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专利运营与新模式探索

2016-11-11 09:01陶伟伟
中国知识产权 2016年11期
关键词:微创许可园区

陶伟伟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强调了知识产权的作用和要求,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都提到了知识产权,囊括了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科研实体机构应有效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强调了知识产权信息对于科技研发的关键作用,提出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重要的法律意义,确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保障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从国家法律政策的角度,为专利运营提供了更广泛的生存空间。

刚刚过去的2016年中国专利信息年会的主题为“专利运营助推供给侧改革”,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提出,“从技术层面讲,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是产权化的科技成果,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此次的专利信息年会再次将 “专利运营”的实施、研究和应用等方面的讨论推向了高潮。新诤信深耕于知识产权领域二十多年,作为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和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新诤信积极推进专利运营商业化业务的开展,先后在专利许可、专利转让、专利保险、专利贷款、专利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与实践。基于新诤信目前在专利运营方法及模式方面的经验,提出以下认识和观点,希望对致力于专利运营商业化研究及从事专利运营业务的同仁有所帮助和启发。

一、专利运营的商业化类别

专利运营,具体体现为实现专利价值的市场对价,主要包括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金融三个方面;同时,基于专利的转让、许可及金融,专利运营还有相应的延伸,包括专利评估、专利维权、专利保险、专利贷款融资等。

1.专利转让

我们认为专利转让从交易目的角度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基于技术的专利转让,该种情况发生的专利转让是基于转让方的技术,此时技术以专利为载体,专利附着在被转让的技术之上,例如高校或者大型企业对外的专利转让就是基于技术的专利转让,此外,生物医药领域存在牌照限制,因此在该领域发生的转让多为基于牌照的转让,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专利是载体,附着在技术或者牌照上; 第二种是基于品牌的专利转让,该种情况下发生的专利转让是基于转让方的品牌效应,权利变更之后应用在产品上的技术研发主体并没有发生改变,仍然可以基于原品牌带来一定的市场效应,例如大企业对小企业的专利转让就是基于品牌的专利转让;第三种是基于法律价值的专利转让,该情况下发生的专利转让是基于专利的法律属性,法律价值是专利权转让的基础,适用于一般专利转让的情形;第四种是面向项目资助的专利转让,该种情况下发生的专利转让多是基于申报政府项目,此时专利转让的聚焦点在专利授权时间,例如一件专利一旦过了办登期限,专利尤其是实用新型的价格几乎不值一文,该种类型的转让是非常态化的市场交易行为,属于畸形的专利转让。

2.专利许可

相类似地,专利许可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基于技术服务的专利许可,该种情况下专利权人对外许可专利技术,并提供技术服务辅助被许可企业将技术实施应用完成生产、制造,例如中国石化采用霍尼韦尔和埃克森美孚联合授权的专利技术,霍尼韦尔和埃克森美孚除了把专利许可给中国石化,并提供技术服务以生产优质燃料和润滑油项目;第二种是基于品牌的专利许可,主要发生在技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对技术实力薄弱的小企业进行专利许可,大企业在许可专利技术的同时附带了自身的品牌效应;第三种是基于法律属性的一般专利许可,该种情况下的许可是基于专利的法律价值。技术使用人未经授权使用与专利具有较高相似度的技术甚至是明知侵权的情况下,如果权利人未进行主动维权,技术使用人基本不可能主动向权利人缴纳许可金,因此一般专利许可是以专利维权为基础的,以专利的法律属性作为保障。

对于专利维权许可主体尤其是NPE,现有观点中经常会与恶意发起专利诉讼的“专利流氓”混为一谈。专利结合了技术属性与法律属性,这决定了专利的高度复杂性。专利权的稳定性如何,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大小、专利技术与疑似侵权产品的相关度如何以及专利的价值等等,在专利运营之前都是未知的,这就需要经过一个分析、争辩的过程来明确,无论是诉讼形式还是谈判形式,通过双方争辩来确定专利不确定因素的过程都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不是所有的NPE都是“专利流氓”,对于专利许可需要理性认识看待。

3.专利金融

专利金融目前主要包括专利股权投资、专利贷款融资和专利保险,其中,专利股权投资多是基于交易双方的商业考量和博弈,商业化发展也相对较成熟。

专利贷款融资在我国已经有一二十年的发展历史,在最近几年也借鉴了国外非常好的一些经验推出了新的专利贷款融资产品。但是,出于专利本身复杂性、专业性以及银行风险偏好的制约,专利贷款融资仍存在若干瓶颈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专利评估,目前对专利价值评估方法分为两类: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中对专利价值划为技术价值、法律价值、经济价值三个维度,对专利价值具有影响的指标参数进行打分评估,但上述评估方法会因主观性太强导致评估差异较大,并且无法量化专利价值。定量分析方法能够定量的以货币形式估算专利的价格,目前资产评估机构较为常用的方法为成本法、收益法。但上述方法简单的沿用了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缺少对专利技术方案、法律文本评估,专业性较低,公章价值大于内容价值,形式意义大于客观公允,难易获得市场认可。专利市价体系的严重缺失,同时,评估对专利处置变现的弱化考虑,使得专利一方面评估分值或者价格仍然难以实现市场对价,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评估体系流程的复杂性增加和周期增长。专利评估需要基于专利市场对价体系构建全新的专利评估方法,这样既保证了专利得以实现市场对价,同时也简化了评估流程。

其次是处置变现,一旦贷款企业出现逾期,质押担保物能否及时流转、变现,是风险控制的核心。然而,由于无形资产难以公允定价,导致此类资产流动变现需要很长时间,不利于风险释放。专利处置变现的专业性较高,时间周期较长,再加上评估与处置脱节,导致变现风险高。

第三是审批周期长,通常的专利贷款融资,需要担保、保险、专业专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等多个环节及角色参与,这导致了评估体系流程的复杂性增加和周期增长。专利贷款融资需要优化合并专利贷款融资评审核心环节,实现了贷款时效的提升。

再者,专利贷款融资产品单一。目前专利贷款融资产品仅限于专利贷款融资或专利质押与有形资产抵押的组合贷款。与此同时,由于专利贷款融资风险高,贷款倾向于大企业或者能提供组合贷款的企业,以及有投资的企业,专利贷款融资产品需要丰富专利融资产品门类,将专利属性植入金融信用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专利保险产品,目前主要有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两种类别,其分别给予专利侵权纷争的当事人双方相对等的保障。专利执行保险属于“攻击型”的保险,适用于专利诉讼案件中专利权人为除去其执行专利权所受到的阻碍及可能的损失所投保的险种。专利侵权责任保险是为无过错的侵权人而设立的,就被保险人为对抗专利侵权诉讼而需要的支出及可能遭受专利权人追偿合理赔偿金的风险给予保障,其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现有产品多集中在国内市场的专利执行保险,而专利执行保险虽为“攻击型”的保险,但它的保险标的却是被动式需求,只有在发现市场被大量占有或者严重侵权的情况下,权利人才会发生主动维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责任保险标的则比较紧迫,它直接影响着产品是否能够出货,尤其是出口企业是否能够盈利。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对产品进行专利保护和布局,产品侵权风险也随之降低,但专利侵权责任保险,尤其是覆盖国外地域的侵权责任险目前仍然是企业的需求点。

二、专利运营的商业化模式

针对专利运营的服务对象,我们探索形成了两种模式。

一是面向有大量专利积累、已形成一定市场规模或有专利维护成本问题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权利人,这类权利人是专利运营的传统服务对象。专利运营的方式方法及规则也相对较清楚,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金融业务可以相对直接地开展和达成目标。

二是面向刚起步或尚未形成规模的微创企业和团队,这类权利人在我国一直占有较高的比例,尤其是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后,微创企业及团队已成为我国经济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微创企业及团队由于在专利上缺少积累,没有那么多用于对外转让的专利,同时新开发的技术或产品无论在技术验证还是产品市场方面尚未表现出重要地位,进而形成对外专利许可的概率也较低,因此面向微创企业及团队的专利运营业务,相对较难开展,也通常不被专利运营机构所看重。

新诤信作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服务商之一,已连续三年为进入决赛的6000多家微创企业及团队提供知识产权评估及咨询服务。在实践中,新诤信不断思考与探索适合微创企业及团队这个庞大而又特殊群体的专利运营模式。

根据公开数据,截止2015年各地众创空间数量超过了1.6万家。科技园区主要分为行政区划园区、封闭式园区以及开放式园区三种。行政区划园区是指以行政区域来划定园区,如上海大张江高新科技园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封闭式园区管理比较紧密集中,如某垂直细分一个领域的产业园、各众创空间等;开放式园区特点与封闭式园区正巧相反,管理相对较为分散,没有对园区内企业进行集中管理。行政区划以及开放式园区较为相似,主要体现为管理分散,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对入驻企业进行专利运营。

科技园区的管理经过了一个演变的过程,在科技园区企业自管阶段,企业对自身的科技成果、专利进行自我管理,然而企业自身能力不足,很难做到有效管理;科技园区内设立一两个相应的科技或者专利服务岗位,一两个岗位人员服务园区内诸多企业,无法对每家企业的科技成果与专利进行管理运营, 因此科技园区内微创企业需要由专业的科技与专利服务团队,聚焦园区入驻科技微创企业的科技成果管理与专利运营。

小微企业既没有专利积累也不可能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专利运营,但是一家大型企业的研发实力很难超过一个园区内200-300个小微企业集聚起来的研发团队的实力,由此可知面向小微企业的专利运营本质核心是技术运营,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与研发团队是其优势与卖点。将每个园区的管理单位视为一个技术管理集团,形成以封闭式园区为核心,以行政区划、开放式园区为边缘的专利管理运营模式。通过技术管理集团了解各微创企业的技术能力,建立某一垂直技术领域的企业技术体系,基于企业技术体系大数据管理,向各微创企业进行研发分包;到了小微企业发展阶段,产品订单量牵制着企业的发展,通过技术管理集团了解各科技微创企业的产品,基于大数据形成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系统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对产品的需求、生产、加工、分销供应链体系分配。

三、总结

当前全球产业调整及中国产业升级对于创新技术的供给和转化具有巨量的需求,这为中国专利运营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经过近几年国家在专利运营方面的大力推动以及国内专利运营业务的广泛开展,作为专利运营服务机构,新诤信深切地感受到国内专利运营环境逐步形成、运营产业链渐次显现。虽然,商业化专利运营在国外起步较早,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与国外的认知差距和实践经验正在快速缩小;同时,不可回避的是,目前国内专利运营人才的缺乏问题仍然存在,适合专利运营的法律环境尚需要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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