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对辅导员职业化的启示

2016-11-09 09:19李辉
2016年30期

摘 要:探究和考察高校辅导员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路径对于理解辅导员职业化,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要在坚定政治导向的前提下,从内部提升职业能力促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与科学化发展,从外部保障制度供给为辅导员职业化提供制度政策支持。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制度;辅导员职业化;政治属性;制度供给

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是我党政治工作中的重要方面,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确立形成是我党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的创新,延安时期政治教育的宝贵经验为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创设提供了有益启发、建国后辅导员制度的经历了萌芽、确立、挫折、恢复、完善的历史过程。审慎地考察中国辅导员制度形成与完善的历史过程,对于促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延安时期党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为辅导员制度提供有益启发与宝贵经验

在延安时期,党就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干部培养、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军队政治工作与军事院校的政治思想工作为辅导员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启示。为满足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需要,自1927年我党建立第一支属于自己的队伍起,就在各个层次的部队组织中分别成立党组织、派出党代表、设立政治部、政治指导员等。《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明确指出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要实施无产阶级的阶级教育,使指战员明了红军之阶级的政治责任”,军队政治教育的有效实施对于保障革命目的的实现,提高军队的战斗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做为教育方针,其中坚定的政治方向是教育方针的首要方面;将“党的策略路线的教育,时事教育与马列主义的理论教育与军队中政治工作的教育”作为政治教育的内容,列为军队干部教育的重要方向。在军队政治工作和军事院校的发展实践中,所形成的政治指导员制度体现出来的积极功能,表明了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政治教育经验,如教育内容、教育组织机构的设置等。

二、建国后辅导员制度适应高等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需要而萌芽

建国后,将旧中国的高等教育改造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成为党中央关注的焦点问题。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时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指出“中国的旧教育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产物,是旧政治旧经济的一种反映,和旧政治旧经济借以持续的一种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对于就教育不能不作根本的改革,而这种改革正如我们的共同纲领所规定,必须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就成为改革中相对重要的一方面,“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基于中国高等教育的任务,政治教育就被摆在突出位置,对原有的教育课程、政治思想展开普遍地改造整顿成为建国后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有步骤地在教师和青年学生中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其主要目的乃是逐步地建立革命的人生观”。为配合国家建设的需要,教育部通过了全国工学院调整的方案,在这一方案中“为了加强全国工学院的政治思想教育的领导,各工学院有准备地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设立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主持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工作”。“政治辅导员”这一名称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之中。这一文件的主要对象是高校的教师与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高等学校的政治思想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收获“学校中党的威信大大地提高了,教师学生的政治觉悟也大大地提高了,就需要进一步考虑在高等学校中建立革命的政治工作制度和机构,以便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巩固和扩大高等学校中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阵地,并在这样基础上来贯彻高等教育的改革”。在以往政治改造的基础上建立政治工作制度,“将来可以发展为“政治辅导处”。它的任务是管理全校的政治工作,包括领导思想学习,掌握教师学生政治情况,历史材料,主持毕业学生政治鉴定,领导全校教职员工社会活动等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专业人员负责,且明确了组织机构与工作内容。

三、辅导员制度的确立适应高等教育政治工作制度确立的需要

1952年教育部在高校建立政治工作制度开始实行。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处”,主要负责组织学校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掌握教师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情况等。这一文件规定,对政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选配比例、来源渠道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了辅导员制度的雏形,许多规定性内容沿用至今。如“政治辅导处主任和副主任中至少应有一人为学校党委或总支书记,以便从党和行政两方面统一领导校内的各项政治工作”,这种双肩挑的模式后来发展为学生工作部门与党委学工部两个牌子一套班子。1953年清华大学向教育部、人事部请示设立学生政治辅导员。1961年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通过《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暂行)》,该文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教育方针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指出“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1964年6月10日,中央批转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政治工作和建立政治工作机构试点问题的报告》提出在高校设立政治部,在二、三年级按照班级配置政治工作干部。

这一时期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制度的确立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特征。第一,辅导员制度的确立是对早期政治思想改造工作的继续和巩固。第二,辅导员制度的确立经历一个试点到推进的渐进过程。第三,辅导员工作的对象由教师学生转向学生,形成了我国辅导员制度建设的雏形。此后,为进一步“加强政治领导,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建设,为全国高等教育建设事业打下坚强的政治基础”,教育部有条件的高校开始根据这一规定进行政治辅导员制度的试验,清华大学率先建立了政治辅导员制度。在来源渠道方面,从高年级学生中选拔,他们与普通学生接触联系较多,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有助于政治辅导员了解学生的基本需求、发现学生中所存在的问题;在素质要求方面,选择“学习成绩优良,觉悟较高的党团员担任辅导员”,较高的学业成绩和政治素质可以为普通学生树立榜样,引领青年学生的成长,将学习成绩、思想觉悟、业务水平等因素作为辅导员选拔的重要标准;在培养模式上,坚持终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的结合,坚持使用与培养有机结合,在锻炼提升辅导员的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能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四、辅导员制度的恢复和发展是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

文化大革命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受到破坏,辅导员制度建设遭受巨大挫折。1980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政治辅导员队伍,同时对辅导员的身份地位、职称待遇等问题做出规定。此后,中央又多次出台相关文件,对政工队伍建设做出要求,辅导员制度逐步恢复完善。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对政工人员的范围做出规定。2000年以后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始走上迅速发展的道路,《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相继出台,2006年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这个阶段具有两个方面的明显特点,一方面,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另一方面,将“政治辅导员”改为“辅导员”,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由政工干部转变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辅导员的职责范围不断地扩展和明确,相关的制度文件也从职称评聘、人才选拔管理、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明确了辅导员的职业属性。

五、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对于辅导员职业化的启示

梳理中国辅导员制度萌芽、产生、确立与发展的过程,可以得出中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道路具有的明显特征,这个特征对于辅导员自身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提出要求,对国家、社会层面也表现出一定的制度需求。首先,政治属性是辅导员职业的根本属性。辅导员制度从萌芽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承担着政治教育的任务。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一任务的表述不同,但他们具有明显的承继关系。只有辅导员自身的政治素质过硬,才能成为青年学生政治上的引路人,这就要求将政治修养作为辅导员职业化的基础要求,能够站在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引导教育学生。其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需要完善的外部制度供给。高校辅导员制度从萌芽到发展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外部的制度建构,推动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而外部的制度供给则是推动辅导员职业化的重要力量,这就要求通过各项政策制度的完善推动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最后,职业能力的提升是辅导员职业化的核心内容。从辅导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实践来看,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不断地拓展,从单一的思想政治工作拓展到日常的教育管理,这就要求辅导员不断地提升职业技能,实现日常事务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发展,通过个体职业能力提升和行业职业规范的确立去促进职业化建设。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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