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聚焦中央亮剑“驱独”

2016-11-05 06:31凌德
环球时报 2016-11-05
关键词:基本法人大常委会议员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本报记者 苏静

“中央亮剑,剑指‘港独。”对于正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问题列入议程,有港媒4日这样评论。连日来,“辱国议员”宣誓风波在香港闹得满城风雨,引发全球华人愤怒。涉事主角梁颂恒、游蕙祯不仅毫无悔意,甚至变本加厉,四处“播独”,大闹立法会,香港舆论期待人大释法、拨乱反正的呼声持续高涨。对于中央这次“罕见的”主动释法,香港爱国力量纷纷表示欢迎。《东方日报》称,“港独”挑战一国两制,威胁国家安全,中央不可能坐视不管。文章呼吁释法“击中要害,一剑定江山,令‘港独永世不得超生”。梁、游二人则死不悔改,声称释法是“打压异己”,并扬言“不排除任何形式抗争手法”。一些反对派也借机挑拨释法“打击香港法治”。“《基本法》写得很清楚,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事件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释法是人大的责任。”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中央在“港独”问题上绝对不能退让,绝对不会容许一国两制下“港独”有任何滋长空间。

人大启动释法议程

据香港媒体报道,特区政府4日表示,3日晚高等法院就宣誓事件司法复核聆讯结束后,接获中央政府通知,就《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问题,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议程,律政司已将有关通知告知法院。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说,这次是由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出释法,相信由于涉及国家统一、领土完整问题。身兼港区人大代表的立法会议员田北辰4日出席电台节目时透露,人大常委会将释法放入议程,将在周六、周日讨论,然后下周一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英国《金融时报》称,中国人大将《基本法》104条的解释纳入议程,或为取消两名支持“港独”的候任议员的议员资格铺平道路。这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以来,中国人大第五次对香港这一“小宪法”做出解释。上个月,亲北京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曾上演一出集体退场,以确保在立法会会场的议员人数低于重新宣誓的法定人数。英国广播公司称,舆论普遍预计,人大的释法可能会寻求永久取消梁颂恒和游蕙祯的立法会议员资格。

对于人大释法,香港各界爱国人士纷纷欢迎。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人大常委会准备释法去消灭“港独”问题,是合乎《基本法》及民情的做法,由于“港独”是大是大非、挑战一国两制的事,甚至影响国家统一,相信人大常委会要释放一个清楚信息,中央绝对不会容许一国两制下“港独”有任何滋长空间。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认为,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是不寻常做法,反映出中央对问题严重性的评估,相信中央非到不得已都不会释法,而事情发展令中央政府认为将严重影响国家主权。

香港电台报道称,寓意代表23万选民的“23万监察”组织发言人王国兴4日对释法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释法非常及时。王国兴说,人大在法院就司法复核案判决前提议释法,显示中央高度关注事件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不想官司拖延给国家和香港带来严重冲击及损失。他同时表示,释法是及时响应全球华人、内地人民和香港市民的要求,人大有必要在这个关键时刻释法,以正视听。执业大律师、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丁煌表示,人大释法有助解释清楚立法原意,减去无谓的政治纠缠和角力,在事事都政治挂帅的香港社会,更有助拨乱反正。

首次宣誓时打出“香港不是中国”英文标语,并用“支那”一词侮称中国的“青年新政”成员梁颂恒、游蕙祯却毫无悔意。据《明报》等媒体报道,游蕙祯4日宣称,中央释法是“打压异己”。梁颂恒挑拨称,“港人应思考现在的权力分布是否可以维持香港的制度和民主”。他们还在记者会上扬言,“青年新政”将在周末支援不同形式的集会游行,“不排除任何形式抗争手法”。

“中央决心用人大释法扑灭‘港独,此乃闹腾了大半年的‘港独自取灭亡。”香港“东网”刊发评论文章称,梁颂恒、游蕙祯等“港独”分子完全错估形势,疯狂得不能自已,以为“天下莫毒己也矣”,谁都拿他们没办法,胡作非为,立法会宣誓时“辱华播独”、大放厥词,这就再次应了那句老掉牙的老话──上帝要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底线务须划清

爱国、爱港力量期盼人大尽快“出手”的同时,一些反对派却借机搅局。《明报》称,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公民党郭荣铿认为,《基本法》相关条文简单,看不到有任何空间需要释法,现阶段释法会“对香港法治带来极大伤害”。香港商业电台称,泛民团体“民阵”将于周日下午发起游行,抗议人大释法。激进组织“本土民主前线”更是公然宣称,支持任何形式抗争活动,“伸张香港民族之独立意志”。

对于反对派以“司法独立”为借口,抵触“一国”、放大“两制”的虚伪与阴险港舆论看得很清楚。《东方日报》4日称,为将“港独”分子拒于立法会门外,人大释法势在必行。对此,反对派自然又是如丧考妣,大律师公会亦急忙发表声明,指释法将严重削弱港人以至国际间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信心云云。这班蓝血贵族以法律保护者自居,开口司法独立,闭口一国两制,但令人莫名其妙的是,有人鼓吹分裂国家,已明显违反一国两制,他们为何装聋扮哑?有人借立法会宣誓仪式“宣独辱华”,已严重违法违宪,他们为何又置若罔闻?

《巴士的报》的一篇评论称,任由“港独”这只怪兽肆虐,不单中央极度反对,香港也有很多人非常不同意,因为巨兽横行无忌,肯定会将这个小城摧毁,令大多数无辜老百姓受损。讽刺的是,在2014年的“占中”运动中,正是一些法律学者及法律界议员率先亲身示范如何破坏法治。

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4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香港《基本法》第158条写得很清楚,本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第一款,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基本法》的解释权没有任何限制,具有全面性、本源性,因为法律直接规定它有解释权,也具有主动性。人大常委会当然具有释法的权力。这次情况尤其特殊,有些人宣誓过程中实际上亵渎宣誓程序,篡改宣誓誓言,有侮辱国家尊严的表达行为,实际上这种表达方式已经违法,因为《基本法》的第一条说“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表明“港独”是违法的。

“释法的影响是积极的,有助于匡正香港的政治生态,把中央的底线划清。”社科院政治学所港澳问题专家樊鹏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一些人在不断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现在连“港独”都冒出来了,甚至要闯进立法会。一国两制首先是“一国”,然后是“两制”,主权高于治权。当《基本法》运行过程中出现一定风险时,主权者一定要维护,“两制”不是“两治”,释法绝不是干涉香港的司法独立。香港《商报》称,《基本法》自生效的那一天起,人大常委会的角色就存在于香港的法律体系中,人大释法已是香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港独”不会得逞

“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1997年以前香港的终审权在英国,有一种判刑叫做‘等候女皇发落,殖民地的终极法治,最后还不是一个人说了算。”香港《头条日报》网站道出了“港独”鼓吹者的丑恶嘴脸,当别人表示有漏洞时,就是摧毁法治,当自己认为过时时,就需要修订。文章称,法律不是天降的十诫,法律是由人写成,有问题、遇漏洞,就要检讨诠释。回归前设计一国两制,谁想到19年后会有“港独”,还跟“台独”等串联,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炸弹。那么现有法律是不是有再诠释的必要?

此前人大4次释法,多是应香港特区方面请求,只有2004年人大主动就《基本法》附件进行过释法。香港执业律师黄国恩对媒体表示,香港回归祖国19年,只出现了4次人大释法,可见人大在运用释法权力时高度克制和非常谨慎,充分尊重一国两制。《星岛日报》援引香港工联会议员黄国健的话说,释法是中央宪制上的权力,而且释法能打击“港独”思潮,维护一国两制,并有助处于瘫痪状态的议会重回轨道。

“港独”的嚣张甚至引发台湾一些人的警惕。台湾《旺报》4日称,“港独”与“台独”声气相通,并非秘密,但台湾对“港独”的若干言论,还是需要警惕。譬如前不久梁颂恒在台湾参加研讨会称“中共需要台湾,但需不需要台湾人?是大家需要想的问题”。把如此激进观点无限放大,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无论如何,少数“港独”分子都不可能得逞。据港媒报道,“踢走港独派”4日上午在湾仔警察总部门口请愿,要求警务处处长依法向梁颂恒、游蕙祯提出刑事检控,落实执法以体现香港的法治精神。“踢走港独派”召集人谢晓虹表示,梁颂恒、游蕙祯在宣誓时作出行为已经清楚表明不拥护《基本法》,不赞成一国两制,且两人涉嫌虚假声明,周三亦强行冲击立法会,导致多名保安人员受伤,警方执法完全有法可依。还有市民表示,香港需要的是改善民生,发展建设,不需要拿纳税人钱,“月出粮10万港币的政治小丑”。▲

猜你喜欢
基本法人大常委会议员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不经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能代表人大常委会吗?
人大常委会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
英议员离职后照领餐补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法欠妥
韩国议员大打出手
驴?议员?
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