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受难
——论《约伯记》的“苦难”主题

2016-11-26 11:08焦孟洋
小品文选刊 2016年23期
关键词:原罪无辜鳄鱼

焦孟洋

(广西民族大学 广西 南宁 530006)

无辜受难
——论《约伯记》的“苦难”主题

焦孟洋

(广西民族大学 广西 南宁 530006)

圣经从来不否定“苦难”的存在,从《创世记》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犯罪开始,耶和华就用他的大能启迪智者、放逐罪人,完成对人的救赎。但在《约伯记》中明显提及了关于苦难的问题,约伯的无辜受难引发了对宗教难题的思考:既然有一位掌管天地、全知全能的神,为何会产生不如意的事?

约伯;苦难;罪;善恶

1 约伯的苦难

约伯面临苦难时在极端痛苦的煎熬中表现出的对自我的否定,宁愿自己从未出生,他不理解为何受难,进而产生的绝望心理让他诅咒自己的生日。绝望表现出的形式之一是在绝望中不要是自身,甚至迫切希望生命的终结来结束这种极度的抑郁: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成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它,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约伯屡屡发问自己为何要受苦,但最重要的问题是:我敬畏神、远离恶事,可为何仍然要遭到比恶人更重的苦难?约伯的强烈困惑缘于他的生命中始终与信仰紧密相连,尽管这种信仰是自我对上帝的理解而并不完善,但是这种联系却以一种他无法理解的形式:无辜受难表现出来。他的痛苦不仅源于丧失财富与亲人,承受疾病和嘲讽,更主要的是信仰困惑带给他的强烈震荡。

2 苦难源于“罪”和“善恶报应”

圣经没有回避神降祸于人这个问题“我必使法老的心刚硬”(出埃及记10:1)、“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以赛亚书45:7)。这些描述与我们对神的观念很不相符,全知全能的神为何要降祸在人们身上?

“罪”是解释苦难的主要观点之一。奥古斯丁提出了“原罪”的思想,由于原罪,人人生来都是罪人的身份,所以人们在世间必须承受苦难。《约伯记》第一章中,约伯也为自己、为家人献祭,承认自己是罪人的身份,祈求神的开恩赦免。但若只以原罪来解释种种苦难的话,会给我们泰山压顶的无力反抗感,无法有任何解脱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约伯记》没有刻意探讨“原罪”这个问题,神一开始就说约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那么约伯的受难应该不能单从原罪出发,而是从无罪的人所承受的不应该受的苦难来思考。

除了“原罪”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观点来解释受难是“因果报应”,这一点从三个朋友的口中可以体现出来。每一件事情的发生必定会有其发生的原因,我们会因为恶人终受惩治而欣慰,但在基督教的观点中,不是平日里所谓的“因果报应”那种简单的社会伦理现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我们固有的宗教观念,约伯在受难的过程中,作为读者虽然知道他的受苦另有缘由,但是约伯和友人争论的焦点非常集中:约伯不能理解为何虔诚的人还是躲不过苦痛与灾祸;他的朋友认为约伯受难是因为他有罪,因而责怪约伯为何不愿思过。

约伯的朋友没有从神主动降灾测试约伯的角度来看待他的苦难,在思考为何约伯受难时,都是从约伯自己身上的“因”来解释他受难的“果”,认为是约伯有过于骄傲的罪,苦难是他自作自受,因为没有谁能在神面前称自己为无罪。但从约伯的角度来说,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回忆辉煌经历对比现在的受苦受难,进一步认为自己是“敬畏神、远离恶”的,由此产生了强烈的不公感。所以约伯向上帝发出了带有抗议性质的呼叫:“鉴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于你何妨?为何以我当你的箭靶子,使我厌弃自己的性命?”

约伯的三个友人表达的基本上是大家对于圣经普遍理解的观点,我们普遍对神有一种积极的观点:神掌管世界,是全知全能的,不会故意降灾在无辜人身上;信仰神的人可以获得神的庇佑。用这种观点来解释自己和别人的苦难,但把问题集中在这个答案时,就会显现出其局限性,因为它并不能解释我们的困惑。《约伯记》一开始就完全脱离“因果报应”这样的神学框架:约伯并没有犯罪,神之所以容许撒但实施活动,是要看约伯是否在物质被剥夺、丧失亲友、承受疾病等等条件下仍然保持对神的虔诚。撒但带来的摧毁是要推翻约伯的信仰,在撒但看来,苦难会使约伯背弃上帝。面对苦难,有人放弃信仰、有人放弃抵抗自暴自弃、有的产生怨恨神的心理。神降灾于约伯,是对信仰的测试,也是重新建立信仰的过程。

3 耶和华的回答

在《约伯记》中,耶和华从旋风中出现并回答约伯,神并没有正面回答为何约伯承受苦难的问题,反而是将问题无限扩大,耶和华没有用诸如“因果报应”、“善恶”、“原罪”这样的宗教观点与约伯讨论人生的难题。但这不表示神没有处理问题的能力,而是上帝不屑于人所理解的那些神学框架,神用宏伟辉煌的言辞讲述耶和华强大的力量,他所代表的是世间最根本、神秘莫测的自然规律和掌管乾坤的力量,这些都是人无法掌握的。人关于苦难的所谓“因果报应”、“人义论”等观点与神的思维相比极其狭隘,耶和华的出现意图是将人的思想转移到更广阔的方向,更深远的境界。

约伯之前坚持要神给他判断,好洗清他的罪名,但神却不愿正面回应约伯的要求,神的“管制”凌驾在约伯的对“义”的判断之上,约伯要求神按自己的要求裁断自己是否是义的,耶和华要对约伯说:“岂可定我有罪,好显自己为义呢?”

耶和华在回答约伯时,把约伯推到“神义论”的层次里面上来。耶和华提到了河马、鳄鱼、人都是神创造的,约伯无法驯服河马和鳄鱼,更何况剪除一切的邪恶。但即使凶猛如河马和鳄鱼,神也能驯服它们,难道神就不知如何控制宇宙其他的邪恶吗?人无法除掉邪恶,但没有什么邪恶能在神面前蔓延。耶和华是“忌邪”的神,理应立刻消灭邪恶,但神却让鳄鱼在水族上作王,这不是他无法辖制邪恶,而是显出了他的大能,神容许恶的存在,但不任由恶泛滥,因为神完全掌管善恶。

耶和华的答复将把约伯的问题无限扩大,约伯本以为生命的难题在于如何解释和解决当前的苦难,意识到“苦难”只是人生大意义中一个小部分。苦难使人体验到生命的重压,但当人经历神的伟大后,所有的疑问都不重要,神的显现就是答案。约伯重建了自己的信仰,顺服耶和华:“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阻拦,……我以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如今知晓耶和华的全知全能而自惭形秽,为自己曾经狭隘的“自以为义”而深感羞愧,曾经约伯崇拜的上帝只是内心自我建构的,其信仰局限于当下和现世因而显得脆弱无力。当上帝出现之后,约伯领会了上帝的大能,懂得耶和华的“管制”之后,他再次肯定并重建了信仰,这样的结果是上帝乐于看到的,因而上帝悦纳了约伯,约伯经历了苦难的磨练而更加虔诚谦卑。

焦孟洋(1993—),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文学硕士,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方向:欧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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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11-00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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