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居家养老实践现状调研

2016-11-03 08:32刘梦星朱维章程传勇
大陆桥视野·下 2016年8期
关键词:社会力量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刘梦星 朱维章 程传勇

【摘 要】本次社会化居家养老调研以襄阳市60周岁以上的72.23万老年人及其部分子女与其为调查主体,并联合襄阳“12349居家养老一键通”服务中心对襄阳市樊城、襄城两大中心城区与周边8大县、区居民及其所在村/居委会进行抽样、走访调查,有效回收问卷873份;针对襄阳市老年人及其子女对于居家养老意愿及需求、养老资源供给状况、社区养老机制、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现状等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就减轻社会养老压力、降低养老成本、推动社会化养老的完善提出具有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会力量;社区服务

一、襄阳市居家养老实施现状

从目前各类养老机构发展情况看,襄阳市已形成以公益养老机构为基础、民办养老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雏形。来自襄阳市民政局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前市政规划建设部门将在对全市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新、改、扩建的基础上,拟在东津新区建设较高标准的襄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在樊城市铺开工建设樊城区福利院,以上两个项目完成后,城区将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00张;与此同时市政部门将不断加大力量支持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即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予以建设和运营补贴。去年政府部门已为市区14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了年度运营补贴114.4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1]。目前,襄阳市又有13家民办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在筹建中,4家老年公寓在新改扩建。例如,汉江国际老年公寓是一所“养医结合”的社会办老年公寓,其二期工程建设完工,装修已进入收尾阶段,设置800个床位,预计今年可投入使用。襄阳道安老年公寓,属招商引资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占地95.4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近2000张,去年4月已顺利开工;三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当前,全市已确定了5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6个村开展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进行试点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36家,农村老年互助照料中心已建成31家,向上争取市区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经费90万。另外市政府建立并完善了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制度,继续为10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津贴”

虽然目前襄阳市的居家养老社会化发展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依旧不容忽视。

二、社会化居家养老问题分析

(一)老龄化现象严重,社会养老压力加大

襄阳市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且日益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根据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3.23万人,占总人口的13.13%,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3个百分点,且该增速仍处在上升阶段[2]。与此同时,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已婚家庭样本中有大于等于2位老人的有81. 40%,即多数襄阳市的一个三口或四口之家至少需要承担两位及以上的老年人的赡养义务。

(二)养老观念保守,政策推广受阻

受到传统家庭式养老观念与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认识不足等因素影响,多数子女选择将父母接到自己家中进行奉养或是在父母老家养老,而对机构养老存在一定排斥情绪。通过图一可知,91.09%的受调查人愿意让自己的父母在家中养老,只有8.91%的人认为通过公益养老机构、专门企业赡养父母更为合适。同时,在对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多样化、与市场化的理解上,养老服务模式仍然局限在政府自建自营的福利机构养老,被调查者中许多人的养老服务观念还停留在“政府掏钱包办一切”的阶段,“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尚未普及。

(三)养老资源缺乏,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

据调查显示,2014年全市区共有卫生机构床位增长到30218张,但同年,襄阳市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仅达到28.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4张,低于当前“十三五”养老规划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40张,而农村地区则更少,养老床位缺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依旧十分严峻。虽然襄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改进,但襄阳市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均有所欠缺,养老体系健全工作亟待提升。

(四)社区养老机制单一,服务专业性欠缺

社区作为推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核心,其地位尤为显著,但就目前襄阳市社区养老建设状况而言,存在许多问题。根据此次调查,依次为以下几个方面:

以襄城区建立较早的南丽小区为例,该社区运行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与居民自给,来源形式比较单一;南丽社区基础设施相对其他市区的社区是较完善的,并且针对各类老人都开设了活动室如棋牌室,乒乓球室、阅览室,健身康复室等活动区,并于去年开设了“老龄大学”,但在此居住的老年人却大都选择户外活动,室内设施很少得到利用;而作为社区委员会,其职能划分较为清楚,但根据其中的老年居民反映,他们也只有在上缴水电等费用的时候才前来,不觉给人以“物业人员”的印象,而平时很少有老年人问津;社区居委会服务人员也多来自当地党员,网格式管理蓝图虽然建立并公示,但对应的志愿服务队伍却流于形式,对于老人的服务类型较为单一,服务方式被动。

(五)银发企业发展缓慢,覆盖面狭小

襄阳市老年服务企业发展起步较早,但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却只是在近几年才逐渐兴起,当前襄阳市共有14家较具实力的民办养老机构,襄阳“12349居家养老一键通”服务中心便是其中知名企业之一。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帮扶、紧急救援、健康保健、精神慰藉四类,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基本需求。但公司目前的业务的开展范围仅在襄阳市的樊城区,而作为主要服务受众的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8.4万人,仅占全市1.31%,公司当前所覆盖的面非常有限;同时,从企业实际服务利用情况来看,其中的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根据以上的数据,首先可以得知,实际服务与登记在册的客户出入较大;其次,从呼叫的频率上进行分析,总呼叫频率为3982次,均摊到实际在户人数上,每人的呼叫次数不足6次,说明老人在这类服务的使用率上尚为不足;另外,通过对该公司负责人的走访得知,用户资金来源以政府补贴为主,自费的老人占得比例极少仅为总客户数的2.18%。

三、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建议

根据襄阳市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推行情况,可对社会化居家养老这一新兴养老模式未来的发展进行一定的引导和预测,具体建议如下:

(一)完善社会化养老财政匹配体制

近年来,中央与地方政府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其中对公共养老体系的建设投入也随之呈现迅猛增强的态势,但这种投入依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与随意性,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财政分配政策原则不尽一致[3]。因此,一是需要建立中央与地方各级预算保持适度增长的制度体系,从财政投资政策引导上确保国家社会化养老规划落到实处,建议从中央预算、地方各级预算安排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预算支出增长幅度,逐步加大社会化养老的政府投入;二是需要明确养老财政投入重点,将资金投放到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建议各级政府在公共财政投入上,将重点向农村乡镇倾斜,大力支持农村乡镇的社会福利院的筹建与升级,为农村养老机制向社区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奠定基础。

(二)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养老机构间的公平竞争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养老行业也在逐步融入其中,多地已形成类似于“智能呼叫中心平台”、“智能社区”等民办养老产业,但不可否认的是,民办养老机构作为“新生儿”因为自身发展的不完善与政策性因素的影响,难免受到更具优势的传统养老机构“排挤”,而在公办养老机构的使用当中又存在 “特权”老人争抢“蛋糕”的潜规则。对此,政府部门应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的监督和引导,实现由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差异化竞争到市场环境下公平竞争的转变[4],同时加强地方福利政策的落实与监管和奖惩机制的建立以保障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完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专业化的业务培训体系

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对此,改进建议如下:一是对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即凡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至少需要实行在(市)县级人社、民政部门经过一定时间的理论培训与实习考核,取得养老服务资格证,方能允许上岗;二是人社、民政、财政要紧密切配合,对有意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的城乡居民提供必要的岗前业务培训,同时实行政府买单的优惠政策[5];三是在培训内容上,要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机构与参与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强化健康养老服务意识,营造有益社会氛围

居家养老的社会化进展离不开老年人这一主体本身同时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大力支持,其要点有三:一是老年人应当增强保健意识,养成健身习惯,保持良好心态,健康积极地生活;二是需要政府长期倡导、社会大众积极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促进老年人健康的社会氛围;三是在政府管理服务难以涉及区域,公益组织则可以通过自愿、主动的方式参与到其中对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服务与支持。例如,对于空巢老人的照料,社区或是其他地区的公益组织可以定期组织自愿者前去进行慰问,并与老人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解决其生活中的许多实际问题,并结合相应的激励措施形成连续不断的爱心接力机制,从而为推动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落实。

(五)权衡与中间商的合作,轻装打造企业自身特色

许多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初期由于自身资金实力不足,需要与专门的家政公司联盟合作以满足老年人的日间服务,但若是对于二者的关系处理不当则容易导致服务项目过于宽泛、实际服务推行受限,顾客满意度下降等不良后果。因而建议该类企业通过有序的业务规划,明确的合作分工,完备的合作协议等途径与中间商形成利益共当、荣辱与共的共同体以改善这一问题。而在此之前,企业需要对自身服务优势、特点进行充分的认知和明确的定位,进行发展与创新,决不能贪多求全,以所谓“全面服务”为主打卖点,吸引顾客进行服务购买。而应当从将居家养老服务努力做到细处、实处,以温暖广大用户、方便其生活为企业主要的盈利点。

参考文献:

[1]襄阳市政府.襄阳市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襄政办发[Z].2013 (03).

[2]襄阳市财政局专题组.襄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Z].地方财政研究.2013(12).

[3]付诚,王一.政府与市场的双向增权—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合作逻辑[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9):24-29.

[4]刘志英.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湖北省为例 [J].学习与实践.2011(7):118-124.

[5]陈秋凤.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探究[J].牡丹师范学院学报.2015(1):46-47.

注:程传勇为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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