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短板

2016-11-18 18:43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城施首付款居民家庭

每每谈起房地产市场的状况,业界、学者都喜欢用“平稳健康”四个字来衡量。其内涵不外乎或是肯定?或是期待?或是无奈?

肯定是因为这二三十年,解决了广大居民的基本住房问题,人均住房面积从3.6平方米跃为36平方米,住房短缺不仅成为历史,房地产业还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中贡献卓著。期待是寄托着希望,在国家经济下行的关键时刻房地产业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赢得时间,房地产市场要力挺经济。无奈则是在部分一二线城市为抑制楼市过热,重新开启新一轮的“限购政策” 之时,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仍然相当艰巨。于是,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被归结为要“因城施策”。

合肥率先颁布了新一轮的限购政策。自7月1日起,合肥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且停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月11日苏州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5个方面采取系统性调控措施,规定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贷购房,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50%,居民家庭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9月26日,南京重启限购,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天津、武汉、青岛等地也都相对收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这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因此而“平稳健康”了吗?

依笔者之见,“因城施策”只不过是应急的调控手段,确保房地产市场走向“平稳健康”应补短板,从根本制度设计入手。

一是要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对人均住房有一个符合国情的基本标准,限高保低,对超过最高标准的完全市场化,超得越多个人所付代价越大;对尚未达到最低标准的,政府以发房补的形式实施保障。供需将以住房发展规划为依据,不将住房作为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是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是规范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不如实向客户告知抵押信息、伪造纳税联系单偷逃税费、违规代理销售商品房、违规代理出租经济适用房、不按规定备案,以及中介人员以个人名义违规承揽业务收费、违规参与出租“群租”房等,变专项治理为制度严惩。

三是要加快立法节奏。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法是非常滞后的,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近十年未果,《基本住房保障法》早在2010年就列入立法计划,至今未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也进行了八九年了,至今未果,等等,这些法律法规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加快立法速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真正实现房地产市场 的“平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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