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状告《此间的少年》侵权

2016-11-11 02:55
中国知识产权 2016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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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庸一纸诉状将畅销书作家江南送上了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金庸认为,江南的作品《此间的少年》对他的几部武侠小说构成侵权。金庸要求江南方面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在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支付金庸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江南承担此案的诉讼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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