用

公众真实、有效的参与是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项目的核心问题。为了解决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所存在的问题,首要的就是扩大公民参与环节,使广大公众直接参与绩效评估各个环节、各个步骤的工作,每一步骤都必须有公众的直接参与,改变以往政府主导公众从属的局面,使公众成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和支配力量,这样评估的最终导向和效果也会体现广大公众的利益诉求,体现政府绩效评估的“公众本位”“顾客至上”的原则。

(二)加强公众、政府、第三方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

在绩效评估的过程中,政府、公众、第三方机构是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只有有效地沟通、协调,才能化解评估中出现的各方冲突与危机,最后相互合作实现公共利益。在我国促进公民参与的举措中,诸如听证会、民意调查、新闻发布会等被动的公民参与,虽然能够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但是积极主动地政府绩效评估在我国仍很欠缺,这就需要增加公众参与的渠道,使公众能随时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这样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公民意愿,更好地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协调,也是推进我国政府行政民主化、科学化、高效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充分公开

要真正使公民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就必须使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充分公开。公众只有了解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程序、实施方案等,才能够对此做出科学的评价,也能够实时监督评估的每个环节,要求政府不断改进绩效以满足公众需求。对于所公开的信息,必须要保证真实性、有效性和实时性,不能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众,政府部门应及时向公民发布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政府绩效评估中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四)关注问题改进,增强政府回应

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目的是要提升政府绩效,形成“公众导向”,增强政府的回应性。要想真正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政府在分析完评估结果后,不将精力花在评比或者排名上,而是将工作的重心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让公众与政府能够一起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同时对于公民而言,参与评估活动的积极性和动力更多地来自于政府部门是否真的重视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是否真的及时回应了公众的利益诉求并给予反馈。政府的及时回应无疑会给公众一种精神动力,使公众感觉自己的意愿得到了重视,增强了公众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从而使之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估活动中来。(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基金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

参考文献:

[1] 卡罗.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M].陈亮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3.

[2] 王佳纬.全过程参与: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一种路径突破[J].学术探索,2008(1).

[3] 石路.政府公共决策与公民参与[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56-158.

[4] 刘华云.论民主行政的理论发展[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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