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上学

2016-11-09 04:21
时代人物 2016年9期
关键词:李铁上学女儿

最近,一则题为《女儿成为“父亲教育实验品”,21岁女儿考不过初中试卷》的新闻引发媒体热议。《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认为,四川泸州居民李铁军对女儿教育模式的最大问题是,完整的家庭结构被破坏,李铁军的妻子不仅离开,而且还曾提起诉讼,要求李铁军把女儿送回学校。

近年来,我国舆论针对“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的看法很纠结:当孩子成长得不错,知书达理时,舆论往往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这是勇敢摆脱应试体制,而当某个家庭的“在家上学”效果不好时,舆论又抨击父母把孩子作为“私人财产”,自搞一套是行不通的,学校教育才是孩子的归宿。那么,“在家上学”究竟何去何从?在笔者看来,不解决“在家上学”的合法性、规范性与质量评价问题,我国社会还将继续存在这类纠结的看法,还会有更多孩子成为父母的“教育实验品”,得不到合格的教育。

在美国,学校教育比较注重多元化,但目前也有4%超过200万适龄学生“在家上学”。对于“在家上学”,美国各州是有法律对选择“在家上学”的学生的父母教师资质、“在家上学”学习课程、学习质量评价、学生转入公立或私立学校以及升学等进行明确规定的。

对“在家上学”的教育质量,相关教育委员会要进行评价,如果评价发现学生的身心发展存在问题,将叫停“在家上学”,要求父母把孩子送去学校接受教育;“在家上学”学生完成所有规定课程学习,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可和其他学校学生一样,自由申请大学,大学对其平等对待。很显然,这样的“在家上学”就合法而规范。

我国选择“在家上学”的适龄学生,近年来逐年增多。保守的调查估计,至少有3万名学生选择“在家上学”,这远比美国少,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在家上学”存在诸多严重问题。首先,“在家上学”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

其次,“在家上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堪忧,父母各行其是。近年来,一些“私塾”办学很热闹,迎合的就是这些家长的极端教育需求,有的根本不学数学,有的则根本不上外语。

针对“在家上学”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国有必要采取务实的态度进行治理。为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规范“在家上学”,既给“在家上学”合法地位,也把对“在家上学”的父母教师资质、教育内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籍管理问题等都纳入法治框架进行系统治理。如此,就既可以满足部分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个性化教育的需求,也可让“在家上学”以“微型学校”的方式,与其他规模化办学的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一样,规范发展,促进教育多元化与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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