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主义视角下的政府反腐措施探析

2016-11-26 16:31阮殿华杨学明杨映竹
小品文选刊 2016年15期
关键词:云南大学公职人员腐败

阮殿华 杨学明 杨映竹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00)

制度主义视角下的政府反腐措施探析

阮殿华 杨学明 杨映竹

(云南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00)

腐败问题目前已成为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研究政府的反腐举措在当下显得尤其重要,本文试着对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反腐策略,根据制度主义理论,将其归纳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大类,并深入分析了其优劣,最后提出了几点思考,以期对以后的反腐研究有所启发。

反腐;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

腐败的出现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伴随权力的产生而产生,当今世界各国无不面临腐败的高危风险,从长远来看,若不铲除日益严峻的腐败现象,最终会对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安定。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就把腐败的反对和防止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 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因此,深入探讨和研究反腐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目前国内主要反腐措施分析

国内目前主要的反腐措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式的制度或监督机构,这一类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反腐败机构、专门的反腐败法律、正式的腐败行为惩处条例等等;第二类非正式的反腐措施,主要是指通过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观念教育、舆论监督,网络渠道信息的收集等非列入正式的国家反腐渠道的方法。这些正式和非正式的反腐败措施,构成了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整个体系。

1.1 正式制度下的反腐

首先,设立专门反腐败机构,是指一些国家不仅通过它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来行使反腐败的职能和权限,而且还设立独立的机构专司反腐败的职能。目前我国在设立专门反腐机构的方面的做法大致可以分为政府和党委两个反腐机构。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在监督公职人员犯罪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检察机关在监督法律执行,国家公职人员行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并且我们常常会看到检察机关更多的是作为公诉部门,对政府人员的腐败行为在事后提起公诉的角色,真正的作用还难以发挥;另外一个正式的反腐部门是纪委,纪委不属于政府部门,它是党内的监督部门,发挥的是党内监督的作用,回顾这几年的反腐案件的查处情况来看,纪委在反腐方面的作用,远远大于政府部门,通过纪委这一党内的监督机关很好地震慑了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为,但是,纪委这一部门的性质造成在案件查处后一般都是实行的内部处理,党内处分和惩罚然后再提请司法机关进行相关的逮捕审判,先党内后司法的行为,有碍司法公正,很多时候司法机关的惩处是根据纪委的惩处来衡量的,同时这也会给一部分腐败的公务人员觉得有护身符保障,犯罪成本,付出的代价相对较低,反而会“激励”这些人员去走上职务腐败的道路。在目前的高风险,复杂的社会形势下,于舆论的不好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是,确立预防性反腐败法律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这集中体现在:对公职人员的择优录用制度、绩效晋升制度、财产申报制度、严禁收礼制度、金融实名制度、高薪养廉制度、透明工作制度、反洗钱制度,等等。这些法律制度不给公职人员留下任何发生腐败行为的可乘之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尽管有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已经存在,如我国对公务员的录用也必须经统一的公务员考试,也要求党政干部作财产申报,也实行金融实名制,也要求政务公开,但我国的这些制度无论在内容上、形式上,还是在保证落实的途径上,都不够具体详尽,甚至有出现流于形式的趋势,未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1.2 非正式制度下的反腐

非正式制度下的反腐,大多是通过一些不成文的规定或措施来实现反腐的,这种反腐情况的出现在以前主要是通过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党风建设来实现,而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兴起的网络反腐成为了制度之外的一个很有效的反腐举措。

首先,对公职人员进行道德教育,推崇诚实、正直的道德观念,要求公务员要廉洁、诚实、秉公守法培养他们廉洁奉公的理念。道德与法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法是他律,道德是自律。我国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对国家公职人员的道德教育,对公职人员也规定了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但我国除在《国家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中有些相关内容的规定外,大多数是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表现的。这些仅仅是停留在道德舆论的方面,还没像其他国家一样落实到法的高度,这在效力范围和效力层次上,在强制性程度上,在内容的详尽性和可操作性上都有所欠缺,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其次,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反腐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利用网络的时效性、覆盖面广的特点,网络反腐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网络反腐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监督,在实质上是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随着公民意识的增强,人们参与政治的热情高涨,网络参与的兴起拓宽了人们参与的渠道,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然而网络监督、网络反腐具有很多其他渠道反腐无法比的优势,但是在网络环境中也不乏谣言和恶语中伤的行为,如何规范和引领网络监督,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网络是把双刃剑利用的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不然则会成为廉政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道障碍。

2 反腐的一些思考

查处腐败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的目的在于要使党员干部不能不敢发生腐败行为。要达这一目的预防是关键,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可能性。可以从一下方面入手,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凡是市场机制能解决的,就通过市场机制去解决;二是,切实推进权力运作公开透明,要使权力运作过程和结果如实公开,逐步建立健全起高效有用的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三是,发挥网络媒介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1] 熊光清.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与反腐败策略[J].社会科学研究,2011,(5)

[2] 陈锦山,梁芷铭.清官的历史个性与现代风貌——新时期官员腐败行为及其治理系列之六[J].广西社会科学,2015,(7)

[3] 李斌,张轶炳.论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和规范性[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2)

阮殿华,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治理。杨学明,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4级社会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杨映竹,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

C934

A

1672-5832(2016)03-01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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