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建筑审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16-11-24 16:21肖子华
科学与财富 2016年15期
关键词:绿色建筑深圳市节能

肖子华

摘要:绿色建筑是现代化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深圳市通过发展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打造具有影响力、高水平的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快速发展。本文介绍了深圳市发展绿色建筑的管理措施,并阐述了绿色建筑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深圳市;节能(绿色建筑);审查管理;问题

近年来,深圳市持续推进建筑项目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积极转变建筑行业的传统发展模式,是构建“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重要环节。2013年1月,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全国率先100%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2015年,全市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累计超过910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有20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2100万平米。

一、深圳市绿色建筑管理工作概况

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圳市绿色建筑发展遵循的原则:(1)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2)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建立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比例要求;组织编制绿色建筑技术规范;发布绿色建筑造价标准和相关价格信息;负责对全市绿色建筑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绿色建筑发展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深圳市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建筑节能监管机制,涵盖了建筑项目验收、施工、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等各个环节,建筑项目绿色节能施工设计图抽检合格率不低于30%,修改优化以后合格率达100%,并且全面落实了建筑项目节能减排验收工作,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都必须经过能效测评,而且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

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在多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工作中,笔者发现部分项目在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之处。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方面:

1.部分申报单位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重视不足,对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不高。部分项目虽然已被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但申报单位不及时申报,或不及时回复笔者出具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办文告知中的有关问题。近日,笔者对一个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并对其存在问题出具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办文告知书,经笔者多次催促,申报单位才给予回复。主要原因是自从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当作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以后,监管部门对抽查到的项目缺少有效监管手段,造成申报单位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重视程度不够,对项目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要求不高。

2.部分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单位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不强,。笔者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过程中经常重复遇到以下类似问题:(1)部分项目设计图纸、节能计算模型中的指标不一致,同一指标在不同的设计文件中参数不一致,同一措施在不同的设计文件中表述不一致;(2)节能专篇过于简单,建筑节能相关做法、保温材料性能参数表述缺少,在节能专篇中经常缺少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参数等细节的描述;(3)项目部分户型的外窗通风开口面积比例不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第4.0.13条强制性条文规定;(4)倒置式屋面未按《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第5.2.5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应按计算厚度增加25%取值,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25mm等等。

3.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实施性法规政策不完善。2015年02月02日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已经发布了一年多了,但其中一些明确的相关配套制度迟迟没有出台,各单位对该标准实施时间(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还是工程规划许可日期为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SZJG 29-2009)是否继续执行等系列问题存在很大争议,导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大打折扣,执行难度大,从而使的绿色建筑有关工作推进缓慢,对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阻力。

(二)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专业初审方面:

1.部分申报单位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专业初审的重视不足,未及时申报,导致所准备的资料存在大量的问题。部分项目在申报验收时才发现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专业初审仍未申报,从而匆忙申报,导致所准备的资料存在大量的问题:(1)文件形式常见问题有:申报系统内填报内容与上传的申报文件不一致;上传的申报文件不完整,缺漏大量必要文件;申报材料填报内容与设计文件或证明材料不一致等等。(2)条文不达标常见问题有:住区绿地率计算未按要求进行计算;装饰性构件比例计算文件不完整;每套住宅不能保证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有关居住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等等。

2.绿色建筑相关实施性法规迟未出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有待加强,导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大打折扣,执行难度大。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相应的《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亟需修编,深化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

3.网上申报绿色建筑评价系统尚不完善。由于新的网上绿色建筑评价系统尚不完善,未有独立的服务器,经常出现文件不可上传或下载的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同时,由于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专业初审都在网上申报(不收纸质文件),当发现设计文件出现明显违反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时,我们无法第一时间取得证据(纸质文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执法力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

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管,着力抓好设计阶段及相关薄弱环节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监管。要强化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的责任意识,对经常出问题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重点抽查,从严执法。同时,加强与市住建局联合执法。

(二)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

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区政府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 多种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机构,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充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管理力量,积极培养自身技术力量,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有效保障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相关宣贯培训和推广工作

重视和有效组织面向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典型案例、的宣贯和推广活动。结合自身实际,联合各种媒体、相关协会、专业机构或社会公益组织,通过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共同支持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结束语:

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虽然推动了经济发展、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但是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深圳市根据自身城市发展情况,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在很多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值得借鉴和学习,但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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